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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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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不愿意谈文学的话题。在后来我和小莫交往的几年里,我们断断续续谈了好些和文学有关的事情,只有一件有点意思。她说她在中学里是个文学社的积极分子,第一次与异性那个就是和文学社社长。那时她才十四岁,社长是个比她大三个年级的一个瘦子,人长得委琐,一点都跟英俊潇洒都不沾边。我问她为什么会跟那么委琐的瘦子一起,第一次嘛,人生就这么一次,至少得找个帅一点的才能对得起自己。小莫说那时候哪想这么多,完全是因为热爱文学才跟他的。    
    当然这个话题是我跟小莫很熟悉以后才谈到的,在第一次的饭局上我们所言不多,甚至我还不知道她和吴茂盛是怎么勾搭上的。她爱面子,不让说,过了几天后吴茂盛才在电话里告诉我的。吴茂盛在云南书市期间与几个书商一起在歌厅玩,小莫在歌厅当小姐,当时她喊吴茂盛吴老板。吴老板把胡子碴和鼻毛都刮干净,用口香糖掩住口臭,看起来倒也像老板。吴老板五音不全,唱歌调情都不会,小莫只好陪他拉呱。小莫告诉吴老板,她以前在北京呆过,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才回到云南,在云南没法呆才去歌厅,现在挺想回北京的。这么说着说着吴老板就拍胸脯说,没问题,到我公司去做个文职,包吃包住。吴老板想女人心切,也不怕自己寒碜,把小莫带到四合院来了。    
    听了吴茂盛的介绍,我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舒服起来,我说,你都不怕人家带一身病给你!吴茂盛辩白道,她只是陪人唱歌的,没你想得那么脏,我觉得比你带的女孩都好。真的,你不了解她,等你了解了,会觉得很干净的。我说,那你上过嘛?吴茂盛说,现在还没,着什么急呀。我急切问道,是你不想还是她不让。吴茂盛停顿了一下,说,两者都有吧。我说,狗屁,什么两者都有,明明是她不让嘛。不过我告诉你一个经验,有种女人是真不让,有种女人是假不让,你得分清楚。吴茂盛说,真的嘛,那怎么能分清楚呢?我说,靠,我怎么知道,要自己观察的,你眼珠长得卵那么大干什么用了!吴茂盛说,行行,我观察我观察,有经验要多多交流!    
    确实,我是衷心希望吴茂盛有个窝呆着。我也衷心希望我自己能过上幸福的日子,虽然我不知道怎样才算幸福,可为什么别人看上去那么幸福?他们是不是装出来的?这样伪装干什么,是不是就想让我这样的人羡慕?算了,不研究了,惟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装出来那么幸福。我呢,我幸福吗?是的,我至少有过片刻的幸福,夜里吃农辛拉面时也挺幸福的,早上睡到中午起床也挺幸福的,但是在别人的眼里这些幸福都被忽略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北京瞎混干什么,过着白天黑夜颠倒的生活。


第一部分小莫的情爱往事(2)

    周六中午我收到四张稿费单,加起来是1380元6角4分,靠,这些报社是怎么算的,看得我头晕。本来想吃碗拉面再到邮局取,但好久没收稿费了,所以我迫不及待地奔向邮局。取款台上我熟悉的那个清秀但冷淡的小姐已经变成一个胖乎乎的小姐,肉感得很,我肚子里没什么油水,所以胖小姐也很养眼。但胖小姐并没意识到我对她的好感,她看了看我身份证,又盯着我,问,是你本人吗?我说,是的,就是我自己。在小姐注视我的同时,我从柜台的玻璃上也看到自己的影子,脸上颧骨突出来了,像个薄命女人的脸型,眼睛倒是挺大,长期看计算机和偷窥隐私使眼球凸出来,几根有碍观瞻的山羊胡子也趁我昏睡的几天里疯长,腮部有点陷下去了,越来越像我父亲了,可他妈的我父亲已经六十多岁了,而且他的下陷部分原因是牙齿脱落。哦,谁把我糟蹋成这个样子了?难道是所谓的岁月?难道是所谓的生活?难道是所谓的磨难?二十岁以前,人人见我都说长得帅,诸多情窦初开的少女给我抛媚眼,已婚的女人们酸酸地跟我调情。二十岁以后,我就渐渐地萎了。是谁干的,给我站出来?    
    我对迟疑未决的胖小姐说,真的是我,照相那时候我还胖,现在瘦了,有点不像。小姐说,真的吗?我怕小姐搞出什么变卦,急切地说,当然,你看鼻子和眼睛还像吧,其它地方是瘦了,哎,生活一折磨,人就憔悴了!这么一说,小姐就相信了,只不过嘴角露出嘲笑。一种羞愧从我心中升起,在体内绽放,我又从玻璃看去,看到一副自艾自怜的脸孔。我朝影子说了一声“操”。没等我从惭愧中回过神来,小姐已经厉声质问,你骂谁?我呆了片刻,说,我骂自己!小姐明显不相信,握着汇款单的手停了下来,显然不想这么轻易拿汇款给我。我用哀求的口气真诚地说,小姐,我真的是骂自己,你看我的表情,多么可怜多么委琐,我混成这样我能不骂自己吧!小姐被我的真诚感动了,停止的手开始工作,眼睛看也不看我说,你骂自己可以,但回家去骂,这里是公共场所,不能这么吐垃圾的。我说,是的是的,我太不注意公共卫生了,我肯定是错了。我握着1380元6角4分钱奔向菜市场,要了一只两斤重的猪肘子,我相信这只猪肘子可以让我身体充实。我确实饿了,饿得要命,吃什么也吃不饱的那种饿,但是猪肉能够征服它,我可以用猪肉的能量来填充自己的身体,这是肉体的一个食物链。这辈子我必须跟肉紧紧地团结在一起。    
    再谈谈猪肉与写作的关系。一般来说,我吃一次猪肉以后,对写作就充满了信心,这种信心也是源于我下腹的充实。但是猪肉吃完了,就轮到桌子底下的方便面,这样下腹一天天地空虚起来,直到下次再买猪肉。这是一次循环的过程。那么写作又是干什么呢,除了一部分能换钱过日子外,我确实不知道这样写能换来什么。但有一点能肯定的是,我喜欢这种活儿。而且我知道一个人必须有一样喜欢的活儿,如果什么活儿都不喜欢了,那就完蛋了。生活有生活的道理,写作有写作的道理,这就是我生活和写作加在一起的道理。当然,我写作的能量也是依赖于猪肉,吃上一天油腻的猪肉让我脑袋迷糊一片,但第二天就很清醒了,是个写东西的好时间。当下腹渐渐空虚时,我就在对猪肉的渴望中写作。    
    我正在嚼一根骨头,是猪肘的一个小关节,猪常年不运动,关节没什么用,吃起来也没什么味。在我嚼得牙龈发酸时手机响了,我用油腻的手打开机壳,油腻的手机里传来油腻的声音。    
    你是李师江吗?是呀。我是小莫。哪个小莫?一起吃过饭的你忘了,在吴茂盛那儿。哦,那你说吴茂盛的女朋友不就得了,还绕什么弯!谁说是朋友了,根本没这回事!哦,那你有事吗,我手头正忙着呢!没事,就是想聊聊天。你说,聊什么?那次你不是说很爱听别人的故事吗,我有好多故事,可以可你当素材的,爱不爱听?好呀,你说。你现在在家吗,我想到你那儿聊。哦,过来呀,也好,有猪肉,你和吴茂盛一起过来吃。你爱吃肉呀,我不爱吃,就聊聊天。好吧,来吧。


第一部分小莫的情爱往事(3)

    小莫来了,但吴茂盛没来,小莫说吴茂盛出去谈事了。我突然问她怎么知道我的手机,她说从吴茂盛的手机上看到的。她脸上露出客套的喜悦,但下面掩藏的是阴郁。我问,要不要喝猪肘汤,刚刚褒的,味道很不错。小莫皱了皱眉头,说,别提猪肉了,我一听就恶心。我说,那就喝点开水吧。小莫说,能不能不提吃的。听这口气,我就知道她是个脾气不好的女人,我说,那想干嘛就干嘛。我把吃剩的骨头收拾起来,这些动物的残骸我必须收拾,就像我死后必然有人收拾我的残骸,但小莫对我的举动很不满意,她说,你能不能坐下来听我讲故事。我说,我看你心情不好,歇歇再讲吧。小莫说,可我就是想讲呀,吴茂盛要强奸我你知道吗!我张大了嘴巴,条件反射的朝她看去,问,他强、强、强……了吗?小莫脸上肌肉一紧,两行眼泪就流了出来,叫道:这个狗屁王八蛋!    
    我问,他没有把你怎么样吧?小莫说,昨晚我穿着长裤睡觉的!我说,那就好,那就好,你想说什么就说吧,想要我帮什么忙也说吧。    
    我的住所很小,小客厅里挤满东西,人来了都往卧室里坐。但就在我上厕所的功夫,俗称一泡尿的功夫,她就靠在床沿睡着了。也许是我这泡尿拉得太长了,火气大,尿黄色,像屋檐下的滴水,小莫不等我滴完就睡着了,毫无戒备就睡着了。如果吴茂盛在这里,不就可以活生生地得逞了。她为什么对我毫无戒备呢?我从镜子看看自己,哦,一双真诚的眼睛,一副伪善的面孔,也许她被我的皮囊迷惑了,我父母亲为我制造了一副好心人的皮囊。    
    这一眯眼就眯到天黑,小莫醒来时我正在熬冷却的猪肘子汤,这种汤越熬越有味,像鸡,越烂越有人喜欢。香味都把小莫惊醒了,她问,你做的什么呀,手艺真不错。我嘻皮笑脸接过话茬说,是呀,我就两样手艺好,一个是锅里,一个是在床上。小莫说,你怎么一扯就扯那边去了,看来也不是好东西。我说,你喝点汤吧,这汤是二重汤,熬了两遍,味道醇得很。    
    小莫喝了我的汤后,我说,我带你出去吃晚饭,然后送你回家,天黑了吴茂盛该着急了。小莫说,你要干嘛,你要让我回去?你要送我回去让他害吗,你也太狠了吧。我说,我送你走是狠,可要是留你在这儿更狠,怎么跟吴茂盛交代呀!小莫说,交代个屁,我跟他什么关系也没有,他是让我过来帮助他做书的,可他要这样坏我怎么做下去呀。我说,可你呆我这儿,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呀。小莫撇撇嘴,不屑地说,看你这面相,要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我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种神秘的东西牵连着,俗话说也许就是缘分吧。比如说你追人家,追一辈子连手都没碰着,说明没缘分,你的缘分不是跟这个,而是跟那个,但你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就吊死了。还有一种呢,明明是八杠子挨不着的两人,就那么有个碰眼神的机会,就粘上了,叫臭气相投。跟小莫这么一个回合,我就知道至少目前跟她掰不开了。    
    其实在大学时代我就意识到这种道理。我和小王,是臭气相投的朋友,提醒一下,小王是个男生。我们一个宿舍但不同班,共同特点是喜欢交流黄段子。我们结伴逃课,也结伴不逃课。由于志趣相投,我们对女孩的爱好上也有瓜葛,我喜欢的女孩是化学系一个白净姑娘马一菲,他喜欢的则是我班上的吴曼,我们就互相拉皮条。马一菲那个姑娘虽然脾气不暴烈,但挺难追的,她寡言少语,那时候把她当成内秀,现在想起来有性冷淡的倾向,小王给我牵线半年后我仍然没有单独与马一菲约会的机会。吴曼的性格则要开朗些,她跟我们厮混在一起,也喜欢听黄段子了,也不知道是爱上小王还是爱上我,反正最终成了我的女朋友。因为在追马一菲的漫长的过程中,我信心下降,并领悟到追没有缘分的人就像追水中之月。人的生命是短暂的,精力是有限的,等待也是有限度的,所以有一天我和吴曼好上了,也宣告了放弃马一菲。    
    晚上,我趁小莫上洗手间的功夫扫去床上的沙子和不知名的能让你皮肤起疙瘩的东西,并换了一件床单,这样小莫就可以坐在床上讲故事了。不是故事,是她的真实经历。小莫说,我的故事太多了,你要听哪个的。我说,我爱听男女的,讲讲你的恋爱吧。小莫说,那就讲我最传奇的那段吧。


第一部分小莫的情爱往事(4)

    1995年吧,我那时候还在中国音乐学院进修作曲,就在建翔桥你知道吧。    
    靠,你还学过作曲,看不出来呀。    
    那有什么,你要喜欢也可以去呀,只要交钱就有人教你。    
    你怎么会喜欢上作曲,这玩意儿挺玄乎的。    
    我最早不是喜欢文学嘛,后来喜欢音乐,中学时候我老师都说我在这个上面有天赋,但我其它成绩特差,数学都是考二、三十分,物理化学就更别提了,一考试我就睡觉,到交卷时间了我就交上去,老师说你什么都没写呀,我就把自己名字写上去……    
    你很有个性呀!    
    别打岔,说到哪儿了?到中国音乐学院了。我长得不丑,但也不是特别漂亮,你说是吧。但我知道你要吸引男孩子的注意,就要给男孩子抛媚眼,当他特别注意你的时候,你又不能跟着他,这样你就能吸引很多男孩子的注意。你问为什么,女孩子当然要让男孩子注意了,以你为中心嘛,你说要是哪个男孩看也不看你一眼,那多没劲儿。你可能认为我是坏女孩,还很骚,反正我就是这样,谁要是不注意我我就受不了。但我也不想跟任何一个男生好,我要是跟一个好,那其它人就不理我了,那时候的生活对我来说,就是图一份虚荣心吧。    
    有个叫林操的,学声乐,很帅,还是班长,搞什么晚会都很出风头,几乎全校的女生都知道他。你知道我们学校就几百号人,今天你丢了内裤明天大家全知道了,就这样,很多女孩都喜欢林操,都谈论他,谁要是跟他有关系也会很出名的。我当时就勾引他,跟他挺好的,虽然我并没有想跟他特别好,但大家都认为我是他女朋友了。他有个毛病,就是对什么女孩都好,漂亮的丑的他都一个态度,你想想,你的男朋友要是个大众情人,那多没劲。我整天就在这个问题上吵,希望他对我的态度和对别人的态度有所不同。但没有用,他是个人长得好脾气也好学习也好什么方面都无可挑剔的男人,太完美了,现在我想想呀,完美的男人其实特没劲。每次跟他吵架他老一副任劳任怨的样子,没法撒气,真的,你打他他就挺起胸脯给你打,你骂他他就低头给你骂,最多就是还一句,我怎么啦我到底犯了什么错啦。我说,你没错,可你就是没劲,是我的错,你就不会揍我两下子?他说,我没学会揍女人!哎呀,就是这个一个人,现在我想想,他只剩下英俊的面孔,我就是喜欢他的引人注目,要不然我真的一点都看不上他。    
    好多次吵完架我就哭,他也不劝,叫他同宿舍的小毕来劝,小毕是广东人,是那种特粘的,一劝就能劝你整个下午。你一跟他说话,就跟粘了橡皮糖,怎么也扯不开,劝完了就说他自己,说他特脆弱,又敏感,别人对他的伤害他都放在心里,他的痛苦是没人知道的。说到最后,都轮到我劝他了。你说吧,人真的奇怪,林操那么帅,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就是不会哄女孩子,小毕呢,人长得跟麻杆似的,又孤僻,没什么女孩子喜欢,但会哄人,跟你推心置腹的,本来你不喜欢他吧,说着说着就觉得跟他聊天还挺上瘾,他说话能说到你心里去,让你特过瘾特舒服。这样想想,上帝也是公平的,要是把林操和小毕的优点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那女孩子不都死在他手里了!    
    但是我实在没想到小毕也是喜欢我的,他来跟我说话是有目的的。我气得不找林操,小毕就老找我玩,一粘就粘一个下午。你不要不相信,他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好像一个漩涡就把你吸进去了。我知道他很粘,这种男人不好,跟女人似的,但我又喜欢和他说话,特别是和林操闹别扭的时候。这么一点破事,大家很快就传开了,说我和林操要分手,和小毕要好上了,这种传言使大家好奇,因为这个顺序不太符合常理,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和小毕分手和林操好上。因为好奇,我成为传言的中心,不用听声音,看眼神就知道大家议论的是我。我自己呢,很愿意扮演这个角色,不是一般的愿意,我觉得这就是我生活的目标。为了让大家继续关注我,我就也不妨和小毕继续厮混下去,当然,主要的还是小毕能缠人。这么缠下去,我就真的和小毕好上了。    
    怎么会好上,我不理解。    
    两个人在一起,接触久了就会粘在一起,有句话叫日久生情嘛。    
    说说细节,比如第一次怎么就开始了?    
    具体我也记不得了,我们经常在教室里瞎扯,一扯就忘了时间,教学楼大门都关了,我们是从窗户爬出去的。爬窗户的时候经常有肢体接触,也不知道是哪次爬完窗户后就来了。你要知道,我跟林操还没做过呢,现在想起来就奇怪,怎么我跟林操在一起就忘了这事,也许是吵嘴代替了做爱。他那么帅,那么健康,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产生冲动呢?我想人对人的感觉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就那么一种味道。小毕呢,那么瘦,你刚见面根本不会往那方面想,可接触深了,你就会觉得是他的瘦让你产生冲动。这些感觉太微妙了,我还是打住。说实在的,跟小毕在一起我才有恋爱的感觉,他会送花,知道我爱吃无花果,还有美国提子,哦,也许他的才华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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