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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夏流年纪事(续)-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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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成,被人踹伤,送去医院治疗。等我伤好,医生告诉我,我这辈子不可能做父亲。”

“明成怕我想不开,寸步不离地照顾我,整宿整宿陪我聊天聊地聊人生。出院前的一天,同病房的人出院,病房里只剩下我和他。晚上,我们同睡一床,畅谈人生理想。聊着聊着,我睡了过去,可我睡得不熟,感觉嘴唇总有点不对劲,于是,我迷迷糊糊又醒了。这次,我是吓醒的,他……明成他……亲我……”

事情过去那么久了,他提起的时候,双颊还能浮出浓浓红晕,是恋爱中的人才有的神态,不显老的俊秀容貌,从我这角度看去,十足像个女子,大概二十多年前,他更……

不由得,我仔细端详手里的合照。

是了,的确是的,二十多年前的他,只能用“漂亮”二字形容,男性的面貌特征不是很明显,是个俊丽大姑娘。

假使我和可青能够无视血缘相亲相爱,那为什么夏明成和程志君不可以?

情感的发生,不受血缘、性别、伦理道德的羁绊,它存在于两个人的心里,斩不断,割不开,碾不碎,其他不相干的人又能奈我何。

“我吓呆,眼睛睁开,又连忙闭上装睡,可他还是晓得我醒了,吓得停在我嘴上,半句话不敢说。过一会,他支支吾吾,说不小心碰到的,还要起身。我扯住了他,不让他走,他做出这样的事情,我怎么可以让他一走了之。我说:我不讨厌。”

他的笑声又轻又柔,是义无反顾的倾诉,是一朝吐尽这么多年胸臆中不足为外人道的纷乱情愫,“明成他这个人别扭得要死,我明明说了不讨厌,他却和我发脾气,沉了脸推我。我知道,他是不好意思了。于是,我使了劲地哄他、求他,像以前那样。我说:都是我不好,是我的错,我不该睡着的,睁开眼,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这么一来,明成反倒乐了,说明天出院,带我去拍照片。”

“第二天出院,我们还有一整天的假可以用。明成借来相机,找来一辆单车,搭着我,去公园拍照。他说这些照片只送给我一个人,遗失不补,然后,他把底片全烧了,一张不留。”说到此处,他痴痴发笑,“明成做事就是那么绝,不留给我一点儿余地,而我竟心甘情愿。真蠢,蠢透了。”

那爱怨交织的痴笑声中,我不禁重新审视手里的照片。

照片的背景,如他所说,应该是在公园,爸爸不是背手稍息站姿,就是坐石头望天姿势,再有就是和程志君的合照,照片里的爸爸一如既往地英姿挺拔,但看似寻常的姿态背后,表情却是耐人寻味,尤以与程志君的合照为最。

之前我不明就里,只看作一般照片,这会儿,听程志君的回忆,我再看手里的照片,倒像是两个男人的定情结婚照。

“大二上学期,发生了一件大事。隔壁连队班级的两个同学在实验室,有不正当行为,被管理处教官撞见,全校通报批评,严肃处分,其中一个被勒令退学。明成和我说,我们之间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在校期间,无论是不是单独相处,都必须距离一步之远。明成喜欢部队生活,我不会成为他的绊脚石,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学期末的时候,明成认识了一个女人……”,忽而,程志君顿住了,抬眼,怨恨地望着我,俊秀阴柔的脸庞变得狰狞扭曲,“她是木偶剧团的演员。只因为她是个女人,明成选了她;因为我是个男人,我永远只能是他最好的兄弟。明成说,我们不可以再那样,那样是不对的,他要过正常的生活。”

他渐渐低了头,有一种撕心裂肺的哭音自他喉咙深处冒出,“由他开始的事情,到最后,他竟然说,不可以再那样。既然明知‘不可以’,还不如不开始,那就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啊,他这样,我怎么还能和他做兄弟?!夏明成,你这个混蛋!大混蛋!”

程志君失控哭骂,二哥将他扶至沙发,递送纸巾。

安抚程志君的间隙,二哥暗递了眼波瞄我,做唇形,无声说:“混蛋丫头,有其父必有其女,都是一样的可恶。”

我看得真切,问心有愧,自然不敢与他对视,忙转了脸,看向别处。

程志君的情感如奔涌的暗河,不见天光,却在地下深处生生不息,恣意漫延,不加约束,“假如我是个女人,我还能生个孩子,要挟他负责,可惜,我与他同是男儿身,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了。我没有办法想通,我伤害不了他,我就伤害自己,我割腕自杀,被送去医院抢救。”

“他没有来看我,等我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才知道他退学了。为了避开我,他竟然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跟着那个木偶剧团女演员去南方。他这么绝,我死缠着又有什么意思,就这样吧。”

原来……

爸爸退学是因为这个……

他死了还要被奶奶恨大半辈子……

最后,报应到我的身上。

一时之间,我真是百味陈杂了,说不清心里的痛是为了什么。

“我毕业,经人介绍,认识了艺霏。她想找个高干子弟,我想找个人结婚,就这样,我们结婚了。我身体不好,于是,我写信给明成,告诉他,我结婚了,他欠了我,要他回来还债。婚礼前一天,他到了。我说:你如果能给我一个孩子,咱们就算俩清。”

“这件事,艺霏开始是不同意的,但见过明成一面,她立刻改了主意。我晓得,她对明成一见钟情……”

程志君刚起了一个头,马上,袁艺霏反应非常强烈,被可青捂住的嘴,“呜呜”声不停。

垂着头,掩住自己表情,程志君呵呵笑,“既然要说,索性说个够,艺霏,你怕什么,我憋好多年了,透透气吧。”

他不管她如何反应,径自说下去,“明成那么好,怎么会有人不喜欢他,艺霏喜欢他,我一点不奇怪,但有一点,我绝不接受,那就是再次从我眼皮子底下抢走明成,和他做长久夫妻。”

“方姨来的那天,明成告诉我,艺霏想跟他走,愿意什么都不要。我发火,给了他一拳,问他到底怎么想的,不能这也招惹,那也招惹,成心要人死。明成不怕我的拳头,被我打,反而笑嘻嘻地亲我,他说,他不会再伤兄弟情,一次足够。”

“后面,方姨撞破的事情发生,我才知道,艺霏完全是豁出去了,她想跟着明成走。明成没理她,半夜,悄无声息走了。没多久,艺霏怀孕,生下可青。我想疼爱这个孩子的,他毕竟是明成还给我的债……”

下意识,我看向可青,正巧,他也望向我,我拍拍他的肩头,给予支持,免得程志君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再次伤了可青。

可青表面看来无所谓,其实他最在乎不过啊……

程志君的声音异常煎熬,备受痛苦折磨,“但是,抱歉,我做不到,我疼爱不了这个孩子,我没有那个感情,因为,一个夏明成,已经完全耗干净我心里那点情、那点爱,我再也没有办法了……对……对不起……”

他没有具体说“对不起”谁,但是,我们全都听明白了。

泪水在可青眼眶里打转,他的唇抿得紧紧的,可是绝不发出一个字音,顽强地与什么对抗着,隐忍而坚韧。

“至于艺霏……她大概和我一样……呵呵,夏明成,害人不浅。你们想知道的,我说完了,把照片还给我。”说完,一直垂头的程志君,抬起头,他红着眼,问我要照片。

我将照片送去,程志君双手接过,然后,安心按在胸口,嘴里喃喃的不外乎是我爸爸夏明成的名字。

陈年旧事大白,我觉得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除了招人嫌,还是招人嫌,相看生厌。

不如,走。

“可青、二哥,我们走吧。”

第九十章:巧遇

【巧遇神马的,最有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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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仨拖着行李,从程志君家出来的时候,将近9:30,有的是时间找住的地方。

至于住哪里,我没意见,全凭他们俩做主。

可青说要宰二哥一顿,去住五星酒店,二哥说没问题,当即我们仨上了一辆出租车。

经司机师傅介绍,我们在城里唯一的五星级国际大酒店入住。

二哥要了两间房,他和可青一间房,我一个人一间。

不知怎么的,进屋放下行李,落脚之后,我开始胸口烦闷,不是很舒服。于是,我取了毛巾,准备洗把脸,舒缓一下。

水龙头拧开,湿了毛巾,我刚低下头,恶心感突如其来,“哇”的一声,我吐了。

吐有一分多钟,清干净今晚吃下去的东西,我才住了嘴。

假如昨晚是因为和可青的事情而呕吐,那么现在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程志君家的饭菜已经让我没法忍受了?

不觉低头看向平坦的小腹,瞬间,我脑中有几秒钟的空白……

我和可青的亲密关系始于两周前,假如我发生的是早期妊娠反应,那么肚子里的这个绝不可能是可青的,而是……

别慌,说不定是我肠胃的问题,别自己吓自己。

直视镜内人,我深呼吸数次,终于沉心静气。

&&&&&&&&&&

我随身携带手机出门,有意瞒着二哥和可青,怕他们俩坚持跟我走。

酒店周围的设施一般比较齐全,是小型的商业圈,药店应该不难找,我出酒店大门问了一位路过的阿姨,在她的指点下,我找到了距离酒店一百米外的药店。

一进药店门,二哥的电话打来,我随口骗他,说是散心,搭出租车去看江滨夜景,请他们俩不用担心。

可青在那端抢了电话,让我下车以后,在原地等着,他们俩马上过去。

我说好,然后,挂了电话。

我年纪小,脸皮薄,哪里好意思直接买早孕测试卡这类计生专柜的药品,在别的专柜磨蹭来磨蹭去,却是不买。殷勤推销药品的售药小姐倒先按捺不住,压低声问我是买避孕套,还是买避孕药,给个准话吧。

闹个大红脸,我硬着头皮,说买早孕测试卡,售药小姐丢我一眼神——早说不就完了。

我这边脸红,人家售药小姐可很是老辣,产品的功用性能被她说得头头是道,我却是听不下去了,赶紧买了3个牌子的早孕测试卡,扔钱走人不用找。

从药店出来,简直像洗了个三温暖,一身的汗。

回到酒店,二哥和可青果然不在,被我骗走。

我先是洗澡,然后进行自测。

按照说明书指示,将尿液滴在早孕测试卡的一端,等了一会,另一端变红,呈阳性反应。

心,猛然一沉。

手忙脚乱,我撕开另外两盒的包装纸,继续测试,结果,与第一次测试,没有任何分别。

这么说,真的是……有了……

按住小腹,我没有喜悦,只有茫然。

假如可青不是我弟弟,那么直接和他结婚,生下孩子就是了,但现在的情况是完全相反,我与他有割不断的血缘关系;另一方,我与周子辰完全决裂,我怀着孩子,回头去找他,这算什么?无非是送上门给他糟践。

我不会为了给孩子一个家,而去糟践自己,忍气受苦。

况且,我才大二,在没有孩子父亲的情况下,独自生孩子,不气死奶奶才怪。

前面摆着两条路:一、去医院,流掉孩子;二、给孩子找一个冤大头父亲。

我喜欢小孩,看来,我只有为孩子找一个冤大头父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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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打算,可心里难以平静,一个人憋在房间里,闷得人想发疯。我必须摆脱这种情绪的困扰。

酒店内部通常设有小酒吧一类的地方,我不妨去酒吧坐坐,散散心,多接触点人气也好。

我此行的计划并不包括去酒吧,所以,带的衣物不是很合适,基本是适合旅游出行的运动装,全是棉质的长衣长裤。

不过……

无所谓……

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陌生的酒店,第二天拍拍屁股走人,谁认识我是谁呀,穿着不合适就不合适呗,我自己舒爽才是最重要的。

打开小行李箱,我选了一套全黑的棉质运动装,然后,梳顺又长又直的湿漉漉黑发,装作刚洗完澡,出来溜达的贪玩小女生,相信不会有人特别注意我。

临走照照镜子,又觉得有点不满意,我想了想,从箱子里面翻出一朵白中带紫的绒花小饰品,将其夹在右鬓边,再照镜子,效果顿时出色,粉面增有俊俏丽色数分,意外暗合身上所穿的黑色运动装。

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稍微打扮自己,果然会变了心情。

我心情大好,关好房门,下楼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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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过酒店服务生,我坐电梯直达2楼,即到酒店的酒吧区。

刚出电梯,我立刻感觉有不少目光望向我,其中一道目光尤为令人不适,刺得人浑身不舒服。

按照直觉,我顺着那目光的方向望去,待看清楚人之后,我不禁一怔……

竟然是周子辰。

下意识,我轻轻按住了小腹。

几日不见,周子辰给人的感觉变了样,以前像一棵葱茏茂盛的大树,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现在则像一座清冷深邃的死湖,波澜不兴,没点儿激情。

与我目光稍触,周子辰即刻转了眼,仿佛他方才扫眼而过的是路人,不认得我。

他那一桌人不少,约有五人,三男二女,皆是举止有礼,保持正常距离,不见亲昵,桌面除了放有酒,还有文件样的纸品摆在上面,看情形大概是在这儿消遣,顺便谈生意。

反正,不管是人,还是事,都与我无关,我自消遣我的。

向最角落的无人小桌走去,我要好好享受酒吧的气氛,舒缓自己的心情,思考我的人生大事,如何给我的宝宝找个冤大头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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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的格调再有品位,室内设计再情调,呈现的气氛再高雅,也挡不住各式各样来搭讪的男人。

我喝半杯柠檬果汁的时间,已有不下5个男人跑到这个小角落,向我搭讪,老的少的任意挑,令人不胜其扰,恨不得统统踹下一楼摔死。

显然,这里不是放松的好选择,更不是我思考问题的地方,我还不如把自个关在房间里琢磨,来得有效率呢。

我歪着头,咬着果汁吸管,看着窗外夜景,打算喝完回房。

惬意没有三秒,突然,身旁的沙发陷下去,有人落座。

讨厌,真是没完没了了!

这第六个搭讪的,比前面五个都讨厌,起码前面五个知道坐我对面搭讪,要是想坐我旁边,怎么说也应该向我过问一句,得到我点头同意之后,再坐不迟吧。

不给那人好脸色,“噔”的一声,我将果汁杯撂桌上,头一扭,准备给他好看,迎头呛两句,不料……

来人……是周子辰……

那冰湖般的双目,正清冷无波与我打了一个照面。

这么近的距离,不由人不看清楚他眼睑处的浓浓黑眼圈,一望而知,他休息非常不好,纵然面目清贵俊雅依旧,终究显了老态,瞧得心丝丝地疼。

无论此前如何恶意揣测此人糟践自己,我终归是有愧于他,发起脾气来,多少有些底气不足,站不住脚。

鬼使神差,我讪讪叫他一声,“周叔叔,好。”

静,肃杀般的静。

无声当中,死水起澜,冰湖碎裂,目光犹若吃人,感觉像要活剥了我。

打个激灵,我缩了缩肩头,干笑,“呵呵,好巧。”

干笑半天,得不到哪怕一个“嗯”字的答复,自觉无趣得很,我停了笑,“时间不早,我该去休息了,麻烦周叔叔让个路。”

这是一个靠窗的边角位置,我要出去,非经过周子辰占据的地方不可,否则,我算是被他堵住,出不去了。

他目光不变,亦不动,更不说话,好似我的话是那耳旁风,他压根没往耳朵里去。

我无意与他干耗,说:“周叔叔,有事您直说,要是没事的话,我……”

“为什么还留着?”忽而,周子辰没头没尾截断了我的话。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不懂他指的是什么。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我,薄唇缓缓吐出一个字,“花。”

“什么花?”

“你把那些东西扔的扔,送的送,为什么还留着头上这朵花?”清朗微磁的嗓音透着冷意,随之,他身子欺了上来,“留着做什么,一起扔了,不是干脆?”

这人真怪……

不是彼此已经当做路人了么,还管那么宽做什么……

另外,他说的“那些东西”,我还有恼意呢,东西一股脑儿给我,还附带曾经同住过的房子,将我彻底清除出他的生活记忆,不是羞辱是什么?

我不扔了,难道还要供起来么?

至于头上的绒花……

我乐意留下,怎么的吧。

我嘴角撩起弧度,堆起甜笑,“周叔叔,太宽了,您管不……”

话未完,那人动如脱兔,美手双擒,凭己身优势,将我欺身压倒,随即,我的惊叫声被牢牢堵回,原因无他,两片温软的薄唇吃掉了我的唇瓣儿。

第九十一章:一夜恩情

【我全身如高烧病人般发热,与他在这公众场所的隐蔽角落缠做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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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辰欺身压我,美手双擒,温软薄唇吃了我的唇瓣儿,我毫无招架之力,被他拿稳了亲吻,动弹不得。

可恨我的身体习惯这个男人,它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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