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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未必也敢认同自己。我离这些实在太遥远了,所以即使是写作,我想我一鸣惊人的资本是零。
我有钱时也喜欢去一些灯光昏黄的酒吧,音乐振聋发聩的舞厅,偶尔住些带三四星的酒店,但是,敞开怀喝得支离破碎没有,穿胸罩内衣扭屁股的不敢,住在酒店拼命看电视,看家里收不到的国际频道,然后打免费市内电话,生怕少沾了便宜。
我从来没遇上一见面就有性冲动的男人,吸毒的虐待狂、强奸犯、卖摇头丸的,这些人,对不起,只在电视上打过照面。
我天天把“爱”放在口中,即使现在老公有了钱,我还是更喜欢“爱”这个字而不是钱。我坐月子的时候想吃饼干,丈夫带我去批发部时,我指着一种饼干说,我喜欢那种,他马上说,我知道那种便宜。这就是我的本性。毫无办法。
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舍得挥霍金钱,不在街头接吻,不认识政界、文艺界、演艺界的名人,也不敢制造什么绯闻,我想,“家”这个东西还是最重要的。
关于吃的,米饭、蔬菜、肉和水果是我的主食,零食咖啡、面包、三明治、法国牛排等等都离我很远,更加落后的是我相信一个完整的女人每天必须读书,读的又是张爱玲、钱钟书甚至曹雪芹等这些“老老人类”的书,关于新新人类的书,读不进去更无从爱。
我很想从今往后好好做自己,我想整容,瘦身,文眉;我想天天跳舞,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看人;我想找几个男人打架培养信心;我想收到玫瑰;我想穿内衣在地铁的前头让万人看。结果我一样没做,天哪,我只是瞎想想。
另外,我遵法、守纪,但又极其懦弱,公共汽车上让座是让座,看到小偷明目张胆掏老大爷钱包,也只敢小心地捅老大爷一下,眼睛还看着别处。躲过了流血事件,也白白错过了成为英雄的机会。
更为要命的是身材过于浓缩,脸蛋过于红润,既不古典也不现代,往大街上一走,走来走去还是这么一个人。这么一点点的故事,要想一鸣惊人,怕是难透了。
我写作,因为乱糟糟的城市,有乱糟糟的心思。我想理清一下自己的心,我想点亮自己的心灯,照耀自己的爱情,是的,永久的梦想就是——征服世俗,征服爱情。
我写作,是因为对上班挣钱力不从心,虽然身体病着,可是精神闲着,闲着也是闲着,抱着侥幸的心理看能不能赚点稿费回来。
事实上仍然跟童年时一样,只要一拿起笔,我就发现我不能缩短感觉和文字之间的距离,文字常常背弃我的感受,糟蹋它,歪曲它,存心跟我作对,一直让我心中流动的感觉常常到不见踪影为止。
这让我无比疲倦,所以我写作的方式就是常常拿着笔等在那里,等待突然之间的灵光一现,一切自动解决,我需要表达的那些词、句子、结构和语调都符合我心境的一种文字的到来。
仅此而已。
所以我什么有意义的东西也没能写出来。
失踪的阿菊(一)
就在我边吃药边写一些真真假假的东西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七月三十日傍晚,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我妹妹打来的,我妹妹告诉我,跟随她小姑子来常州打工的叫阿菊的小女孩已经两个月没有打电话回家了,她的小姑子也不知道阿菊在哪里。阿菊的父母请我帮他们找一下。
两个月没有打电话,连和我一道来此地的那个女孩也并不知道她的下落。我马上找到妹妹的小姑子,一个二十岁的姑娘,一个跟我当初一样强壮、一样迟钝、一样被服装厂剥落了阳光的女孩子。
“跟你来的小表妹呢?”
“我已经两个月没见到了。”
“她到哪儿去啦?”
“去找工作啦。”
“怎么两个月没露面你也不找,不告诉人呢。”
我意识到问题严重。二○○○年,受妹妹的委托,我将她小姑子安排到市一家服装厂打工,这个女孩将她年仅十六岁的表妹阿菊也带到了这里。我去参加妹妹的婚礼,阿菊的父亲一个劲地向我问候,说好听话,请求我照顾照顾他的女儿。当时,我热情地答应了。回到常州以后,那个女孩来了我家,当时,她并没找到工作,一方面由于她缝纫技术欠佳,一方面年龄太小,没有身份证,没有服装厂敢要。
“以后有困难,别忘了找我。”我想起那个心不在焉的女人,那个假惺惺故作高贵的女人,那个忘记了自己背着蛇皮袋流浪在街头的女人,我根本就体味不到一个年幼的盼望挣钱养家,而又寻活无门的女孩的困境。
我像馒头那样生硬,我像做丰胸广告的女人那样虚假地笑,我说:“你应该在家读书,不读书没出息。”我当时就没觉得自己在瞎说,我整天关心丈夫有没有变心,对镜子里照自己脸上有没有细纹,生怕自己的腰变粗了,我早就忘记了自己的十六岁,我忘记了十六岁少女渴望穿新衣,渴望读书,渴望看世界的心态的心思,忘记了整天吃稀饭窝头的十六岁。
带着最后一线希望的女孩从我家出了门,然后,背起自己的包,对她表姐说,我不能再吃白食了,我一定要去找工作,听说“黑牡丹”在招工,我去试试。
她带着表姐的身份证出了门,这一走就是整个两个月。
其实黑牡丹离她表姐并不远,这个整天算计工分的女孩子居然看着自己的表妹两个月不见踪影,也不来找我,不去报案。
我跑遍了当地的大服装厂,打听这个叫阿菊的少女,各服装厂的回答如出一辙,没有这个人。
晚上十点,巨大的惶恐和巨大的愧疚同时袭来,我意识到这个女孩是真的失踪了。
我丈夫说,“你又没有责任,她父母又没有亲手把她交给你。何况你病成这样,根本没精力替她操心。”
不是这样的,不要自欺欺人,那时我在找保姆,我前前后后找了三个保姆,我却没有给阿菊一份工作。我知道阿菊需要工作,我看见阿菊长得水灵、乖巧。我听多了小保姆勾引男主人,男主人爱上小保姆的新闻和故事,我脑子里生虫了,我把这个孤零零的女孩推进了茫茫人海。
阿菊最后一个电话打给她妈妈。她在电话里说,妈妈,有一个男孩带我去找工作,找到以后,我打电话给你。可是至今两个月,她妈妈没接到她的电话。
那个带阿菊走的男孩姓什么叫什么,来自何方?无从查起,我对阿菊这几个月的生活没有过问,也就没有任何线索。
晚上,我被自己的噩梦惊醒,我好像看到那个憨厚的农民得知女儿失踪时的焦灼的样子;我仿佛听见被拐卖的姑娘在漆黑的房子里声声呼喊父母的声音。
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在绝望的等待中,我看见了陌生的自己,我像是一条毫无主见的鱼,我在对爱情的计较中变得空虚,毫无价值,如果说工作剥脱了我的真我,那么爱情显然毁了我的前途,它使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毫无主见地走向极端。
是什么东西剥脱了我的纯真?
是什么原因,让我变得如此令人陌生?
小姑娘,你在哪里?
在寻找小姑娘的途中,我终于第一次结结实实地向自己重重地问了一声:这些年,除了丢失了天真无知的小姑娘,你还丢失了什么?
在这个失踪的女孩身上,我想起了自己,看见了自己。如今,少女时代那种前程未定,归宿不明的空虚感时不时向我袭来。汽笛尖锐的鸣叫,神色各异的行人,无一例外不提醒自己那种根深蒂固的落魄和自卑的心境,如同股市显示屏上跳动的一串串数字,从来都把四周渲染得动荡不安。这使我羞愧不止,泪流满面。
故乡是不能舍弃的记忆。
在我的身边,还有由于意志或者才能的缘故,没有坚持下去,早早退出了城市的舞台的爱萍和晕倒在车间的陆红。她们将重新回到老地方,生儿育女,或者凭借打工的工资盖起房子。当然也有的甚至拖儿带女重新来到城市;也有在霓虹灯的蛊惑下丧失了自己的纯真和尊严的人,像阿美;也有的成了城市中高高在上的那一部分,可以穿着华贵的衣服;可以在餐厅、美容院、时装店享受城里人的服务;可以用城里人当初跟他们说话的口气跟城里人说话;还有的甘愿做城市的垃圾,人们走过他们身边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捂住自己的鼻子,他们就是那些捏造故事行骗和乞讨的骗子和乞丐;更多的是分布在车间、码头、工地,在烈日下、在风雨中、在无尽的劳累中期待着,坚持着……
打工的路永远在重复、在轮回,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有的逃避、有的停滞不前,可是对于打工者而言,不管什么样的局面,打工仍将是他们惟一的路……
失踪的阿菊(二)
我能够从这些现象看到自己的本质。
是的,好走不如赖待着,留下就有希望。所以我们吃城市人不愿吃的苦。哪个外地人没有这样的体验:你买菜,一斤说成一斤二两;你买衣服,腈纶说成全棉;你买窗帘,把广东货说成浙江货……这说明人生到处是陷阱,你说“防不胜防,无须再防”。然后你学会这些,本来好好的我们自己,非要到这里来学别人的皮毛。现在我们置身其中,观摩潮流的变化,无谓活着的人们,狂欢,打架,阴谋,衰老,发财,看颓废的青年或故作颓废的青年,体味城市的焦虑,并将这一切作为城市的赏赐或者城市的标志贴在身上,招摇过市。从骗子身上吸取经验,有机会就会拿出来骗骗别人。我们有时伤害着别人,大多数时候被别人伤害。城市高速的发展里,带走了多少外乡姑娘的青春和梦想。时间是一条河,洗涤过多少姑娘的心啊,也洗涤过多少不成熟的眼睛,每一天,每一年,这条时间的河里总是来来往往着来自全国各地的姑娘们,她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的在城市滞留十年八年,到最后还不得不回乡嫁人;有的,自知出人头地无望,就把自己的儿女们也早早地接进了城,早早地让他们树立留在城市的目标;而有的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谋得了一席之地;有的还在苦苦挣扎;还有的,一如我当年那样,才刚刚起步……
我想起在电台主持节目时,听到了一个女孩子的故事。她说打工太辛苦,她不想回家。正好有个人给她介绍了一个跟她父亲一样大的男人,不知道她该不该同意?
“当然不应该,人穷志不能短,跟了他,你就永远没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幸福了。希望的路应该由自己走出来。”
电话放下时,那个女孩子泣不成声,感谢我在关键时让她清醒过来。
可是现在呢?现在我又在做些什么?
不错,这是我选择的生活,这也确实是我努力的目标,但是这不是我选择的全部,也不是我真正的快乐,我真正需要的东西不在这里。我在自身与社会之中来回游荡,花了大半年的时间装修出来的房子失去了真实,我们渐渐隔绝了自己,围墙、防盗门,起先是栏杆式,后来改成全封闭的。里面有一个小孔,一眼看清来访人,水泥砖墙不够,用木板、墙纸再裹一层,终于外面的世界安静了,外面的灰尘和阳光也进不来了,雨声汽车声远了。我从一个浪费青春的地方又换到了另一个虚掷时光的地方。不是吗,连我们自己的歌声也忘记了,那首被我们反复吟唱的低沉悲凉的《妈妈,妈妈别让我回家》。在反反复复的吟唱中,我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我不能再麻木不仁了!呆在戒备森严二十四小时有保安巡逻充满安全感的小区里我第一次觉得十分压抑。想走出来、走进喧闹的街头,我所看到的是那些我不能不看的场面和人。不管再过几个十年,我都能从茫茫人海之中辨认出谁是我的老乡、我的姐妹,他们为了摆脱贫穷而来,也有的并不缺少金钱,只缺少他们的见识和学习的机会。他们在城市卖馄饨、拉人力车、贩卖黄花菜、盖大楼,光膀子逛街,我一眼就看出他们是我的老乡。他们还随地吐痰,在超市里偷牙膏,在街头打群架,他们吃青菜和焖红薯,买站台票乘火车,他们不怎么生病,生了病也撑着。这就是城市,它接纳更大城市的流行趋势,它追赶时髦,但它又不得不接受这些瞪着无知的眼睛,带着空空的口袋来敛财的乡巴佬,承载他们的穷酸,新的、旧的在大街上碰撞,穿中山装的和露脐装的擦肩而过,吃实心馒头咸菜窝窝头和豪饮XO的逛一个商场。当我住进花园别墅,乡下的打工妹们依然一拨一拨地涌向城里,从开始处开始。
可是没有人注意,他们引不起别人的注意。
只要城市还在,就永不言回。
而我呢?花了十年的时间,到了一个和自己想象无关的地方,我做过了什么?看到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当初被打工妹们指望着帮她们主持公道的人又在做什么呢?
我在防老公变心、我在给我的脸去死皮、我在想法子存私房钱、我还在写一些不痛不痒的字……
我走到今天,并无人逼迫。正如无人逼迫我留在少年记忆里灰暗的心情一样,无人逼迫我选择忧愁,当众人都笑;当繁花似锦,我都远远地挂着忧郁的神情,凝视这无比热闹的生活。
我不放弃对这个阿菊的寻找,一如不放弃对自己的寻找。
我有一种急切探寻答案的强烈欲望——
这么多年,我没有变成真正脱离了土地的城市人。当然不只是举手投足间的厚重感使我不能效仿城市的优雅,它还表现在我的骨子里,我缺少城市人的气质和接纳新生事物的心态。自己买衣服一不小心就买了过时的款式;买了假货回来,立马返回去,讲不到道理,我就开始吵,就跟我妈当初在庄稼地里的嗓门一样大。结果是,我退了货或赔了款,然后我比谁都寒碜,这些都是农民的烙印,刻在我的血肉里,刻在骨头里。
我买二十五瓦的灯泡为省电,洗澡不淋浴是省水,看书不看电影是为省钱,不喜欢吃肉同样是省钱……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个农民。我种过田,也丰收过,在我务农的那段日子,我比任何农民更加农民。农民的特点是一分钱掰两半花,宁肯花五天去挣一块钱,也不肯花一块钱买五天的时间。耐变化,耐高温,耐缺氧,耐缺油水,耐雨淋,耐曝晒等等,这些都无气无息地被我带进了城市和现在,因此即便是在住进城市花园的今天,我仍然不懂得用物质把自己打扮成城市的姿态。所以不打自招,举手投足间,明白无误地告诉对方自己的出身。但我似乎早已脱离了父母、脱离了家园,脱离了土地,因而我再也无法变成合格的村妇了。从某些方面,两者基本相同,我们无论身处何地,内心的浮躁和诅咒同样,只是发泄的方式不同。
我看见自己依然空虚而无助的灵魂。
不管阿菊最终能不能被找回,我想我的一生也无法摆脱这种无法舍弃又不得不接受的痛楚了。
你看,命运这个东西确实能左右人的生存状态,但是反过来,人对命运的态度也能够削弱命运的力量。我就是这样的一个边缘人,大自然的变化总是缓慢的,某种精神活动也总漫不经心的,发现本身让我知道人间到处是歧途。
十年的岁月已经过去,庄稼和土地早已成了尘封的往事。当年那个把拒绝体力劳动当作头等大事的小姑娘长大成人,十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明暗不同的白昼过去之后,岁月带走了我什么?又留下什么作为对我的馈赠?欢乐和痛苦成了日益淡漠的记忆。我两手空空而来,如今依旧空空两手。我应该怎样生活,给自己也给所有对我抱有希望的人一个交代?虚度和服从不应该是我生活的内容,我想我应该拯救自己,就像十年前也是怀着拯救自己的心愿进军城市。十年之后我仅仅发现我是在拯救自己,但我始终没能拯救自己而且我依旧不明白拯救自己的手段,是不是也恰恰是置自己更迷茫的手段。在我真正被外界认同时,偏偏已经挣脱了原来的所谓贫穷和平庸。那时,我在城市的街道上行走,我在缝纫机上做工而不是田地里。所以,我摆脱的是城市生活强加给我的不公和平庸,只能限制在城市一种状态下的不甘,而不是对农民的反叛。这么评论实在抬举我的,我对农民生活的反叛是失败的。
疼痛使我滑向了繁华的边缘,疼痛也使我学会了看清角斗人生的规则。
我知道我在梦里逗留过久了,我过于计较我生活的内容,现在才明白这计较并不利于幸福的长久,也不利于精神的升华。我不能从普通的生活中感受到特别的快乐,它阻挡住我对于生活现象的理解,生活结果的预见。我必须做点什么,我必须面对现实,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我的回忆如此清晰叫我自己吃惊,我获得了对别人、对自己更为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