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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神难逮-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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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数量少,市面上的鸦片价格一直非常昂贵,与黄金等价并不是一句戏言。

覃逆低下头,垂下眼帘,衣袖中小手不自觉地攥成了拳头,她低低地道:“这种东西,它最大的罪恶不是敛财,而是害人。”

敏锐地听出她声音中的异常,陆小凤、司空摘星都愕然看着覃逆,花满楼也微微侧了耳朵。

覃逆轻轻呼出一口气,回复了常日里的平静无波,慢慢道:“鸦片,是从罂粟的果实中提取出来的。它确实有药用的作用,安神、安眠、镇痛、止泻、止咳、忘忧。吸食鸦片后,可以产生快感、无法集中精神、产生梦幻现象。更重要的是,长期服用,会导致高度心理及生理依赖性。鸦片一旦开始上瘾,就再也停不下来,吸食它们的人,会放弃所有,家财、尊严、乃至妻儿子女父母双亲,他们可以为了一小口毒品做出你能想象中的任何一种丧心病狂的事。”

陆小凤目光凛然,花满楼脸上的笑容也淡去了。他们都是聪明人,即使不曾经过鸦片战争,不曾听闻过鸦片造成的危害,却也已从覃逆的只言片语中意识到了这种东西的可怕。

司空摘星直接瞪大了眼,惊道:“不会吧?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覃逆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多数人在吸食鸦片前都认为自己可以抵挡它带来的毒瘾,但事实上,能够做到的人,万中无一。至少,能完全凭借自己的毅力熬过毒瘾的,我从未见过,一个都没有。”

山风清凉,吹在人身上衣衫飒飒,竟格外冷寒。

花满楼轻轻道:“你见过那样的人,为吸食鸦片疯狂的人。”

覃逆点点头,道:“是。我见过,很多。女人为了一口鸦片出卖身体、抛下儿女、谋害丈夫。男人为了它跪地乞求、抛妻弃子……很多很多……在他们清醒的时候,他们会后悔、会绝望、会痛苦万分、会恨不得干脆死了,但毒瘾复发的时候,他们仍然会再次那样做。只要能够减轻他们毒瘾发作的痛苦,他们会甘心做任何事。即使拥有再强大意志的人,也抵挡不住毒品的侵蚀。”

顿了顿,覃逆道:“我的一位……师兄……他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我们每个人都被教官……被师父教导,要向他学习。他参加过东突反恐战。他机智、勇敢,曾只身进黑帮卧底,最终成功瓦解了整个黑帮集团,也曾经凭借一人之力在险恶的丛林中跟数十名匪徒周旋,直到弹尽被俘。我们把他救出来的时候,他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即使如此,他都要紧了牙关,硬是什么都没透露。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人……”

覃逆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却毁在了鸦片手中。”其实是海洛因,一针管的静脉注射,毁掉了一个坚强的特种兵队长。

“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简直都认不出来了。他被一层一层绑在柱子上。那样一个勇敢坚强的男人,什么都顾不得,就像疯子一样拼命挣扎,嘶哑着嗓子一个劲儿地乞求,乞求给他一口鸦片,乞求……杀了他。”

冷风吹过,嫩黄的小野花随风摇晃着,树叶飒飒作响的声音凄冷寒凉。

陆小凤、花满楼三人都没有说话。

覃逆静静地看着远方,那里有一个山谷,山谷中飘出一阵阵浓郁的花香,有彼岸花,也有……罂粟!

覃逆很想知道,山谷的主人,究竟是单纯地因“价比黄金”而求财,还是早已知晓鸦片的危害呢?

或者,其实她心里早已有了猜测。




☆、第五十二章

酒;是妖艳的红,如同罂粟。杯;是晶莹的碧;如同翡翠。

大殿高而阔;金碧辉煌。

殿外,是一大片艳丽的罂粟花田,骄阳的红,妖娆的紫;如雪的白;迎风招展,此起彼伏。

陆小凤他们是走进来的;光明正大的走进来。一个美丽的侍女迈着袅娜的步子,微笑着,客气有礼地将他们引了进来。

这是一座四四方方,奢华无比的大殿。殿中没有一件东西不是价值连城,没有一处摆设不是光彩夺目。

唯一不够光彩夺目的,也许只有大殿的主人了。

巴老大坐在宽大豪华的紫杉木椅子上,椅子上铺了一层厚而柔软的花色织锦垫子。他的个子并不高,却很胖,整个人臃肿地陷在椅子里,让人很怀疑他是否能自己站起来。

即使如此,他虽然不够光彩夺目,却着实是富丽堂皇、价值连城的。

他的身上穿着华贵的锦缎,衣领上围了一圈闪闪发亮的宝石。脚下踩着的,是一双上等的鹿皮靴子,靴筒两侧各镶着一块圆溜溜的猫眼石。头上戴着赤金镶玉的束冠。腰上挂着洁白莹润的羊脂美玉。就连他肥厚的胖手上,都戴着五六个红绿宝石戒指。

这是一尊名副其实的人形宝石展览柜。

还散发着浓郁的熏香,是上等西域进贡的香料。

一个月只有二两银子的小捕快奔波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位胖谷主巴老大身上的一根线头。

巴老大肥胖的脸上堆着笑,一脸肥肉挤在一起,扭曲地快要让人看不出他长什么样了。他的笑容很热情,声音也很热情。

但不知为何,覃逆总感觉这热情中带着几分有恃无恐。

这是一个还没有禁烟的朝代。种植罂粟、提取鸦片不仅是律法所不禁止的,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王孙贵族的喜爱。

每年从海外进贡的那点鸦片总是供不应求,只有最尊贵、最有权势金钱的人才有资格享受。

所以,巴老大可以光明正大地将陆小凤他们迎进来,光明正大地请他们品尝翡翠夜光杯中的葡萄美酒,炫耀般地请他们欣赏殿外成片成片妖艳含毒的罂粟花。

没有人能抓捕他。就连律法都在保护他。

覃逆也不能。

这让覃逆很不习惯,也让她很不愉快。

没有一个特警喜欢看到一个大毒枭光明正大地在面前嚣张,更何况外面还有那么一大片更嚣张的罂粟花。

毒枭,是比杀手更让人痛恨的存在(恭喜,西门吹雪终于从头号通缉榜上下来了)。

侍女走过去,伏在巴老大的脚边,向他展现了一个仿佛三月里春花绽放般清纯而妩媚的笑容,提起白皙的小拳头轻轻垂着他的腿,乖巧地像一只动人的猫咪。

巴老大却没有看她,他的目光似乎细细地从他们四个人身上划过,那张满是肥肉的脸遮住了他的神情,也遮住了他的目光。 

陷在椅子里的身子不动,巴老大抖着热情的笑,张开他肥硕华丽的手掌,对他们四人做出一个“请”的动作,用粗哑的嗓音大声道:“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江南花家百花楼的花公子、神偷之王司空摘星,还有,永和街的覃捕快。今日能迎得四位前来,我这小小的山谷也算蓬荜生辉了,请,快请坐。”

陆小凤没有客气,他似乎一点也不为对方对自己行踪底细的知悉而吃惊,大大咧咧地落座。

花满楼、司空摘星当然也不会客气。无论巴老大有什么样的态度,摆出什么样的阵势,都没有办法影响这几个人。即使这里可能就是传闻中的“黄泉之梦”。

覃逆也坐下了,她看了巴老大一眼,就转头开始发呆,或者说,不是发呆,她只是在看,看那剩下的唯一一个空位。

陆小凤也在看那个位子。

巴老大随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哈哈一笑,摇头道:“可惜,可惜啊。我本来以为今日会有五位客人。”

没错。

人,有四个。

椅子,却有五张,杯子,也有五只。

唯一不同的是,最后一个杯子不但不是酒杯,反而是一只茶杯。既然不是酒杯,那里面盛着的,自然也不会是酒。

那是一杯白开水。

缺的那一个,是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当然是不喝酒的,白开水和白煮蛋才是他的最爱。

巴老大摇着头,似乎真的很遗憾没有见到西门吹雪,“我本来以为能一睹西门庄主的绝世风采,唉,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西门吹雪每年最多只出去四次,每一次都伴随有长剑出鞘见血而回。没有人会喜欢见到西门吹雪,除了他的朋友,哦,现在还有小女友捕快一只。

但巴老大已经连着说了四个“可惜”了。

覃逆很不喜欢他的态度。

她扭过头,用所有人都能听得到的声音,“悄悄”对身边的司空摘星道:“他说他想要见西门吹雪?我没有听错吧。”

司空摘星也立刻来了精神,同样“悄悄”道:“没有。我也听到了,多的那个座位就是给西门吹雪的。”

覃逆道:“可是,西门吹雪不喜欢喝酒,即使喝水,也不会喜欢到这里来的。”

司空摘星:“哦,那他喜欢什么?”

覃逆道:“杀手,只会喜欢杀人。”

司空摘星激灵灵地打了个寒颤,缩起脖子埋头进葡萄美酒中。

覃逆友好地转头看向笑容有几分僵硬的巴老大,和善地问:“请问,需要我把西门吹雪叫来吗?虽然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但一盏茶时间还是能赶到的。他的轻功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杀人的时候,他一向很虔诚、很认真,绝对不会耽搁。”

巴老大瞪着他被肥肉挤得快看不见的眼,盯了覃逆半响,干巴巴地笑了一下,“不,还是不用麻烦了。”

覃逆也从善如流地点点头,“我就说嘛,谁这么想不开,好端端的自己找死啊。又不是鸦片吸多了。是吧?”

巴老大没再说话,只是盯着覃逆,肥厚的脸上让人看不太清他的表情。

陆小凤拿起桌上的酒杯,盯着那晶莹碧色中酒红色的液体,抿了一口,却也只是抿了一口,没有像往常一样喝酒当喝水,当然,葡萄酒本来便不该用灌,不过,其他的酒,也不该。

“好酒,好酒。”

陆小凤放下酒杯,咂了咂嘴,却没有再饮。

巴老大笑了,也拿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深深地嗅了一口,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都说陆小凤是好酒之人,果然如此。但不知,我这西域美酒比之其他又如何?”

陆小凤笑道:“杯好,酒好,诗更好。只是有一处不好。”

巴老大道:“哪一处?”

陆小凤道:“殿外有花,桌上有酒,却为何没有女人?”

“女人?”巴老大看了脚边的美婢一眼,大笑道,“还不去给陆大侠倒酒。”

那美婢笑盈盈地站起。

陆小凤却伸出一只手指摇了摇,“不不,君子不夺人所好。你这里难道就只有这一个女人?”

巴老大笑道:“我这里当然不只一个女人,而且有各种各样的,美艳清纯,应有尽有,都是美女。你要什么样的?”

陆小凤道:“我只要一个女人。”

巴老大放下酒杯,盯着他,“谁?”

陆小凤道:“上官飞燕。”

鲜花缭绕,草长莺飞。这是一个充满了花香的山谷,火红的曼珠沙华、妖艳的罂粟花都在风中飘动,时而还有彩蝶翩翩飞。

但这却是个不能让人愉快的地方。

无论是覃逆,还是花满楼,都不会喜欢这里。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也是如此。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美丽怡人的背后有着深沉的罪恶。

巴老大说这里没有上官飞燕,也没有孙秀青。或者即使有,他也不见得会知道,他一向不关心这些小事。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让他亲自接待的。

但是陆小凤他们四人却恰恰是有资格的一种。

客房很豪华,也很舒适。

被褥是精美的苏绣,地上铺着是簇花织锦的地毯。桌上有酒,不是玉杯葡萄酒,却也是上好的陈年花雕。

好酒之人当然对酒最感兴趣。陆小凤已经拿起了酒杯,提起了酒壶。

覃逆却在低着头研究脚下华美的地毯。

花满楼站在窗边,窗外正是片片招展的罂粟花田。当然,他本来看不见的,但也许,他已经穿过花田、山谷,“看”到了谷外山坡上的小野花,闻到了野草的清香。

司空摘星却在满屋里转悠,他好像对这里的每一件摆设都有兴趣。让一个贼感兴趣其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即使司空摘星通常不偷值钱的东西,但已经被他看在眼里了,谁又能保证有朝一日不会被惦记上?

覃逆猜测他在暗暗估计这些东西的来历价值。

但她已决定,当作没看见。

“他在说谎。”

毫无疑问,陆小凤的话,屋子里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

巴老大当然在说谎。花满楼曾经来过这里,也曾在这里见到过孙秀青和石秀雪。花满楼的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没有人会怀疑他说出的话。因为他有一双天下最灵敏的耳朵,还有一个最敏锐的鼻子。

陆小凤拿出那朵枯败的彼岸花,这朵花是在颜家发现的。就在颜震的房间里。而颜震死了,他的尸体却不见了。

上官飞燕也死了,她的尸体也不见了。

花满楼道:“大殿里没有花,一朵也没有。”

陆小凤点点头,“巴老大一定不喜欢那些花。不管是罂粟花,还是彼岸花。”

司空摘星道:“难道他也喜欢小野花?”

陆小凤和花满楼都笑了。

没有人知道巴老大是不是喜欢小野花,但他却显然是不喜欢罂粟和彼岸花的,虽然他种了它们。

陆小凤道:“他可能只是害怕它们。”

谈罂色变。就像几乎每一个现代人都会对罂粟避而远之。尽管很多人都知道只有它的果实制作的鸦片才能造成危害。

陆小凤忽然喃喃道:“葡萄美酒夜光杯。酒是好酒,只是可惜。”

司空摘星道:“可惜什么?”

陆小凤道:“可惜不是西域美酒。”

司空摘星道:“不是?”

陆小凤笃定道:“不是。”

司空摘星道:“那是哪里的?”

陆小凤道:“南洋。”

覃逆扭头:“南洋?”

陆小凤点头:“南洋。不过一样是好酒。酒香甘醇。”

花满楼忽然笑道:“诗也是好诗。”

陆小凤道:“确实是好诗。尤其是对这位彝族出身的巴谷主而言。”

司空摘星叹了口气,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道:“一个出口成章的彝族人啊。真是了不起,如果他真是一个彝族人。也许他可以去考状元了。”

覃逆忽然沉下脸,淡淡道:“状元虽然不一定能考上,但可以试试也来一次紫禁之巅比武。他不是不怕西门吹雪么?”




☆、第五十三章

西门吹雪是乘着西风走的;又踏着夜色来了。

睡得正熟的覃逆凭借她多年特警生涯培养的警觉性,迅速察觉到来人身上熟悉的气息;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抄起刀就横在窗口。直接将将自己抛弃在西风中的“渣”男友挡在窗外。态度坚决地表示;死罪可免,活罪难饶,闪边去。

西门剑神很大丈夫地身形一转,拐进陆小凤的房间。

彼时小凤凰正斜靠在床上;一手搂着巴老大派来送酒的美女;一手握着美女的纤纤玉手细细地研究,话说;自从覃逆发表了那一通以手辨人的高论后,他就对美女身上的这个部位格外感兴趣。

不过,陆小凤不愧是陆小凤。

西门吹雪还没进屋,他便警觉了,一记手刀将美女劈晕,他人已立在床下了。

可攻可守……可逃跑。

不过来人是西门吹雪。

以上种种都可以省了。除了……有点尴尬。

但不管怎么说,陆小凤用脚后跟想,也知道他今晚美妙的春风一度肯定是被这骤然降落的天山冰雪一剑劈泡汤了。

不过好在,他对西门吹雪的到来倒并不十分意外。

陆小凤懒懒地走到桌边,拎起壶,斟满一杯。

壶,自然是酒壶。杯中,自然只有酒。

西门吹雪是不喝酒的。所以,陆小凤是给他自己倒的。

这不是一个好的主人该做的事。

但陆小凤并没有放在心上,西门吹雪也没有。

他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本就不需要客气。正如陆小凤到万梅山庄总会主动讨酒一样,西门吹雪本也不需要陆小凤帮他斟茶。想喝的时候,他会自己倒。

但西门吹雪却没有倒。

他只是坐在桌边,面色冷峻,他正在思考,似乎有什么问题让他感到困惑。他此刻没有出剑,但身上的寒气却并不比出剑时少多少。

任何一个男人被心爱的女人拎着刀堵在窗外都不会感到愉快,尤其是在,完全不知道这是为什么的情况下。

西门吹雪一年最多出门四次。除了跟他的剑相亲相爱,他只对杀人感兴趣。覃逆之前,他跟任何雌性生物都没有过相处的概念。

这样一个男人,难道能指望他忽然有了出门要向女朋友交代行程的觉悟?

因此,西门吹雪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堵在窗外。

陆小凤也不知道。因为他自己也是这么干的。

不,事实上此人更渣。估计前一秒还搂着欧阳情,后一秒已经跟上官丹凤滚上床单了。别说交代行程了,只怕吃完就跑路了。好吧,按照古龙先生一贯的坏女人风格,基本上被用完就丢的那一个很可能是陆小凤。

其实不说别人,就是覃逆自己,还在前不久背着小包袱离家出走了。就恶劣程度来说,离家出走绝对比单独行动要严重的多。

但显然,比起自己的劣迹,覃捕快更趋向于记住对方的。

警察VS杀手,对的那一个永远是警察。没有任何事能动摇覃捕快的这一坚定信念。

从窗口探出半个头,眼瞅着西门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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