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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大肚男人樱荔认识,那便是薛宅的管家老元。
元管家真的很凶啊!下手也是真黑!被踹的小厮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樱荔没想到元管家还有这么凶残的一面,可是他对待自己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这问题不难想,他怕的不是自己,而是给自己撑腰的义父。义父是个能人,什么样的人都能制服,就连元管家这样的人在义父面前也是哈巴狗模样,也难怪外界说他能呼风唤雨。
虽然是在夏日,但是晨风还是有些寒意的,樱荔不禁打了个哆嗦,原本紧绷的身体忽然放松了:幸好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她不能再去找义父了,从顾行之把自己从宫里偷梁换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回不去了。
以义父的势力和脾气,如果他知道了顾行之的所作所为,恐怕顾行之不仅仅是前途尽毁那么简单,她不能害了顾行之,虽然他让自己伤心难过,可是她不想他把命赔给她。
而且,她还爱他,爱比恨多一点,不,是多很多。
以前不懂什么是爱,现在这一刻好像忽然明白了。即使被对方伤的体无完肤,可是依然盼着他一切都好。
因为爱,所以眼里容不得沙,她可以原谅陷害过自己的娜青,可以原谅孤立过自己的冬菇,可她却无法释然她的季游欺骗她。
她最后望了一眼薛宅的院子,“义父,对不起,永别了。”
樱荔找了一家客栈睡了午觉,醒来后换上男装,照照镜子,对换装后的自己很满意。
她去向店小二打听出城的事,店小二问她要去哪里,樱荔想了想,一时想不出什么地名,只好道,“去白龙峪。”
店小二道,“公子去白龙峪作甚?难不成公子也是行商?”他上下打量樱荔,实在不觉得这么瘦弱的小子有走南闯北的本事。
樱荔不想和他多说,只好哼哼唧唧“嗯”了一声。
店小二指着客栈大堂的一桌人道,“看见没,那桌人是商队,也要去白龙峪的,要不我给您引见一下,你和他们搭个伙一起去吧!这一路难保遇见个马贼匪徒的,你一个人去实在不安全。”
樱荔想拒绝,可是那店小二已经拉着她的袖子走到商队那伙人的桌前,其中一个看似领头的人很热情的欢迎樱荔的加入,樱荔鬼使神差的就成了这伙商队的一员。
领头的男人三十出头,胡子拉碴,看起来很邋遢,十足的一个糙老爷们,大家都叫他陶哥。
让樱荔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是南方人,他官话说的不好,一开口就是金陵一带的方言,非老乡还真的听不懂,可樱荔偏偏能听懂,陶哥很惊喜,问她,“你也是金陵人?家住哪里?”
樱荔道,“我在金陵长大,家住在城外。”
陶哥对同行的人喊了一声,“真是巧了,这个小兄弟也是金陵人!”
陶哥是家中庶子,并不被陶父看重,偶然的机会他在白龙峪发现了财路,每年都花费人力物力去组建商队去白龙峪倒茶,陶父等家中长辈思想守旧,常常指责陶哥不务正业。
他对樱荔道,“我家里做茶叶生意,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组建一支商队去白龙峪淘金,胡人的钱最好赚,你出最高的价卖最次等的茶叶,他们还当成宝贝似的哄抢。小兄弟去白龙峪倒卖什么?”
他说的让樱荔很向往,“你真聪明,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我也想学,可是我没有值得卖的东西。”
“看你年纪这么小,能动这个心思已经不容易。”陶哥道,“发财的门路多的是,只要肯动脑筋肯吃苦,你跟着我混吧,每个月工钱至少三两银子。”
樱荔对金钱没概念,她平日里大手大脚,三两银子实在难以触动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能赚到钱就不错了,“怎么跟你混?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可以学。”
陶哥只是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罢了。
他每年赚的钱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给家里,因为他知道,他只要说了,他的钱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偷偷买了近千亩良田。
陶父以为自己的小儿子一直在做一件劳民伤财又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资助陶哥组建商队的费用,相比往年浩浩荡荡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队完全是自费,只有二十余人。
而贴身伺候陶哥的小厮染了病,陶哥中途让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樱荔眉清目秀的,留下来伺候他正合适。
一行人就这样上了路,樱荔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现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没什么分别。
而陶哥却发现了樱荔和一般小厮的分别,这个小子对金银看的很淡,每次他赏赐她的时候,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她对茶并不是一无所知,无需他教,她就能准确的说出茶的性状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态优雅,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
他问樱荔,“小子,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不会也是种茶的吧?”
樱荔之所以能懂茶,还是当年在宫里的几个月学到的皮毛,不过她不能告诉陶哥实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学的。”
每次提到她家里的事,她都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陶哥知道这年头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不能勉强她,所以往后也不再多问了,只是他有了个新的爱好,喜欢看樱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么一个小伙子泡茶的样子就那么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懒怠续弦了,因为觉得有人管着没意思,可这不代表他对女人没兴趣了,妓院这种地方他可一点没少去,按理说,他不是该是有龙阳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没有龙阳癖好,三十好几的人为什么总盯着个年轻小伙子流口水呢?
第四十四章
樱荔第一次发现陶哥不对劲儿是在启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们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馆歇脚,摊主泡好了茶呈上来,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骂了句粗话,说,“这鬼玩意儿是漱口的吧?”
摊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讲究一团和气,平时就算被客人刁难通常也是用笑脸化解,可是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无心的话很可能就会引来祸患。
摊主阴着脸走了,同行中有人过来指责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识的随口一说,谁知道被他听见了,再说我说的也没错,这茶本来就难喝。”
那人道,“三爷怎么越来越娇气了,以前出门在外也不见你嫌东嫌西。”
陶哥这时忽然站起来,勾住樱荔的脖子把她揽在怀里,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没喝过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这辈子都喝不下去别人泡的了!”
樱荔对这种身体接触很是反感,当即就甩了陶哥一个耳光,陶哥的皮肤很粗糙,她这一掌打下去手比对方的脸还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樱荔撒腿就跑,陶哥这回不追了,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在他心里,女人和男人还是有很大分别,男人被他摸一把不吃亏,女人就不行了,他在原地懊恼的不得了,觉得自己太不要脸了。
他不但不要脸,而且还傻,每天和荔子形影不离竟然没辨出雄雌,现在细究下来,其实有很多蛛丝马迹可以证明荔子是个姑娘,可他不论是脑子还是行为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派,丝毫没往那方面想。
陶哥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正打算找到荔子和她道个歉,正在这时却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惊呼。
那声音正是荔子的。
他循声追过去,只见他们落脚的茶馆被一伙袒胸露乳的男人团团围住——这是遇到山贼了。
他们的行车辎重落入山贼之手,手下的伙计和护卫都被绑了起来,对方仅用这么一会儿功夫就能将自己的人一网打尽,可见敌我实力相差悬殊。
陶哥在想,自己单打独斗肯定是以卵击石,可是独自跑路又太不讲义气,他犹豫中,眼睛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山贼其中一人拿着滴血的刀指着一个晕倒的少年道,“老大!这人我们还没碰她,她就自己晕了!”
被众人称为老大的人正在乱翻商队的行李,他是个大老粗,只认金银和珠宝,所以看见一箱箱茶叶简直是怒从心中起,他对茶馆摊主怒喝,“费了半天劲儿折腾老子,结果就搜出来几箱茶叶?你也好意思叫人给我通风报信?”老大心情不佳,听见手下人问话,他走过去踹了踹晕倒的少年两脚,“是不是装晕?城里人最狡猾!”
他连踹了好几脚,晕倒那人也没反应,正在这时,忽然身侧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和他身量差不多的彪形大汉提着刀朝他砍过来,老大提出腰间佩刀一挡,轻松躲过了来人的攻击。
被绑架的商队的人这时候惊呼,“陶哥救我们!”
陶哥和山贼老大单打独斗已经很吃力了,他虽然在招数上颇有章法,奈何力量终是不及对方,很快就败下阵来,山贼老大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饶有兴味的看他,“明明你能跑,却还是回来送死,算你讲义气!我张德的刀一不砍忠臣,二不砍义士,三不砍女人!”他将刀扔到一边,“给你个机会,我们为求财来的,兄弟们折腾一天也累了,不能白忙活,你给家里写封信,叫人来赎你吧,在此之前,你跟老子回寨子,老子好吃好喝招待你,不伤你一根毫毛,怎么样?”
陶哥咬咬牙,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他这回出门带的人手不够呢?他面上却很痛快的答应了,他指着地上的少年道,“你们还得找人给她看看伤!”
张德不是亡命之徒,劫财也不想闹出人命,他把陶哥和樱荔带回山寨,对其他人道,“你们主子的命捏在我的手上,该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说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去。
樱荔和陶哥被关在一起,她醒来之后得知了事情原委,深感自己命途多舛,什么糟心事都被她遇上了。
小喽啰送了晚饭进来,樱荔不肯吃,陶哥掰了块馒头递给她,“小荔子?还生我气呢?我也不知道你是个女的,要知道你是女的,我怎么也得娶你过门再对你……”
樱荔怒目瞪他,“你还敢说!”
陶哥赔笑道,“我不说了,你别生我的气,赶紧吃东西吧,吃饱了饭才有力气逃命。”
到了这个份上,樱荔也顾不上和他闹别扭了。“逃命?你爹不是会来救你么?”
陶哥苦笑的说,“谁知道这帮山贼胃口有多大,我们家老头子那么爱钱,万一他们出价太高了,老头子可不一定愿意花钱赎我,所以说,咱还得靠自己!”
樱荔被他噎的说不出话,人家山贼本来就没想劫持她,要不是他瞎热心非叫人给她请大夫,她也不会被带到这里来,她真是流年不利,想到自己出门带的顾行之给她的银两和通关文书的包裹都丢了,她就憋屈,和陶哥闹翻后,她要不是为了这个包裹也不会跑回茶馆,结果一回去就看见了血腥,当场就晕倒了。
她觉得自己太没用了,但是自怨自艾无济于事,还是得想办法逃出去,她往嘴里塞了个拳头大的馒头,用力的嚼,用力的咽,一定有机会跑的,她对自己说。
第四十五章
樱荔和陶哥这次遇上的是黑风寨的人。
黑风寨是令官府都无能为力的一股势力,上上下下不少于两百人,他们以乌云山为据点,专门劫持通往白龙峪的过路商队,陶哥先前得罪的茶馆摊主就是黑风寨的人。
黑风寨的寨主叫张德,在寨中很有威信,地位稳固如山,据说他除了武艺高强外,最让人叹服的是他的义气,当年官府许以重金招安张德,张德曾站在山头对官府的人道,“你们给我多少银子就得给我兄弟多少银子,否则,想瓦解黑风寨?门都没有!”
看守樱荔二人的小喽啰提起张德俱是一副崇拜的神情,他人不坏,一直在安慰樱荔和陶哥不要担心,“我们寨主只要财,不要命,只要你们家人乖乖交赎金,我们债主绝对不为难你们!”
陶哥气不过,“他为赚取不义之财劫持了我们,就因为没杀我们,我们就要对他感激涕零吗?”
“诶?我说你讨打是不是!”小喽啰急了,他好言好语的安抚他们,这个小子竟然不识抬举。
眼见要吵起来,樱荔忙出来劝和道,“大哥息怒,寨主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心里明白,陶哥只是一时心急才会口不择言。”见小喽啰神色缓和一些,樱荔才道,“我们关在地下太久了,这里潮湿阴暗,实在是难受的要死,不知道大哥能不能放我和陶哥出去转转,哪怕是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好。”
小喽啰狐疑的看着樱荔,樱荔道,“山里都是你们的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