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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朱说那番话以前,我一度以为,那天冷场的局面是注定了,可是小朱说完之后,大家心头压抑的情绪一下就放松了。原来阿娟嫁给小朱并不是无奈之举,而是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义举。
情绪变化最明显的是朱总,我听到他小声地对二领导说:“甩掉他们,有些残忍吧?”不过朱总内心的喜悦已经完全得压制不住了,说话的音量也立即恢复了常态。
那天气氛特别好,阿娟喝醉了,原本新娘新郎用点开水就可以对付得了宾客的。可是阿娟喝了很多,有一段时间还一下歪在我的身上,阿娟说:“小墨,我已经不行了,找个不歧视我们行业的优秀伴侣的责任就交给你了。”
其实阿娟那番话,听着还是比较怪的,“我已经不行了”这句话,感觉特别像电视剧演到最后的临死遗言。当然阿娟的那番话,我还是听懂了。
事实上阿娟和小朱结婚以后,对我的事情也没有少操心。他们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帮我张罗对象的事情,可惜都以失败告终了。
不k拉,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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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61 做顿好饭菜
^t*xt…。小%说天。堂
作者米周
记得当年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是新中国头几批留学生。有一天上课学累了闲聊,老师说,将来女孩子出国,想起家来会比较麻烦。当时我们几个秃小子问,那男孩子想家怎么办?他说,嗨,男孩想家最好办,自己做顿好饭菜,吃得盘底见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当时我们不以为然,一是因为不相信男孩的思乡这么廉价,二是更重要的,那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做饭。如今回想起来,老师说的话里面这句算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了。
因为,它是如此的正确。
留学党里面流传着一句话:大多数留学生如果没有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起码在厨艺上都很有造诣。出国在外,无论是谁,难免要思家。而每每思家,到炉台旁乒乒乓乓忙活一阵,不管是来个复杂的水煮牛肉,还是简单地下一碗方便面,只要那味道从锅里一上来,就好像黯然销魂散,顿时让人清醒过来:那思念之情都是万里之外的假象,只有锅里碗里的食物才是最真切的。
记忆是一把最好的蒙太奇剪刀,瞬间镜头就切换到最近。五年前就算饿死,我也想不到之后会来到广州这个跟我之前丝毫没有关系的城市。公司要求一个礼拜之内找好房子,我只用了四天。可以说是效率高,但更是一种无奈。每天顶着直射的太阳,冒着三十多度的气温,从城南到城北的跑。见了无数的中介,找了无数的房东。有一天,就这么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喝了口水。我想到朋友跟我说之前在北京租房子,不得已和陌生人同住屋檐下的苦涩;我想起在上海地铁站旁那些肮脏的小摊前挤满了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付了钱拿了一碗东西边走边吃。从那时起,我就对自己发誓,永远不要像他们一样。
我曾经无限希望能够到大城市中生活,但后来我看到大城市是这样轻而易举地就摧毁了年轻人对生活的美好幻想。为了保留住残存的希望,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做恰当的事,做正确的事。我对自己说,我要整租,不要和不认识的人合租;哪怕早起半个小时,我要坐着吃早饭,而不是买来路边摊的不知道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迎风边走边吃。
想过这些之后,我继续赶路,寻找下一个房东。我幸运极了,这个房东人很好,虽然钱上面计较一些,但是我也无所谓了。她跑前跑后帮我收拾,还说要介绍自己邻居家的大闺女给我认识。我去附近的超市买被子和锅,她还找了认识人帮我打折。
我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广州下雷暴雨。我躺在床上,伴着轰隆隆不停的雷声,问自己:为什么?我为什么从国外跑回来,跑回到沈阳,又从沈阳跑到上海,呆了没两个礼拜又跑来广州?因为是公司要我这样做的,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和我心心念念的飞机发动机们朝夕相处,看着它们上天,再看着它们平安落地。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人给我发钱。可是,有这么多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还会躺在床上想为什么?说到底,我为什么这么孤单?我为什么觉得,这个房子不是我的家?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到底都有什么意义?
赚了钱,住到自己付房租的房子里,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种感觉很奇妙,仿佛是名义上独立了出来,但还有某一块不是自己的。和这房子也是。每天下班之后,我跟同事说,我回家了。坐上地铁,有个方向,知道在哪一站下车,往哪里走,摸到哪扇门,用钥匙可以开得开。进门之后,我睡在这房子的身体里,但是它仿佛总有心事,不想跟我说。住房子和处人一样,要有一段时间,甚至总要有一两件事,让你们之间发生共鸣,才能最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朋友。
前两天和家里打电话,我妈听说我单位的食堂管晚饭,怂恿我吃了晚饭再回家。我爸在一旁责怪她,让她别管我。我心想也是:工作了一天,到了晚饭这种“居家”的时刻,居然还要在单位度过,想想就不会开心。
今天下班,路过菜市场,我想给自己做顿饭吃吧。于是就买了一桶油,一把米,一袋盐,一个苦瓜,一头蒜,两个鸡蛋和一小块猪肉。回来之后衬衫一脱,换上短裤打着赤膊。先把米饭焖上。热油炒鸡蛋,炒得嫩嫩的盛出来,借着鸡蛋的油爆香了蒜末,下猪肉,再下苦瓜丁。最后把鸡蛋倒回去,加点盐。米饭差不多了,飘出来的香味混着苦瓜、鸡蛋和肉的味道,钻到鼻子里,忽然让一切都有了意义:那些楼下小孩子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就是市井气息。生活少了市井气息,便不再是生活,只是程式。同样,家没有市井气息,也不叫家,而是房子。我租的房子,今天晚上用油烟熏过一遍之后,突然温暖了好多。
原来老师说的是如此正确:做顿好饭菜,不仅可以解乡愁,甚至能解漂泊之苦。
米周,非典型理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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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62 热日午后
t xt 小 说 天 堂
作者于一爽
黄鑫鑫给我打电话,说自己离婚了。我说就这些。她说就这些。我说我陪你喝点儿吧。我没说是我自己也想喝点儿。我当然没离婚。我应该试着结婚。黄鑫鑫有句名言:当已经不能从这种关系里面得到快感的时候就应该马上结婚。在这件事儿上,她失败了,我应该再验证一下。这种关系当然是指男女关系。
到了黄鑫鑫家,她有一个四合院。在她这种年龄,如果自己有钱,离婚也不是多了不起的事。可惜她都这么老了,快绝经了,我想。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知道,朋友这两个字在女人之间从来就没存在过。我们认识快7年了。她31岁的时候我大学刚毕业。去王海家吃饭。黄鑫鑫是王海的朋友。再后来,她成了王海的朋友的女朋友。不过这也是很久以前的事儿了。
黄鑫鑫的院子里有棵枣树,看上去快死了。她说真的快死了。我说怎么办,她说等它死。我说你这看上去真不景气,她点了点头。接下来,我甚至非常肤浅地开了个玩笑,我说你反正也没什么毕业证,离婚证真多。她没笑。于是我哈哈大笑了一下。
其实她只有两个离婚证。所以这个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
后来她问我喝什么。我说有什么。她说喝什么有什么。她拿过来几瓶福佳白,我说这是女人喝的,不是咱俩喝的。后来换了白酒。两个人总得干点儿什么。
我说我们有一年没见了吧。她说那就是一年没见了。她又说我们竟然都没有变老。甚至越长越年轻了?我说这是文学上的反讽把哈哈哈哈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如果不变老就没有本领感慨时间的流逝,这样不好。当然,这句话也可以理解成,如果不变老就没有本领装逼。
现在刚刚好。四合院里有一个水池子,天上有白云,水池子里有白云的倒影。其实我很奇怪两件事,一个是,黄鑫鑫怎么能和我这种人成为朋友。
另一个是,她的院子里怎么还放了一棵圣诞树?圣诞树就在水池子旁边。已经是5月了。
黄鑫鑫说从去年就一直放在那,也可能是前年,上面还有风铃,钥匙挂件,发光小星星,圣诞老人铃铛,被风一吹就响。分有规律地响和没有规律地响。两种。其实我也说不清楚。
看着摇摆的风铃,我有点儿想喝了,接下来,这种醉意不可避免地像四处流淌。黄鑫鑫凑过来,估计是想跟我说点儿掏心掏肺的话,可她满嘴酒气,不光是酒气,我想——她有口臭!她一定有口臭。难怪男人纷纷离她而去。因为她现在离我太近,以至于我很容易想到一个事实——再过几年,她的皱纹就会像是被狂风吹皱的水面一样了。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们面前的水池子,水池子里的水,还真的动了几下。我被自己的预感吓坏了。
黄鑫鑫说——算了。她看上去真有点儿沮丧。她找错人了。我想。
后来有人敲门,我看了看她,她让我去看。我去看,打开院门,又没有人,黄鑫鑫问我谁啊,我说没谁,我又往外看了看,我说听错了。她也说听错了。我说有人要来吗?她说你想谁来。
等我重新回到院子里的时候,黄鑫鑫竟然剪起了指甲。从我的角度看上去,她整个下巴贴在膝盖上,显得垂头丧气。黄鑫鑫的第一任丈夫叫老张。我认识。因为老张认识王海,我也认识王海。她的第二任丈夫,有人说姓黄,也有人说姓于。以至于我总是想到小黄鱼这种非常美味的食物。
可惜现在才下午两点,虽然已经发生了这么多。甚至还发生了非常灵异的事件,比如我打开院门竟然没人!这个时间喝多可真有点儿尴尬。可是已经喝多了,来不及了,黄鑫鑫也成了我眼前模糊的一团。夏天快到了,光和热交织在一起,虚幻不实。我们7年前刚认识的时候,就是这样,她坐在我对面,嘴一动一动,声音在她脑后,有时候大有时候小,大的时候我就会被吸进去。还没听清说什么就会被吸进去,她也被自己的语言包围了。我总想看看是谁躲在一个人背后说话。这种愿望比七年前还强烈。这次离婚之后,我才终于把老张给忘记了。黄鑫鑫说。
接着她又问我吃冰棍吗。我说这个台词可真不错。你和小黄鱼结婚就是为了忘记老张。我说给我拿根冰棍吧。
喝了这么多年,发现酒一点儿都不好喝,我们两个人趴在桌子上吃起了冰棍。中间隔了一个酒杯的距离。这已经不是最开始的位置了。我发现:她的胸还是很大!
她的胸还是很大,以至于有一块儿已经跑到了腋下。简直没有比7年前缩小。我7年前就就觉得她未来一定会在这个方面大有作为的。我试着把身子往前挪挪,冰棍融化的部分滴在了桌子上。胸会改变一个女人的实质。我不由的得出这种结论。这种实质就是她结婚离婚结婚离婚,而我什么都没有发生。想到这的时候我的脸竟然红了起来。我用手背摸着自己的脸。滚烫。
后来她就哭,冰棍吃完了。弄得我也想哭,可是我没哭出来,我只是觉得她一哭真是让人心烦。黄鑫鑫让我别理她。我说我不理你……因为我现在特别想逃跑,到一个听不见她哭的地方。她一定是故意的。声音越来越大,我不光是心烦了,我心脏开始疼起来,我怕自己突然死了。因为喝了这么多酒,我就更有理由突然死了。我开始在心理背起何末的电话。何末一直跟我说,需要的话就给他打电话。所以在过去的整整两年里,如果我想做爱,我就给他打电话。我一点儿也不想嫁给他。他也没说过要娶我。
我使劲缩着。这样会舒服点儿,从黄鑫鑫的角度看过来,肯定会发现我的胸已经被我缩没了。这样持续了很长时间,直到她的哭声停止,我的心脏也才开始不那么疼。于是我跟自己说——别装了。
黄鑫鑫把头重新抬起来的时候,我真担心她把自己的鼻涕眼泪都吃进去。难怪她有口臭。她一动不动看着我,我和她之间隔了一个酒杯。我觉得很不舒服。为了打破这种僵局,我甚至愿意跟他谈谈何末。如果她的目光中没有夹杂这么多的爱恨情仇和不理解的话,但是,现在,我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我说三四点了。我说来瓶福佳白吧。冰镇的。
我说为了痛经。干杯。于是我和黄鑫鑫重新开始咕咚咕咚喝起来,她一定是留了太多眼泪缺水的缘故。我都能听到她咕咚咕咚的声音。我保证,并不是所有人都听到过这种声音。并且,很难有人会将这种声音和时间的流逝等同起来。
她明显好了起来,又说我给你下碗面吧。我说加点儿辣。她说很辣?我说很辣。那你最近见王海了吗。黄鑫鑫一边儿下面一边儿说。我说没见,好久没见了。
黄鑫鑫说——我也好久没见了。我倒是经常见他老婆。
吃了碗面,我有点儿困了。还不到5点。黄鑫鑫让我睡会儿。她问我要不要花露水,我说要。好一阵大睡。我在小院里,房间空调的冷气吹出来。四周有风,分不清楚是冷气还是风。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醒。我应该只睡了十几分钟。我看见黄鑫鑫在很远的地方打电话,风把裙子都吹起来了。我伸了个懒腰,桌上还有剩的酒。我喝了一口,觉得很不好,说不出来哪儿出了问题,可能是福佳白放的时间太长,泡沫已经全没了。我想起做的一个梦。刚刚,我在梦里战胜了一件事还是一个人。而这个人和这个事紧密相连。但是我现在想不起来了。
我开始跟院子里喊黄鑫,我从来不喊她黄鑫鑫。人生的复杂首先取决于名字的复杂。她回过头让我接着睡会儿。她还在讲电话。我说是不是天快亮了。她让我别出声。过了一会儿,她过来拍我肩膀说——醒了?走。吃饭去。叫了王海。还有他老婆。
我说哦。我很失望。恨自己刚刚吃了一碗面。我问他,有烟吗。抽根儿再走。
接下来的事情,我想简单的叙述。因为我,这篇文章的题目叫热日午后,而现在时间已经到了6点钟。见到王海的时候,是我两年来第一次见他。我从没见过他老婆。可是她的老婆真美。如果两年前我知道她这么美,我一定不会爱上王海。还互相睡。中午的酒意等待挥发,我已经不想喝了。王海给我倒了一杯,我说干。因为我感觉非常害怕,于是只能躲进喝酒这一个姿势里面去。王海说你一点儿没变,我说是吗?我甚至想庸俗地来上一句——我变老了。我当然没这么说,王海老婆坐在我旁边的旁边,我又跟她干了一杯。因为那天吃饭的地方简直称得上高级,我们喝多了才发现,原来这个包间还可以唱歌。于是所有人都决定为什么不唱歌呢?当然,那天除了王海、黄鑫鑫、王海老婆和我之外,还有几个人,全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局面很快就乱了。差不多在20分钟之后,王海突然把一条胳臂搭在我的脖子上,他问我为什么不联系他了。我的双眼紧紧盯着屏幕,现在轮到他老婆唱歌了,我不知道说什么。我只是很吃惊。大概他还没有察觉到我的吃惊,于是他接着说——我已经5个月没跟老婆做爱了。因为他的一条胳臂紧紧箍住我的脖子,以至于我竟然听得很清楚。我把双眼从屏幕上抠出来,看着他,他的模样还像两年前一样吸引我,甚至气色不错,看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只自己手淫的人。我把他的胳臂搬下来,如果他再这样,我就会去亲他。我知道他当然没什么实话。他的胳臂被我搬下来,很快又爬了上来,于是我又给搬了下去,我开始笑,笑是一种武器。他又问我为什么不联系他,我说因为我过得挺好。他点了点头,如果我自私,他就会满意了。我们重新做到了各自的位置上,王海又给我倒了一杯,因为他给我倒,那我一定想不出不喝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