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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愣了一下,说:“我想……我是没有自信……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我……”
“那你也还是问错人了。你想知道他会不会喜欢你,你确实需要一点自信,去问他。事实上,如果你有一点自信,你不必问他,问你自己,你应该感觉得到。”
我知道我说的话不是她要的答案。她需要一点安慰,要有人告诉她,她很好,很值得爱。但是如果她自己没有这个自信,每一个人的安慰也只能给她三十秒的自信,没法维持长久。
没有自信的人,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魅力,怎么会散发魅力呢?
怎样才会有自信呢?
当然得有些专长。有些材料才行。毫无根据的自信,只是空中楼阁,叫做自大。
什么叫做有自信的人?
我想,有自信的人,是除了恋爱之外,还找得到生命出口的人。
泪
“如果你这么笨,就不要来这里浪费大家的上班时间!你不要以为你犯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错,你不可原谅……”
“我我……我是无心的……”婉慧吸着鼻子,抿着嘴,继续提出微弱的辩解。
“你当然是无意的,谅你也不敢有意!我昨天写了一整天,就是为了中午要把企划案给他们看!八大页,你‘不知怎样’就丢了,你的脑袋装的都是浆糊啊?你这样漫不经心,还想在大公司中工作?赶快回家,找个人嫁了。我看你平常热心有余。智商不足,将来最好的前途就是当义工妈妈!”
方文中是青年才俊,公司里新来的企划经理,如果没听过他骂人,全公司的人还不知道他的缺点在哪里。
“可能是在回家的计程车上丢的……”
“连坐计程车也会掉东西,蠢啊!”方文中连珠炮一般大声咆哮。婉慧终于忍不住了,第一颗眼泪无声无息地滑下来,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最后泪水像瀑布一样哗啦哗啦痛快地落下。方文中看见了,顿时关闭了嘴巴,在发现她掉泪后脸上的表情,骤然由凶恶转为温柔。
早知道昨天不要自告奋勇帮他打字。做表格。婉慧想,这本来不是我的工作,我觉得他不错,才自愿利用下班时间帮他忙的,没想到弄巧成拙……都是我多事。但即使我有错,你也不该对我凶——婉慧从小爱哭,思绪一乱或不知所措的时候,泪水就像地热区的天然气一样涌出来,不可收拾。
方文中忽然变成一个做错事的小孩,陪大家看着她掉泪。他怔忡好一会,慢慢吐出三个字:“对……不……起。”
没料到,猛虎看到绵羊的眼泪,竟然没有继续发威,反而无声无息地低了头。大家都说,李婉慧是用泪水织成的网俘虏方文中的。这一点李婉慧也始料未及。事情的戏剧化转变在于三天后,方文中写了纸条给李婉慧:前嫌尽弃,我请你吃个饭吧!两人便开始走在一起了。
至于李婉慧遗失方文中的企划案一事,当然让方文中很难堪,不过,方文中发过脾气后就没有再怪她了。她的泪水好像有神奇的作用,洗去两人之间的一切灰尘。
“对不起啊,我心情不好,我妈乳癌又复发,我又要工作又要照顾她,我……”他们在一家吵闹的广式饮茶厅吃晚餐,隔壁就是一家四代围着大圆桌其乐融融。一向很“酷”的方文中,也许就因此而想到自己的“身世飘零”,语气有点悲凉,眼眶中仿佛有晶莹的一抹泪光。
但李婉慧比方文中先掉下泪来。她是个泪腺天生发达的女人。看到街上有流浪狗她会哭,看到有人搭起办丧事的棚子以及棚子上的挽联她也会哭,听到谁的爸妈生病、报纸上谁为情自杀。谁的小孩被绑架。谁死得不明不白,她的眼泪也会自然而然地掉下来。
“你真的很爱掉眼泪……”
“对不起!’李婉慧一边用袖子狼狈地拭去泪水,一边对方文中苦笑。
“没……没没关系。”伶牙俐齿。骂人如切空心菜刷刷有声的男人,突然结巴了起来。眼前这个女人脸上的泪水有如“通乐”一般,清扫了通往他慈悲心肠的那根水管。
他说,她跟他以前在美国的前任女友完全不一样。他以前的美籍女友是电视台的记者,作风强势,说一不二,在他的记忆里女友没掉过一滴泪,和他“沟通”,跟在公事桌上谈判并无区别。“后来怎么分手的?”
“我觉得人在异国,总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我决定回台湾。跟她沟通,问她要不要来,她哼了一声,列出一打不能跟我回来的理由。我回台湾,她连到机场送我都不肯,因为她有重要采访。写信给我,也只说,自己选择的路要自己负责……”方文中的头越垂越低,语调也越来越轻柔,“现在我看到你,觉得会哭的女孩真可爱,其实……”
他心中正想说“其实,笨一点也没关系”,还在犹豫这种“实话”会不会伤人时,猛一抬头,发现李婉慧又红了眼眶。他讲的故事有这么感人吗?
李婉慧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哭了。她想到的大概是三天前被他在办公室同仁面前破口大骂的委屈。现在,她不怪他,只怪他的前任女友,那个铁石心肠的女人,把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弄得这么冷血无情。
好,好,李婉慧觉得,如果我不照顾这个可怜的男人,他就太可怜了。
方文中想得比她周全。两个人在同一办公室,恋爱谈得太招摇了对双方都不利,何况他还大骂过她,怎么好在大家面前如胶似漆?和她约定,上班时间两人装作不认识,下班后才是一对情侣。对于有MBA学位,又颇受上司器重的青年才俊爱上自己,自幼对自己的外貌。身材和学历都没啥信心的李婉慧受宠若惊。
“不知道人家怎么会爱上我的?”婉慧常向同事描述她那个匿名的留美硕士男友,幸福的微笑洋溢在脸上。东也提男友,西也提男友,就是不能“秀”给同事看,有一种独享秘密的喜悦,也别有一种难熬的压抑之苦。“怎么不带来看看?”“有缘就会相见啦!”婉慧总是神秘地说。
方文中性子急,和她也不是没有冲突,他最喜欢动不动说她笨,后来措辞更加不客气,会骂她:“你是猪脑袋啊?”李婉慧对付他急性子的方法,只有一招,就是哭。一哭,他就闭嘴了。“我最怕女人哭,好了好了,我跟你说对不起!我错我错!”
她对方文中可是百分之一百的好。他加班,她就回他的房子帮他擦地板。洗衣服。煮宵夜,弄一个干干净净的家。她自以为填补了方文中前任女友对他的伤害,也弥补了自己的童年缺憾。李婉慧从小就在模范生哥哥和模范生妹妹的挤压中成长,连妹妹都瞧不起她,骂她爱哭鬼。可是,除了哭,她实在不知道自己凭什么可以得到父母的好言安慰。强势的哥哥妹妹在谈恋爱中总是纷纷扰扰,尤其是她妹妹,出社会后,爱上的男人总是“阿猫阿狗”地惹父母嫌。李婉慧能自夸的,就是有个优秀的男人安安稳稳地爱着她。
她的梦碎在不知情者的诚实相告。有一天邻座的阿蕊凑过脸来,对她说:“喂,你知不知道,行销部那个新来的女人跟方文中走得很近!”婉慧刚听这话,还会很神秘地说:“不可能的。”但某天中午看见方文中和那位行销部的企管硕士从对面那家饭店一前一后走出来之后,她的泪水流了一整个下午还是不停。
“哭什么?”回到家面对她的方文中,刚开始还以轻柔的口气探问,但婉慧越哭越凶,方文中也大致明白个中原因,不再问她缘由,只撇下一句:“你这么哭肿了脸,难看死了!你还哭,你知道苦瓜脸很难看吗?”然后,大步出了门。
李婉慧又在自己家里哭了几天后,去找那个传言中的女人。传言中的女人有双精明的眼睛,她除了流眼泪之外,根本说不出一句话。“他对我很重要,求你还给我吧!”女人把眼睛一扫,笑道:“但我对他很重要,你可知道?”
受了打击的李婉慧,忍不住坐在方文中的桌子对面,嘤嘤哭泣起来。方文中不动声色,继续改他的企划案,把她的哭声当成收音机里的轻音乐,皱着眉,低着头,当她不存在。所有看好戏的好奇同事,倒是常常抬头看他们的动静。
“你只会掉眼泪,到底有没有自尊?”方文中只说了这句话。
后来李婉慧辞了工作,也在发现方文中换了门锁后死了心,告别这个她以为可以用泪水软化的男人。她忽然明白小时候看的童话,人鱼公主的另一层意思。如果一个女人只是静静地待在一旁流泪,而不敢让王子正视自己的存在,勇敢地去要一个亲吻,那么她的爱情也会无声无息地被当成泡沫,消失在时间的大海。
泪水并不能唤回自尊。李婉慧在感觉一辈子的泪水都流完了之后,发现自己没那么笨。方文中说的话很残酷,但如当头棒喝,使她的自尊长大了。
她到底还是个心好的女人。半年后,工作和恋情似乎不太如意的方文中,带着一身醉意来按她家门铃,她还是让他在自己的臂弯里哭个痛快。待他清醒些,她拭干他泪痕斑斑的脸,为他叫了计程车,让他回去。送他上车的那一刻,她以一贯的温柔对他说:
“掉完眼泪之后,记得把自尊找回来。”
她没他想象中的那么笨。
女孩们,柔不等于顺!
我在想,女人,常身陷于感情的恶性循环之中,或无法自拔于其实可以跳出的陷阶的原因,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是不是因为,从小根本没有人教我们,我们可以拒绝?
身为女人,从小被报导的,多半是“柔顺”与“接受”。
你有没有和我同样的经验?小时候,哥哥弟弟可以很皮地在外头混,跑来跑去。但是我不行,因为,“一点都不像女孩子”。怎样才像女孩子?文静,端庄,温柔,爸妈说一是一,意见不要太多。
男生只要不在外打架,有个性点没关系,女生则连顶嘴都是大忌。
父母怕男生太乖,女生太不乖,会告诉女生说:“你这种个性,将来会吃足苦头的。”
整个社会教女人要百依百顺。
没有棱角的女人,也许会让她周遭的人觉得比较舒适,但是百依百顺、不会拒绝的女人,自己的人生未必会过得如意。百依百顺的女人,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他人的疼惜之上。可万一,他人并不疼惜呢?
恐怕她们也不能拒绝一生沉沦。
有几天打开报纸,不断看到令人触目惊心的消息,让我思考到爱与拒绝的关系。
据“励馨基金会”统计,在台湾孩子所受的性侵犯,一天就有八千多个例子,其中长期受害的女生占绝大多数。令人质疑“人性”的是,所有的加害者中,陌生人只占一成,其余九成竟然都是熟人,有高达四成七的加害者,和受虐儿童有血缘关系。
从这个报告看来,家长与其教女孩子“不要轻易跟陌生人说话”,不如教她们“如果有人想伤害你,你应该拒绝,想办法逃开,尽管他们是你的长辈,你也一定要拒绝”。
别再用“囝崽人有耳无嘴”来教育孩子,尤其是女孩子。也许你也知道这个故事:有个女孩在十五岁时,父亲就对她进行性侵害,连续五年之久。她姐姐十四岁自杀,也是因为同样的原因,只是她们的反应不太相同,姐姐想死,她很麻木。长大后,她不敢穿裙子,她不再相信“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只希望有一场车祸把没良心的爸爸带走。
这个女孩子已经长大了,她仍在诅咒,却也仍不知,该不该反击。逆来顺受的她说,这件事她不想追究了,但她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快乐。
还有一个女孩,她所受的性侵犯来自父亲的好友,大人用“温柔”而非暴力的方式伤害她,她不知怎么拒绝,久而久之把这个侵害视为生活的一部分。长大之后,她害怕跟任何男孩子有亲密关系,只要她的生理一有反应,她就深深地自责。自责,远超过她对于侵略者的责备。
也有一个母亲,发现先生强暴他前妻的女儿,也猥亵自己生的三岁女儿,她向公婆反映这件事,公婆竟然要她牺牲孙女,保护儿子。后来,她控诉自己的丈夫强奸未成年少女,开庭审判时,男性法官问案,经常暗示她,是不是太太性方面有问题,丈夫才会把兴趣转移到孩子身上。
这些真实案例曲折离奇,匪夷所思。遭受侵犯的受害者,自责重于一切,仍不敢责备“坏人”。他们不敢说出来,怕大人觉得这个小孩有问题。而不想姑息养奸的女人,面对的却是整个社会以近似极权的态度在姑息养奸!
受害者都为了“顾及家庭和谐”,而不敢抗拒大人的权威,只能躲在黑暗中默默哭泣。
我们不该再教下一代的女孩“顺从为先”了。
应该先教她们学会判断大人的行为对不对。柔顺不会保证女孩会获得幸福,有原则。懂得拒绝才会让她生活在阳光下。
温柔和顺从是两回事。概念上,我们应该彻底分清楚。
千万不要因为男人喜欢“温柔”的女人(没错,哪一个男人不喜欢顺从的女人?)而把自己变成顺从的女人。
有一段话值得所有的女人铭记在心:
如果有一件事,会腐蚀你对自我的尊重,那么千万不要以为,它会在其他方面为你带来好处。
MarcusAurelins
谈恋爱时,女人常常会愿意放弃自尊去配合爱情。
我发现,不管爱情有没有结果,被放弃过的自尊,被扭曲的原则,都会变成阴影与梦露。委曲求全来谈恋爱,得到的绝不是快乐,只有伤害。
回过头看看我们谈过的恋爱。美丽的回忆和不好的回忆,通常只有一个判断标准,那就是:如果你没有为了爱而牺牲你的人格与原则,如果你的爱人是个懂得尊重你的人,那就是一段“只要曾经拥有也美丽”的回忆。
那些踩践你自尊。扭曲你人格、强迫你屈从、虐待你身心的爱人,往往成为“就是他死了发讣闻给你,你都不会去吊唁”的人,一想起来痛心疾首,恨的多半还是自己。
为了爱情,“大节不逾闲,小节出入可也”。绝对不要说,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改变。
爱不能改变一个人的本性。
台北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曾承办一个案子。一对男女同居多年,男人常殴打女人,女人也老是忍耐,挨打到订婚后没改善。结婚前几天,男人又因细故打伤了女人,女人一气之下不结婚,男方还可以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再打女人,否则“任凭处置”。结婚后当然还是打,女方只好以“不堪同居之虐”等为由,一状告到法院。
天底下以为爱情和婚姻可以改变另一半的女人真是不少。我并不认为“凡事忍耐”是“爱的真谛”。
爱是小事可以协调,人格不能受损,身体当然不能受伤。身处拳打脚踢的女人,常宁以自杀遁走,或以“怕我走了他会对我不利”的借口继续留下来,竟不敢对抗暴力,拒绝这个男人的施暴。这是姑息养奸。
爱一个人,不代表你必须忍耐他的恶行。
你不必讨好虐待你的人,不管他是谁,你应该拒绝!我们的社会公理应该这样告诉女孩子们。
我们可以丢得起金钱、爱人,但我们最不该丢掉的是人格的尊严。对一个没良心的人付出爱,不如认养一条流浪狗!
看过今年奥斯卡的最佳影片《英伦情人》,你印象最深的是哪一幕?
几个女胜朋友的意见和我差不多。漂亮的镜头很多,精彩的片段也不少,但其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男主角躺在浴缸中为女主角缝衣服的那一幕。
那件衣服,是在他激情难耐时撕破的(看来没什么经验的男人,大概也不晓得女人衣服怎么脱吧?),激情过后,女人静静坐在一旁,看男人缝衣服,忽然发表评论,说:好丑!
男人说:总比你缝得好,你却连缝都不会呢!
女人抿嘴神秘一笑说:会,也要说不会。
真正是高招。
怎么说呢?一个没有在热恋时冲昏头,而对他说“我会为你做一切”的女人,其实是很罕有的。女人在想让男人为她倾倒时,常故意装做什么都会,一副“贤慧女人”的样子,恨不得摆出最柔顺又最能干的两个极端来,希望获得他的赞美。他的信赖。
传统的女人或者可以终其一生都摆出既能于又百依百顺的样子,但现代的女子如你我,“贤慧”的德性常摆不了多久。在我们制造了一个认为自己什么家事、小事不必做的男人之后,我们常因过度疲惫或未得到适当回馈而生怨。“一边做,一边唠叨过大半辈子”便成为爱情奉献牺牲的最后命运。那个男人则已沦为幸福生活低能症患者。
会,也要说不会。在热恋时还能有这种冷静头脑的女人,才是真正拥有“女权”的女人。
有这种智慧(你要说是伎俩也好)的女人不多。最近法国出版了女权主义先驱西蒙娜·德·波伏瓦写给美国男友尼尔逊·艾格伦(小说《金臂人》的作者)的情书,书中波伏瓦的形象,从女权健将竟摇身一变为小女人,她在热恋期告诉男友说:“我愿为你煮饭、买菜、打扫,没有你的允许,我不会碰你的脸颊和肩膀。”并自称“对你百依百顺的爱妻”。
有人说女性主义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两件事上,我倒觉得比较贴切的说法是:女人常败在热恋期里。
热恋过后,想说不会,多半来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