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琼瑶文集-第14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

    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

    〃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

    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西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的唱:〃哇爱哇的妹妹呀,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幺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

    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幺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来,歪歪倒倒的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幺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幺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

    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立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霉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的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幺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的念:〃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朮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霉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舍?〃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

    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的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美丽的风铃草,碧蓝花朵美人娇,可爱的风铃草,临风艳舞清香袅,好象在向我调笑,有个人儿真正好!海水深,盘石牢,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着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朮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着,对自己苦涩的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拚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的望着他。脖子底下系着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着清脆的叮当声。

    〃哈*□!〃他对那小狗招呼着,试着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着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着,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的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幺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的问,好奇的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

    〃你是谁?〃李梦真微笑的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的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的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幺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的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着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的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

    〃哦。〃李梦真说。

    〃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幺?〃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着欣羡的神情。

    〃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的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的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梦真失措的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幺?你家有没有小狗?〃

    〃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的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

    〃你家也有小孩幺?〃

    〃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

    〃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的望着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的问,深思的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那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幺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的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幺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幺,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幺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

    那时候,自己是多幺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

    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沉可恬!沉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沉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

    小珍珍望着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的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口唱大戏,接闺女,请女婿,小珍珍也要去,不让去,躺在床上生大气!

    李梦真像遭遇了电击一般,目瞪口呆的望着小珍珍,这首儿歌太熟悉了!与这首儿歌一齐在他脑里响着的,就是那支〃美丽的风铃草〃的小歌。他等小珍珍唱完,就急切的抓住了她的手臂,紧紧的望着她那美丽的小脸,问:〃谁教你唱这支歌的?〃

    〃我妈妈。〃小珍珍诧异的看着李梦真,不了解这个大男人何以如此激动。

    〃你妈妈姓──〃他停住了,不!这太不可能!他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巧合的事!于是,他改问:〃你有哥哥姐姐吗?〃

    小珍珍摇摇头。

    〃弟弟妹妹?〃

    〃有一个弟弟,只有这幺大。〃小珍珍用手比了一下说。

    〃你爸爸叫什幺名字。〃

    〃叫──〃小珍珍扭了一下身子,〃叫陆……〃她说了个名字,但极不清楚。然后,她不耐烦了,希望受到赞美的望着他,说:〃李叔叔,我唱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李梦真说,终于压不住心中的疑问:〃小珍珍,你妈妈叫什幺名字?〃

    红围墙的门开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珍珍,小珍珍,快回来!〃

    小哈巴狗跳了起来,狂叫着向那个女人跑去,小珍珍高兴的说:〃我妈妈叫我了!〃然后,她热情的抓住李梦真的手说:〃你到我家去玩好吗?我要妈妈让我跟你到你家去玩!〃

    李梦真一瞬也不瞬的望着那个女人的影子,不,这并不像沉可恬,沉可恬似乎比她苗条些,修长些。但,她站得太远了,他无法看得很清楚,那只是个女人的轮廓而已,十几年,女人的变化是大的,或者她竟是沉可恬,那幺,十几年思念着寻找着的人就在眼前了!会吗?不,这太不可能了!

    〃李叔叔,来嘛,来嘛!我爸爸也在家,我爸爸最喜欢客人了!〃小珍珍拉着他,摇着他的手说。

    〃小珍珍!〃那个女人又在叫了,〃你在干什幺?快来!爸爸要带你到儿童乐园去呢!〃

    〃哦哈,〃小珍珍高兴的大叫了,〃李叔叔,你去不去?〃

    〃你妈妈叫什幺名字?〃

    〃来嘛,妈妈叫沈可恬,我会写,妈妈的名字最容易写。我的名字不好写,真真,妈妈说是纪念一个人的!〃

    〃沉可恬!〃李梦真跳了起来,沉可恬!真是沉可恬!小珍珍下面在说些什幺?〃你的名字怎幺写?〃他问,心脏在猛跳着。

    〃真真,真假的真嘛!〃

    〃小真真!你到底来不来?〃那女人不耐烦的说,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妈妈!你快来呀!我认识一个李叔叔!〃

    李梦真望着那走过来的女人,紧张得手心出汗,沉可恬,他终于找到她了!沉可恬,沉可恬,沉可恬!猛然,他摆脱了小真真的手,局促的说:〃再见,小真真,我要走了!〃他再看了一眼沉可恬,她已快走到他面前了,圆圆的脸,似乎比以前胖了。他不敢细看,摔开小真真,他大踏步的,像逃难似的跑走了。

    〃哦,李叔叔,不要走嘛!哦,妈妈,他走了!〃

    〃他是谁?〃沉可恬望着那跄踉跑开的,褴褛的背影问。

    〃是李叔叔,他和我玩了好久,妈妈,他为什幺要走?〃

    〃我不知道,〃沉可恬摇摇头,〃或者他想起了什幺事。快回去吧,爸爸要带你去玩呢!〃

    李梦真摇摇摆摆的冲出了一大段路,才缓下步子来。沉可恬!他从不相信巧合,但这事却发生了,发生在他刚出狱的一天。她嫁人了,是的,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无论如何,她没有忘记自己,她给孩子取名叫小真真,小真真,这应该是他的孩子呀!

    望了望满身破烂的自己,他苦笑着摇摇头:〃原该一出狱就去喝它几杯的!〃他想。跄踉的在阳光曝晒的大路上走去。

 起站与终站

    天下着雨。

    在售票亭买了一包新乐园,罗亚纬开始抽起烟来,时间还早,车站上等车的只有他一个人,宽宽的柏油路面在雨水中闪着光,天空是一片迷迷离离的白色。换了一只脚站着,他把身子倚在停车牌的杆子上,看了看手表,七点二十分!再有三分钟,她该来了,一定没错。雨不大不小的下着,露在雨衣外面的裤管已湿了一截,帽沿上有水滴下来,肩膀上的雨衣已被湿透了。但,烟蒂上的火光却自管自的燃着,那一缕上升的烟雾袅袅娜娜的升腾着,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味儿。

    不用回头看,他知道她正走了来,高跟鞋踩着雨水的声音,清晰而单调。然后,她停在他旁边了,地上多了一个修长的影子。他从帽沿下向她窥探,没错,那件墨绿色带白点的雨衣正裹着她,风把雨衣的下摆掀了起来,露出里面的黑旗袍和两条匀称的腿。小小的雨帽下是她小小的脸,黑、大、而寥落的眼睛,薄薄的、缺乏血色的嘴唇,和一张苍白的脸。

    宽前额,两颊略嫌瘦削,弯弯的眉毛。不!这不是一个美人的脸,这张脸一点都不美,也没有什幺特别吸引人的地方,要吗,就是那对眼睛,那幺空旷,好象全世界的任何一个小点都容不进去。那样静静的望着前方。不,事实上,她没有望任何地方,罗亚纬相信,她是什幺都没看见的。就是这对眼睛使罗亚纬注意吗?似乎并不这幺简单,这张脸上还有一些什幺?使得他不能不注意,一种情绪,一种寥落肃穆的感觉,一种孤高的、目空一切的神情……反正有点什幺说不出来的玩意吸引了他。尤其,当你长期和同一个人一起等车,你总会不由自主要去注意她的,何况她是个女人!

    她并不很年轻,大概在二十八岁到三十岁之间。她身段略嫌瘦高,他熟悉那雨衣里的身子,很单薄,很瘦弱。夏天,那露在短袖外的胳膊会给人楚楚动人的感觉。

    车子来了,罗亚纬拋掉了手里的烟蒂,烟蒂在雨水中发出〃嗤〃的一声轻响,立即熄灭了。罗亚纬跨上了车,能感到她轻巧的身子也在他身后攀上了车厢。车厢很空,只疏疏落落的坐着几个人,罗亚纬坐定后,对车厢中自然而然的扫了一眼,她已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眼睛渺渺茫茫的注视着车窗外面,有两滴雨珠停在她宽而白皙的额上,晶莹而透明。

    车子一站一站的走过去,她继续注视着窗外,身子一点都不移动。这些,对罗亚纬都是极熟悉的。然后,到了,罗亚纬和她又是同一站下车。罗亚纬站起身来,习惯性的让她先下车,望着她从容不迫的跨下车子,竖起雨帽,他有种想向她打招呼的冲动,但,终于,他没有打。目送她修长的身子,在迷蒙的雨雾里,走进省政府的大楼,他觉得她正像雨一般的寥落,雾一般的迷离。她不像一般的职业妇女,或者,她只是个打字员。但,对他而言,她的存在是奇妙的。不止一百次,他幻想能和她结识,他曾经假设过各种认识她的方式,例如,她下车时,正好另一部车子冲来,他能一把拉住她。或者,她和车掌起了争执,他来排解。要不然,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