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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县里等车,他已不太记得我。他与我这个曾经被他称作“走狗”又叮嘱要出人头地的学生,微微寒暄然后转身离开。
我看见他的西服,背面还是皱巴巴的,大腿的位置有米粒。
四、钱大眼
我真正接受老师嫖娼,是在知道钱大眼老师的秘密之后。
钱大眼,具体教什么不记得了。矮胖,头大,笑起来肥肉颤颤,憨憨的。和学校谁的关系都处得好,教书很烂,赚钱能力一流,负责给学校大小活动拍照,垄断了学校的证件照毕业照生意。
当时我在学生会,帮他发放照片,收钱。他因此不收我的钱。活动照上有我的就送给我。
毕业时他对我各种叮嘱祝福。我觉得跟这老师关系不错。
再后来,我陪一个社会女青年去他那儿拍照。好久不见,我以为他会与我寒暄,他却只与那位女青年朋友聊天。他矮,我朋友更矮,他的目光很低,顺着看去,发现他把目光分成了三份:一份是跳动的,用来诠释“眉飞色舞”,好像在心无城府地聊天;一份是涣散的,假装漫不经心地扫视身边的人;最后一份固定而真诚的,用来看她的乳沟。掩饰得很好,把其他两份疲惫不堪的目光都逗开心了。
她浑然不觉。我让她换了个姿势站。
再然后,我知道了他年轻时候当团委老师,在活动室强奸了很多漂亮女生的事情,都是那种能歌善舞的水灵女孩,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他那颗油亮的大头,还是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快活地扭动着。选位置,拍照。
初中毕业之后,我继续求学。离开家乡,去往城市。在地铁,商场,公司……在无数拥挤得让人窒息让人绝望的地方,见到与这群男老师面容类似的男人,脸上写满了挣扎之后的徒劳。茫然麻木都如此雷同,但至少,他们已经挣扎过了。
我才意识到,让我对男人有了最初的理解和宽悯的,并非是与我爱恋过的少年,而是这群老男人。我终于谅解了他们,就像是终于谅解了我蛮荒怪诞又庸常琐碎的故乡。
鲸书,学生。微博id:@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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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69 再美也美不过想象
。txt小。说天堂
作者耀一
1、
事情发生那个大多数人不愿回忆的特殊的年代,但又注定这辈子无法忘记,因为很多人的婚姻与那个年代有关。比如这件事的主角——老陈。这事儿是我老妈说给我听的,为方便阅读,下文中我用“三姐”作为代称。
那年三姐响应号召,插队到江苏一个偏远地区。在那里,她认识了几个好朋友,也知道了有个叫老陈的人,以一种很特殊的方式。
那是某天下午。生产队里派发生活用品,知青们排着队去领。
三姐当时正在和前面的人聊天,突然听见后面“哎呀”叫了一声。于是回过头去看。只见毛丫涨红着脸,眼里隐约闪着泪光。
三姐问,怎么啦?毛丫。
毛丫哆哆嗦嗦答,我……抓到个……流氓!
毛丫说完一下哭了。
三姐再仔细一看,毛丫一只手里抓着个被布包裹着的东西,她身后一个中年男人正一脸猥琐地淫笑着。
三姐一下明白了,毛丫手里抓着的是那个中年男人的家伙!
于是三姐一拳打向中年男人,与此同时大声喊:打你个老狗日的流氓!
一听到三姐喊,前前后后的人一下围了上来。有骂的,有跟着动手的。
毛丫突然哭得更厉害了,大声叫:别打了别打了!断了!断了!
动手的人停下了手,这时候中年男人已经躺在了地上,裤裆一片湿漉漉的。
派发生活用品的负责人带着两个战士跑过来问:发生什么事了?
三姐让毛丫说。毛丫哭哭啼啼不肯说。三姐就指着那个中年男人说:他耍流氓,被抓了个现行。
负责人就让两个战士把中年男人带去治安办处理,让毛丫和三姐也跟着一起去。
中年男人躺在地上,虽然鼻青脸肿,但脸上却笑眯眯地说:我行的!我的家伙好用得很!
三姐对毛丫说,这人是个精神病吧?
毛丫哆哆嗦嗦说,刚才我感觉好像把他的家伙拽断了。
两个战士把中年男人扶了起来,从他的大裤衩里掉出半截茄子……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老陈。
2、
到了治安办,老陈依旧嬉皮笑脸。三姐和毛丫则被带去另一个房间做笔录。等做完笔录出来的时候,老陈已经被放走了。
三姐问:为什么放老陈走?
治安办的人说老陈是个精神病。
三姐问毛丫:你说怎么办?
毛丫低声说:算了,姐,咱快回去吧。我之前吓尿裤子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生产队派了几个人带了点东西来看望毛丫,顺便把她和三姐下午没领到的生活物品给补上。与此同时告诉她,这只是个突发事件,要相信社会主义还是美好的等等。
三姐好奇心重,就问老陈是怎么得的精神病?生产队的人说,其实老陈也挺可怜的。说完这句停顿了一下,又补了一句: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呀。
3、
老陈一直暗恋村里一个叫胡玫的姑娘。每次看到胡玫,老陈就走不动路。满脑子都是想着和胡玫一起过日子的种种美景。
那时候老陈还不算老,刚刚而立。但在那个年代,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孩子都开始发育了,可老陈还是娱乐靠手的单身汉。
老陈设想过不下50种向胡玫表白的方式,可一看到胡玫的脸,他的脑子就一片空白。除了发愣,什么都干不了。特别是一想到胡玫比自己小10岁,老陈就怂了。他常在夜里对自己说,算了吧。哪有癞蛤蟆能吃上天鹅肉的。老陈对于胡玫的爱是绝对纯洁的,他在撸的时候都不敢想胡玫,他觉得这样玷污了她在自己心中美好的样子。
老陈的犹豫让他错过了胡玫,后来胡玫嫁给了村里做牛皮生意的王琦。王琦也比胡玫大10岁。
这件事让老陈心里非常不平衡。他觉得王琦和自己一样大,凭啥就好意思娶胡玫?!再说王琦长得也不比自己好看,而且还是个做生意的,肯定不是个好东西!
那时候很多人的心态就这么怪,他们觉得有钱人就一定是坏人。都是周扒皮、黄世仁那样的阴狠角色。
老陈开始为胡玫担心起来,他总想象着胡玫各种挨打挨骂的样子,越想越心疼,有时候夜里能心疼得哭出来。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想办法把胡玫救出火坑!
4、
一转眼就是10年。这个机会终于让老陈等到了。那一刻,他打从心里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毛主席。
老陈因为根正苗红,当了红卫兵的头。他想着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把胡玫从王琦手里解救出来了!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王琦早就听到风声,一早就把资产上缴国家,来了个积极配合,一下从走资派变成了革命群众。
老陈心里这个气呀!他更加确定王琦是个奸猾的人,胡玫指不定背后遭了多少罪呢!老陈越想越担心,发誓一定要整死王琦,救出胡玫。
说来也是命,王琦请几个朋友吃饭,其中一个人是老陈的朋友,就叫上老陈一起。
王琦什么都不好,就是好酒,一开心就会喝大,一喝大就会胡说八道。席间在谈到下一代的问题时,有人习惯性背了段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王琦笑了笑说:呵,净胡扯蛋!什么八九点钟的太阳啊?!你们知不知道,他都是夜里工作,白天睡觉。什么叫八九点钟的太阳?他根本就没看过。这句话什么意思啊?意思就是,你们青年人怎么啦?根本就不在老子眼里!
一听王琦这么说,所有人都愣住了,没人敢接话。老陈心里一阵激动,王琦这次是死定了!
第二天一早,老陈就把这件事报上去了,还拉着几个一起吃饭的人作证。老陈拉人,谁敢不去?不去就是和王琦一样的罪。
当天下午上面就下了指示,必须严惩王琦!接到通知的时候,老陈激动得全身发抖,他恨不得穿上新郎官的衣服去王琦家,办完王琦就顺便和胡玫把婚礼也办了。
第三天中午,老陈带人来到王琦家,宣布了王琦的罪状后,就要把王琦带走。王琦知道自己这一走凶多吉少,干脆武力反抗。这时候胡玫站在一边,不知所措。老陈上前对胡玫说:你赶紧和他划清界限,不然你也倒霉。
这时候王琦已经被打瘫在地上了。胡玫走上前,一边叫着和反革命划清界限,一边上前抽王琦耳光。王琦一把抓住胡玫的手,不让她打。两人拉扯中,胡玫突然跳起来,连着几下踩在王琦的身上,王琦当时血就从嘴里流了出来。后来据说是肋骨断了刺穿了心脏,不治而亡。
当时老陈在一边看着,不由打了个寒颤,他没想到看起来温柔可人的胡玫会这么狠!他后来转念一想,看来自己之前的猜测都是对的,一定是胡玫心中挤压了太多的怨气才会这样吧。
老陈后来才知道,自己错了。
5、
老陈终于如愿和胡玫结婚了。可是结了婚以后,老陈才知道,胡玫完全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胡玫好吃懒做,而且嘴巴极其恶毒。动不动就对老陈挑三嫌四。老陈稍有反驳,她就翻出王琦的事来说老陈。
老陈事后想想觉得很对不住王琦。夜里他常常回忆起王琦事件,越想越可怕。王琦和老陈原本是两个没有交集的人,互不认识,那就更谈不上什么恩怨了。仅仅是因为王琦娶了胡玫,老陈竟然把王琦当作了仇人。更可怕的是,那个特殊年代赋予了老陈他本不该有的权利,顶着天使的光环干着恶魔的勾当。
后来,在一次小规模的武斗中,老陈的家伙受伤了。而此时的胡玫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于是老陈就被胡玫扣上了“活太监”的帽子。一个男人天天被老婆嘲笑是“太监”,这种滋味可想而知。久而久之,老陈就被折磨成了间歇性精神病。常常用绳子把茄子、黄瓜绑在家伙上,然后到处去招惹姑娘,蹭她们身体,就为了看到她们被惊吓的样子,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后来因为长期用绳子捆绑的关系,老陈的家伙彻底坏死,被切除了……
老陈成了真正的“活太监”。
老陈“变身”后没多久,胡玫一声不响带着老陈所有的家当跑了。一连串的打击把老陈彻底整疯了。每天腰间拴着绳子,不是吊着茄子,就是吊着黄瓜,看见年轻姑娘就靠上去蹭,嘴里不停地说:我行的!我的家伙好用得很!
生产队的人说完了老陈的事就走了。
临走前三姐问:排队的那么多姑娘,他怎么就看上毛丫了呢?
生产队的人说:可能她的背影像胡玫吧?当年老陈爱上胡玫的时候,她也就你们这个年纪。
6、
人的想象力在爱情来临的时候,是最强大的。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在你的脑中早就和他她过完了一辈子。这辈子也许是你这一生中最美好的。因为,完全脱离了现实。
耀一,编剧、码字工、插画师、平面设计师。微博id:@鞭具蛋挞耀一 。已在「一个」app发表《再热也热不过初恋》、《再冷也冷不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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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370 回不去的小时候
t xt+~小<说+天>堂
作者扣扣小妖
1、
小时候,我听到最多的词语是,快点。
妈妈说,快点起床。爸爸说,快点吃饭。哥哥说,快点走,要不我们就迟到了。每次听到这样的句式,我来不及细想,必须快点。然后,长大,高考,读大学,毕业,谈恋爱,吵架,结婚,生子。
2、
小时候,不小心跟别人撞到头,听说会长牛角,一定要再撞回来。没办法,明明撞得很痛,还要对着痛处瞄准了,两个人头对头,再撞一次。
撞得满眼冒泪花。
3、
“吃了没”这句话很有时代烙印,是我小时候听过用过最频繁的问候语。逢人见面打招呼,都是这三个字。物资贫乏的年代,吃,理所当然是人生的头等大事。
当然,吃了就得拉。白天,我妈要我们到外面解决内急,因为如果都在马桶里拉,屋里太熏人。但我最烦去大院里的厕所,因为客流量大,出来进去容易碰到人,碰到了还一个个轮流问:
“吃了没?” “吃了没?”
我站在厕所门口回答他们:“吃了。”
4、
从小,我面黄肌瘦,只长个子不长肉,父母的熟人看见了总说我营养不良。其实我爸一直变着花样买营养品给我吃,比如炼乳、葡萄糖、双宝素口服液。我最爱的还是麦乳精。
喜欢吃,那就避免不了偷吃。有一次,我妈把瓶盖拧得特别紧,我把瓶子放在桌上,一手扶着瓶身,一手捏着瓶盖,使劲拧,拧了老半天没反应,又学大人的样,拿毛巾捂住瓶口拧。一咬牙,终于拧开了瓶盖,但玻璃瓶也被我顺手打翻了,幸亏抢救及时,没摔到地板上,好险,但麦乳精已经撒了一地。
丽娅她妈恰好经过窗外,目睹了接下来的一幕,眉飞色舞地跑去跟我妈说:“你囡是有多饿啊,在屋里趴着舔地板呢……”
5、
有点怀念小人书。
小人书,学名叫作连环画,图文并茂,好看长知识,是我童年的好伙伴。大街上常见旧书摊,花一两分钱租一本小人书,就能坐到小板凳上看一天。
每到“六一”节,新华书店的小人书会打折促销,我爸会带我去,让我自己挑,作为儿童节的礼物。我攒了满满一抽屉的小人书,踌躇满志要摆个书摊,租给别人看,赚点零花钱。想归想,还是舍不得,怕别人把书弄脏了弄旧了。后来,好多小人书都被我小表弟拿走了,说好会小心爱护,看完就还,结果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想想就心疼。
上小学后,我发现小人书还有一个妙用。写日记要是没内容了,我就翻开一本小人书,每本小人书都有一页“内容提要”,也就是故事简介,我提笔就写:“今天,我读了一本小人书,书名叫作《×;×;×;》,里面的故事好看极了,讲的是……”我把内容提要从头到尾抄一遍。最后,另起一行,写上结束语:读完这本小人书,我又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至于什么道理,我可没想过。
运用这个方法,我曾一天之内恶补11篇暑假日记,抄“内容提要”抄得我手都软了。
6、
有一回,爸爸的一个朋友分给他一箱啤酒。
听说那人有亲戚在医药公司上班,走后门买了几箱酒,比普通的啤酒贵,是补酒。
那酒的名字叫三鞭啤酒。我不懂什么叫“三鞭”。我爸看着啤酒标签说,是牛鞭、狗鞭、猫鞭。
我爸喜欢喝,我妈嫌弃,说酒里有股子尿骚味,抿过一口就不肯再喝,于是,便宜了我和我哥。没多久,我们就喝完了那一整箱,喝得不亦乐乎。
那时,感觉口感还不错,和平常买的啤酒稍有区别,还在班里跟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