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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响-阳光碎片+番外-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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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牛奶……”牛奶递过来。我又冷冷望了一眼:这是牛奶?我还以为前两天刷墙的白灰不小心掉进水壶里了; 
      “那,吃火腿……”有些迟疑,但火腿还是递了过来。我再次冷冷望了一眼:好歹火腿还过得去,就是切的技术有问题——这等刀功,给人家养猪场剁白菜都闲烂。 
      “乖,早饭一定要吃啊……”他好像也有些着急,低声下气,软语相求。我看他一眼,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把果酱递我……” 
      “啊?不行,这个太甜了,不能就这么吃……”他坚定地阻止。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吃?”我忍无可忍,干脆地向他挑明——人家都是熟能生巧,偏偏他的厨艺,自我得知起就从来没进步过。甚至,还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从前,像面包牛奶这类简单的东西,他还是可以应付的,现在反而连这些都弄不好了。害我每天早上起来,什么都没吃就已经饱了。 

      “早饭的事儿先不说。”我推开眼前一堆被他糟蹋成垃圾的食物:“你今天早上说什么了?” 
      “嗯?”他不明所以:“我说什么了?什么也没说啊……” 
      “那是我幻听了?”我嘲讽地笑:“我明明听到,有人说什么撒娇啊宠坏了啊……” 
      “树阳,你最近休息不太好吧。今天可得早点儿睡……”他讨好地笑着。 
      “是么?”我冷笑一声:“可我听到的明明是某人的声音啊……” 
      “那是我哄你起床,你不用这么在意吧?”他干脆坦白:“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啊,有什么好生气的……” 
      “哦?”我温柔地笑笑,起身,来到他面前,揽过他的脖子,在他耳边低语:“那你说说,是谁和谁撒娇,谁被谁宠坏了啊?” 
      “好啦,就当我没说。”他轻轻叹息,就势揽住我的腰,将脸贴近我的脸:“反正无论说什么,你的一切,都是我的……”呢喃低语着,吐呐间,气息相依,暧昧气氛陡增。我有些尴尬地侧过脸:“算了。一会儿不是还要出去的么。快点准备准备。呆会儿热了就……”突然想到什么,慢慢地转过头,平静地看着他:“遥光,我是要你今天早点叫我吧?” 

      “是啊!因为你说要赶早上山……” 
      “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上山干什么?” 
      “说过。你说昨晚星星多,今天天气一定好。要我早点叫你,上山看日出。”他答。 
      “对了。”我更加温柔地笑:“可是,你叫我的时候,太阳已经出来了……” 
      “哦……不好意思,可能是我刚才准备早餐的时候太专心了,耽误了时间……”他有些歉然,捧着我的脸亲了亲:“对不起。我们明天再一起去看吧,嗯?” 
      “我说的不是这个。”我也温柔地捧着他的脸:“既然太阳已经出来了,你还叫我起床干什么!!” 

      “树阳,慢点走!当心累着了……” 
      不理会身后老妈子一样罗嗦的某人,我加快了脚步。虽然最初的目的告吹,但既然某人千辛万苦将我唤醒,如果不付诸实践,未免辜负了人家一片良苦用心。所以,抱着“看不到日出,能看看小狼小蛇小蘑菇也好”的心理,我还是选择了今天登山。 

      事实上,除了小蘑菇,这座山是根本看不到小狼小蛇的。不用说小狼小蛇,就是小野猪小狐狸都很难看到。我每每跟遥光抱怨,他总是笑着说当然没有——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你以为是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么?我无语,白他一眼,垂下眼,无奈地叹息:瞧你挑的这破地方。 

      其实这个地方不错。远离尘土喧嚣,保留了难能可贵的清新纯真。倒不是说我们有多高洁,反璞归真,学人家陶老先生东篱采菊,面对着悠悠南山把锄而欢。我们没有菊可采,只有个小山,可以采蘑菇看日出。 

      不过,照这个速度,爬到山顶的时候,恐怕连日落都看不到,直接赏月了。可是又不能爬得太快——自己的身子自己清楚。就算自己不清楚,某人可是清楚得很。 
      “算了。树阳,到这里就可以了。” 
      我停下,微微喘着气。魏遥光赶上来,拉着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然后照例拿出水壶,拧开。又拿出四五个大大小小的瓶子,依次取出大小个数颜色不等的药片,一起递过来——这么长时间,他唯一有进步的就是鲜少拿错药。而且从最开始的不知听诊器为何物,到每天按时三遍量血压;从最开始的十次有九次扎到自己,到后来取药找血管打针一气呵成;总算是从另一个方面弥补了他在厨艺上的严重缺陷。他常常感慨说家有病人,就相当于还有半个医生。我说哦?那另半个是什么?他笑着揽过我,咬咬耳朵说:保姆。 

      “每次都是这里。”吃了药,看看四周的景色:这是一个缓坡。青绿的草地,几朵发育不太好的野花野草,围绕在一条浅浅的小溪边摇曳。周围是不算巍峨的松树柏树和小灌木丛,偶尔几声鸟叫,再来就是风声了。 

      “其实山顶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高了点,视野宽阔了点。”他喝了口水,背靠过来:“而且风又大……你身子不禁吹,上去了反而不好。” 
      “可是……山顶可以看到太阳啊。”我仰头,看着逶迤的云:“初升的太阳……” 
      身后的手被牢牢抓住。手指轻轻摩挲着。我动了动,靠紧了身后的背。温暖如初。 
      其实,我想看的并非初升的太阳。我真正想看的,是在晨光辉映下,在我身旁的,你的脸庞。庄严而圣洁的侧脸,薄薄镀上一层淡淡的金。长睫抖落,缤纷四溅。于是一切过往今昔,都是你的影子。 

      我想看这个。遥光。我要你的影子,淡金的影子,唯美的影子,永远篆刻在我眼底。让我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看到你沐浴着神圣光芒的侧脸。 

      一阵凉风扫过,脚下的草地泛起波波绿浪。一波,一波,一直传递到很远。好奇地顺着那波浪的方向望去,想知道,到底能飘荡到哪里。只是,目所能及,却非所有。在人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所有知道和不知道的事,都在永无休止的延续。 


      “起风了……树阳,今天算了。下去吧。” 
      “嗯。” 
      于是,他拉着我的手,下山。身后,是蔼蔼暮色,黯黯斜阳。 

      很冷的风……虽然是夏天,可山风刺骨,不论时令季节。而且事先没预料到会呆这么久,以为下午就可以回去了。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没带件外套来,当真失策。 
      “啊……你停下来干什么?”正想着心事,没注意,一头撞在突然停脚的魏遥光背上。 
      “过来。”他微侧过身子,将我从身后拉到身前,抱紧。 
      “暖和点了么?”他柔声问。 
      “嗯……但这样也走不了路,怎么下山……”偎在他怀里,人体特有的温暖穿透心脾,舒服得很。但我的目的不仅仅是取暖,快点赶在更冷之前下山才是要紧。 
      “怎么走不了?”他颇具深意地笑了一下,手臂稍稍收紧。我惊讶:“怎么下?难不成你要抱着我滚下去?” 
      他呵呵一笑,不说话,抬起一只手,捏起我的脸,歪歪头,微笑的嘴唇贴上来。 
      温热的唇辗转厮摩,柔软的舌头抵开本能反抗的防御,探进内里,开始肆无忌惮地到处掠夺。呼吸渐渐急促,一半是因为空气流通不畅,另一半却是因为体内的燥热之气,被他一番唇舌挑逗,急速升腾。 

      “怎么样?还冷么?”他依依不舍抬起头,看着我笑:“坚持到家还可以吧?” 
      “嗯……可以……”头低低垂下,又缓缓抬起:“我当然可以,你做梦也别想!” 
      “喂喂!别走这么快啊!树阳……” 
      我冷笑一声:只要是我先到,你就等着睡仓库去吧。 


      “刚才还冷成那样,现在这么有体力……” 
      终于下了山,依稀看得到家门——一座不太大的旧式别墅,掩映在一片向日葵之间。暮霭中,更添了一丝和睦之气。身后,魏遥光大概回想起前车之鉴,拼死拼活跟紧了我。精神肉体双重压力下,饶是他体力比我好,也不由得微微喘气。所以,没注意我突然停下,历史重演,撞上了我的背。 

      “怎么了?”他低下腰,手撑住膝盖。 
      “啊。没什么。”我遥望着前方已经有些模糊的轮廓,淡淡笑了笑:“来了位稀客。” 

      五十四 
      稀客戴了一副淡茶色眼镜,额前垂了些许头发,刚好挡在眼镜前,起了双重保护作用。我看到他时,他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车子旁,点了一根烟,将一只造型繁复优美,却不显得庸俗的打火机揣进黑色衬衫的兜里。我走近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拿着烟的手,食指和中指以一种和缓的节奏摩擦着。另一只手扶着车前盖,撑起颀长健美的身躯。只是还保留着老习惯,一根烟只能抽到前两口,剩下的都“顺其自燃”了。我来到他身边时,他正低着头,专注地盯着脚下。墨黑的头发滑过微露的锁骨垂下来,从侧面可以看到墨镜后那双沉静的眸子。好像被灰尘迷了,他用力眨了眨眼。最后干脆熄了烟,摘掉眼睛,抬起小指,轻揉眼角。 

      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稀客才发现了我的存在。于是又带上眼镜,优雅地微笑,打招呼:“你们倒是会挑地方啊。我走个两个多小时盘山路,废了大半辆车……” 
      魏遥光看着他,悠闲一笑:“当真是稀客……好久不见了,言可。” 

      “哎呀,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皮蛋吧。。” 
      晚饭后,客厅的沙发上。我和某人坐在一旁,方言可坐对面。他正端着咖啡要喝,突然发现脚下多出个不明球形物。略微想了想,便得出了答案。开心地笑着,费了好大的力气抱起皮蛋。皮蛋懒洋洋哼了一声,然后一闭眼,钻进医生怀里,用力蹭啊蹭的。方言可大概是有些怕痒,被皮蛋蹭得咯咯笑,提着他脖子上的一圈肥肉,用力晃动着。我看得有些发呆:可惜了这荒郊野岭人烟稀少,又尽是些朴实的农民。不然,他走这一路,打听这一路,光是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的山路翻车的事故,估计都得赶上全国一年的肇事率了。 

      “皮蛋,你什么时候这么好色了!快滚回去睡觉!”我声色俱厉,将这个大色鬼从方言可怀里赶出去。方言可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不着痕迹地系上了最上面的一颗扣子。 

      “不好意思,我们这没有空调。因为曾经有个医生嘱咐过,说树阳的身体受不了空调的冷气。”魏遥光看着对面脸色有些发红的人,有些过意不去:“所以,我们冬天点壁炉,夏天则只能如此了。不巧,你赶上了难得的热天……” 

      “没关系。我也不是特别怕热——而且那位医生说得很有道理啊。”说完,开心地笑。 
      “是啊。只是树阳换肾痊愈出院,除了中间一次例行检查,剩下的都是打电话联系。我们已经快半年没见过那位医生了……” 
      “这不是来了嘛。遥光你就不要耿耿于怀了。”方言可微笑:“你们住这世外桃源,虽然对树阳身体恢复有好处,但实在是太远了,交通又不便利。我可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开了我打算淘汰的车子来……” 

      “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然如此,不如把你的车留下来,开我的车回去。以防路途崎岖,半道抛锚——这里偏僻得很,一旦出了毛病可是相当麻烦的……” 

      “多谢关心。”方言可拿起咖啡,轻轻吹了吹,浅酌一口,脸上仍然是云淡风清地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辆宾利欧陆GT花了288万,我的Murcielago318万——我的车比你的贵三十万。如此盛情,勿怪我敬谢不敏了。” 

      好歹将皮蛋赶了回去,听到两人一如往昔的唇枪舌剑,我无奈地摇头,回来,坐在离魏遥光最远的地方。方言可匆匆瞥了一眼,依然微笑。低头,继续喝咖啡。热气腾腾,将他那幅淡茶色眼镜蒸上一层水汽。他迅速拿下来擦擦,又马上戴好。 

      “方医生又查房了?”我问。他愣了一愣,想起来从前的习惯,不由得苦笑摇头:“现在患者已经习惯我戴眼镜的英姿了。想摘都难——不然我的医院迟早要因为死亡率问题被查封。” 

      我低头,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再笑。 

      是一种习惯。但不是患者的,而是他自己的。 
      方才,他摘下眼镜擦水汽的时候,左眼角分明一个浅浅的疤痕。虽然历经一年,已经淡却不少,却仍然清晰可见。只是,虽然是道疤痕,却并不影响到他原本美丽的脸。反而使他的脸,因为这道酷似蝴蝶形状的淡茶色痕迹,而愈发显得魅惑妖娆。 

      旁人这样想,可他不会。所以他经年累月,用一副淡茶色眼镜,将自己的本色遮挡。 
      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这道疤痕。因为,这疤痕里,蕴涵的都是痛苦耻辱的回忆。 
      其实,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所承受的耻辱更甚。只是,旁人见不到他的身体,只能见到他的脸。对于这唯一暴露在外的耻辱痕迹,当然要花费他最多的心思去隐瞒。隐瞒久了,就成了习惯。禁锢着身心,不得解脱的习惯。甚至,他的微笑,都成了一种习惯而趋于麻木。他笑得比从前多,多很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一次都没有笑过。 


      “是么?我怎么没感觉出来。”听到我问,他照例微笑着回答。 
      夜深。我睡眼惺忪的起来,看到阳台上独倚遥望的身影,默默走过去——我知道,他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可即使不喜欢,有人打扰的时候,他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快。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戴着淡茶色墨镜,习惯随时优雅的微笑,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习惯自欺欺人。所以,他带着习惯的微笑,习惯地欺骗我,也欺骗他自己。 

      我将双臂放在栏杆上,看繁星满天。良久,问他一句:“他还没有消息么?” 
      身边的人微微颤抖一下,很快恢复平静:“那家伙啊。一年了,音讯全无,生死不明……估计已经死了吧。差不多。” 
      “我想也是。”我肯定地点点头:“不然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放心啊……” 
      “他?”方言可嘲讽地笑:“他凭什么告诉我。我算他什么人?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那种人渣,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医生……”我有些惊愕:“你生气了……” 
      “不是。只是笑他愚蠢罢了。”他不自然地眨眼:“这个世界上,就有他这样愚蠢的人。明明什么都不屑去管,偏偏要在关键时刻横插上一棒子……玩儿命还要装潇洒,真TMD大白痴,混蛋!他以为自己多高尚,以为自己是救世主玛利亚观音如来。真TMD比驴还蠢!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痞子无赖,装什么好人!他以为他会流芳千古万人敬仰么?他以为人人都会感激他舍身救人么?他以为……” 

      夜静如水。 
      其实,哪怕是夜里,也不会有真正的平静。所以,夜静如水的意思是说。夜很静。静得只听得见水声。 
      确切的说,是泪水滴落,砸在地上,惊起夜色里圈圈涟漪的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泪。只有一滴,一滴而已。不再有任何保护自己的伪装,仅仅是因为伤心。 
      或者,还因为爱。 

      默默转身,步履沉重地离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阴影里,魏遥光淡淡笑着,注视着我。 
      默然走过去,关上门。抱紧他。紧紧抱着他。心里充盈的是一种恐惧与侥幸,以及些微的罪恶感并存的复杂情绪。 
      我不是圣人。我是个凡人。所以我理所当然,有卑微,有怯懦,也有理智有冲动。可我无法忽略——方言可也是个凡人,我所拥有的感受,他也一样会有。所以,凭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承担这些? 

      魏遥光也紧紧抱住我。吻我。然后他抱起我,横在床上压下去。 
      熟悉的疼痛,已经疼痛过后的兴奋和快感。但我清楚:我需要的既不是疼痛,也不是快感,而是带给我这一切的人——我需要的是你啊,遥光。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一切,需要的都是你啊。 


      “其实他说的,并不都是正确的。” 
      吻着他的胸口,我轻轻说:“至少,我是感激江凝洲的——不管他怎么样,他和医生之间如何。以受益者的角度来说,我是真的很感谢他——毕竟,没有他,我也活不到今天……” 

      “我了解。”他吻着我汗湿的额头:“言可和你不一样。他和江凝洲之间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所以——” 
      “那又怎么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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