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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处于完全不平等的竞争。有人据此预言,将来的教育发展格局,仍然是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只是形成以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主体、以高收费的公办学校为补充的局面。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似乎让我们看到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但在实际中,不少已有相当历史的民办学校已经感到举步维艰,更遑论那些刚刚迈入门槛的民间办学者。
强烈的不公平感,使民校校长们不约而同地产生政策取向“宏观肯定而微观否定”的困惑。
有专家认为,为了实现教育现代化,首先要解决的是资源不足问题。为了解决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解决更多的人读书问题,那么某些方面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学校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有时也是很正常的。
一个新的悖论产生了:面对教育资源的紧缺,是否可以先牺牲公平?或者说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是否就能真正解决现阶段资源不足的问题,解决更多的人读书问题?
读着下面的文字,我们的感受就不仅仅是辛酸了。
“民办公助”校像一把冷酷的标尺,但它衡量的不是学生的素质,而是家长——家长的钱、家长的权、家长的能量……
据哈市61中学生办理保险时填写的资料显示,要想在该校找到哪怕只是一名科级干部的子女,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学生家长有正式工作的都很少,多数是下岗、无业、个体小商贩、外来打工人员,很多学生甚至没有完整的家庭。哈市20中的学生家庭结构也基本类似,据校长郭立成介绍,他常遇到一些为了几十元钱来学校诉苦,申请免交、缓交的家长,每学期减免学费的低保、特困户子女就有三五十人,而这种情况在一些名校恐怕几年也碰不上一例。
更可怕的是,许多家长被这个冷酷的标尺“淘汰”之后,便无助地选择了放弃——不但放弃了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渴望,甚至放弃了让孩子接受基本教育的权利。在哈市61中,有时学生不认真学习,学校找来家长谈话,老师们往往面对着一张满是风霜与无奈的脸:“我这孩子对付着混到毕业算了,别惹什么祸就行。
为人师表者经常抱怨一些家长对教育不够配合,但基础教育“产业化”的始作俑者,他们能够体会到一个家长在因为自己“无能”而无法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时,那种压抑、愧疚、沮丧、失望的心情吗?人们只有在自认无法改变命运时才会选择自暴自弃。
摘自《以名校的名义——关于哈尔滨民办公助学校的不完全调查 》(记者董景峰、刘梦新)
名校办民校,不仅造成了公办“民校”和民办“民校”竞争的不公平,以及公办学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而且还造成了公民受教育机会的最大不公平。记者在调查中忍不住呼吁:“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在义务教育阶段去培养一小批精英,是我们不能追求,不敢追求的,也不应追求的。其后果是可怕的。”
国家教育部部长助理兼基础教育司司长李连宁曾指出,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不仅仅是让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的问题,也是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一些公办名校过多地占有了社会公有资源,一方面相对较多地使用纳税人的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招收高价生,他严厉指出,“不要把名校办成‘民校’”,这不但没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相反在刺激和强化家长们的择校心态,是应试教育在新世纪里的回潮。
面对名校办民校的风潮,作为学者和政府官员的朱永新,发出的呼声是令人深思的:
“如果这政策是我制定的话,我就让所有的学校跟所有的教育主管部门脱钩,变成真正独立的法人,这是通行的做法。如果有亲儿子,有干儿子,还有抱养的儿子,你很难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
“政府的职能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能不做的事情,尽可能不做!”
“有一个专家讲了非常好的意见,在中国,政策是最大的资源,因此怎样给我们的教育提供最好的政策,就是给教育一个最大的发展空间,最多的发展资源。政府每一个政策的出台,千万要慎之又慎,千万要倾听不同的声音,我觉得这是政府应该花力气努力去做的。”
这确乎是所有喧哗的声浪中最应该记取的清醒声音。
“新世纪”雪崩“卖身”
2003年6月25日,《武汉晨报》上的一则消息一下子又揪紧了江城人敏感的神经:
欠债数千万 新世纪外校2300万“卖身”
曾在武汉有重要影响的私立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新世纪外校”),身缠数千万元债务,多年无力偿还。昨日,江岸区法院裁定以2300多万元的价格将其整体变卖,以清偿债务。
2001年以来,一些公司及学校教师、学生就工资、工程款、借款及教育费等,陆续将位于江岸区的新世纪外校告上法庭,总共数百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判决:新世纪外校负责偿还上述公司和个人的所有债务。从去年开始,江岸区法院多次发出执行公告,责令新世纪外校限期履行,一直没有结果。于是部分债权公司及个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向该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达1600余万元。经相关部门对新世纪外校的房产和动产进行评估,价值共为2319万余元。
由于新世纪外校系租用土地建校办学,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按相关法律规定,其财产不适用于拍卖而只能变卖。
昨日,省科技商贸学校以2319万余元的变卖价(即评估价),获得“新世纪外校”房产及动产。由于其实际债务高于变卖价,因此法院将采取执行分配的方式,按比例向所有债权人清偿。
据了解,除已经向该法院申请执行的200余家单位和个人外,其他持有生效法律文书但尚未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如要实现其债权,必须在1个月内,向江岸区法院申请执行。
同日,这则消息分别出现在《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武汉市大小媒体报端,一度沉寂的死水仿佛又被搅活了。作为武汉市最早的一家股份制民办学校,新世纪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新世纪”)留给江城人的记忆曾是无比绮丽的:1995年6月,该学校正式开始招生,极盛之时曾一年招收新生300多名,学生总人数达到近900名。著名教育家、前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出任新世纪校长,更是给这所学校罩上了炫目的光环。在初期办学中,新世纪以其创新教育的实践一度响当当地成为武汉市乃至湖北省素质教育的“实验园”。
然而,这所曾头顶无数耀眼光环的民校一朝之间竟成为被抽尽了血的“空壳”,债台高筑,无可救药地被巨大的资金黑洞吞噬,300多名学生家长的血汗钱就这样无情地被席卷而去……
2003年6月27日,江岸区法院第6号法庭,立案登记的门前人群川流不息。来的大多数是学生家长,正排队等候填写申报材料,焦灼、不平的表情中开始透露出满怀希望的期待。法庭门口的墙上张贴着立案所需的各项材料:新生入学合同书、身份证复印件……
但是,“卖身”后的新世纪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希望呢?
事后,一位一直关注新世纪案进展的律师向我表达了其中的几点疑虑:
第一,此次武汉市教育局就新世纪的变卖发了一个消息,注意,是消息而不是通知,它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和债权人去进行申报的,然后根据数额的多少按比例进行分配。“江岸区法院对新世纪财产的变卖,这个程序是否合法?因为民办学校欠钱是事实,但是法院来做这样的事,是不是合适?”
第二,目前武汉市教育局给外面发出的消息是进行清算、申报债权,但是去了以后,并不是按照申报债权去做的,而是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去做的。
“所以,这个消息对学生家长就有一种误导,家长会认为是申报,其实不是。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新世纪当初投入的资金是5000多万,但是现在只卖2000多万,这其中有没有什么问题就很耐人寻味。”
看来,新世纪案留下的是一个复杂难解的谜,要揭开谜底实非易事。
“新世纪”雪崩繁华落尽
炎夏。午后的日光照在“武汉新世纪外国语学校”的校牌上,有几分繁华落尽的落寞。倾斜的校门锈迹斑斑,疯长的野草在六月的风中轻轻摇晃,红色的教学楼因为经年漏水已经显出陈旧的斑驳。
走进明智楼,一眼就看到宣传榜上张贴的论文,是关于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的系列研究成果,其中刘道玉的文章很是醒目,可以想见这位昔日的教育界精英对于新世纪曾怀有的理想追求。
在长廊中穿行,触目所及是教室里厚积的尘土。化学实验室的门还是虚掩着,仿佛学生刚刚完成了一场实验,蹩进去却只见烧杯、烧瓶散落在橱架上,这仓促、潦草的情形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新世纪似乎是一夜被改变的命运。惟有天井里几株芭蕉,寂寞地绿着。
死寂。校园里荒草萋萋,从那里的树上、草丛间不时传来不知名的鸟儿轻灵的啼声。远处的教工公寓、学生食堂,依稀能辨出当年簇新的痕迹。
在荒芜的三年里,一位常年驻守于斯的刘师傅告诉我,他在这里整整呆了七年,目睹了新世纪最鼎盛时期的繁华景象,也亲见它的一朝覆灭。这位刘师傅来自江苏泰兴,他所在的施工建筑单位承包了新世纪的部分基建工程,但时至今日,还有一百多万元的工程建设款被拖欠着。
“我们公司还欠着别人的款子,没办法,老板就派我住在这里,一来看管建材,二来学校一有新的说法,就要想办法拿回款子。日子长了,烦呐——”单调的留守生活让刘师傅不胜其烦。据说,看管学校的人员,每月可拿到200元的生活费,由市政府发放。
新世纪的鼎盛期,门前常常车水马龙,接送学生的车子一直排到村口。那种盛况,今天想起来让不少村民唏嘘不已。
“董事长田汉桥很少到学校里来,但开学时他必定会来,来收学费呀!一直到学期末都不见人影!”学校周边的村民七嘴八舌地说。
选择在这样的时刻探访新世纪,或许是一种追忆,或许是一种凭吊。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史上,新世纪的倒掉无论从何种视角上看都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新世纪收取学生的各项费用超过1亿元人民币,这起国内规模空前的私立学校倒闭案在披露伊始就引发了广泛关注;其学生家长状告有关教育部门行政侵权很可能是我国教育界所碰到的涉案人数最多、索赔金额最大的一起集团诉讼案。不仅仅如此,新世纪的夭亡似乎揭开了武汉市民办学校连环倒闭的序幕,人们还来不及叹息就看到了曾经显赫一时的香梅高中、私立华奥纷纷走上了不归路,震惊之余不禁惊呼、发问:民办学校,难道真的已经沦为圈钱的工具、教育创新的幌子?
2000年,对于中国民办学校来说是不寻常之秋,空气中弥漫着肃杀之气。“有三分之二的民校捱不过这个冬天。”预言像瘟疫一样在城市里流传。招生寒流、竞争巨浪、教育储备金风潮等……这个冬天有点冷。不太健忘的人们还记得,新世纪就倒在这一年的冬天,12月19日,武汉市教育局宣告新世纪“解散”,并正式停办。
12月15日,这一天在许多新世纪学生的记忆中是难以回首的伤痛,正是从这一天开始他们的受教育生涯多了一份磨难的记录。
像每一个寻常的上午一样,9点钟,700多名学生正在安静地上课。突然,刺耳的警笛由远而近,随之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吵闹声、嘈杂声。学校的宁静就这样被猝不及防地撕碎了。
很快,9辆司法用车开进了校园,原来是武汉市口区法院的10多名法警闯进了学校!10点钟,法警打开了学校车库,要求强行带走学校的8辆平时用于接送学校师生的车。但是受到了全校师生的强烈反对,法警只得暂时作罢。
法警行动让师生们不约而同地产生了不祥的预感。果然,原来法院是来强制执行财产保全任务,起因是新世纪欠下了武汉市某单位贷款100多万,因而被告上了法庭!正逢周末,前来接学生的几百名家长闻讯后感到十分震惊,当即要求面见董事长、校长,了解学校的财务状况。
但是,他们得到的答复是:董事长不在,校长无能为力。家长们行动果断,立即向武汉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汇报,希望事情能得到尽快解决。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四天后的下午,武汉市教育局就宣布新世纪解散,立即停课。学校于是陷入一片混乱之中,老师不再出现,校领导也没有出来做任何说明,天真的学生们还没有闹明白怎么回事就不明不白地失学了。而此时距离期末考试只有一个月的时间。
一所曾经被视为私立学校发展“样板”的“贵族”学校,一所曾经被喻为“中国基础教育新曙光”的民办学校,就这样突然消失在新世纪的门槛前,让人惊谔之余扼腕不已!
我随手翻开1996年5月的招生简章:“本校是经武汉市教委批准建立并开始招生的民办收费全日制寄宿制优化型学校,由著名教育家、教育改革家、武汉大学前校长刘道玉教授任会长的武汉路石教育改革基金会和武汉市红康发展公司等单位联合创办,并由刘道玉教授亲任校长。本校是武汉惟一一所民办外国语学校,学生高中毕业后,绝大部分能考入国内大学本、专科继续学习,成绩优秀的可被推荐到国外大学自费留学深造……”
初期,新世纪的教学质量很为人称道,1998年、1999年在武汉市中考中,曾蝉联武汉市江岸区第一名。1999年新世纪就招了300名新生,在校学生达900名,一跃成为武汉市乃至华中地区私立学校中之翘楚,一时国内外多家权威媒体竞相报道。
新世纪支撑了足足5年。在后来前仆后继的民校倒闭潮中,它的生长期可谓不短。香梅高中假借陈香梅女士的名望,但仅维持了两年就关门了;而华奥也仅仅存活了短短的3年。
他们的瓦解都缘于共同的死因:资金黑洞。
“新世纪”雪崩资金黑洞
新世纪倒闭后的整整一年里,武汉的大小媒体均对此表现得讳莫如深,退避三舍。直到一年后,这则迟到的新闻才揭开了其间诸多惊人的内幕。其中,最牵动人心的莫过于新世纪的财务状况。
据参与调查此案的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透露:新世纪从1995年起收取学生的各项费用超过1亿元人民币!但是,这笔钱究竟用在了何处?如此巨额“资产”何以导致债台高筑?至今还是一个谜中谜。人们看到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记录是:新世纪欠银行贷款1965万元,需退还给学生的教育储备金1550万元,拖欠教师工资70万元,学校伙食赊账300万元,基建工程欠款286万元。总计负债高达4000万元!
如今,师生们回想起来,其实早在学校关门前,财政危机就爆发过好几次。尽管学校收取了学生高昂的赞助费和学费,却时常露出“穷酸”之态。老师们的工资经常无故被拖欠。学校法人代表、董事长田汉桥屡屡向老师承诺兑现工资,并开出空头支票200多万,其实根本无钱支付。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精神,老师们才强压怨气咬牙坚守到最后。
到后来,学校竟然无钱买教材,学生上课靠抄黑板学习。这是当初东拼西凑、辛辛苦苦攒足学费的家长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由于时不时地拖欠电费,学校经常面临供电部门拉闸的威胁,食堂甚至拖欠人家的菜钱。债主们开始陆续登门,学校领导皆称病不出。
有记者曾对2000年新世纪倒闭时的学生花名册档案(加盖了武汉市教委学籍专用章)做了粗略的统计,发现新世纪的学生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其中小学部301人,初中部238人,高中部135人(其中4人准备出国)。而自1995年以来前后招生2000名学生,在这当中缴纳了13万、18万、20万乃至30万不等的教育储备金约200多人,其余都交了2万元的建校费。光教育储备金加上建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