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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涅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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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它于不理不睬的境地。    
        如果这时有另一个皮球出现在狗的视线内,它会立即兴奋起来,重复追逐的过程。当追到之后,再次感觉无聊,灰溜溜地走开。这便是狗的本性。    
        猫则略有不同。猫会将戏弄耗子的把戏转移到皮球身上。它不断用前爪将皮球拨来弄去,自娱自乐。但是,如果有一个新的皮球出现,猫同样会扔下旧球,去玩新球。相对于喜新厌旧而言,猫和狗的属性是一致的。    
        如果说狗是沉湎于猎艳中的男人的话,猫在这一桂冠之外,还要加上个“高手”的雅誉。    
        皮球的色彩越绚丽,越容易引起猫狗的兴趣,正如打扮妖娆的女人,总是引起男人的“性趣”一样。    
    精神恋爱?你有病吗?    
        “精神恋爱”--我们可能再也找不出比这更荒诞不经、滑稽可笑的词汇,和更居心迥测、用意险恶的主张。    
        如果我们将“恋爱”作为一个独立的、静止的、终极的单元,那么,作为一种人类意识领域的现象,恋爱完全是精神的,特意强调“精神恋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如果我们略有一点点常识,知道恋爱起因于对性的欲求,并以获得性的满足为其终极目标,便会坚信,恋爱本身只是一个过程和手段,无视其起点与终点,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样的恋爱是小孩子们玩的过家家的游戏(即使幼童的游戏也含有性本能的成份),热衷这种游戏的成年人对自己和他人都极不负责。    
        一言以概之,无肉体目的的纯精神恋爱,不是恋爱,只是现代社会迷失自我的人类的一种病态。    
        你可能受过情感的伤害,可能感叹我们这个世界的纯情不再,悲哀于心心相映的难觅,进而对肉欲的横流、无爱的性交频生憎恶的心态。但是,如果你认识不到性爱的易得与易失是技术时代、计算机世界的必然特征,并进而对人类两性关系翻天覆地的变化做出调整与适应,而在那里大谈什么拒绝性交的精神恋爱,便谬之千里,并绝对无法获得精神的最后安歇了。    
        两性间的爱情从来不可能排除性爱,而性关系能够增进我们的感情。性交使双方呈现一种最自然、坦诚、本真的状态,能够一下子拉近我们心的距离。对性合谐的追求,对性浪漫的尝试,对更多性高潮的体验,将使我们产生溶为一体的感觉。当我们与另一个人的精神靠拢之后,我实在看不出还有比作爱更能完善爱情的方式了。美好的性可以使我们获得生命的充实感,激活我们的生命潜能,使我们更加热爱世界、热爱异性,也热爱我们自己。    
        当然,无爱的性交,因为没有激情的介入,便成为一种机械的肉体活动,自然不可能获得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升华,只会带来种种丧失感。但这种并非“恋爱”的关系,也不存在“精神恋爱”的问题。    
        如果无爱,再“精神”恋爱,再拒绝肉体,仍然不会找到爱的感觉。而只要有爱,尽早、尽多地享受性,只会更有助于你们的爱。恋爱的本质在于:你是否真的被另一个生命所深深打动了。    
        精神恋爱的主张几乎很难在男人身上找到,男人是性感集中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开发少的动物),而女人是性感弥散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获得充分开发的动物),确有女人能够通过精神向往便达到性高潮的报道,而男人呢?即使一个希腊式的深吻,又有几个男人会当即射精呢?    
        女人们更多崇尚精神恋爱,一方面因为她们对男人的失望,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她们习惯于将自己视为性欲求更低的物种,视为性爱的被动者与受害者,所以当有性无爱之际,便会产生吃亏、受骗、被玩弄的感觉。如果女人抛弃文化对她们的性毒害,而正视自己的性欲求,认识到自己在性上是与男人完全平等的,哪里还会有什么“精神恋爱”的奇谈怪论呢?精神恋爱是封建贞操观在女人身上的现代形式的延续,符合男人对女人的私有观念,本质上是为男人利益服务的。    
        有典可查的最早提倡精神恋爱的思想家,当属柏拉图。当“柏拉图式的爱情”作为一个浪漫、纯情词汇引得少男少女无数痴想之际,很少有人知道,作为既爱女人也爱男人的双性恋者柏拉图,用“精神恋爱”一词专指他与同性美少年的关系。但我们仍有充分证据显示,柏拉图的同性之恋也并不是真的拒绝作爱的。    
        我们经常能够在一些所谓“青春美文”作家那里看到这样的故事:美丽纯情的女孩儿与才华横溢的男青年(多被作家写成他们自己)发生爱情,相坐长谈,然后同床相拥而眠,最后一夜无事,在早晨的阳光里感动于彼此的纯洁。这种同一模式的故事改头换面地不断出现在传媒上,如此频繁,如此雷同,使我不能不怀疑作家与编者的脑子是不是都出了问题。有朋友这样评价此类“经典故事”:健康的女孩儿遇到了有病的男人。这种故事最可能产生的后果是:未谙世事的女孩儿相信“精神恋爱”的可能,都去和作家们同床共枕、同被而眠,并在清晨的阳光里发现--作家们堕落了!“精神恋爱”此时成为一个陷阱,一种阴谋。    
        精神恋爱的虚伪性,曝露迨尽!    
        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这一事实,注定了人永远无法摆脱动物性。”而今天一些古典的、现代的,乃至“后现代”的道德家却在想使我们相信:人远远高于动物,所以,人不需要作爱。    
        精神恋爱的主张否定了人性,扼制了人欲,毒杀了人的本能,是对从腐朽贞操观中解放了的人的残害,是对仍受其奴役的人的打上了现代色彩的管制。    
    如果我们还承认人的生存权利与自我尊严,便要打倒这种旧瓶装新酒的精神恋爱。    
    不作“刚强神话”的牺牲    
        传统社会认为,男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是:刚强。这成为衡量一个男人是否成熟、出色的重要标准。如果哪个男人被确认为软弱,连他自己都会觉得给男性世界丢脸。    
        然而,我们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男人其实比女人脆弱。从生理上说,生命之始,男性死亡率远高于女性,国际公认,理想的出生性别比为100个女婴相对于105至107个男婴,这样才能保证成年男女的比例平衡;生命之终,男性比女性平均早3-5年告别世界;生命之间,男性患多种疾病的比率均远远高于女人。从心理上说,男人刚而脆,女人柔而韧,男人易折,遇重大打击远不如女人承受力强。    
        我们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找到的诸多男人比女人刚强的证据,均是在“刚强神话”这一文化因素下造就的,而非物种呈现的自然状态。我们从出生那天起便被告知刚强的男孩儿应该摆弄玩具车和玩具枪,柔弱的女孩儿应该抱洋娃娃,这种教化从家庭进入学校,直到社会。男性的柔弱气质受到排斥与压抑,女性的刚强品格因受轻视而萎缩。文化的塑造改变着物种,只有人类才能够做到这一点。    
        “刚强神话”早在人类远古时期便开始出现,是人类当时生存的一种需要与手段。面对蛮荒的自然界,人类需要刚强与之对抗,而女人们因为生育与哺乳被束缚在家中,外出捕猎的工作便主要落在男人身上。男人的社会分工使他们必须培养刚强,而女人的责任则要求她们必须柔弱、细腻,这样才适合面对新生的婴儿。    
        女人的生育职能最终导致她们直到今天,在几乎所有方面,仍远未取得与男子相同的待遇。    
        人类一步步地征服(或曰破坏)自然到今天,男人刚强的神话便也一步未放松地紧跟着,以至于今天的人类已经普遍奉持这一论点为真理,视其为先天的生理决定。事实上,如果一男一女从出生后接受同样的教育,进行同样的身体与精神锻炼,谁表现得更刚强绝对会令传统社会大吃一惊。    
        男人为了使自己符合“刚强”这一性别标准,从幼年期便开始了种种激烈的生存角逐,要成为所谓社会与人生的强者,而我们已经看到,强者的产生总是以对弱者的残酷打击为代价的。男人有泪往肚子里咽,绝不能“轻弹”;男人遇到困难独自解决不向他人求助;男人习惯于有病不就医,带病工作这种杀鸡取卵的愚蠢行为大受敬重;肉体再大的痛苦也不能喊出声,精神再大的伤创也要默默挺着,按着现代健康的标准,以上种种表现都在塑造着肉体与心理的双重病态。男人仿佛不是人了,而是特殊材料造就的机器。    
        那些先天素质脆弱的男人,为了使自己更像个“男人”,不得不盲目攀比着刚强,使他们的生存变成一种被动的悲剧。    
    两性平权理想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便是:个体差异远远大于性别差异。也就是说,一个男人与另一个男人间的不同,要比男性群体与女性群体的不同为甚。男人刚强的论调,抹煞了个体差异,成为对未能进入刚强模式的男人的一种毒害。    
        强调一种性别刚强,便也否定了另一种性别具有同样的属性。刚强神话害男人的同时,也造成了对女人的轻视。如果不打倒男人刚强的神话,女人哪里又能够真正走出从属于男人的地位呢?女人对刚强男人的向往,归根到底是一种弱者心态,想靠到别人厚实肩膀上的女人,终究会悲叹自己是一棵无根的青藤。    
        我们已经告别了依靠刚强才能生存的时代,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社会进入了以智慧为生存手段的现代世界。在弘二头肌退化的同时,我们的大脑沟回正变得复杂和深刻。面对变化的世界,好男人的标准也要随之改变。但我们一定要切记,绝不能以一种神话代替另一种神话,对个体差异的尊重是人本社会最基本的一条准则。    
        男人又不需要外出打老虎了,何必还那样自己苦自己呢?    
    


第一编 男女爱美男人的风险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男人爱美,却面临风险。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我们走进美容院要求去掉脸上的皱纹,如果我们执意要割出双眼皮儿,如果我们要改变自己的下巴、鼻子、双腮或其它人体器官,如果我们在耳朵上扎出两个眼儿挂上金坠,如果我们留起长长的手指甲甚至脚指甲然后涂上各色油彩,如果我们用美国的口红使自己具备朱唇,用法国的去毛剂清除自己所有的腋毛甚至阴毛,如果我们描眉、涂眼影、施胭脂,如果我们留一条长可垂肩的辫子,如果我们戴手镯、脚链、胸饰、发卡,如果我们挎一个花包招摇过市,如果我们……    
        如果我们胆敢有如上众多“如果”中的一个,我们会怎么样?    
        我们会被视为怪物、“假男人”、“二尾子”,人家会说我们“女里女气”、“神经兮兮”、“让人恶心”。    
        如果一个女人同时兼具了上面所有的“如果”,另外再加上隆胸、瘦腿、健臀,这个女人又会怎样?    
        她会被视为爱美的典范,美丽的化身,女性的偶象,青春不老的象征,走到哪里都招惹来女人和男人共同惊羡的目光。    
        这个世界,对男人和对女人,竟是如此地不公平!    
        为什么上面那些“如果”就一定专为女人准备,为什么男人一旦涉足其间便会受到轻蔑?如果上面那些“如果”是美的,是对美的追寻,是爱美之心的体现,那么,为什么只许女人爱美,而不许男人爱美?如果对女人有一种美的标准,对男人有另一种美的标准,那么,这美还算是真正的美吗?    
    然而,这便是我们生存于其间的这个世界奉行的标准:美的准则有两套,一套给女人,另一套给男人。划分与决定的标准不是其它,又是社会性别角色的要求。如果男人用女人那套美的方式打扮自己,便违背男性社会性别角色,而具有了女性社会性别角色,而这种性别的“偏差”,是我们的文化与社会最不愿意看到的。    
        那么,如果我们不考虑上面那众多的“如果”,仍然让男人们只按社会性别角色允许的男人美的方式来爱美,男人们便真的可以自由地爱美了吗?绝不。    
        我们奉行的社会性别角色中还有一条重要的两性差异:女人无论如何追求美,都是正常的,都是符合她的社会性别角色的;而男人却不可以自由地追求美,他应该更关心事业的成功,而不应该关心自己的外表是否美丽。如果男人像女人一样追求外在美,他便又要被人看不起了。这一差别的出现仅仅因为:社会认为女人是凭美貌获取男人的爱恋进而获得生活保障,而男人却需要靠自己事业的成功而不是外貌的美丽安身立命。这一标准本身对女性的伤害、对男性的束缚我们估且不谈,显尔易见的是,它建立在这样一个毫无根基的假设上:如果男人像女人一样爱美,他便不可能取得事业的成功。    
        女人以谈美为荣,男人以谈美为耻。夸一个女人美丽是对她最大的奖赏,如果不住嘴地称赞一个男人如何美丽,而闭口不谈他的事业成功、聪明才智,便会让人越听越不是滋味的。绣花枕头用来比喻外表好看,里面全是糟糠,便是专指男人。女人作锈花枕头是文化允许的。    
        男人,真的如此悲惨,竟然不能像女人一样爱美、追求美了吗?    
        我们要问,如果男人到美容院把自己的脸皮拉得同大理石一样光滑,割四五层眼皮,如果他们要改变自己的下巴、鼻子、双腮或其它人体器官,如果他们把二十个指甲涂成二十种色彩,如果他们将嘴唇抹得腥红,如果他们描柳叶眉、画熊猫眼、涂红脸蛋儿,如果他们把全身的毛发都去掉,如果他们做了所有这一切,他们又对这个世界有什么伤害呢?除了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外貌有着自己的欣赏标准,还能说明什么呢?身体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愿意怎么弄就怎么弄,别人管得着吗?    
        我们上面假设的种种“如果”,其实许多都是曾经在男人身上存在过的,而且那男人绝对是“正面角色”,是主流社会的成员,其举止也完全符合当时主流社会的社会性别角色对男人的要求。    
    爱基斯摩男人不仅在耳朵上扎眼儿,还在鼻子上扎眼儿呢;留长辫子之传统远的不说,清朝的中国男人想不留都不行;至于身上的各种饰物,原本都是由男人最早佩带的,是他们纪念和炫耀狩猎中打了几件猎物的一种标识。男人们并没有因为这些附加的物件而成了女人,或远离自食其力的人生。相反,他们照样人才辈出,照样推动着人类历史走到今天。看来,倒是我们这些子孙后代有忘本之嫌了。    
        可见,至少在对人体的修饰上,从来便没有某种自然赐予的美的标准,美是人对事物理解的结果。男人们被判决远离那些被划给女人的美的方式,完全是社会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我们因此便有理由问:社会每天都在发展,文化亦处于不断更新中,关于美的社会性别角色定位,便是一成不变的吗?如果是可以变化的,那么,便也不存在绝对的标准,人便也可以进行自由的选择了。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太多这种变更的例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许多对于中国男人来讲绝对不可想像的事情,在西方一些国家被认为是最自然不过的,而到了二十世纪末,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们对之也早已经习以为常了。比如,男人烫发,男人洒香水,男人化妆,各种专门为男人准备的护肤品。甚至于,男人扎耳朵眼儿在中国也已屡见不鲜了,虽然仍远未被主流社会完全接受。    
        人们对男人爱美本身,也多有宽容,但这宽容仍远远不够。    
        如果我们略有一些动物常识的话,便会发现,几乎所有的动物中,雄性都远比雌性要美丽得多。开屏的孔雀便是雄的,而雌孔雀灰不溜秋没人理睬。人类欣赏赞美雄孔雀,但如果一个男人像雄孔雀那样炫耀美色,便会面临危险。    
        爱美与是否仍能肩负生活的责任毫无冲突,虽然作为一个男性解放主义的倡导者,我对那些责任本身便颇多质疑。一个爱美的男人,更有可能热爱这个世界。    
        不仅男人一些平常的爱美表现无可厚非,即使一个男人爱得昏天黑地,沉浸到自我迷恋当中,又能怎样呢?自恋的男人将别有一种魅力,如果一个男人连自己都无法欣赏,他又怎么能够去欣赏别人呢?    
        如果一个男人自恋到了不思茶饭,什么也不想做,整天照镜子,变着法儿地化妆的地步,那又如何呢?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愿意以这种方式度过自己的生命,他伤害了谁呢?除了为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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