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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买了单,跑出酒吧,见高阳蹲在街边正哇哇大吐,所有的路人都用怪异甚至厌恶的目光望着这个醉汉。林燕上前去扶起他,高阳摆了摆手没让她扶,踉踉跄跄地拦了辆出租车,一头钻了进去。
林燕望着远去的出租车背影,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失落。
第四章 败兴婚礼
于军和辛月同居半个月后,带着辛月回了一趟父母家中。这是一个非常奢侈、非常气派、非常荣耀、非常显赫,同时也非常冰冷、非常寂寞、非常酸楚、非常痛苦的家庭。
物质生活在这个家庭里所呈现出的一切,可以说是人间极致:超级豪华的大别墅、大花园,别墅里的装修和摆设全是最顶级的;有专门看家护院的保镖;有专门修剪大花园里的花草树木的园丁;有专门从事清洁卫生的仆人;有专门照顾主人接待客人的女佣;有专门料理一日三餐的名厨。
但如果要说精神生活和家庭和谐,这个家庭是极度缺乏的。于军的母亲谭凤琴多年来形同守活寡,于通根本就不爱这个相貌平平并且嫁给他之前已经失身于他人的女人。如果当初不是为了要借助她父亲——商界大亨谭龙宇的财势,于通根本不会娶她。这桩婚姻是肮脏的、黑暗的、难以启齿的,同时也是最不道德的。
于通当初只是个商界小人物,自从找了岳父谭龙宇做靠山后,事业便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有了钱的男人不愁身边没有绝色美女,于通很快将糟糠之妻抛到了九霄云外,在外面四处拈花惹草,包养小蜜。
谭凤琴是个比较温顺、逆来顺受的女人。她甘于受冷落,从不跟于通吵闹。时间一长,为了打发寂寞孤苦空虚难熬的日子,她开始一心向佛。她在别墅里设置了一个佛堂,天天烧香拜佛,念经祈福。
于军是个冷血动物。他是家中独子,却对父母没有多少感情。他既看不惯父亲的冷酷无情,也看不惯母亲的软弱平庸。他既不恨父亲,也不同情母亲,他觉得这是他们婚姻生活的必然结果。
于军在私生活上完全继承了父亲于通的作风,并且将之“发扬光大”。他不想和父母住在一起,专门在外面购置了一幢别墅,雇了用人,过自己的小日子。有时心情好些,他才偶尔回家和父母团聚一次。假如回家时正巧遇上父母不和,他绝对不会帮助任何一方,也不会从中相劝,只是冷笑着掉头而去。
中午用餐时,于军将辛月介绍给了父母。于通见过辛月,他知道儿子的品性,知道他对辛月的感情不会持久,便淡漠地笑了笑,算是认可。
谭凤琴向来不过问儿子的私事。这小子经常带女人回家,每次都说是女朋友,但过不了几个月又换了角色。她想教训儿子几句,但又觉得说了也是多余,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会惹儿子反感,于是便没有开口。
吃过饭后,于军将辛月带进了自己的房间。他虽然很少在家里住,但这间以前住过的房间依旧留着,天天有仆人将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于军搂着辛月躺在床上休息,他轻轻地抚摸着她,说:“我偶尔回来一次,陪陪父母,其实我对这个家没有多少感情。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家中独子,不是为了要给父母一点点安慰,我真的不想踏进这个家门。”
辛月不解地问:“为什么?你对你父母没有感情吗?”
于军说:“不是,是我对这个家没有感情。我爱我父母,我父母也很疼爱我。但是他们的婚姻太不幸了,我在家里看到他们同床异梦地过日子,就会觉得心酸、难受。所以我在外面买了幢别墅,搬出去住了。俗话说,眼不见为净嘛!”
辛月笑了笑:“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你小时候受过父母的虐待,给你带来了伤心痛苦的回忆呢。我猜想一定是你父亲对不起你母亲吧,听说他在外面有许多女人,是吧?”
于军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事业有成、口袋里有钱的男人的通病。不瞒你说,你那个表姐就是我父亲的情人,而且是最受宠的情人。”
辛月大惊:“你是说林燕?”
于军冷笑:“不是她是谁?你以为她很高贵?她表面上看上去是很高贵、很高雅、很有气质。事实上她是个既要做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的无耻女人。我父亲一直对她非常迷恋,所以一直很器重她,要不她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能坐上华艺化妆品公司总经理的宝座?她是华艺集团唯一的女经理,也是华艺集团中最年轻的总经理。她当总经理时还不到二十三岁。”
辛月愤慨地说:“原来她是这样一个不要脸的女人,高阳真是瞎了眼,还跟她好!”
于军冷笑:“不是高阳要跟她好,我猜想一定是她诱惑了高阳。你知道男人通常是经不起漂亮女人的主动进攻的。高阳刚来深圳时一直住在林燕的公寓,孤男寡女同居一室,难免会日久生情。当时林燕对所有同事和朋友说高阳是她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来深圳找工作,暂时寄居在她那里,谁也没有对她的说法抱怀疑态度。后来我父亲发现她对高阳特别好,才觉得情况不妙。再后来林燕对我父亲提出分手,她说她爱上了另外一个男人,在我父亲的逼问下,她不得不说出了真相。我父亲虽然很气愤,但最终还是放手了,给了她自由。你来深圳之后,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转眼间又跟孙浩勾搭上了。这女人真他妈的是个地地道道的狐狸精!”
于军如此恶毒地中伤林燕,并不是没有原因。他曾经多次打过林燕的主意。他和他父亲于通一样,非常欣赏林燕的美貌和才华,然而他比他老子迟到了一步,当他大学毕业进华艺集团分公司——华艺广告公司做总经理时,林燕已经做了于通的秘密情人。于军本想顺手牵羊捡个便宜,一亲芳泽,无奈无论他怎么软硬兼施,林燕就是不肯屈服。
有一次,于通组织华艺集团内部的高级职员去西丽湖度假村度假游玩,于军瞅准一个机会,趁于通不在时偷偷溜进了林燕的房间,对她动手动脚。林燕义正词严地拒绝了他,他恼羞成怒,骂林燕:“你他妈的别假装正经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三贞五烈的女人?你以为你有多高贵?你还不是跟那些虚荣势利的女人一样,爱钱、爱地位、爱享受,要不然怎么会做了我父亲的地下情人?你连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都可以接受,为什么就不可以接受我?起码我比我老子年轻英俊吧?说不定床上功夫也会让你……”
“啪”的一声,于军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耳光。林燕气得不打一处来,对他破口大骂:“你这个无耻的畜生!你给我滚出去!”
于军像只偷吃鱼腥的野猫,不但没有沾到半点鱼腥味,反而挨了打,心里怎能不嫉恨?他灰溜溜地退出了林燕的房间,从此以后便一直对林燕怀恨在心,并一直想对付林燕。无奈于通对林燕宠爱有加,而且他也一直在工作上抓不到她半点差错,只好暂时作罢。
现在,于军终于可以不怀好意地将他对林燕的仇恨转嫁到辛月身上。他知道林燕是辛月的情敌,辛月对这个亲表姐的横刀夺爱行为一直深怀怨恨。于军心想,从今以后就让这两个女人由亲人变成仇人,看她们斗来斗去恨来恨去的,这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情。
于是,于军继续煽风点火地对辛月说:“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林燕就会抛弃孙浩。她是个善变的女人,而且自视甚高,她根本就看不上孙浩这种比较平庸的男人。她跟他相好,完全是为了寻求一种精神安慰和打发寂寞时光。”
辛月点头说:“我相信你的判断。她的确是个善变的女人,我是她亲表妹,她连我的男朋友都可以抢,连我都可以欺骗,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亏我以前是那么敬重她、佩服她,没想到她竟然是这么一个无耻、放荡、阴险、恶毒的女人!她迟早会遭到报应的!”
于军故意问:“你恨她吗?”
辛月说:“当然恨!我最恨这种虚伪、放荡、无情无义的女人!在这世上,她是我唯一的仇人。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恨过谁,是她让我破了这个例!”
于军嘴角挂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奸笑,他知道自己报复林燕的目的达到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辛月必会和林燕发生许多无休止的碰撞和争斗!女人跟女人斗,那是最有趣不过的事情了,最好有一天能大打一场,弄个两败俱伤!
于军一边在心里不怀好意地打着如意算盘,一边轻轻地抚摸着辛月身上那些凹凸不平、曲线丰满的动情区。他边抚摸边说:“辛月,现在我们不要再去谈论这个可恶的臭女人了,不要因为她破坏了我们的兴致。现在,我又想要你了!”
辛月娇嗔地说:“大白天的,你干什么吗?真是的!”
于军一边动手去剥辛月的衣服,一连淫邪地说:“大白天怕什么?你是我的女人,这里是我的家,没人敢闯进来坏我们的好事。我从书上看到说,性爱要经常更换时间和地点,才会有不同的体验和乐趣。今天,我们就来个新时间、新地点和新花样,好好享受它一回!”
辛月半推半就:“你真坏,一天到晚就想着做这事!”
于军厚颜无耻地说:“这说明我爱你嘛,这说明你对我特别有吸引力嘛!俗话说‘做爱做爱,越做越爱’,不做怎么会爱呢?若是一个男人丧失了这方面的功能,你说有哪个女人会爱他?古语有云‘食色性也’,我的小宝贝,来吧!”
辛月赤裸着身子,咯咯地轻笑着。于军跃马挥枪骑到了辛月身上,他们不断地变换姿势,疯狂地运动着。
房间里的空气开始淫秽地流荡起来……
公寓楼附近没有人声喧哗,没有尘土飞扬,只有一缕秋天的阳光寂寞地透过玻璃窗,投射到林燕的房间里。灿烂的、耀眼的、寂寞的光斑,陪伴着林燕的寂寞和寂寞的林燕,令她倍感精神空虚和百无聊赖。
几天前,林燕忽然有了呕吐的迹象,她赶忙用早孕试纸检验了尿液,发现自己怀孕了。为了确切地证实自己是否怀了身孕,她又悄悄地去医院做了妇检,妇科医生十分肯定地告诉她:“恭喜你,你要做母亲了,目前已经有两个月了。”
林燕的心彻底乱了。
从医院出来,她眼里盈满了泪水,她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幸福的泪水还是酸楚的泪水。从时间上推断,这个孩子应该是高阳的,而绝对不是孙浩的,因为那个时候,孙浩还没有跟她上过床。
孙浩自从和林燕有过实质性的情爱关系后,更是深深地爱上了林燕。他向林燕求过几次婚,但林燕一直犹豫。他知道林燕以前有过非同寻常的感情经历,但他并不介意,因为那毕竟是她的过去。他清楚,像她这么一个冰雪聪明、高贵美丽、人见人爱的女人,是不可能没有人爱的,她自己也不可能白白浪费自己的青春和生命。
爱情也好,欲望也罢,毕竟那都是一种人生体验。如今时代不同了,到处是泛滥的感情,一夜情、试婚、同居、三角恋、姐弟恋、包二奶、养小白脸……什么怪事情没有?谁又能够真正做到可以抗拒生活中的种种诱惑?
孙浩自己也曾经爱过别的女人,并且跟好几个女人有过肉欲关系。时代变了,他是开放大度的人,他只希望自己可以找一个自己仰慕、钟爱的女人,并不要求一定要娶个黄花闺女。
昨天是周六,当晚,孙浩在林燕的公寓过夜。与林燕欢爱时,他明显地发现她有些心不在焉,似乎在想着别的人或者别的事。他隐约知道她心里有另外一个男人,他甚至可以肯定那个男人就是高阳。
完事后,他去冲了个澡,回到床上。他劝林燕:“林燕,生命中有些事情是必须要忘怀的,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当你抓不住他的时候,就必须学会忘怀,否则就是自寻烦恼,给自己找不开心。”
随后,孙浩给林燕讲了自己以前的一段感情经历——
孙浩出生在陕西安康市,他在西安大学念新闻系时爱上了一个同系的女生。他们真正相爱了,并且偷吃了禁果。在四年漫长的大学生涯中,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和情感,彼此给对方带来了快乐和安慰。但毕业分配时,他们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为了分配到某省电视台,他的女朋友跟了另外一个她根本看不上眼的同学,只因为那个同学的父亲是电视台的一位副台长。分手时,女朋友对他说:“为了我自己的前程,我不得不放弃你,放弃我们的爱情。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当时,他非常痛苦。现实竟是如此的残酷,他们四年日积月累相濡以沫的感情,竟然抵抗不了毕业分配时短暂的考验。因为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钱财、没有靠山,他最终到家乡小城的一个小镇当了一位镇长的秘书。他在家乡干了一年,觉得非常憋屈,后来毅然辞职下海,到深圳发展。
孙浩开导林燕:“我就是从那时起,学会了遗忘和追寻。遗忘所有的不快乐,追寻自己幸福美好的明天。燕子,你听我说,不要再沉迷于过去的甜蜜或痛苦之中了!人,应该向前走、往前看,每个人的命运、生活和感情,都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的,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世间有许多美好的事情,俗话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其实只要你转过一个小山头,就会发现那里有一片崭新的天地!”
孙浩的这番话令林燕大为感动。
孙浩接着说:“燕子,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也许,我在你心目中根本算不了什么;也许,你跟我好纯粹是为了排解内心的苦闷。但是,我要告诉你,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你愿意嫁给我,跟我过一辈子,我一定会尽心尽力做一个好男人、好丈夫,让你幸福快乐,不受到半点伤害。燕子,你愿意嫁给我吗?”
林燕知道孙浩是真诚的,她沉默了片刻,回答说:“你让我再好好考虑一下吧,好吗?”
因为是周末,林燕和孙浩都不上班。吃过早点后,孙浩开着林燕的宝马车出去加油了。林燕无聊,就搬了个小皮椅,拿了本高阳写的小说坐在阳台上看,看着看着,她心里就更乱了。
林燕心中始终放不下高阳,她清楚自己已经走错了一步,出于赌气或者说出于报复,当着高阳的面和孙浩同居了。现在她就是想回头,自尊心极强的高阳也不可能再接受她了。
林燕想来想去,最后毅然决定答应孙浩的求婚,嫁给他。她作出这个决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她不忍心将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孩子是母亲心头的一块肉,不管高阳爱不爱她,孩子总是无辜的。二、她觉得孙浩是个好男人。她在痛苦中深刻地体会到,找一个自己爱的男人,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感情是双方面的,你爱他,他不一定爱你;他爱你,你不一定爱他,现实就是这么无奈。现在她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作出决定后,她合上书本,掏出手机给孙浩打了个电话,将自己的决定告诉了他:“孙浩,我考虑好了,决定嫁给你。你可得早点作准备,娶我做你的新娘哦!”
孙浩正在加油站加油,听了林燕的答复,高兴得蹦了起来,让身旁的服务员莫名其妙。他加好油,欢欢喜喜地开车到一家非常有信誉的金店,为林燕选购了一枚钻戒。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孙浩非常赞赏这句广告词。
很久以前他就幻想有这么一天,能找到一个心爱的女子,亲手给她戴上一枚自己挑选好的钻戒,然后亲吻着她的手,说:“让我们的爱情像这颗钻戒一样,天长地久,永不变色!”
孙浩买好钻戒,又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然后高高兴兴地开着车回到林燕的公寓。林燕接过孙浩递过来的鲜花。当孙浩为她戴上钻戒时,她眼里积聚着晶莹的泪水。
除了林燕自己之外,谁也不知道这泪水的内涵。这泪水既是苦涩的,也是幸福的,既是祭奠她和高阳往日逝去的爱情,也是祝福她和孙浩未来幸福的婚姻。
半个月后,林燕和孙浩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前来贺喜的都是些社会名流。经过再三考虑,高阳还是带着林燕送来的请帖来到林燕和孙浩举行婚礼的丽晶大酒店。
在酒店的宴会厅里,高阳看到了林燕以前的情夫——华艺集团总裁于通,也看到了他的初恋女友辛月,昔日的初恋情人如今已成为华艺集团唯一继承人于军的爱侣。他们挽臂微笑着走进酒店的宴会厅。
触景伤情,高阳心里不由得泛起一阵酸楚。
都说人生如谜、世事如棋、命运如戏,而一个“情”字更是世间最难看破之事。看来那些历代人在沧桑的人世中得出的生活感慨和人生积累,是非常有道理的,也是世世代代的饮食男女所应验不爽的。
高阳独自在酒宴的最里边找了个角落落座。在这里他没有什么朋友,曾经的朋友和爱人也早已成为了陌路,他不想跟他们打招呼,也不想被他们看到自己。毕竟,这一切太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