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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阁女相 作者:千金裘(晋江vip2015-02-15完结)-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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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

  说来也巧,王臻华来葵水的这一天,正是王家出孝的日子。
  开了祠堂,王臻华拜祭了王昱,正式出了孝。王家换下了白幔素帐,入目青瓦红墙,焕然一新。上至主子,下至仆从都换上了鲜亮的衣衫。
  王臻华也意思一下,换了个浮云出岫的玉冠,系了条彩绣飞煌的腰带,衣服却没换。
  三年前王臻华才十一岁,瘦瘦小小,容貌未开,扮成男孩一点都不难。但现在她身姿舒展,猿背蜂腰,眉目湛然……虽然旁人看来是儒雅俊俏的佳公子,但王臻华却怕眉宇太温雅,被看作女气。
  所以尽管出了孝,王臻华也没选择柳绿、藕荷等少年人常选的服色,依旧穿着玄青色系的衣袍。
  也幸好王臻华够谨慎,才不致在来葵水后,弄脏浅色衣袍而露馅。
  古代的月事带都是自家缝制而成,只是富人家填些浆纸,穷人家填些草木灰。
  关于月事带怎么做,王臻华也旁敲侧击打听过。但她住的地方早晚都有使女打扫,就算是提前预备上,也没法子藏好。为防被当成变态,王臻华只好收集一些原材料备着,用的时候再悄悄缝制。
  王臻华按了按酸胀的小腹,支开冬草,让书童重砚立刻准备马车。
  关上门,王臻华以最快的速度裁了一截长布条,匀整地铺好浆纸,锁好边……王臻华的女红仅限于针脚细密,府里就连才七岁的使女小满也能完虐她。
  幸好这东西是贴身的,也不用担心丢人……
  王臻华满意地剪掉线头,为自己换上自制的月事带。至于替下的脏衣服……这种东西,但凡来过月事的女人都不会错认。她可不觉得“不小心割破流了点血”之类的借口,能瞒过一向机灵的冬草。
  铜盆被搁在书房,王臻华轻车熟路地找了出来,把衣服点燃,扔了进去。
  刚来的那一段时间,铜盆被王臻华频繁使用,是因为她要习原主的字,在没学出来之前,练废的字自然要毁尸灭迹。王臻华蹲在铜盆前,手持铜箸,翻动着衣服,让火烧得更均匀充分。
  直到最后一角布料变成焦黑的灰烬,王臻华才歇了手。
  王臻华到桌边倒了杯茶水,喝了半杯,剩下半杯哗的往铜盆一倒。铜盆里的灰烬嘶嘶作响,冒了几股白烟,不一会儿就散尽了。
  她伸手推开窗户,左手端铜盆,右手在窗台上一撑,翻出了后窗。
  后窗外是一处幽静的竹林,王臻华取来一把铁钎,挖了个浅坑,将东西埋了进去。她就着竹林里的井台,接水涮了几遍铜盆,直到恢复原样,才原路返回书房。
  虽然大中午暖风熏人,但井水沁凉。
  王臻华十指冰凉,连灌了几杯热茶下肚,又捧着热茶杯暖了半天手,但手指还是一直凉冰冰的,小腹也不停作怪,一会儿酸胀,一会儿下坠……半点都不安生。
  “官人,红豆莲子羹炖好了。”冬草掀开帘子,端着炖盅跨进门来。
  “来的正好。”王臻华招手让冬草上前。
  这红豆莲子羹不知耗费了冬草精力,但王臻华却只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囫囵吞就吃个干净,一点滋味没尝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这么一大盅羹汤吃完,王臻华立马觉得精神好了很多。
  冬草看王臻华结结实实吃了一整盅,不由心疼道:“我就知道书院伙食不好,瞧把官人馋的。”
  王臻华失笑,“今天胃口好罢了。”
  冬草是个懂事的,只当王臻华不肯在背后说人不是,也不反驳,顺着她的话体贴道:“官人胃口既然好,那我这几日天天给官人炖汤喝好不好?”
  能在好伙伴到来的时候,每天有鲜香可口的羹汤喝……王臻华心动了一小下。
  但一想到在这期间,每次更换月事带,都要偷偷摸摸大费周章,王臻华只好忍痛拒绝,“等以后有机会吧,书院有事,我这就要走了。”
  书院好歹是独居,换洗只要当心些,就不用怕被人发现。
  回到书院,王臻华进了自己的房舍。
  今天是正常上课的日子,王臻华因家中出孝,要祭拜祖先,所以特地告了几日假。本来王臻华还想偷闲在家逍遥几天,但眼下事出突然只能提前回学院。现在课已经上了一半,为了不妨碍课堂正常秩序,王臻华也就心安理得在屋里猫着,准备睡个回笼觉。
  大概是来月事的原因,王臻华睡得也不踏实。翻来覆去大半天,她才朦胧睡去。眼皮似乎刚合了一小会儿,就有一阵敲门声将她从半梦半醒之间叫醒。
  王臻华揉了揉脖子,腰酸腿痛的,就跟梦里跑了十万八千里似的……总觉得这一觉比不睡还累。
  开了门,门外是隔壁的贺金。
  贺金来自汴梁城中一方富豪之家,虽然学问一般,但因着散财童子的性子,凭借着娴熟的外交手腕,在书院里混得相当不错,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卖他面子。
  王臻华不想得罪此人,所以见面也存着三分笑。
  两人不免寒暄一二,随后贺金提出要请客,为素了三年的王臻华庆贺。因为之前贺金提出一个院子里的四人一起出去聚聚,但王臻华要守孝,不能饮乐,所以屡次拒绝。
  但现在王臻华已经出了孝,贺金盛情邀请,另两人也都同意,王臻华要是再拒绝就实在败兴了。
  正好王臻华睡得不太舒服,骨头好像生锈一样,稍微动弹一下关节就嘎嘣嘎嘣作响,她也没有继续再在屋里待着的欲望,顺势答应了贺金的邀请。
  两人结伴而出,同院里的另外两人——典素问和于莽已经等在门口。
  典素问依旧是一身白色儒衫,目下无尘。
  虽然一袭白衣的装扮在书院并不少见,但单凭一个背影就让人不由望而生畏、敬而远之的,满书院也就只有一个典素问了。
  贺金能邀请到典素问一道出去,也算本事。
  于莽是三人中跟贺金关系最近的一个,但此刻见贺金带头走过来,也只是不咸不淡点了点头。
  说起来,于莽是这座院子里最刻苦的一个,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晨读,晚上屋子里的烛火从来最晚一个熄灭,夫子留的作业一向最早完成,就连放假别人回家探亲出游,他也从不回家一直学学学。
  但他每次考试却只跟贺金混个不相上下,有时候甚至连贺金都不如。要知道贺金志不在此,学习从来都是混的。大概也是因为此,于莽的面相带着三分愁苦,除了主动贴近的贺金,并无其他好友。
  贺金提议,“汴玉河上新开了一间船舫,里面的清蒸鲈鱼堪称一绝,不如咱们去那儿尝尝鲜?”
  其他三人都没意见,都点了头。
  汴玉河并不远,四人边走边聊,没多久就看到一条波光粼粼的河在岸边的灯火下辉映生光。数只船舫停泊在岸边,天色将晚,大红的灯笼挂在桅杆上,青瓦红栏杆,格外的热闹风流。
  贺金领着众人,上了一座二层的乌顶船舫。
  迎面走来一个肤色微黑、身段婀娜的女娘,“贺官人可真是稀客,快里面请!”
  贺金熟稔地和那女娘打了招呼,调笑道:“都是云娘这里的生意太好,一座难求。要不然啊,我可是巴不得长长久久地住在云来舫上呢!”
  云娘被恭维地开心,嗔笑道:“贺官人若肯赏脸,我做梦都要笑醒……”
  四人入了座,贺金是老客,也不推辞,一径点了云来舫的拿手好菜。或许是老板娘在,酒菜上的很快,云娘奉承了几句,敬了众人一圈酒,才笑意融融地退了下去。
  不过片刻,就有四个姿色动人的小娘子各执一样乐器,鱼贯而入。
  要是这会儿王臻华再看不出来,那她的脑袋就该当球踢了——这分明是一座青楼画舫。
  让王臻华稍觉意外的一点是,不管是老板娘云娘,还是四位歌姬打扮的女娘,衣裙不袒胸露乳,妆容不媚态横生……甚至一颦一笑,都有着不输于大家闺秀的风度。
  要不是贺金一点都不见外的搂住了他身边的小娘子,王臻华都要以为是自己思想龌龊了。
  王臻华略觉不自在。
  原以为一直蒙头读书的于莽是个不解风情的,没想到只一会儿工夫,就跟吹笛子的女娘勾着手,挨着肩,腻腻歪歪你喂我一口菜,我喂你一杯酒……
  倒是典素问还是那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自斟自饮。
  旁边的小娘子本来想上前伺候,被典素问一个冷眼定在原地,乖乖抱着琵琶,不敢轻易动弹。
  看来也不是每个人都买账。王臻华心中松了口气,这样她的不近女色就不会显得那么不合群了。她收回视线,正对上为她奉酒的美娇娘楚楚的眼眸。
  王臻华只觉脑门一阵抽痛。
  这种艳福,小生实在是消受不起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掬水月和努力找工作的地雷,我会加油更新哒≧▽≦

  ☆、第二十八章

  像是看出王臻华的为难,那女娘掩唇一笑,率先开了口,“奴唤玉奴,这厢见过官人了。”
  这座画舫上的花娘显然素质偏高,并不是见着男人就往上扑的那种,而是端着闺秀的架子跟你谈琴棋书画、说诗词歌赋,虽然本质并不变,但有了这一层温情的薄纱,情调也似乎跟着高雅起来。
  溜溜嘴皮子,对于王臻华来说并不难。
  王臻华找准了定位,也就放松下来,“在下姓王,见过玉奴娘子。”
  出来玩,王臻华不愿再想跟书本有关的东西,也不准备附庸风雅聊什么诗词歌赋,就拿了汴梁城的一些风土人情来聊,玉奴是个知趣的,不谈风月,一问一答之间,两人气氛倒是老友一般融洽。
  正聊得开心,王臻华突然瞥见贺金搂着美人,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视线在她和典素问间游走。
  贺金被正主儿发现偷看,一点都不窘迫,忍着笑地举杯道:“王兄,你和典兄真不愧是一齐被庞老先生看中的,瞧瞧这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样儿,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柳下惠?
  虽然柳下惠是位古今闻名的正人君子,但后世人都说柳下惠美女坐于怀中而不动心,不是某方面无能,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断袖……总而言之,这名字衍生的意思不太好。
  显然贺金脸上的偷笑,也证明了这个说法不独后世所有。
  王臻华接过玉奴奉上的酒杯,敷衍道:“如斯美人,总该慢慢亲近才是,冒昧唐突岂不罪过?”
  至于贺金的前半句话,王臻华选择性地忽略掉了。
  这一年来,典素问不知不觉就成了庞老先生跟前的第二号红人。
  当然,这个所谓红人只是相对而言。不管是先一步得到庞老先生好感的王臻华,还是水磨功夫获得庞老先生认可的典素问,都没真正得到过庞老先生哪怕一句认可。
  本来王臻华和典素问还保持着点头之交的交情,但最近就……
  升入西园一年半后,东园的入学考试再次来临。
  东园是针对科举特设,在这里能听到历年策题解析,历任主考官的判卷喜好……甚至押主考官、押题都是光明正大摆在台面上。而在东园,所有人最多只能待一年。
  进入东园有一次择师的惯例,期限一月。
  通常一位夫子只带五六个学生,离开书院之前基本都会定下师徒名分。
  如果在进入东园后一个月内,还不能拜入庞老先生门下,以后这扇门也就只能永远关上了。毕竟以庞老先生的骄傲,肯定不可能和别人共用一个弟子。
  随着考试越来越近,这一场竞争渐渐浮出水面。
  看戏的人不在少数。
  原本典素问和王臻华先后在半年内由南园升入西园,已经让人瞠目。但南园毕竟只是初等,往年耗时更少的学子不是没有,只要基础够扎实就能办到。
  但西园不一样,这里卡死的聪明人可不少。
  这一次王臻华和典素问的报考东园,并不为人看好。不少人看戏不怕台高,等他二人双双落榜,丢人丢大发,被庞老先生一脚踢开……
  眼前的贺金似乎也是其中一员。
  原以为贺金虽然不免有些心机手段,但总体来说是个热诚豪迈的。可现在看来,这半是玩笑半含酸的话,实在不像出自一个心胸开阔、疏朗落拓的人。
  王臻华能看得出来,贺金说这话本意是想恭维奉承她和典素问,但顺嘴开的玩笑却在不经意间透出真意——这种含酸带讽的心态,嫉妒得不要更明显。
  搁下酒杯,王臻华对这场饮宴彻底没了兴致。
  以前王臻华愿意花时间跟贺金打交道,是因为身边需要一个消息灵通的人。就算是现在,王臻华也不准备彻底得罪他,对于心性狭窄之人,敬而远之就好,为一时痛快开罪这种人不太划算。
  王臻华正想着,怎样才能委婉、不伤人情面地提出告辞,没想到典素问突然出了声。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典素问轻轻放下筷子,淡漠地瞥了贺金一眼,“我不愿拥这样的美人入怀,是因为她身上红鸾记的脂粉味太过刺鼻。”
  这话一出,不单是陪在典素问身后的歌姬尴尬,其他歌姬也都僵住一张俏脸。显然用着红鸾记脂粉的人不止那一个。倒是王臻华身边的玉奴浑然不觉,捧着酒壶,脸上盈盈的笑意分毫不变。
  不止歌姬,就连贺金也有点没面子,毕竟是他盛邀众人前来,一路力证云来舫是个好地方。
  “至于所谓我被庞老先生看中……”典素问的话中避开了王臻华,轻描淡写道,“你无需羡慕,以你的资质,再刻苦学上十年,与七年前的我尚有一搏之力。”
  “你……我没……你才是……”贺金的脸顿时憋得通红,又恼又恨,都不知道先反驳哪句才好。
  “你并没有羡慕我?”典素问轻轻颔首,“既然如此,我收回我刚才言不由衷的安慰之词。”
  “你……你!”贺金的手指着典素问,直打哆嗦。
  “我去甲板上透个气,你继续。”典素问漠然点了点头,飘然出了门。
  看着被气得七窍生烟的贺金,王臻华脸上的同情都几乎藏不住了。
  一旁的于莽此时也没心情跟美人调情,只见他一脸心有戚戚焉的样子,“典兄天资出众,清高一些无可厚非,但拿出来碾压咱们普通人,就实在有些过分……”
  贺金气得发涨的脑子才缓点,听到于莽的话,又被激怒:“他天资出众?就那么一个破落世家,日后能有几分造化还是两说呢!他清高?背地里动得手脚可不少,也就骗骗你这种老实人!”
  典素问在白羽书院,大小也是个名人,身份早被扒得不能再扒了。
  典家在前朝十分繁盛,据说出过两个宰相、三个尚书、五位国子监祭酒……可惜改朝换代,典家被新帝清算,人死了一茬又一茬,几代过去,没落得就剩下典素问一根独支。
  至于贺金的第二个爆料,就有点稀罕了。
  “背地里动手脚?”王臻华疑惑道。
  “你别看他一副清高的样子,实际上心机很深,那心要真能掏出来,保准上面全是窟窿眼儿。”贺金看王臻华还是不太信,压低了声音,“王兄,当初是你先得了庞老先生的青眼,但没过久就有流言说你和典素问一起被考验,谁表现好谁就能拜师,你就没想想这流言是从哪儿传出来的?”
  “你是说?”王臻华配合地指了指甲板的方向。
  “就是他!”贺金不屑地撇嘴,“他就是想借流言踩你上位,入庞老先生的眼。”
  王臻华等了又等,没等出贺金的证据,只听到一大堆言之凿凿、似是而非的推论。
  其实真要说起来,典素问远比王臻华更早瞄准庞老先生。记得当时刚入学,王臻华被陈东齐冤枉考场作弊,得庞老先生作为有力证人,王臻华才得以轻松脱身。
  现在想来,当时典素问与庞老先生一起出现,显然是典素问刚一入学,就借机找上门去。
  彼时庞老先生能让典素问用手掺扶着,多少展示了一种信任。可惜王臻华临门插了一脚,一场事先没有一点准备的反击,夺走了庞老先生的关注……
  认真论起来,还不一定是谁踩谁上位呢。
  王臻华摇了摇头,驱散这些念头。
  现在说上位还为时尚早,其实庞老先生迟迟不表态,王臻华都有点怀疑,庞老先生是不是压根谁都不准备收为关门弟子了。要不然这么耗着一个,拖着另一个,实在有点缺德……
  船舱门被从外推开,贺金条件反射坐了回去,生怕被典素问抓到他背后说坏话。
  不过进来的人却不是典素问,而是另外一个熟人。
  “我家玉奴就是被他霸着?”陈东齐头戴金冠,腰束三指宽的金腰带,右手的大拇指戴着一个墨绿的玉扳指,扇着一把绘着牡丹的檀木折扇,浑身都散发着“老子有钱,快来宰我”的暴发户气息。
  王臻华揉了揉眼睛,深觉被闪瞎了眼。
  虽然有句话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但陈东齐这审美退化到原始人了吧?
  原先一副小白脸的标配打扮,玉冠青衫,配饰只有玉佩护身符,虽然不符合他富家官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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