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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子峭)-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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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她,我确实很爱,比很爱更爱,爱得无以复加。这一点太清楚了,没有任何一点模糊不清,所以说我很爱她,这就是事实。”

    “唉,你们男人真是琢磨不透!”她感叹道。

    “那就别琢磨了!”

    “你看你,明明有一个很爱的人,现在却又和我……”她噗嗤笑了起来。

    我没再跟她说话,心里在思索:究竟要不要干掉她?说真的,我突然觉得不是非得干掉她不可了。留下她,对于我当然不利,很可能案情很快就大白于天下,但我可以尽快逃走,在事情败露之前逃走。她现在对金以恕即便不说绝望,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关注他。等到她怀疑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逃走了。我就想,干脆就跟她睡到天亮,让她回去,我收拾残局,关门闭户,逃走了事。真的,我就这么决定了。

    84

    我们静躺了大约九百年,还是没有睡意。沈优子突然又捉住我裤裆那位战士,把玩起来。不知道她是想犒劳一下那位战士呢,还是想动员它投入下一次战斗,就算你问沈优子自己,她恐怕也只能去问力比多。无可否认的是,她的欲望又来了。——欲望是个不速之客,它的到来不需要理由。我突然在想,这妞跟金以恕睡觉时肯定也是这样。这样一想,我的性欲和攻击性,或者干脆说力比多,立刻又激发起来了。

    如果说刚才那次我持久得像一台混账永动机,那这次简直更上一层楼。这你也清楚,第二次做爱总比第一次更持久。灯已经关了,窗外透进来微光,朦胧中我可以看见她那张放诞至极的脸,伸出来老长的舌头,伴随她那撕心裂肺的叫喊,这一切怪异的印象每分每秒都在刺激我。配合着身体的运动,我感觉我失去了自主性,完全被那永不枯竭的动力之源——力比多——控制了。

    “我要死了!”她突然喊了起来。

    我没有回应她,只是不断攻击。不知不觉间,我把两手挪向她脖颈,掐住了,力量逐渐增强,但一时还没强到影响她说话。

    “为什么我不能自拔?……为什么我超脱不出来?……”她又是喊,又是叫,两腿交叉勾到我背上。

    “让我去死吧!还不如死了……啊,我要死了……”她反复叫着。

    她的话刺激了我;——我来成全她吧!我就像一条导火索燃完了,突然间引爆:我猛一用力,死命掐住她脖颈。她喉咙“呃”一声,立刻没了声音,就像水闸被关掉一样。紧接着,她全身扭动起来,本能地要反抗,但我的力气那么大,她根本反抗不了。我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下身的运动已经停止,我只顾掐她!掐!掐!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掐,但我就是要掐!

    ——就在这极乐中死去吧!

    ——要不要把事实告诉她呢?让她不明不白死去?

    “金以恕被我杀了!”我突然叫道,趁她还有意识,我要让她知道。

    她被我掐得根本无法表示惊讶,两手死死想扳开我的手,指甲已经抠进肉去了,而我早就忘了疼痛。她舌头吐出来老长,像一条狗在散热,被我死命掐着,怎么也缩不回去了。

    突然,她身子一软,两腿一蹬,手脱开我的手臂,顿时松软了。我他妈好像突然从睡梦中醒过来一样,猛地放开她,大叫起来:

    “你没事吧?你怎样了?你醒醒啊!醒醒啊!天哪!……”

    一连叫了好几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天哪,我到底做了什么啊?!等我伸手去摸她鼻孔,早没气了。
26。…第二十三章
    85

    沈优子死后,我当时真是吓坏了。她两个眼睛睁得老大,眼球鼓出来,白得像鸡蛋,舌头也吐在外面,牙齿还咬着舌头,那副惨象在暗光下尤其恐怖。我知道害怕后,才彻底清醒过来我做了什么。我从她身上一跃而起,翻身跳到床下,落地时碰到了椅子,还来不及感到痛,就先冲过去开灯。天哪,开灯后我才发现我左边膝盖被椅子碰破了皮,正在淌血。手臂上也在流血,是沈优子的手抠破的。

    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把所有大灯和台灯全他妈打开,窗帘拉上。从柜子里取出塑料袋,不顾一切爬上床去。上帝呀,沈优子那样子真他妈太可怕了!要不是现在灯光大亮,我完全可能一下子六神无主!我紧咬嘴唇,也许还皱着眉头,硬逼自己把塑料袋套上那脑袋。准备把她拖下床时,难题来了:怎样才能把她弄到下面去?总不能扔垃圾似的丢下去吧!倒不是怕弄出声音,这时候楼下不一定有人,再说一堆软肉丢下去也不会有多响。反正我就是不想把她扔下去,那对她太不尊重了!老天,这时候我还想着尊重她,要命要命!唉,要是有个人在下面帮我接就好了。

    最后我这样做:用被子把她全身裹起来,然后把她腰部扛到肩上:她身子还来不及僵硬,还是软的,受伟大重力的作用,很自然就耷拉着扒在我肩上了,简直像个混账活人。就这样,我一步一步爬下梯子,一手扶着梯子,一手还要掌着她,以免从我肩上滑脱。你要是以为我扛得轻松,那你绝对是灵魂出窍了。

    把她锁进柜子前,我忍不住又扯开塑料袋,看了她最后一眼,不管多么可怕,我心里还是默念着:“别怪我无情!来世你惩罚我吧!”然后才把她塞进柜子,连包裹她的被子一起塞他妈进去。这一切都是我强制自己做的,老实说,我心里真他妈不好受。干掉前面那三个鸟人倒没什么,干掉沈优子我觉得有些突如其来。你知道,我都决定不杀她了的,完全是在力比多旺盛之际突发不测。我来不及想那么多了,不管怎样,现在四个柜子都满了,算是大功告成,接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场倒没什么可清理的,因为没多少血迹,只不过是我自己的血罢了。

    这时候是凌晨四点过,还要几个小时才天亮。四个生命没了,变成尸体锁在柜子里,这宿舍一下子阴森惨淡起来,灯光也无法消除这种感觉。除非你是变态狂,你才会以为我喜欢跟四个死尸呆在一个屋子里。我一分钟也不想呆在这儿了,出去随便什么鸟地方呆着都行,等到天亮再说。只不过出于理智,我不能匆匆走掉,多少还得收拾一下。

    我匆匆穿上衣服,马上翻箱倒柜,把要带走的东西收拾好。衣服除了我身上穿的中山装,就带上那件风衣和旧外套,这两件衣服还晾在阳台上。风衣还没怎么干,我收下来用塑料袋包好塞进行李袋。那件旧外套是刚上大学买的,伴我将近四年,感情可想而知,即便它一文不值我也带上。翻开柜子时,我翻到了叶迩牵那个塑料袋,里面是她的睡衣、拖鞋之类,你应该还记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带上,到时候交给蓝猫,要蓝猫转交给她。

    接着我考虑该怎么处置我这一批书,对于我,这可是一件要命的大事。我想随身带上几本最重要的,一番比较下来,每一本我都觉得重要,都值得带走。弄到最后,光是带书都可以把我累死,老天,我现在可是去逃亡,不是去赶考,没有一个书童帮我挑书。要我一本都不带嘛,也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最后,我痛下决心:只带一本。这样,经过一番称得上生离死别的抉择,我选定《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放进包里。带上这本书,主要是想随时提醒自己,以期获得一种强力感。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说,带上这本书就同带上一把铁锤差不多。

    我还得爬上床去收拾收拾。床单上有几点血迹(当然是我的),沈优子的衣服还在那里,枕头边是她那个手表。我把手表和衣服拿起来,床单就扯起来挽成一团,丢到另一头。下床来,打开沈优子的包,把钱包里的钱——有三百多块——全他妈取出来,手机也拿出来,其它东西原封不动。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包,就放在桌上是不行的,还是藏到衣柜底层吧。藏进去时我碰到了铁锤,把它取出来,这铁锤我得好好处理。吉他是要带走的,也拿出来,到时候交给蓝猫,留作纪念吧。还有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就塞他妈到柜子底层,与沈优子的包和衣服藏到一处。

    其它东西我不想带了。比如金以恕那个混账手提电脑我完全可以带上,可现在那玩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把它卖钱也不是我的追求,我的当务之急是逃跑。收拾停当,我看还剩几个番茄,不能留在这里浪费掉,就一个接一个丢进嘴里,全他妈吃了。还剩下半瓶白酒和小半瓶红酒,我不想喝了,就留在这里,等下一个酒鬼来享用吧。

    最后就剩下铁锤了:——这件伟大的作案凶器,以强力为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我开门出去望望,宿舍楼一片黯淡,悄无人影。我关门进来,陷入了沉思。我想象这事大概什么时候被发现,也许是开学时,或者是尹孜为回来时。到时候有人发现这四个柜子锁着,肯定很他妈蹊跷。结果撬开来一看,天哪,那一刻,他们肯定会吓他妈一大跳!紧接着就是报警啦,警察来啦,确定犯罪嫌疑人啦,诸如此类。他们第一反应会确定是谁干的呢?老天,这除了我孟荦荦还能是别人吗?还可能是别人吗?反正就是我了,不可能有第二个了,还遮遮掩掩什么鸟!铁锤就留在现场吧!不留在这他们也知道是铁锤干的好事,留下来省得他们去搜寻作案凶器。

    我还想象事发后那些混账媒体竞相报道的盛况,这让我的心态突然亢奋起来,真的,比事前的预想更亢奋几千倍!我心态是那么亢奋,以至于突然萌生一个想法:干脆就承认是我孟荦荦干的!为什么不承认呢?想想吧,五个人突然失踪,而其中四个的尸体在柜子里找到了,就剩我孟荦荦不见人影,老天,这嫌疑也太大了,脑筋一转弯就知道是我干的!就承认是我干的!只不过这承认的方式要特别一点。该怎么承认呢?为此我着实费了一番脑筋。

    正在大伤脑筋之际,一个灵感的闪电突然从天而降,我顿时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我开门出去,见悄无人影,便走到走廊尽头那儿,墙上有一块小黑板,平常用来写一些通知之类,那儿有粉笔。我拿了一截粉笔回来,关上门。过去拿起铁锤,我想把它锁到沈优子那个柜子里。她没有得到铁锤光顾的荣幸,现在就让铁锤陪伴她吧。我打开沈优子所在的柜子,把铁锤塞进去。她个儿小,柜子里还有不少空间,我干脆过去从我衣柜底层把她的包、衣服和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全拿来,一起锁在里面。

    我没有马上关上柜门,而是在柜门的背面,以飘洒的行书写下了几个字。只要你稍微懂一点书法,或者哪怕只要你有一对正常的眼睛,你也会觉得我这几个字写得还不算太糟糕,至少比那混账“国立ZS大学”漂亮八十倍以上。

    当时我写下的是:杀人者,超人也!

    说真的,这几个字写得还真他妈漂亮,特别是最后那个感叹号,更具有一种艺术美。我写毕,关上柜门,锁好。这几个字在有人打开这个柜门时就会看到的,作为提示,他们很快就能判断是谁干的好事。首先我的笔迹摆在这;其次,“超人”这个词也会让他们联想到我。不是说我一向以超人自许,我还没自命不凡到那程度。超人不过是一种理想,我留下这句话,不过是想表达一点:是一个富于理想的人把这几个现实的鸟人杀了,如此而已。

    我在宿舍抽了最后一支烟,算是道别仪式吧。然后我关掉所有灯,紧锁门窗,带上包和吉他,离开了。出门时,我心情复杂到极点,仅仅用“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来形容是不够的。锁门前,我最后一次回眸,暗光下整个宿舍空荡荡、阴森森,地面干净得可怕,那四个储物柜并排着全给锁上了,——这就是417宿舍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我心潮起伏,突然很想他妈大喊一声:“别了,伟大的417!”但终究没有喊出来;我要是真喊出来,那才他妈怪呢。

    86

    我下到一楼,经过宿舍管理员那间屋子外,刚走过四五步,恰好听到那屋子有人开门出来。我差点想跑,可是立马忍住了,依然脚步悠闲走过去。是那管理员起床出来了,或者是上厕所,诸如此类,我想。我没有回头,但我相信他看到了我的后影。

    “这家伙天还没亮就拎着包和吉他去哪里呢?”我猜他肯定在后面这样纳闷。

    “他肯定知道是我,即便只看到了后影,”我想,因为这假期没有几个人留校,何况我经常拿着吉他经过他那屋子外,即便是在半夜,也不算什么鸟稀奇事。

    “肯定又是417那家伙,总喜欢夜晚出去弹吉他,”他肯定这样想。

    我走了大概五十米远,稍稍歪头朝后一斜看,早不见那管理员的身影了,不觉心里一阵轻松。

    “本来就没什么,自己疑神疑鬼!”我想。

    我快步来到北门广场,在珠江边徒步。天还没亮,夜幕下那江畔依然是一派绚烂的人造灯影,那些混账建筑轮廓消融在一派鬼魅的色调中。我曾经在这混账珠江边漫步过N次了,这N+1次也还是别有一番意味。天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漫步了。走没多久,我感觉很他妈困,实在困得要命,简直好像下一秒就能睡着一样。我几乎提不起脚步,就在一个公共椅子上坐下了。

    行李包里,我带上了那四个鸟人的手机,沈优子的手机都还没来得及关掉。我取出来看看时间,快六点了。我突然想打打电话,最想跟叶迩牵打,但很快放弃了念头。接着我又想跟蓝猫打,但也放弃了念头——反正她下午就要到的。问题是,在她来之前我该找个什么地方睡上一觉?我几乎困得不能再撑下去了。这时候我想到了萧巢,也许我可以到他那里去睡一觉,顺便跟他道个别。怎么说也是相识一场,虽然称不上什么好朋友,道个别总不算多余。我没有多想,就给他打电话,拨了一次没人接,这鸟人也许正在做梦,要么就是做爱。我又拨一次试试,这次接了。他知道是我后,叫道:“我正在干,兄弟!还没到高潮,你这电话来得太他妈是时候了!”果不其然,我苦笑一下,只好向他抱歉,说:“我只是想来看看你,既然你正在……那算了,还是等——来生吧!”

    我没等他回答,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去看他了,不管他正在跟一个丑八怪还是绝色美人干,我都不想去了。要说道别,刚才这个电话也算道别了,何必非去一趟呢?再等一会儿,我可以找个混账旅馆睡觉,总比去打扰人家做爱好。

    可是,萧巢这鸟人打电话过来了。这厮觉得奇怪,首先是我半夜三更用一个陌生号码打电话给他,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再者,我刚才说什么来生之类,也让他起疑。他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说没什么,只说要离开广州了,临行道个别之类。他问了很多为什么,我只是敷衍他,没具体说什么。

    “不久你会知道的!”我最后说,把电话挂了。

    我想起了我所做的事,天哪,这真让我吃惊。说来奇怪,我总是忘掉我所做的事,虽然我并没有真正忘掉,但意识总是疏忽这件事,没有真正去想它。所以一旦真正想起这件事,我总是一阵毛骨悚然,就好像事情不是我干,而是另外某个鸟人,这真他妈荒唐!那几个鸟人锁在柜子里的情景,总也挥之不去,可以说,我的印象已经凝固在这一点上了,不经意间总是触及这个印象,如何也摆脱不了。

    我他妈为什么还要带上这几个混账手机呢?难道还想睹物思人吗?还想留着做个混账纪念吗?我现在要放下包袱,最好把一切全他妈放下,轻装出逃。想到这儿,我把沈优子的手机关了,另外那三个手机也拿出来,一个接一个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口袋里还有那四把锁的钥匙呢,我还带在身上做什么呢?也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还有417宿舍的门钥匙,也扔到混账珠江里去!扔吧,就像扔掉一段混账历史一样全他妈扔吧!

    我转脸看看,东方天空微微泛白了。整个世界即将呈现在我面前,不是吗?可这将是怎样一个混账世界呀?!对此我都顾不得细想——我实在是困得要死了。我困到那种程度:就算下一秒钟把我杀掉,我也顾不上了。这困乏好像有八百斤重量压着我,使我暂时淡忘了现实,淡忘了一切,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好好睡他妈一觉。

    我站起身,拎上包和吉他,去找旅馆开房,要不然我怕我会在这混账椅子上一不留神睡过去。一旦睡着,绝对很难醒过来。我可不想大白天被一群鸟人过来围观,欣赏我睡觉的姿容,七嘴八舌说他妈个不了。

    我走过北门广场,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别了,混账ZS大学的北门广场,这鸟地方曾让我度过了无数个混账夜晚。老天,我连走路的时候都像睡过去了,好像在做梦,真的,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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