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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响-阳光碎片+番外-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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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又怎么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经历了那样的事,他却拍拍屁股走人了——不管因为什么……” 
      “喂,这么说的话,你也是罪魁祸首啊。”他半开玩笑地亲亲我。我顿了一下,不太情愿地转过身,不再说话。 
      “欠揍。” 
      闷了很久,我还是挤出了两个字。是在说江凝洲,间接也说到了我。 
      其实这一切又是和我毫无干系。就像方言可当初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那一切一样。但是,我总是脱不了关联。或许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以一种你无法选择的方式环环相扣。有时候你需要将扣子解开。而有时候,你只能任由它乱做一团。 

      想解也解不开。因为,我不是系铃人。我是那个铃当。 

      五十五(完结) 
      虽然我和遥光百般挽留,方言可还是婉言谢绝了再多呆几天的建议。他说他过两天还有个医学会要参加,不能耽搁太久。他说这话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空:空气清新,阳光明朗。薄薄的雾气,好像是稀释了一百倍的牛奶放到喷壶里喷出来的效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笑着,了解了我们为什么不愿回到那个喧嚣的城市,甘愿守着清淡躲藏在世界一隅。 

      那里有太多纷争,太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无奈。我们全都经历过,所以我们不愿也不需要回去。 
      可是方言可要回去。他必须回去。因为,那里有他没有走完的路。或者,还有一个,能陪着他走完这路的人。 

      “基本上是以一个礼拜为周期,遥光都会陪着我爬山。不过,每次都只到这里而已。” 
      指着前方的石头,示意方言可坐下来休息。他本打算今天上午就回去,可是因为我说这附近的山可以看到很稀有的小野狼,他便来了兴致,临时改变主意,想和我一起上山见识见识。魏遥光本想一起来,可是方言可的车因为旅途颠簸出了点小毛病。不得已,他只好暂时充当修理工,乖乖呆在家和那台318万的Murcielago较劲。 


      “很不错的地方啊。”方言可环视着周围的溪流草地,古木森然,轻声赞叹:“不过,小狼在哪里?” 
      “啊?小狼就别想了。我住了一年,连根狼毛都没见过。”我答——这的确是事实。曾经有一次,我发现地上疑似动物脚印的痕迹,很兴奋地以为是小狼的行踪,招呼魏遥光过来看。他只看一眼,拍了我的头一下,转身走开——那只是野兔的爪子印而已。 

      “你诱骗我。”方言可露出很委屈的表情。我笑着点点头:“回答正确。因为有些事,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没有作声,只是将头转过去,看着绵延至远方的草地。 
      “方医生……你恨过我么?这一年来。”我开口。 
      “这个啊……我说没有,恐怕你也不会相信。”他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不见得是恨你罢了。遭遇了太多事,难免会怨天尤人。恨过你,恨过遥光,恨过天枞,恨过他,甚至恨过自己。” 

      “我也一样。”我笑:“即使在你看来,我是受益者,可我还是恨过很多人。包括他,我的恩人。” 
      和缓的风扫过。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一直不愿回想。一年之后的今天,我突然又想起来了。所有,一切,全部,没有顾忌,放肆地去回想。 
      如果没有江凝洲,今天,我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个山坡上,迎着淡淡的风,回想过去。 
      一年前,他说他有事,离开大陆,回到香港。一去,便再无任何消息。 
      那时,我们谁也不知道,他这次香港之行,是如何凶险。也许有人知道,但他当时已经心死,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我进入弥留期时,有人受人委托,送来了肾源。方言可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继而抬头,问:委托人在哪里。来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离开。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得到和江凝洲有关的讯息。方言可依然沉默,没人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然后,我换肾成功,方言可开始打听关于江凝洲的消息。 
      江凝洲冒险回到危机四伏的香港,联系倒卖人体器官的地下组织,又费尽心思,托人送回大陆。而关于他自己,有人说被仇家发现,死于敌手;也有人说被警方抓获,秘密处理。总之,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但所有的答案都是凶多吉少。 

      方言可从香港回来,面容有些疲惫。那以后,江凝洲这个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切看上去又恢复了正常。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他却在最后,留下了谁都无法磨灭的痕迹。我不知道,方言可相不相信,这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他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却真真切切,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他不见得是多么高尚无私的人。他只是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无拘无束,任何人都无法阻拦。无论是爱,还是死亡。 

      “的确是个好地方……”他再次轻声感慨。我赞同地点头:“嗯。所以,我曾经和遥光说,我死后,要葬在这里。” 
      “死后……”他轻声重复。 
      我看他,突然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重新获得的生命,何时能走到尽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会太久。 
      可究竟,什么才是长久? 
      “方医生……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呢。” 
      “嗯?” 
      “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他了。什么时候?” 
      “啊。”他呵呵一笑:“什么呀。那家伙,有什么爱不爱的。”笑容渐渐凝固,他压低了声音:“不见得是爱。大概是因为孤独吧。” 
      “孤独?” 
      “就像这个,”他指着远处的草地:一如既往,泛着绿波。层层堆叠,向远处传去。 
      “没人知道,这风到底能吹到哪里才停止。所以,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它不允许停下脚步。因为不清楚何时才能到达终点,所以,它会觉得孤单。”他放下手:“我也罢,他也罢,都不过是人生旅途上孤独的路人。因为受不了独自承受的孤寂和恐惧,结伴而行。仅此而已。” 

      “然后,一旦有一个先到达终点,剩下的那个就要继续承受孤独么?” 
      “都是无所谓的事。”他笑笑:“有当然好,没有了也无所谓。因为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还要孤独地走到生命尽头……” 
      “孤独的回家。”我抬头,看着远处依稀可辨的灿灿金黄——那是一整片向日葵田。我坚持要种的,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忠诚地仰望着太阳——在它们的温柔包围下,依偎着两个因为孤单而结伴而行的旅人。 

      死亡是所有人的归宿。无论绕多少圈,最终都要抵达这个终点。就像小时候,不管在外面玩得多晚,跑得多远,最后,还是要回家一样。 
      “树阳,那天他离开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方言可深吸一口气,开始往山下走:“他说:我不为任何人而活,所以谁都不会有负担。希望你也一样。” 
      他突然停下,没有回头:“我想,我已经做到了。” 
      “是么……”若有所思地低语,释然地笑,跟着他下山。 
      我想,我也做到了。 


      “你平时都没时间管它么?里面都破成那样了也不知道修。”魏遥光连连抱怨着。为了方言可这部“即将被淘汰”的车,他足足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都说了是要淘汰的,再修岂不赔本。”方言可笑眯眯地拍拍差点被某人因情绪失控砸成废铁的坐骑:“不过有免费修理工,自然另当别算……好了,我该走了。多谢盛情款待。”他笑着拉开车门。夕阳的余光反射在车窗上,随着他的动作晃过眼睛:“有什么事一定要找我啊,特别是树阳的病……啊,对了,这个差点忘了。”他突然想到什么,从车里翻出一个信封:“这个,是魏伯父托我带给你的。” 

      “麻烦你了。”魏遥光笑着接过信,揣进兜里。 
      “那好,就这样了——那个,晚上不可以玩太过火哦!” 车里的人笑着摆摆手:“再见。”引擎声响,带着一抹金黄的光辉,远离了我们的视线。 

      “走,回家吧。”魏遥光目送着方言可的车远去,笑着揽过我的肩膀,转身。 
      “伯父那封信……我大概能猜到是什么内容。”我停步。 
      “嗯。我也能猜到。”他微微笑着,背过手,仰起脸:“我能了解……我从来也没有真正怪过他,他也从来没有真正恨过我……和你。” 
      “我知道。”轻叹一声,回过头,看远方,彩霞满天,旖旎绚烂。 
      “树阳……想什么呢。”他在前方,见我没有跟上来。转过身问。 
      “我……想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不仅仅是感慨。万千过往一瞬间闪过脑海:有你有我有他,有我所经历的一切。长长的路,漫漫黑夜,还有,长路上,闪耀万千个漆黑夜晚的灿烂阳光。细细碎碎点在我脸上,于是我笑了。 

      “遥光……我也许会活很多年,也许只能再活一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可能连明天的太阳都看不到……” 
      “我知道。”他站定,脸上淡淡的笑容:“但是,那些已经不重要了。” 
      “嗯?” 
      “你还能活多久——十年八年,一年两年,一个月一个星期,甚至是一天——这一切,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我低头想想,抬起头,也笑:“真的不重要了么?” 
      他微笑着点头。 
      “为什么?” 
      “因为,”笑意凝结在他脸上,目光里闪烁着某种光芒,某种类似于深情的光芒。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啊。” 

      他就这样给了我承诺。时间缓缓流过他肩头,一点点蔓延,直没到我的胸口,几欲让我窒息。 
      遥光。遥光。遥远的光芒。你照得到的地方,都是天堂。 
      是我的太阳啊。 
      风轻轻扫过。向日葵的花瓣层层翻卷,露出背面稍浅的颜色。几瓣金黄纠缠片刻,又被风卷了回去,我隔了几尺夕阳遥望,正望见他灿烂的笑。然后张开双臂,向我示意着,告诉我:那是片宽广的海洋,是我最后的栖身之所。当我投身于他的怀抱时,我们的一切,都将天荒地老。 

      我相信。 
      那是我的太阳。 

      ~~END~~ 
                                                    清响 
                                                  2004…8…17 


      ☆☆☆ 清响于2005…10…01 12:44:09留言☆☆☆ 



           


      以上……下面是我心中的真正结局。不喜欢悲剧的亲亲们就不要再往下看了,不过是我悲剧情结的执念产物…… 


      不是我 是风 
      一 
      魏遥光再次登上这座山的时候,已经三十九了。 
      三年前从这里搬走的时候,还是三十六岁正当年。可如今,虽说三年时间实在不算长久,驰隙流年,恍若一瞬星霜换。但三十九岁,再有一个春秋,便是不惑。处在这个不尴不尬的年纪,无论怎样,也说不出“年轻”二字了。 

      事实上,魏遥光这三年里,每年都会回到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幽僻的山乡郊野,别致的旧式小别墅,铺满草坪的院落。阳光明媚的早晨,站在二楼的窗边,手一推,映进满眼的向日葵田。金灿灿的仰着头,冲着你微笑。 

      魏遥光这三年来很忙。二十九岁的时候突地撇下魏氏,七年时间,公司自然会积压下好多事务。于是,三十六岁重返公司,好歹记得他是总裁,运筹帷幄,总算是打理得井井有条。偶有清闲时,就会想到这个世外桃源。然后,蠢蠢欲动地,回来看看。 

      前两年还不觉得什么。今年一来,看着墓碑上的笑脸,又想到自己的年纪,魏遥光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老了。于是,不禁暗暗妒忌起那个笑得一派悠闲的人:永远停留在三十五岁,也不会变老。这样想着,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心,将墓前的鸡爪子尽数收了起来。拍拍手,得意一笑。又看到那张永远三十五岁的脸,不再笑。想一想,将东西复又拿了出来,默默摆在地上。 

      他喜欢啃这个。而且总是大异于人,先从爪子尖啃起。问他为什么,他说小时候缺钙,啃指甲啃惯了。 
      这倒是。他从小身体就羸弱的很,经常生病。魏遥光和他一起,免不了要多照顾他。这一照顾不要紧,倒把他给照顾得病情加重,自此落下为他嘲笑的话柄。 
      想想看也的确如此。自己虽长他一岁,在这些方面,却总是不如他。甚至,还要反过来给他照顾。魏遥光摸摸鼻尖,自嘲地笑,蹲下来,清理墓边的杂草。突然发现一只小小的花环,野菊花和狗尾巴草编成。原料虽然粗糙,手工却很细致。看得出,是用了心的。 

      魏遥光拈起花环,仔细瞧瞧,呵呵一笑,戴在墓碑上:“你看你的好人缘,躺在地下都有人送花呢。” 
      没人回答。魏遥光怅怅地拿开手,想着他要是还活着,会如何反驳他。 
      一定是冷冷白他一眼,一脸无奈地表情说:“那是花圈,送给死人的。傻瓜。” 
      对。他一定会这样说。魏遥光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仿佛真的就听到他用有些低沉,却悦耳动听的声音骂他“傻瓜”。 
      “傻瓜。” 
      魏遥光僵直了身体,不敢回头。等到反应过来,这声音是属于十几岁的小女孩时,小姑娘已经闪过身,蹲在他旁边:“这个不是戴在头上,是戴在脖子上的。” 
      小姑娘说她十二岁了,家住在附近。偶尔会到山上来玩,发现了这个干净齐整的墓地。也不觉得怕,反而很喜欢来这儿。坐上一会儿,编些花花草草,放在墓前。魏遥光听了很感兴趣,问她为什么喜欢这里。小姑娘冷冷白他一眼:“因为墓碑上的这个哥哥帅嘛,傻瓜。” 

      魏遥光呆住,半晌摸摸脸,笑得贼兮兮:“那和我比呢?” 
      小姑娘也直直盯他半晌,末了叹气:“你帅是很帅,只可惜我对老男人没兴趣。” 
      魏遥光差点一头栽倒,很没面子地露出愤恨的表情:原来,他谦虚的自嘲竟然是事实——自己真的有这么老么?愤恨的余威横扫过去,击得墓碑都是一颤。 
      “喂,这位哥哥是你什么人?”小姑娘扯了根草,嚼在嘴里。 
      魏遥光转过头,看她一眼,又转回去,注视着墓碑:“对我而言,他是……” 
      “对你而言,他是最重要的人?”啐出草叶,小女孩一脸不耐烦:“老台词老桥段啦,电影电视里都听腻了。换一个。” 
      魏遥光的自尊心再度受到打击:这样深情款款的一句话,就这样被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否定了……忿忿想着,突然想到什么,又笑了起来:树阳,你这儿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吧? 

      不想你那么寂寞。所以,跟着我一起笑吧。 
      因为,你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人。 
      你是我的爱人,许树阳。 
      二 
      小姑娘走的时候,已近黄昏了。深秋时节,又是山顶,风大得很,也比地上的凉。魏遥光紧了紧早已准备好的大衣,抬头望望西下的夕阳。轻快地对着墓碑道声“拜拜”,然后下山。 

      将行李搬进屋子,车开进车库,天色已全暗了。夜里,是看不见金灿灿的向日葵的。这里又没别的地方可去,于是,魏遥光很明智地选择了进屋睡觉。 
      屋里还是当时的陈设:壁炉,地毯,大躺椅。椅子旁边是个小竹篮子,里面窝成圆圆的形状。这篮子是皮蛋的睡床。皮蛋是树阳养的狗,经常被人误认为猪。三年前树阳去世,魏遥光把皮蛋带回了城里。回城一年后皮蛋老死,享年十六岁,也算是高寿了。当时忙,走不开,就把他安葬在专葬宠物的墓园里。等什么时候有空,他打算着把他挪到这儿来,陪着树阳。看家护院没指望了,多少能暖和些吧。 

      那是多么寒冷的墓穴啊。 

      随意收拾收拾屋子,魏遥光躺在卧室的床上看电影。随手挑的影碟,是部很老的外国片,珍诺特 
      兹瓦克的,《时光倒流七十年》。说的是现代的一个很有才华的剧作家,处女作公演当夜,一位优雅的老妇人塞给他一块怀表后,黯然离去。剧作家后来在园山大饭店的档案室里发现一张老照片,竟是似曾相识。多方调查,得知这个人就是七十年前一位很有名的女演员,七十年后送他怀表的那位老妇人。老妇人已经在送他怀表的当日去世。剧作家为了回到过去与她相遇,便遵照一个据说很灵验的方法,换上了当时的衣服,身上的钱也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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