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猪样年华-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蕨菜蕨菜像根筷,两根合起好拈菜;蕨菜蕨菜系根绸,满娘嫁在东湾头……”后来,读了书,识了字,偶尔翻开《诗经》,见到采蕨的句子: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胣胣。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悦。
  想来,这借采蕨会情郎的诗句,就是描述这种习俗的吧!  
  蕨菜本来是很平常的野菜,采回来用碱水泡,去其苦涩,然后晾干,可炒,可炖,可煎麦粑,也可用盐腌制起来,装进坛子,能吃到第二年。因为多,贱,日子艰难的时候,蕨菜大多与其他杂粮作山民度饥荒用。后来日子红火了,蕨菜却再也离不得,家家厨下仍装了几大坛子。
  像其他地方的针线活一样,这里的满娘的本事全在蕨菜里头。同样的蕨菜,不同的做法,加不同的佐料,能干的满娘能制出二三十种花样来,使一家人整年吃蕨菜都不会厌口。
  虽然平常,但蕨菜却是农家走亲串户必备之物:麻糖、糍粑、蕨菜、双黄鸭蛋。四色礼品,缺一不可。既朴素,又体面。
  后来,蕨菜又进了城,一束一束地用细绳拴了,摆在店里显眼的地方。店门外还要挂一块大招牌,白底黑字:蕨菜。
  近年,家乡又办起了蕨菜加工厂,加工成盐蕨菜、酸蕨菜、酱蕨菜、蕨菜辣丝、蕨菜豆豉……蕨菜竟伴随家乡人民走向了全国,走向了港澳地区及东南亚,被称做山珍。
  虽然是山珍,因为并没有人特意去种,所以还是野菜。



猪样年华

第64节菜豆花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会唱这首童谣呢——  
  推磨儿,拉磨儿,磨豆花儿,请大娘,大娘不吃菜豆花,打烂沙锅“嘣、嘣、嘣”!  
  在我小的时候,菜豆花可是稀罕的物什呢。记得在那时,家里来人来客,爸妈经过艰难的合计,总是说:“磨菜豆花吧。”我们姐弟几个就很勇武地争着去推磨。
  菜豆花是很经济的。豆子磨成浆,入锅煮,用胆巴点了,沉淀,滗去清水。然后和了蔬菜和少量的肉末,加上佐料红烧,味道鲜美得很。在那时的我看来,便是天下第一菜了。菜豆花既节约开支,又顾全了主人的脸面,所以那会儿待客,它总是主菜。我们家是不常吃菜豆花的。一家九口人,老老小小。爸妈在镇修缮社做工,每月拢共七十多块钱。大姐可以挣工资了,但弟妹都还年幼,只好留在家里做家务。我们总盼着能吃上一顿菜豆花,年节是一定的,心急也不能早到,便盼来客。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门边去看,看门框上吊下蛛网没有。“想不忙,早起床;蜘蛛门前吊,晚上有客到。”  
  有时,果真就有客到了。我们家几经搬迁,亲戚渐渐疏远,常来的是舅舅。舅舅的衣着,即使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镇,也显破旧。但他总是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山货,教我一些有趣的东西。有一次,他教了我这首童谣。我问他:“为啥大娘不吃菜豆花呢?”舅舅笑了:“这是反话呀。说她抢得凶,把沙锅碰翻了。”真的呢,这么美味的菜肴,不抢翻沙锅才怪!  
  说来不相信,菜豆花还能治病!那时,我拉肚子,痛得厉害,一天拉五次,人都脱形了。找医生看。打针,吃药,全没用。什么也不能进口,却想吃菜豆花。父亲说:“拉肚子呢,咋吃得?”母亲却心疼了:“看孩子怪可怜,煮一顿吧。”终于破例煮了一顿菜豆花。我一口气吃了三大碗,小小的肚子撑得滚圆。第二天,病竟不治而愈!跑去告诉医生,医生不信。我记得那是个老人。他抚着自己的秃顶,连连摇头:“怪事,怪事。”  
  就这样,菜豆花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不经意中,菜豆花慢慢地从饭桌上消失。要推磨,要煮,要用胆巴点,还要加蔬菜红烧,谁也懒得去费这一番工夫了。再后来,我们搬离了小镇,住进了城里。菜豆花连同那个磨豆子的笨拙的石磨,永远只是记忆了。只是偶尔举箸,还会想起那首童谣,若有所失。
  这年春节,搭车从某县城过,看到路边一幅大招牌,右下角一行小字:“菜豆花。”那么小的字,又在毫不起眼的位置,我却一眼就看到了。赶紧下车,要了一碗。菜里加了火腿,腊肉,香菇,黄花,油汪汪地诱人。夹了一口,味道竟大不如前。几箸下来,终于败了兴,怅然而去。
  已非斯时斯地,没有了当初吃菜豆花的心境,就算是原来的味道,也不再是原来的菜豆花了吧?又怎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呢。



猪样年华

第65节锅锅宴
  我现在对于小时候冬天的记忆,仿佛就只有“锅锅宴”了。
  那时,冬天常常下雪的,家里总生了一个用破瓷盆糊的小火炉。炭,是炉渣堆里捡来的。傍晚,一家人围了火炉,通红的炉火映了各人的脸,都暖暖的。炉火上炖一只乌黑的缺耳朵的小铝锅,翻滚的水,一小撮盐,几滴油,少许干辣子——这就是锅锅宴了。
  说是“宴”,实际寒碜得很。那时并没有什么吃的,就萝卜还贱,零卖两分钱一斤,整挑买只算一分五。我们家总是成挑买的。大部分切了,挂在屋檐下,制成风萝卜干,使得一年四季都有菜吃。小部分堆在屋角,供冬天的食用了。傍黑,洗净,一片一片切了,莹白地在烧箕里盛着,上面滚着些火的红光,在人的心里映出些暖暖的渴望。待到身子烤暖和了,水也便烧开了。把那一块块白玉投进去,不一会儿香气就钻了出来,满屋子的空气也都有了生气,活起来。若是爸爸先前还讲着故事,这会儿也停了下来。大家都静静地聆听铝锅里“啪啪啪”的歌子,心里有种痒酥酥的快活。
  有时,能有一小撮葱花,最好的时候,汤里甚至能有几根肉摊上卖剩的骨头,撒上些姜末,那香味就愈飘得悠远。仿佛整个冬天都在这股暖融融的香味里愉悦地呼吸。煮熟了,揭开盖子,一股白气冲上来,对面的人影便如在水面一般晃荡,仿佛醉汉立不住脚。白气散开,是一片一片的白玉,在清幽幽的汤里半沉半浮着。大家看着,就都举箸。
  这时,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还吟了几句:清水浮白荷,玉泉涌珍珠。而今夹一块,三月不食肉。边吟,还边摇筷子晃脑袋。
  其时,正是“文革”后期,爸爸“走资派”的帽子还戴着(他戏称节约了买帽子的钱),上班之余,居委会安排他扫大街。妈妈从火柴厂要了些材料回家,让我们几姐弟糊火柴盒,以补贴家用。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两角钱。爸爸小诗的最后一句,倒是实情。
  可是,每晚围着炉火,这一切就都抛在了脑后。
  我人小,够不着,面前放一只碗,都给我夹。爸爸每夹一块,就说:“来,吃块鸡腿。”“给你个燕窝。”一会儿就堆了一大碗,往往倒比父母哥姐吃得多些。有一次,邻居杨二娘疑惑地问三姐:“昨晚你们煮什么吃呢?又是鸡又是鱼的。”我在一旁不禁大笑。
  但这并不是吃着玩儿,而是代替晚餐的。
  我就吃着萝卜长大了。邻居都说我们家的孩子长得水灵,想来就是吃萝卜的缘故吧?  
  整个冬天,我们家的炉火都是暖暖的。



猪样年华

第66节糍粑
  我实在孤陋寡闻,原以为糍粑会是家乡松溉的特产呢。哪知在百度输入“糍粑”一词查找,竟然出来21900个条目——几乎大江南北各个民族都有这种不起眼的小吃!  
  现在看来,糍粑实在只是可有可无的应景之物了。似乎永远只是配角,委屈地呆在餐桌的某个角落。吃它的人也是那么地漫不经心,应景似的夹起一小筷,在芝麻白糖里点一点,放在嘴里咬上一角,就算把节日吃在嘴里了。但在我小时候,糍粑却是不可或缺的,几乎所有的重要节日它都会粉墨登场,没有了它,任你多热闹的节日,都会少那么点节“气”。
  小时候,我是最喜欢吃糍粑的,一来因为糍粑的香甜,二来是因为它于节日的象征意味(现在想来,也许后者占的因素更大)。每当奶奶开始洗碓窝(石臼)的时候,我就知道,又一个节日快到了,于是便满怀欣喜地期待着。
  糍粑的做法恐怕各地都差不多:选上好的糯米用清水浸泡一夜,第二天下锅用甑子蒸(糯米不能像大米那样用水煮,一煮,就失去了筋力),到甑子上大气,甑子盖开始滴汽水时起锅(此时的糯米不软不硬,筋力强,做糍粑正好)。然后把糯米饭倒进洗净的碓窝中,用木杵使劲舂。糯米饭便慢慢地变得松软,糍在了一起,粘在木杵上,一起一落中,在碓窝里“啪啪”直响。这时,几乎家家户户舂糍粑,杵捣之声于是响遍街巷。一股糯米独有的清香便游动了出来。
  由于舂糍粑是力气活,所以几乎都是大姐和哥哥的专利(那时,父母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在外地做活路,即使中秋,往往也是不能团圆的)。看着他们舂着很得劲的样子,我很是羡慕,吵着也要试一试。可是,木杵捏在手里,却像是粘住了一样,怎么也提不起来,只好悻悻地干回老本行:舂芝麻。炒熟的芝麻舂成末,那香味飘得很悠远。所以尽管每次都舂得手软,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以至于很久以来,人们说到节日的味道,我就会无端地想起芝麻的香味来——节日是真的有味道的呢。
  舂好的糍粑扯成小团,搁在簸箕里,压成圆圆的饼。一部分就趁热在节气里沾着芝麻白糖吃了,松软香糯,实在是上好的佳品。因为是难得一吃的食物,所以每次吃之前,我总要抢一大碗放在面前。可是每每吃上两三个,就撑得再也吃不下了。奶奶于是笑我“眼大肚皮小”。剩下的大部分,风干,封存在石灰坛子里(石灰相当于现在的干燥剂,上面垫一层纸,可以存放很多食物,历久色香味不变),以后或煎,或炒,或炸,或蒸,就不是小吃,而是主菜了。风干后的糍粑外表很硬实,但不管搁多久,一经煎炒,掰开来,却还是那么松软香糯,不失本色。
  风干的糍粑是农家体面的年节礼品。用食用颜料在糍粑中间点上圆圆的一点红,包成一摞,不管到哪里,都不会丢人脸面。那时,糍粑还是姑娘出嫁必备的嫁妆呢。常常在松溉街头看到长长的送亲队伍,挑着棉被、抬着衣柜、端着脸盆、捧着新衣物……走在头里的,一定是两块大大的糍粑。那糍粑除了贴着大大的喜字,还由能工巧匠雕刻了好看的花边,用模板印上了鸳鸯的图案。由糍粑的大小和花样,人们就能看出这家的排场——有的糍粑足有一张桌面大,普通的箩篼和簸箕装不下,得专门另外编了箩篼和簸箕来装!婚宴上,这两块糍粑会分切成小块,用红纸包了送给来贺喜的亲友。得到鸳鸯图案的,来年一定有喜事临门。特别是得到鸳鸯头的,简直就像捡了金元宝——有一种说法,分别得到鸳头和鸯头的青年男女,以后会成为夫妻呢。



猪样年华

第67节咂酒
  那时,外婆家所在的黄瓜山没有什么经济作物,就高粱还贱,遍山遍野都是。成熟的时候,火红一片。
  喝咂酒,就成了黄瓜山人的一大传统了。
  咂酒的做法同甜酒相似:高粱脱壳,蒸熟,用鶱子发酵,封存。喝时,装进凸肚窄口的陶瓷咂酒罐,注适量开水,搅匀。插一根高粱秸做吸管。高粱秸不甚通畅,须用力咂,喝“咂咂”声不绝于耳,故称咂酒。
  咂酒味香甜、生津,性柔顺、热烙。黄瓜山人不拘男女老幼皆善饮,在黄瓜山做客,首先就得喝咂酒。咂得越起劲,主人越喜欢。喝咂酒不在正餐,而是在晌午、晚饭之间,类似“打尖”。黄瓜山人勤劳朴实起早贪黑,两顿饭之间往往喝一罐咂酒,外加两个高粱粑垫底,干起活儿来就格外有劲。
  喝咂酒也有技巧,不能用蛮力。有经验的黄瓜山人把高粱秸斜插罐底,眯着眼,匀着气,细细咂来,慢悠悠地受用。来客若是不懂技巧,挣得个脸红筋涨也未必能尝到咂酒,只惹得举座善意的大笑,少不得就有位婀娜的女子从旁细心指点。因喝咂酒,黄瓜山人就融入了咂酒的脾性。汉子格外热情豪爽,体壮如山;女子最是温柔多情,心性似水。不信,你听这遍山的情歌:  
  山那个高哟,水那个长,  
  阿哥担担包谷啥走包包上。
  阿妹哟寨前嘞浣呀汗巾,  
  巾儿红啊水儿白,  
  阿哥你要看心上……  
  若是在高粱收获的季节来到黄瓜山,也许你会看到一年一度的盛会:喝咂酒比赛。
  寨子中一块大空坝,摆一溜儿罗汉肚般的咂酒罐,罐中各插一支高粱秸。高粱秸又细又长——这样才考功力。汉子们打着赤膊,束着红布腰带,也一字儿排开。女子们穿着鲜艳的盛装,手捧簸箕,在喜庆的锣鼓声中跳起优美的丰收舞,一边把高粱壳向空中撒得纷纷扬扬,预祝来年五谷丰登。然后,比赛开始。一声令下,汉子们大步向前,抱起咂酒罐,凝神屏气地咂起来。一边咂,脚下还踏着锣鼓的节拍摇摆。摇摆了几百年,花样渐渐繁多,就摇摆成了现在粗犷的咂酒舞,与婀娜多姿的丰收舞相映成趣。
  一场喝咂酒比赛下来,总有那咂得多,姿态惹眼的汉子被哪家女子看中,偷偷递过绣有高粱穗子的汗巾。汉子接过,擦汗,就算认可了这门亲。
  成亲时,也得喝咂酒。高粱秸上端剖开,一人噙一半——不能剖得太深,剖深了吸不上酒,只能略略剖开,刚够两人噙住——那热辣辣的嘴唇就紧紧贴在了一起…



猪样年华

第68节魇
  现在想起来,也觉得魇真的是一种世间最可怕的东西呢。
  那时,小镇的日子简单而充实。白天,我们尽可以摘野菜、打山雀、掏蚁窝,可是一到夜晚,黑暗总是不期而至。
  没有电,一盏昏黄的煤油灯,燃着似睡非睡的光。窗外不时惊起一声鬼叮姑(猫头鹰)的怪叫,惊得灯火也一跳一跳的。如果是起风的日子,光是风穿过瓦楞的“呼呼”声响,就足以让我毛骨悚然了。
  这样的夜晚,是最适合讲鬼故事的。
  奶奶在这时候往往突然放下手中正看着的书,取下老花镜放过一旁,脸上露出诡异的笑。
  我知道,鬼故事又开始了。
  对于鬼故事,在我小小的心里,实在是又期待又害怕的。无头鬼、画皮鬼、吸血鬼、美女鬼……奶奶的鬼故事里,鬼的面目总是层出不穷。有时,奶奶讲着讲着,突然停下来,看着我们姐弟身后的某个地方。我们就会毛骨悚然,颈项一下子变得僵硬,仿佛被谁用一只大手提着。然后,奶奶慈祥地一笑,我们才会松懈下来,知道那又是她的老把戏!奶奶说,世上是没有鬼的,那不过是人自己吓自己罢。但有一种叫做魇的,却是千真万确存在。
  她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魇的“真实”的故事。
  说当她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街坊有位吴三伯在外地贩卖私盐,给人家诬着盗贼,抓进了监狱,被判斩首。狱卒知道他是冤枉的,同情他,于是给了他一个逃生的办法。说刽子手是他的哥们,斩首那天,他请刽子手下刀之前先在吴三伯的脸上拍一下,然后举刀,吴三伯就趁刽子手举刀而未落的时机,拔腿就跑。自己和其他狱卒只假装追一下,让他逃脱。吴三伯眼看伸冤无望,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答应照办。谁知,到了行刑那天,这一招竟然奏效,吴三伯居然逃脱了!吴三伯既然是死囚,当然不敢回家,于是逃到很远的外地,依然做他的贩盐生意,还外地又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幸喜几年后革命党推翻了清王朝。于是吴三伯就想回小镇来看他原来的妻子吴三婶。
  吴三伯回到家,原以为吴三婶会万分欢喜。谁知,吴三婶看到他,却惊恐无比,道:“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吴三伯于是把他如何逃脱,并在外地躲了几年的事情讲给了吴三婶听。吴三婶无论如何不相信,还说她早已把吴三伯的尸首埋葬在了后山。这下可把吴三伯搞糊涂了,他坚信一定是吴三婶弄错了,因为自己这几年的生活是真实而实在的啊!吴三婶进内拿出一件血衣,告诉吴三伯:“埋葬你以后,我特意留下你斩首那天穿的衣服作为纪念。”  
  吴三伯一看血衣,立即想起,原来,那天刽子手的钢刀在自己的脸上一拍,自己一激灵,想跑,腿却早已跪酸麻了,未及起身,早已身首异处——自己是早已死了!心念一动,吴三伯立即化为一摊脓血。
  奶奶说,一个人死了,还以为自己活着,就会变成魇,在人群中像普通人那样过活。只有知道真相的人,拿着确凿的证据,告诉他,他早已死了,他才会真正地死去!(至于刽子手用钢刀拍吴三伯脸这一节,奶奶解释说,刽子手杀人之前都要用钢刀突然拍一下犯人的脸,犯人不备,一激灵,就会不觉伸长脖子——正好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