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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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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条政策的导向下,新蔡县出现了教育史上最荒唐的一幕幕。    
      先是“租借”生源。为啥叫“租借”?临时借用也。谁向谁借?公校向民校借也。原来,实行定员定岗制度后,教委就经常下来检查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情况。这种例行检查自然让公校十分恐慌,假如上面发现学生流失得厉害,数量不保,后果可想而知:老师就得下岗,饭碗说没就没。    
      于是,上至乡教管站站长下至各公校校长,不约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平日“老死不相往来”的民校。特殊时期,两者间的关系戏剧性地发生了质变,竟有了“唇齿相依”的“兄弟情谊”。关键时刻,乡教管站积极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上面检查之前必得召开动员会,且“不论公校民校都得到会,不得有误”。站长放出话来:“这几天要配合检查,不配合的话,后果自负!”    
      “考虑到和他们的关系,怕给小鞋穿,就借吧!”这种心态在民校校长中十分普遍。    
      会民小学身处四所公校的包围圈内,因此成了“一块肥肉”。有的公校只剩下几十个学生,上面来检查时,会民小学几乎就成了“空壳”,因为学生轮流被这几所学校“租借”。最频繁的时候,该校的一两百学生一天之内被拉到四所公校“装点门面”,4次被“租借”时都有专车来接,中午还管饭,每个环节都设计得很周到。    
      这幕精心策划的荒唐闹剧因为屡试不爽,时间一长竟然成为众人皆知的公开秘密。综观起来,全县民校的生源几乎没有不被借过。生源数还不充足时,公校就见缝插针,连村里辍学、失学的孩子也不放过,检查那天齐齐网罗进去。那一天,上面看到的公校是书声朗朗,教室里座无虚席,好一派繁荣景象!    
      黎庙小学因为配合公校检查,学生被借竟持续了十来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民校便婉拒了“租借”的要求,但不言而喻,这种“忤逆”之举无疑令麻烦事接踵而来。    
      “租借”不过是临时使上的招数,若要使公校长治久安,还须主动出击——拉生源。公校老师积极活动起来,有的甚至带上礼品到学生家里做“思想工作”,联络感情,其“尊生重教”之风令人感叹;村干部也积极配合,从中多方“斡旋”。当然,最厉害的一招是有些公校竟向学生家长承诺,不用交学费就能让娃上学。对于大多数经济拮据的农村家庭来说,无异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    
      “谁都明白,公校老师工资是国家发放,没有后顾之忧,所以他们的办法是让老师集资买书,先把学生弄过去,学费以后再加上去。”    
      这一招果然奏效。今年以来,许多民校都出现了生源流失的现象。竞争学校以前300多学生,今年就走掉了100多人;会民小学今年流失得尤为严重,走了70多名学生。    
      “这样下去,我们迟早要被拖垮!这种竞争不是从教学质量上下工夫,而是在学费上做文章,长此以往,只能是无序的、低层次的竞争。”民校校长们忧心忡忡。    
      竞争是激活市场的试金石,但有多少民校能够承受如此竞争带来的风险呢?    
      记者舒华的报道发表后激起了强烈反响。事隔两个月了,有关部门是否拿出了新的姿态?在离开新蔡前,我们又来到了县地税局。    
      接待我们的是政策法规股股长郜耕耘股长。他再三申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收税程序一般要求纳税人主动申报自己的收入、赢利状况,但民办学校校长从不主动申报。在这种情况下,税务人员只能根据概算,学校每年收取学费多少,刨掉师资聘用工资,然后根据结余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办学不同于办企业,需要滚动积累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是全部用于个人消费,怎么能把结余部分全部认定为个人消费呢?”我发问。    
      郜股长一时语塞,既而反复强调《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法规。    
      在他出示的1994年1月28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上,有这样一条解释:“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在另一份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上,也有类似的规定。    
      “你们了解9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吗?”我问。    
      “我们不知道,也不会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我们只执行《个人所得税法》。”郜股长声明。    
      就在新闻媒体对新蔡县向民校征税一事大加鞭伐时,驻马店市税务部门的机关刊物发表了相反的观点,对许多民校不纳税的现象进行了义正词严的批判,标题为《税法不容践踏!》。    
      应该说,正是法与法的冲突带来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按《税法》规定,“凡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向国家缴纳税款”,民办学校就属于应纳税的范围;而《民办教育促进法》又把民办学校列入社会公益事业范畴,两者之间存在非常明显的冲突现象,而且这也与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定位相矛盾。    
      “对公办学校不收费而对同类别的民办学校收费,这是对民办学校事实上的歧视。针对这种情况,应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民办教育促进法》是专门针对民办学校的,应属于特别法。因此,在这一问题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效力应高于《税法》。”有专家就此特别说明。    
      时逢中考,我多方联系县教育局局长李纪红,均未果。好不容易接通她的手机,电话里传来她匆忙的声音:“我们的民办学校发展还很乱,很不规范,下面我们要加大管理,整顿规范……”    
      “乱”,或许是一种现实。如恶性竞争、财务虚置无账可查,多多少少总留着草台班子的痕迹。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搅活了教育格局的富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如何整顿?如何规范?是给民办教育的发展铺开一个开放的平台,还是假规范之名行打压之实,给民校发展抹上沉重的阴影?    
      新蔡古称“蔡州”,国家级贫困县。车过乡村公路时,常常能见到路牌和墙体上的标语,“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里是全国毒品重灾区。恍惚又记起媒体上一度报道的新蔡“艾滋病村”,因贫困卖血几乎毁掉了整个村庄,心里不由沉甸甸的。但车窗外不时晃过的“读书兴农,争星夺杯”,“家家读书,户户争星”的标语让人眼前又多了几分亮色。教育,这是一个村庄、一个乡镇乃至一个民族免于恐惧和贫困的希望。    
      新蔡民校尚在不安中彷徨,在抗争中希冀。但愿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附记:就在本书的文字即将面世之时,从遥远的中原传来新的消息:经过整顿,已有70多所新蔡民校陆续拿到了办学许可证。想到那些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亮出旗号和公校叫板的乡村民校,我颇感宽慰。    
    


是接管,还是掠夺?“老字号”

    老字号歌    
      想吃臭豆腐找王致和    
      想吃烤鸭您去全聚德    
      想买字画您到荣宝斋    
      想读高中您得上正则    
      这首琅琅上口的“老字号歌”;带给京城寻常人家的是轻松、诙谐的妙趣,带给贾维茵的却是不敢轻易触动的痛楚和仰天长叹的憾恨。    
      灯光下的贾维茵老人面容清矍,须发尽白,但思维清晰,言至激动处铿锵有力,双目烁烁有神,令人动容。但当他起身时,却只能佝偻前行,双腿蹒跚吃力。    
      来看望他的正则中学老师说,要不是经历了四年前的那场劫难,贾先生的身心状态远远不至于如此,当时已81岁高龄的他依然精神矍铄、风度儒雅,出门还是京城教育界的一介“风云人物”呢。然而如今……    
      贾维茵说,他的一生经历了两场劫难,给他的后半辈子都留下了难以抚平的伤痕。一场“文革”风暴差点夺去了他的一条腿,之后,一场接管风波让已届高龄的他脑溢血突发。比身心俱损更令他痛苦的是,这场劫难几乎完全粉碎了他毕生的梦想和抱负:穷余生之力孜孜办学,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让国家因此而甩掉落后的帽子。    
      是什么使这位热忱的“教育救国论”者梦想折翅?是什么在一夜之间改变了老人命运的航向,留下一个凄凉的尾声?    
      1984年,贾维茵拿出多年来教书节省下来的1。7万元钱,创办了“民办正则高考补习学校”。当时没有学历教育,只是为高考落榜生补习文化基础,同时为“文革”中被耽误的成人补习文化知识。    
      有个学生的父亲是清华教授,但这个学生不好好读书,一个学期没来上课。按学校规定,凡是两个星期没来上课的,就要除名。贾维茵就通知了家长,家长带了学生来到学校。    
      谁知这个学生开口就说:“你这个二级教授算个什么,一间房住那么多口人,我卖两个月的西瓜就挣回来了,我不用你管……”    
      “他这是‘读书无用论’,我觉得这个思潮太可怕了!不错,你卖两个月的西瓜能赚到不少钱,但国家发展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改变落后状态,所以我觉得应该倡导全民教育的理念,让全民都受教育,都来办教育,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件事给了他极大的震动,更坚定了他平民办学的主张。    
      1936年贾维茵毕业于南开中学,这所在国内外都享有盛誉的私立学校,秉承了张伯苓先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引进了西方民主与科学的教育方法,在世纪初的中国可谓开风气之先。毕业后他又就读于燕京大学——司徒雷登创办的著名私立教会大学。这种求学经历让贾维茵坚信,私立教育是有着强大生命力的。    
      “我想办学,但我没有钱,我想不到今天人们认为只有有钱人才能办学,收费还收得那么高!在贫困地区,多少孩子都上不起学!我很推崇陶行知先生的平民教育观念。”贾维茵一谈起他的平民教育理想,沉郁顿挫,全然忘却了自己的七尺病躯。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上海出了一所私立新世纪学校。北京市着急了。    
      有人就跟贾维茵说,你这个学校升学率那么高,为什么不申请学历教育呢?现在政府也提倡这个。他一想也对,就打了申请。1992年9月,私立正则中学挂牌,当时的北京市教育局长陶西平亲自命名、授牌。在新闻界引起了很大震动,天天有外国记者来采访。大家都觉得这是新鲜事。    
      外电报道:“……坎坷频仍,矢志不渝,终于在晚年办成一所学校,实现了一生的夙愿。贾维茵崇拜中国古代伟大诗人屈原,故用其《离骚》诗句‘名余曰正则兮,字曰灵均’的正则两字为学校命名,意在铭自己追求抱负,献身教育之志。他的举措被北京市政府肯定为:突破了国家统办教育的传统模式,突破了文化补习学校为个体户的模式,开辟了一条全民办教育的新路。”    
      经过报纸宣传后,学校更红火了。办学6年,毕业生中有五六百人上了国立大学。贾维茵将“教学质量至上,培养优秀人才”作为办学方向,在教育界声誉日隆。其办学模式和经验很快引起了国家教委的关注,曾经作为制定私立学校政策法规的参考。    
      贾维茵提出,“民主办校,财政公开,同学自治” 。学校成立了董事会,1993年春聘请了13个董事,其中有胡适的儿子胡祖望,他在南开时的同学。这些董事都是聘任的,都没有投资到学校里来。贾维茵是董事长兼校长,董事会相当于顾问,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1997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这时,董事会已经四五年没开了,国外的来不了,后来学校的事情都通过行政会议解决。    
      到1998年,学校存款现金有85万元,不含当年学费。加上计算机房、语音房和其他设施,还有7部汽车,所有财产结算是377万元。没有外债和内债,而且升学率也很高,和区重点中学不相上下。但风波也由此而来。    
    


是接管,还是掠夺?“文革”式接管

    1998年贾维茵已81岁了。同年4月15日,朝阳区教委突然下文,称根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校长年龄不得超过70岁。贾维茵担任校长年龄过大,应另推举一名校长。    
      正则中学推举了原在北京大峪中学从教多年的知名老教师吕月贞,作为校长继位人选上报区教委。“这个人非常地爱学生、爱学校,没有私心。”    
      但是区教委认为继位人选未经董事会推举,无效。    
      这时的董事会已经“名存实亡”,很多年都没有正式开过会,偶尔开会也只是谈谈教学问题。贾维茵的想法是,等到“六十条”出来后,打算重新组建董事会。以前的那个也没有报批,不过是学校有事大家商量商量。而且,按照学校的董事会章程,“董事任期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至五年到期可续聘,未接到续聘手续者即为终止董事身份”,很多董事的身份已经失去了。    
      贾维茵于是把这些情况向区教委做了报告。但是区教委坚持认为该“董事会”有效,并于1998年6月28日,区教委办公室主任郭宝库亲自召开了未经董事长贾维茵同意并参加的非常紧急“董事会”,原来的13名董事中只有5名参加了会议。会上,免去了贾维茵的董事长、校长等职务,任命姜化善为董事长。    
      1998年8月25日,正则中学的命运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郭宝库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宣读了朝阳区教委签发的《关于临时接管私立正则中学的决定》以及相关文件。    
      这份接管决定上赫然写道:“私立正则中学校长贾维茵年龄已过80岁,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实施〈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校长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贾维茵不再适合担任校长职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我委于今年4月开始,连续三次下发通知,责成校董事会聘任一名符合校长任职条件的同志担任校长,而贾维茵对教委下发的决定至今没有执行。    
      “……在检查中发现该校存在严重问题。学校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校董事会内部纠纷严重,校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    
      其中,“财务管理混乱”有三条“罪状”,一是“公款私存”。    
      “确实是有这么回事,但我当时不知道。”贾维茵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那是放假之前开家长会,就开始收学杂费。那天收了60多万元。但星期六农村信用社不上班,下午四点后钱就送不出去了。会计很着急,这么多钱放在学校肯定不安全。他们决定先存在学校旁边的邮政储蓄所,但邮政所说只能接受私人的储蓄,以单位的名义不行。怎么办呢?他们就想了个“贾正则”的假名。到了星期一,他们就把钱转到了学校的银行账号上了。这就叫“公款私存”。    
      第二是“公款私借”。也有这么回事。那时学校里有现金存款,老师家里房子着了火,没办法,就向学校借,或是老师要买房借钱,贾维茵觉得这是为老师谋福利,通常让他们打个报告,规定分几个月还。反映到账面上,这些钱都还回来了。没想到这就变成了“公款私借”。    
      还有“打白条”。学校那时买东西,搞装修,有时候不能开发票,只好打白条。还有正则的名气大了,到春节时要到乡、村里拜年应酬,少不得要花点钱。还有暑假时组织学校老师出去旅游,住旅馆什么的。这些都成为日后的“罪状”。    
      接着,区教委派出工作组,以狂飙般的气势接管了学校的全部工作。    
      崔哲,在正则中学从事了四年的宿舍管理,亲眼目睹了接管过程。    
      “那天,他们来了十多个人,三四辆车,保安手里都拿着电棒,先去抢财务科,把办公室全部占领了,楼道里都安插了人。我觉得他们太可笑太无知太过分了!然后逼着让贾先生交公章,贾先生一受刺激就犯了脑血栓,正在输液呢,他们还逼供,让他交待。我们在旁边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说你们还有没有一点人性?!贾老那么大年纪了,身体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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