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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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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国的法律概念基本上就与西方的法律构想不相同。第一,法律不被视为社会中的一个外在客观而绝对的元素;也没有藉神的启示赐给人类的“超法律准则”(higher law)。《圣经》中的摩西在山顶上得到上帝赐的法版,孔子却不靠神助,只是从日常生活推出道理来。他说的合乎礼的规范,并未宣称有任何形而上的认可。他只说这些规范来自天地间的伦理,是现世的,不是人类不可知的来世的。因此,法律规条只不过是世界伦理道德的一种体现,如可供遵循的模式范例,或行政的章程、祭祀仪典规矩。违反这些准则只是实行得当与否的问题,并不是触犯了宗教性的原则。法律是附属于道德之下的,必须得到共同社会经验——道德观念之基础——认可。这种制度下不会有西方社会出现的二元论——一边是法律条文,一边是情理道德。
中国帝制时代的法典主要是有关处罚的,为了纠正无知粗野的人。此外也是有关行政的,规定了各种礼仪的细节。部分法律原本是从行政决策累积而成的,其内容几乎全是公法,涉及办事常规、婚姻、继承,以及其它与政府行政相关的事务。法律在大众生活领域中占的分量比较小,一般人都避免打官司。因为一入官府,原告被告都要挨板子受审,而且每个人都得拿钱打点衙役。县令会聘一位师爷当参谋;除他之外没有执法律业者,没有可以帮客户出庭的民间状师。司法审判是政府公务,倾向以政府与社会秩序为考虑。它的作用是垂直的,从政府达于个人,较少有解决人与人之间冲突的水平作用。
在其有限的范围之内,清朝法律系统十分详尽地编成,而且执行起来也颇严谨。五种处罚(轻竹板与重竹板笞打、罚劳役、流放、处死)的判决从县衙开始一层层向上,经府、省、京城刑部,最后由皇帝批定处死。案件要向上级呈,由上级长官批审。不服审判的人可以上告。县令拘押犯人有一定时限,误审者会受到严厉申斥。大清律例共列四百三十六条主要条例,另有一千九百条附款,载明那些罪该受那些刑罚。地方官吏必须从中找出最适用于某一罪行的条款,再依法判刑。他可以援以往的判例,或是依理类推。但是法律毕竟不是用刑案聚积而成的。虽然有上千个案件收集成册,附评介注释以供地方官吏参考,却极少有通盘原则上的改进。条例之中也有互相矛盾者,往往不易确定是否真的适用。大体而论,法律既不是首要准则,也不是无所不在的。若是紧抓着法条的文句不放,就是漠视真正的道德,或是等于承认自己辩词本身就有弱点。
这套法律制度的一个主旨是,保全儒家的伦常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所以,同样的罪行,其刑罚却因犯者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其亲属关系中的地位——而有所不同。不孝是罪大恶极的。儿子打了父母亲,就可以处斩。至于父母打儿子,如果是因为儿子不孝,就算打死了,只应责打一百大板(按习惯,一百板通常只打四十),或者根本就没有刑责。妻子打丈夫应责一百板,至于丈夫打妻子,要打成重伤而且妻子提出告诉了,丈夫才有刑责。年轻男子骂了伯父叔父所受的刑责,比他骂了曾叔(伯)祖的孙子应受的刑责要重。导致父母死亡,即便是无意的,也要判死罪。瞿同祖(1961)记述清朝一个刑案如下:“邓逢达(译音)与人打架时跌倒了,对方压在他身上。对方拾起一块石头,邓之子恐怕此人会用石头伤及父亲,便拿起小刀冲向此人。此人移动了,小刀竟刺入邓的腹部,邓因此丧命。官府认为邓子本意在救助父亲,将此案上呈皇帝时,请求开恩将“凌迟”减轻为“立斩”,请求照准。”这种处罚条款的含意无非是要维护礼教,因为礼教是社会秩序的支柱。侵犯了社会秩序,就要承担处罚的报应。
简言之,法律不是一个独立的别项——如美国近代的法律,大体上只是行政的一个工具。依照以读书人为统治阶级的儒家哲学的宏观看法,法律是不断努力维持道德秩序应当用的一个手段。墨子刻(1977)认为,许多中国官吏“自觉居于平和与混乱中间的位置,……儒生所见的周遭社会是腐化的,而且它与几乎遥不可及的理想处于紧张对立”。但这是道德的问题,区区法律条文并不能令他们感到安慰。
十九世纪西方人最关注的是,中国的法律系统缺乏保护个人应有的诉讼程序。被控告的人可能被强行逮捕,被无限期拘押,被假定有罪,被强迫招供以致陷自己于不利,而且没有律师替他出主意辩护,甚至根本没什么辩白的机会。面对政府时,个人毫无保护。
既然正式的法律主要是为政府的利益服务,这套法律系统中的私法或民法始终只有非正式的制订。因此,百姓间的冲突得用各种不同习惯的非官方的管道谋求解决。生意往来或契约上发生的冲突也许可在行会中调解。邻居有了争执,可以由村中大老、邻里社团、士绅来调停。另外更重要的是家族的族长。族长的本分除了主持祭祖、为族中子弟办家塾、安排族人婚事之外,还要尽全力防止族人进衙门公堂,办法是打点应纳的税赋,以及调解族人纷争。毕竟法律是公家的东西,是表象的,高高在村人日常生活之上的。所以大多数的冲突都是藉调解或诉诸旧俗与地方舆论,以法律之外的方式解决。
中国法律不按西方熟知的路线发展,显然与资本主义未发展以及古时中国没有独立的商人阶级有关联。中国没有法人团体为法律认可之个人的概念。大企业公司都是家族事业。生意上的关系并不是和家人无关、在家以外的世界中,一种受法律与契约上通用原则控制的冷漠而没人情味的事务。反之,生意公务是维系中国式生活的情面友谊、亲属恩义、私人关系的大纲中的一个部分。在以前的中国,合法“诉讼”程序、契约的神圣性、不受政府千预的私人企业三件事,从未形成它们在资本主义西方世界中那样的神圣三位一体。
本章已提示,十九世纪的中国将迟迟不能工业化。其原因是社会性与政治性的,也是经济性的。换句话说,中国政府和社会已经养成了可能产生反效果的心态、目标、行事方法,这些都将阻碍现代化。儒家轻视图利的观念、朝廷总以控制权为要务、官吏利用商人的习俗、农家的报酬递减现象与缠足风气,加上读书人的自尊自大与一般百姓的恐外心理,整个汇合起来,导致惰性产生。西方商业与文化前来袭击时,帝制晚期的中国便措手不及了。
非官方资本的企业与政府对于企业的扶植,都未在十九世纪的中国活跃起来。我们印象中,约一七五〇年前后的中国与欧洲的工业化之前的社会颇为相似;从表面来做比较的话,这两个社会彼此相像,却与十九世纪被工业革命改头换面的欧洲有很大差别。不过我们得承认,这种相似性只是表层的。在表面之下的是社会结构、文化、思想上的极大差异,这些要到十九世纪时才会突显。

第九章


边境骚动与门户开放

中央领导衰弱

究竟是英国炮艇打开了中国的门户,抑或是中国自己主动开放,已不再是争论的重点了。人口与对外贸易的成长,都迫使中国进一步与外面的世界接衔。这种趋势使国内与对外贸易方面都发生剧变。此时,工业化脚步已经慢了的日本和俄罗斯,完全要倚赖政府的领导即起直追。不幸,正当十九世纪的中国最需要政府强势领导与高瞻远嘱之时,政府却愈来愈孱弱而短视。
十八世纪将结束时,人口压力渐渐削弱了人们抵抗旱灾、水灾、饥馑、疾病的能力。这种情况又给已经老旧的满清政府机器许多无力应对的难题——水患防治、赈济饥荒、税收的需求量增加、收到税赋的难度也增加。皮耶艾田·威尔(Pierre Etiennee Will,1990)作的赈饥研究有很清楚的说明。清代中叶的官吏都以常平仓储粮,抵抗涨价,评估饥荒灾情,从外省运来粮食,再小心监督放粮。但是到了十九世纪,人口暴增一倍以后,这套官方制度崩溃了,管理田赋的士大夫阶级要负担的赈饥公务愈来愈重。这些弱点,加上官吏士气低落,又只顾追逐私利,使政府的效能更差,威信丧失。十九世纪变成一页冗长的帝国衰败史。
中国在十九世纪的经历,受三个基调的主导,即是内乱、外患、政府力图压制内乱抵挡外患同时还要保持朝廷统治力(见表4)。由于乱民、侵略、政府控制到二十世纪更是有增无减,本章所述的内外祸殃与政府作为只是日后更重大情况的浅尝。
近年的研究结果重塑了我们印象中的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影响力。十九、二十世纪交替之际的郝布森(J.A.Hobson)与列宁式的命题,强调外国输入制造品打击本土手工艺生计所造成的经济破坏,以及外国金融资本主义耗贫本土政府的经济破坏。较晚近的研究构成的经济图像却不那么严酷了,其中的外贸、投资、工技有时候可刺激本土经济成长与工技进步。现今的历史学者的侧重点,比较可能放在社会动乱和外国帝国主义引起的人心涣散。外力长时期侵袭中国社会人心造成的祸害之广,至今仍难以尽书。基督教传教团、西方教育、外国投资等新奇事物,变成具有双重不同含意了,从西方人长远观点来看常被视为前进的步骤,对于中国当时的安乐却也时时造成破坏。笼罩在其威胁之下的是整个生活方式,是比帝国主义经济学或心理学更宏大范畴之上的文明文化。

(表四)

总括来说,我相信“帝国主义”已经变成一个涵义甚广的术语,类似“封建”,由于太广,不能全盘予以接纳或否决,当作形容词来描述集体情况之特性时,比较好用些。不论如何,中国在十九世纪时的问题始于境内的动乱,不是从外患开始的。
清室的式微,从乾隆末期一次内乱未能一举平定的事实可以得到明白的佐证。此后,其它小乱相继发生。清朝的战术用于平定四川、新疆的内乱,显然十分有效,拿来应付广州的洋鬼子却不管用了。我们先看内部造反的问题,然后再来讨论引起外贸造反的诸般影响力。

白莲教之乱,一七九六——一八〇四

在乡间,人力和粮食供给是作战的主要资源,动员起来可以推翻朝廷。因此,类如元代就存在的白莲教这种组织,有时必须行动诡秘才能自保。白莲教招揽贫困的农民为信徒时,宣称弥勒佛将降生人世,明朝将复兴,现世的灾难、疾病、折磨可以免除,来生可享幸福。十八世纪晚期,这个教派在湖北、四川、陕西三省邻接边境,以及长江三峡以北与汉水上游一带传布。这个不宜农耕的多山地区是国境的边区,才开放垦殖不久。到此垦殖的穷苦百姓虽然受官方鼓励,获官府支助,却没有同等的朝廷法治跟着他们一起来。这儿的人生活仅能糊口,在天高皇帝远的情形下为所欲为。白莲教的头目不久就在其诉求之中添上反清的一条。
一七九六年乱起原是为了反抗收税小吏的勒索。官军虽然把小撮乱民一一扑灭,但是继起的教民不断,多到政府无力控制。百姓本来就有抵抗南方土著的自卫组织,而且备有武器和粮食。这种组织团体作武力反抗的时候,能在官兵还没赶到之前就进入山区利于固守的防御工事之内。此时已是老年人的乾隆皇帝放任贪污舞弊的结果是,官军素质大打折扣。军队缺乏补给、士气、动机,也缺乏精干的领导。官军教匪都以蹂躏百姓为能事。
白莲教的肃清要等到嘉庆皇帝于一七九九年乾隆死后真正掌得大权,并且任用能战的满族将军为司令。官军一方面穷追不舍,一方面扣紧人力与粮食补给,终于平定了教乱。首先,官军动员村民修筑几百处碉堡,以集中当地农民。在周围有墙的村子里,新编组的乡勇担起保卫的任务。此时乡勇很容易招募成军,因为乡村已被破坏荒芜,耕作不成生计无望了。朝廷于是先将百姓控制住了。继而训练乡勇参加剿匪战役。同时对被强迫加入白莲教叛军的人进行说服招降;另外也防止逃难百姓再投入叛军之中。就这样武力、仁德、行政措施联合运用。逐步将叛军逼至援尽粮绝的境地。
这个“坚壁清野”之策,终于耗完教徒的元气,使白莲教于大约一八〇四年间完全消失。但此次内乱对朝廷损耗极大。花费了大约等于五年国库总收入的钱财(二亿两银子)。更糟的是,八旗军勇猛无敌的美名毁了。人们发现,乡勇经过恰当训练后可成为专业军人,英勇而具威胁力,因此朝廷还得费功夫要他们缴回军械。
一八一三年,白莲教支派的八卦教在华北一个县里起兵,后来更直攻紫禁城,但此一支很快就被消灭。韩书瑞(1976)认为,这次事件前后共有七万人丧命。
这些农民造反似乎是十九世纪初叶的不祥之兆,事实上,中国的海事关系正有同等不祥的情势在发生。这边的坏消息也来自中国人而非外国人,是蔑视明朝与清初禁令而往海外跑的中国人。简言之,中国人有一个被忽略的边沿部分——我们称之为沿海中国(Maritime China)——正要变成中国历史上的一股重要势力。

沿海中国:海外华侨的起源

沿海中国与大陆区中国(Continental China)悬殊差别之大,几乎不亚于中国与内亚细亚相异的程度。受过正统四书五经教育的史官专注于朝廷大事,几乎没人到过海上。中国的航海者也不写回忆录。因为海上和边境大草原不同,那儿没有争夺统治权的对手藏着。海洋在中国历史上占的分量极小,其实从一开始,中国生活就含有靠海的这一部分,与内亚细亚边疆的那一部分大致等量,但性质相反。
我们从中国境内走近海边,就会遇上一种叫作季风的重要地理事实,这是夏天从赤道地带向北吹,冬天向南吹的一种季节风。这些季风之稳定可测,远比华北农业仰赖的雨水可靠。因此,早在有文字历史以前的新石器时代,航海便已发展,台湾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遣址足资证明。因为有季风之
故,即便间或有台风袭击,从台湾往返海上并不艰难。
几千年后,由于海上运输可靠,促成秦汉时期将广州一带与越南北部纳入版图。如果只循河流的驳船航道和相关联的陆上运输路线,从内陆南下到此,即便能够到达,也不可能带着足以夺取主权的兵力一起来。在那么古的时候能将势力延伸到中国的最南端,非得有充分沿岸航行经验与设备不可。广州出土的汉代墓葬用的船只模型是很具说服力的证据,船身中央有艉柱舵,这项航海科技的关键性发明要到一千年后才在欧洲出现。由此可知中国极早便有精密的航海技术了。
中国既然那么早就精于海上航行,最初在中国东南地区港口活动的远程国际贸易商却是阿拉伯人,似乎颇奇怪。其实,自伊斯兰教于第七世纪在阿拉伯创立以后,穆斯林航海者与侵略者便向四面八方扩张出去。中古欧洲人不久也体会了这件事实。
读世界史忽略了伊斯兰教这一章的人应该记住,这个宗教是先知穆罕默德于公元六二二年在麦地那所创。其信徒叫作穆斯林(MuSlim),信奉唯一真主阿拉和穆罕默德训示的《可兰经》,相信命运由真主注定与死后复活。穆斯林必须严守每曰五次祈祷的清规,一生至穆罕默德出生地麦加朝圣一次,并且准备对异教徒展开圣战。宗教信仰加上阿拉伯人的贸易航海技术,促使阿拉伯人往东方与西方流动扩张。
穆斯林势力不久就征服了叙利亚、波斯、伊拉克、埃及。虽然有反抗与内战,穆斯林大军占领了北非和西班牙,继而入侵法国南部,至公元七三二年才被击溃。同时,往东进的穆斯林势力占领了阿富汗、印度西北部的印度河下游谷地、中亚商贸城市布哈拉与撒马尔罕(二城均在乌兹别克)。比波动不断的战争与统治君主更重要的是,从巴格达到布哈拉的各个穆斯林城市都成为科学与艺术成就的中心。
到了第十世纪,穆斯林征服的各邦,将地中海地区的海上贸易与印度洋海上贸易串连,从此可将胡椒、豆蔻、肉桂等香料从东印度群岛的产地一直输送到亚历山大城的欧洲市场上。这桩后来刺激欧洲向远东扩张的香料贸易,到达中国的时间更早,也更容易。中国人与欧洲人一样需用香料来腌存食品。穆斯林与元代中国的广泛接触,陆路是从中亚经丝路而来,水路则是从沿海港口来。但是穆斯林世界中,阿拉伯人、波斯人、土耳其人,以及一些印度人,一同投入转移各邦势力消长之争,使得贸易途中变数增加。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中,大批中国的货运帆船便在沿岸已走熟的路线上,助长远程的穆斯林商贸在福建泉州(阿拉伯语叫作Zayton)等大港发展。
阿拉伯贸商先来到中国以后,中国帆船至少在第十世纪时已开始在中南半岛与东印度群岛的港口进行贸易。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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