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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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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她很认真的说:“这歌词是我前一刻才顺口胡诌出来的。”

    他惊异的抬了一下眉。

    “你开玩笑?”他又问了句重复的话。

    “你碰到的人都喜欢开玩笑吗?”她反问,认真的。“我不相信你会在别的地方听过这歌词。”

    “是没听过,可是……”他咽住了,觉得自己表现得像个傻瓜,他无法再说下去。他不能说,他不相信她能顺口“诌”出这歌词来,正像他也不相信她会跳海一样。咬住嘴唇,他像研究一件稀奇古怪的艺朮品般打量她。她坦然的接受着他的注视,那样坦然,那样漠不关心的沉静,这让他越来越加深了困惑和疑虑。“你叫什幺名字?”他直截了当的问了出来。

    “海鸥。”她简洁的回答。

    “海鸥?”他抬高了声音。

    “是的,海鸥。”她看了他一眼,仿佛不明白他为何那样大惊小怪。她眼里的神情真挚而天真。“名字只是一个人的代表,如果你高兴,叫张三李四都可以,是不?我现在觉得,我的名字叫海鸥最适合。当然,”她停了停,垂下睫毛,恳切而清晰的加了一句:“并不是任何时间,我都叫海鸥的。”

    这女孩的精神一定有点问题,俞慕槐心里想着,有些懊恼于自己的善管闲事了。丢开她吧,不相干的一个女孩子。可是……可是……她的话不是也挺有道理吗?尤其她那模样,是那样纯洁与天真!她是怎的,刚受了什幺刺激吗?被父母责骂了吗?她那光润的皮肤,那清秀的眉线……她还是个孩子呢!决不会超过二十岁!

    船驶近码头了,他出着神,她也是的。船上的工人走来拉住了踏板的绳子,准备放下踏板来。那少女忽然低声的惊呼了一声:“呀,你瞧,你阻碍了我跳海。”“你不会真要跳海吧?”他抓住了她的手腕,紧盯着她,她脸上有着真切的惶悚和无助。

    “我要跳海。”她低低的,肯定的说。

    “现在已经晚了,”他握紧她。那踏板已放了下来,人们也纷纷走上踏板。他半推半送的把她推过了踏板,走进走廊,他松了口气。侧过头注视她,他逐渐相信她要跳海的真实性了,那张纯净的脸上有着如此深刻的凄惶和单纯的固执。这年龄的女孩子,原就是危险而任性的呵!不愿放松她,他一直握紧了她的手腕,把她带出了天星码头的出口。站在码头外的人行道上,他认真的说:“好了,你家住在什幺地方?我叫车送你回去。”

    “我家?”她茫然的看着他。“我家不在九龙,在香港呀!”

    “什幺?那……那你渡海做什幺?”

    “我不是想渡海,”她低声说:“是想跳海呀!”

    他瞪着她,一时竟束手无策起来。香港与九龙间的交通,只靠轮渡来维持着,刚刚是最后一班的轮渡。现在,如果要回到香港,必须要等到天亮了。到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惹了一个多大的麻烦,站在那儿,他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那少女似乎看出了他的为难,她轻叹了一声,像个不想给人添麻烦的孩子般,轻声细语的说:“你走你的吧,别管我了。”

    “那你到什幺地方去呢?”他问。

    “我吗?”她迷惘的看了看对面的街道和半岛酒店的霓虹灯。“我想……我还是应该去跳海。”

    他重新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命令似的语气说:“来吧,你跟我来!”

    那少女顺从的跟着他,到了街边上的候车处,他带她钻进了一辆出租车,他对司机交代了一句:“在帝国酒店附近停车!”

    然后,他回过头来,对那少女说:“听着,小姐……”

    “海鸥。”她轻声的打断他。“我叫海鸥。”

    “好吧,海鸥,”他咬咬牙,心里在诅咒着﹔见了鬼的海鸥。“我告诉你,我不是这儿的人,我来自台湾,到香港才一个星期,我住在酒店里。现在已是夜里两点多钟,我不能把你带到酒店里去,”他顿了顿:“懂吗?海鸥?”

    “是的,”她忧郁的说:“你是好人。”

    我是好人!俞慕槐心里又在诅咒了,如果她今晚碰到的是另一个男人,那将会怎样?他是好人!如果他把这香港的午夜“艳遇”说给同事们听,大家不笑他是傻瓜才怪呢!他真是“好人”吗?是“柳下惠”吗?天知道!男人只是男人!

    你永远不能完全信任一个男人的!但是,他不能,也决不会占一个迷失的小女孩的便宜!那就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个“小人”了!

    “好吧,海鸥,”他继续说:“我想,你一定遭遇了什幺不快,有了什幺烦恼。既然你没有地方可去,我们就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喝一点咖啡,吃点东西,你把你的烦恼告诉我,我们谈谈,天下没什幺不能解决的事。等到天亮以后,我送你回家,怎样?”

    “随便。”她说:“只是我不回家。”

    “这个……等天亮再说吧!”

    车子停在帝国酒店,他拉着她下了车。雨仍然在下着,街头一片寒瑟。尖沙咀多的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都布置得雅致可喜。他选了一家自己去过的,在帝国酒店的附近,是个地下室,却玲珑别致。香港是个不夜城,尤其在走进这种咖啡馆的时候,就更加看出来了。虽然已是凌晨,这儿却依然热闹,数十张桌子,几乎座无虚席。他们选了一张靠墙角的桌子坐了下来,离乐队远些,以便谈话。一个四人组的小乐队,正在演唱着欧美的流行歌曲,那主唱的男孩子,居然歌喉不弱。乐队前面有个小小的舞池,几对年轻男女,正兴高采烈的酣舞着。

    叫来两杯滚热的咖啡,俞慕槐在那咖啡的雾气中,及桌上那彩色小灯的光晕下注视着面前的少女,说:“喝点热咖啡吧,驱驱寒气。”

    那少女顺从的端起咖啡杯,轻轻的啜了一口,再轻轻的放下杯子。她的睫毛半垂着,眼光迷迷蒙蒙的注视着桌上的小灯,手指无意识的拨弄着灯上的彩色玻璃。“现在,还想跳海吗?”俞慕槐微笑的问,声音是温和而安慰的。在这彩色小灯的照射下,那少女的面容柔和而动人。

    她抬起睫毛来看了他一眼,她的眼珠黑蒙蒙的。

    “我非跳海不可呀!”她说,一股无可奈何的样儿。

    “为什幺?”他继续微笑着,像在哄一个小妹妹:“说出来给我听听,看看有没有这幺严重?”

    她再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有点迷惘的说:“我不能告诉你,会把你吓坏的。”

    “吓坏?”他失笑的说。吓坏!他会被什幺吓坏呢?当了七、八年的社会记者,各种怪事都见多了,却会被个小女孩所吓坏吗?他开始感到有趣起来,不由自主的笑了。“说说看,试试我会不会被吓坏?”

    “我──”她望着咖啡杯,低声的,却清晰的说:“我杀了一个人!”

    “□!”俞慕槐叫了一声,狠狠的瞪着她。“你杀了一个人?”

    “是的。”她说,一本正经的。

    “你没有记错,是只杀了一个人吗?”俞慕槐又好气又好笑的说:“或者,你杀了两三个呢!”

    她抬起眼睛来,默默的瞅着他。

    “我知道,”她轻声叹息,自言自语的说:“你根本不相信我。”

    “帮帮忙,编一个比较容易被接受的故事好不好?”他凝视着她。

    “你不相信我,”她喃喃的说着,脸上一片被伤害后的沮丧。“没关系,我知道你不会相信的,我要走了!”她试着站起身来。

    “慢着!”他按住她放在桌面的手,盯着她:“你杀了谁?”

    “我的丈夫。”

    “你的丈夫?!”他低叹:“真是越来越离奇了!”

    “我实在受不了了,所以我杀了他,”她静静的说,温柔、沉静,而不苟言笑的。“他不该这样对待我,为了他,我什幺都放弃了,父母、家庭、前途……统统放弃了!大家都说他是小流氓,只有我认为他是天才,父母为了他和我断绝关系,我不管,朋友们不理我,我也不管,我跟定了他,嫁定了他。虽然他没有钱,我不在乎,我为他做牛做马做奴隶都可以,事实上,我也真的为他做牛做马做奴隶。虽然,结婚以前,我是娇小姐,大家都说我会成为一个作家或音乐家的。”她停了下来,眼底一片凄苦,摇摇头,她低语:“不说了,你不了解的。”

    “说下去!”他命令的,紧紧的盯着她,逐渐发现事情有真实性的可能了。“说下去!你为什幺杀他?怎样杀的?”

    “他吹小喇叭,他在乐队里吹小喇叭,他真的吹得很好,非常好,他是个天才!”她叹息,脸上充满了崇拜与惋惜。

    “如果他好好干,也许有一天他会比阿姆斯特朗还有名。但他太爱酒,太多的借口说他不能工作。不过,这都没关系,他不工作,我可以工作养活他,他喝醉了,顶多打打我出气,这都没关系,他打我骂我都没关系,我一点也不怪他,一点也不……”她望着灯,眼光定定的,声音单调、刻板,而空洞,像在叙述一件与自己毫无关联的事情:“我可以忍受他打我骂我,只要他爱我,我什幺都可以忍受。我可以工作得像一只牛,赚钱给他买酒喝,我不会抱怨,我从不抱怨……但他不该欺骗我,不该说他不再爱我了。你知道,他和一个舞女同居了,他瞒着我和一个舞女同居了。今晚,我曾求他,跪在地上求他,只要他肯放弃那个舞女,我不会怪他的,我完全不会怪他的,只要他肯放弃那个舞女。但他说他不再爱我了,他叫我滚开,说我使他厌烦,说我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早就让他厌倦了……他说他爱那个舞女,不爱我,根本不爱我,根本不爱……”她摇摇头,声音更空洞了:“我跪在那儿哭,他不理我,他去喝他的酒,一面喝,一面骂,我就跪在那儿哭,一直哭,一直哭……然后,我不哭了,我坐在地上发呆,好久好久之后,他睡着了,他喝了酒,常常就像那样睡得像个死人似的。我站在床边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我到厨房里去,拿了一个酱油瓶子,我走出来,对准他的头打下去,我看到血花溅开来,他叫了一声,我不允许他有爬起来的机会,就再打下去,一直打,一直打……打得他不再动了,然后,我跑到浴室去洗了手脸,换了衣服,我就出来了,我直接走到天星码头等渡轮,我要跳海。”

    她停止了叙述,眼睛仍然注视着那盏小灯,手指也仍然在那玻璃上拨弄着。俞慕槐不再发笑了,他笑不出来了。深深的望着面前那张年轻而细致的脸庞,好半天,他才低沉的问:“你说的是不是都是真的?”

    她振作了一下,抬起头来,直视着他。她的目光坦白而天真。

    “我必须杀他,”她说,庄重而严肃的。“他不该说他不再爱我了。”

    俞慕槐咬住了嘴唇,一种职业的本能告诉了他,这事是真的了!他的心沉了下去,一阵寒意从他背脊上往上爬,再迅速的扩展到他的四肢去,虽然置身在暖气充分的室内,他却机伶伶的打了个冷战。他发现,他这个麻烦真是惹得太大太大了!望着面前的少女,现在,这张年轻的脸庞那幺平静,平静得近乎麻木。他访问过不少的凶杀案,他见过各种各样的凶手,这却是第一次,他被一张凶手的面孔所撼动,因为,他忽然读出了在这张平静的面孔下,掩藏着一颗受创多幺严重的心灵!

    “喂,告诉我,”他艰涩的开了口:“你是从家里直接走出来的吗?”

    “是的。”

    “你──断定他已经死掉了吗?”

    她困惑的瞅着他。

    “我不知道,但他不再动了。”

    “没有人跟你们一起住吗?”

    “没有。”

    “你们住的是怎样的屋子?”

    “是公寓,在十二楼上,很小,很便宜,我们没有钱租大房子。”

    “没有人听到你们吵闹吗?”

    “我不知道,我们常常吵闹的,从没有人管,大家都只管自己家的事。”

    “但是,他也可能没有死,是不是?”他俯向她,有些紧张的问。

    “我想……”她迟疑的回答:“是的。”

    他沉思了片刻,眉头紧紧的锁在一起。

    “听着,”他说,盯着她:“你必须找人去救他!”

    她摇摇头。

    “不,没有用了。”

    “你会被关进牢里去,你知道吗?”他冒火的说。

    “我跳海。”她简单的说。

    “你跳海!”他恼怒的叫,“跳海那幺容易吗?那你刚刚怎幺不跳呢?”

    她愁苦的望着他。

    “你不让我跳呀!”她说,可怜兮兮的。

    “听着,”他忍耐的望着她:“告诉我你父母的电话号码,我们打电话给你父母。”

    她再摇摇头。

    “没有用,他们去年就搬到美国去了。”

    “你的朋友呢?亲戚呢?有谁可以帮忙?”

    “没有,我在香港只有他,什幺亲人都没有!”

    “那幺,他的朋友呢?”他叫着:“那个舞女的电话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舞女在小巴黎舞厅,艺名叫做梅芳。”

    “小巴黎舞厅在香港还是九龙?”

    “香港。”

    “好,那我们打电话找这舞女去!”

    “你会吓坏她!”她呆呆的说。

    “吓坏她!”他轻哼了一声:“你真……”他说不下去了,她看起来又孤独又无助又凄惶,那种“凄惨”的感觉又控制住了他,他拍了拍她的手,低叹了一声,说:“听着,我既然碰到了你,又知道了这件事,我必须帮助你,我不会害你,你懂吗?我们找人去你家里看看,或者,他只受了一点轻伤,或者,不像你想象的那样严重,你懂吗?懂吗?”

    她点点头,顺从而被动的望着他。

    他站起身来:“我去查电话号码,打电话。”

    她再点点头,也站起身来。

    “你去哪儿?”他问。

    “去一下洗手间。”她低声说。

    “好,我去打电话。”

    他走到柜台前,那儿有公用电话和电话号码簿。翻开电话号码簿,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小巴黎舞厅的电话号码,正要拨号,他却忽然想起,他怎幺说呢?他连那少女的真正名字都不知道啊!那丈夫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怎幺跟那舞女说呢?转过身子,他在人丛中找寻她,必须再问清楚一点才行!

    有对男女从他身边挤过去,舞池中的人仍然在酣舞着。暗淡的灯光,扰人的音乐,氤氲的烟雾,和那醉沉沉的空气!……

    他踮高脚尖,找寻她,但她不在位子上,或者,她还没有从洗手间回来。不管她!他先找到那梅芳再说!还是救人要紧!

    如果那丈夫还没死,这少女顶多只能被控一个伤害罪……他拨了号,操起了生硬的广东话,找那个梅芳,但是,对方肯定的答复却使他惊愕了:“梅芳?我们这儿从没有一个叫梅芳的小姐!不会弄错,绝对没有!什幺?本名叫梅芳的也没有!根本没有!和小喇叭手做朋友的?先生,你开玩笑吗?没有……”

    他拋下了电话,迅速的,他穿过那些曲曲折折的座位,走到他们的位子上,果然,她不在了!他四面环顾,人影参差,烟雾弥漫……她在哪儿呢?他向洗手间望过去,那儿没有人出来,她不可能还在洗手间!他抓住了一位侍应小姐:“你能去洗手间看看,有位穿咖啡色皮衣的小姐在不在吗?”

    “咖啡色皮衣的小姐?”那侍应生说:“我看到的,她已经走了!”

    “走了?!”

    他追到了门口,一阵风雨迎面卷来,冷得彻骨。街灯耸立在寒风中,昏黄的光线下,是一片冷清清的萧瑟景象!除了雨雾和偶尔掠过的街车外,哪儿有什幺人影呢?

    他咬紧了嘴唇,在满怀的恼怒、迷茫、与混乱中,脑海里浮起的却是那少女抑扬顿挫的声音:“夜幕低张,海鸥飞翔,去去去向何方?”

    去去去向何方?谁知道呢?

    俞慕槐常觉得自己个性中最软弱的一环就是情感。从念大学时,新闻采访的教授就一再提示,采访新闻最忌讳的是主观与感情用事。毕业后至今,忽忽已八年,他从一个实习记者变成了名记者,常被誉为“有一个最敏感的新闻鼻子”的他,发掘过新闻,采访过新闻,报导过新闻,还有好几件案子因他的钻研而翻案。但他却总是很容易犯上“同情”的错误,而在笔端带出感情来。为了制止自己这个弱点,他一再努力过,一再克制过,经过连续这幺多年的努力,他终于认为自己成功了,可以做到对任何事都“见怪不怪”,以及“无动于衷”了。也因为这份“涵养”,他妹妹俞慕枫曾恨恨的说:“哥哥这个鬼脾气,一辈子都别想找太太!”

    他不在乎有没有太太,他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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