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欧洲历史上的战争-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乓怀『I献分鹫健S⒐哟右蝗憾懒⒉活俊⒉尾畈黄氲脑优凭⒄钩晌恢Ъ型骋坏奈渥傲α浚敝两袢找不购懿煌晟啤H欢�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这种演变是渐进的、不平坦的。在普鲁士军官团中间,出于封建的或前封建的概念,个人对“军阀”效忠的思想,直到20世纪还是影响很深的。直到法国大革命,法国军官团里边仍有大量吵吵闹闹、任性放纵的贵族,政府官僚机器不得不为他们找出路——安排一场海上追逐战。英国军队从一群独立不羁、参差不齐的杂牌军发展成为一支集中统一的武装力量,直至今日也还很不完善。然而,在1700年,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国家机器有责任、有能力维持一支全日制的步兵,无论战时或平时,都发给工资,管吃管住,配备武器,发给制服。军队成为互抱成团、高人一等的一群人,自成一种明显的亚文化,与社会上的其他人迥然不同,不仅因为职能不同,而且在生活习惯、衣着打扮、人际交往、享受特权以及职务所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方面,都不相同。
    政府权力的发展与组织程度的提高,固然使专业军队的出现成为可能;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军事实践与技术的发展。
    指出他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时,不能忽视另一个同时发展起来的因素:政府控制社会资源的能力加强了,才有可能发展一支专业的军队;反过来,专业军队作为服务工具,不仅能加强国防,而且也是对内镇压的力量。这一观点由S。 E。 Finer教授详细阐述过:Charles Tilly(编者);The Formation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1975。军队的存在,可以胁迫不赞成发津贴的某些等级议会由三个不同阶层的等级组成。投票赞成给军队发津贴;胁迫不愿多付税的国民顺从地付税,以便增加更多的军队,军队现已成为可供王室支配的吓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已足够吓唬1688年英国宪法的设计者,以及一百年后大西洋彼岸的摹仿者,使他们即使在和平时期也不敢大幅度缩减军队。此处可以顺便提到一个像联合王国这样的国家,不仅在宪法体系与政治制度方面有其特殊性,而且在整个文化模式上也有其特殊性,由于它幸运的地理环境,数百年来只把军队看作是多余的奢侈品。至于普鲁士,德国历史学家汉斯·德尔布吕克(H.Delbruck)写道:“发展军队的历史……同时也就是普鲁士国家的历史。”Hans Delbruck; Geschichteder Kriegskunst; Vol。IV; Berlin; 1920; P281。前面有一章已提到,联合行省在发展职业化军队方面曾起带头作用。荷兰从海外贸易中得来的财富使他们几乎在17世纪早期的欧洲各国中唯独一家能整年维持一支军队。
    又因为他们能按时支付较高的工资,因此在两件事情上都超过了欧洲各国的雇佣军。一是可以让士兵挖壕,一是可以使士兵受训,这两件事在增强防御能力方面有极大的重要性。
    头一件事的重要性不言自明。正是创造出不断挖掘战壕,加上护城河的天然保护以及科霍恩建造的永久性碉堡,才使联合行省维持这么长久。第二件事:训练,主要是因火力在战场上的重要性日益显著。16世纪末,奥兰治的亲王莫里斯(Maurice)头一个清楚地看到如今火力比冲锋更具有决定性作用,长枪只能掩护滑膛枪,而不是相反。因此,在布阵时,有必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火力的威力,在实施上应确保能连续地、有控制地发射。16世纪通行的是数千名壮汉组成长枪方阵,由不多几名手枪手掩护着往前行进。莫里斯一反这种阵法,他把滑膛枪手列成每十排一组,各组之间穿插着长枪手,长枪手是用来对付敌人骑兵前来冲撞的,对滑膛枪手起保护作用;滑膛枪手开火后,即作反方向行进,以便重装弹药,这样,最前列的滑膛枪手总能向敌人不断开火。
    指挥这样的战斗要求在战场上有高度控制的能力:控制行动,控制火力,更重要的是自我控制。如今军队已不再挤成乱糟糟的一团易受攻击,而是串成一排排地便于发挥火力。因此,训练是必要的;再者,比训练更重要的是,要强调纪律。军队要守纪律这个概念我们已习以为常了,为此很难理解在17世纪的欧洲,它竟还是个新事物。封建武士是全然无纪律的,他们并以此为荣。雇佣兵也如此,他们带着自己的工具来干他们的活,相互之间视作与自己同等的人,分工不同,但等级上是平等的。纪律是一个不受欢迎的概念。尽管联合行省付的工资不低,但军队中开小差的数量很大。这已不是什么新问题。同许多同时代有教养的军人一样,莫里斯翻阅古名的军事教科书,尤其是多次重印的艾连与维吉托斯的著作,从希腊人、罗马人那里寻找军队的组织与调度办法。他的一些更有学问的同事【特别是莱顿大学的贾斯特斯·利普西斯(Justus Lipsius)】重新发掘斯多噶学派(Stoic Philosophers)哲学家有关自我控制、自我克制、服从权威等方面的教导,来作为罗马军队模式的机制的必要补充,单独这些精神就能驱使士兵去干活。这种斯多噶式的自我牺牲与服从精神同新教徒的节制精神协调一致,证明更能使人接受,不仅荷兰人,而且瑞典人、苏格兰人、勃兰登堡人都较能接受;英格兰“新式军队”中的骑兵,同西班牙、法国、意大利的军队一样,也还能接受,尽管这些国家的军队中个人主义、光荣感、爱炫耀、追求荣誉等习俗继续在起着重要作用。
    尽管莫里斯和他的同事们研究、讨论了所有这些问题,操演了各种队形,训练了军队,并在锡根建立了一所军事学院以教育该地的清教徒贵族接受新的学说,但是,对阵战实际上很少发生,军队的实习机会太少。莫里斯的学生中,有一位瑞典贵族雅各布·德拉加蒂(J.Delagardie),成为居斯塔夫·阿道尔夫(Gustavs Adolphus)亲王的军事顾问,阿道尔夫亲王于1611年继承瑞典王位,他把此后二十年的余生都用来打仗,首先同波罗的海几个邻国打,后来,在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实行蚕食政策把触角逐步伸向北方时,又同哈布斯堡王朝打。为此,居斯塔夫有更多的机会去实际运用与发展荷兰学校中学到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用到不同种类的军队身上。
    封建主义或多或少地把瑞典略过去了。在众多的湖泊与众多的森林中,瑞典人易于保留人人服兵役的军事组织的有效形式,而英国人与德国人在北欧人与马扎尔人大举入侵前的9世纪已不得不放弃这一制度。16世纪,瓦萨王朝曾恢复义务征兵制,以便支持对丹麦人与波兰人的旷日持久的战争。因此,居斯塔夫登上王位后便建立起一支国家军队,从当时的眼光看,认为他是在复古,而我们今天则认为是属于“现代化”的事情。居斯塔夫把这支军队变为高效率的长期服役的军队。服役期长达二十年,但居民中十名男子中只征召一人,其余九人则纳税供养军队。所以,实际上,瑞典军队已是一支由长期服役的正规军人组成的军队。地方社会有责任按定额找到合适的兵员,但也允许有例外(同后来欧洲的征兵法一样),即寡妇的儿子不征,已有人当兵的其余弟兄不征,矿工与军火工业的工人不征,贵族不征(反正他们要在军队里当官),教士不征。这支军队在国内期间不由国库付工资,由当地供应生活。一旦出国打仗便由国库出钱,麻烦也就多些。瑞典是个贫穷国家,工资常常拖欠。居斯塔夫发现较便宜的办法是:用自己的军队守卫国土,让各地的雇佣军去海外打仗。在他去世的1632年,他指挥着十四万人,其中不到十分之一的人是真正的瑞典人,其余的不是从德国当地雇来的,就是从出钱不出兵的同盟者如萨克斯·威玛的伯纳德等处来的半雇佣军人。这些军队都采用瑞典的战争体制并按此进行训练,它们的高效率在1631年布雷顿菲尔德(Breidenfeld)一役中崭露头角;哈布斯堡王室的军队受到灾难性的打击,一败涂地,从而改变了欧洲的权力格局。
    居斯塔夫于下一年被杀,他的军队也渐渐解散了。但他提供了一种指挥战争的模式,欧洲各国在本世纪内照此办理,取得了一系列胜利。居斯塔夫建立起来的军队,包括军官与士兵,都是由皇家付工资、发制服、装备武器,由君主亲自指挥或由君主的亲密助手指挥。纪律很严格,军法从严处置。供应与后勤被视作政府的责任,虽然瑞典政府感到维持庞大的军队出国打仗负担过重,他们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中开拔时以及后来一个短时期内只需配备较少的后勤人员(从前一般情况下,后勤人员需数倍于士兵人数)。打仗时,他们用莫里斯的阵法列阵,滑膛枪经改进后本身重量减轻,并经不断操练,因而开火频率高,重装弹药速度快,以致步兵方阵可由十排减少到六排或更少;滑膛枪手甚至可以在少有的不利环境下同时连发。
    骑兵与炮兵也有变化。瑞典骑兵不再搞华丽无用的“马回转”,而是回过头去重新练习使用骑兵大砍刀,练习如何整齐地挥剑冲锋,这种突击方式更能震慑敌人,因为这比中世纪的轻骑兵力量更集中、更有控制。后来,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的铁甲军在英国内战中把这种战术发展到了完美的地步。
    至于炮兵,居斯塔夫不断下功夫去克服它基本的弱点:不便运转。答案在于发现大炮的射程同炮身的长度无关。的确,炮身可以缩减—半,重量也可相应降低,效率一点也不受影响。这一发现,以及其他许多造炮技术的改进,都依赖伟大的瑞典铁器制造商路易斯·德·吉尔(Louis de Geer),他是一位重要的工业家,在17世纪前半叶主宰了西欧的经济生活,是他创造了可移动的野战大炮——大炮可在战场上移动(必要时用人推),环境需要时,既可向步兵方阵发实弹又可发空弹;发射的频率从前是每小时两三发,如今已可赶上滑膀枪的频率。
    最后,也许最重要的发明是三种武器(其中两种已把火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另一种则有利于进攻性的突击)配合起来使用,这在战场指挥上有很大难度,不仅需要有一批眼光锐利、智慧敏捷的指挥官,而且需要一个严密的结构,既有等级森严的层层控制,又须瞬刻间整齐划一的行动反应。这样的局面很少能做得到.而当居斯塔夫本人不在场时,就更少可能实现了。但是,几乎从古代很简单的小规模的城市冲突以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不仅在战役中而且在整个建军过程中,使军队成为一个工具,听命于一个强有力的意志。这都亏了17世纪上半叶的那些发明创造,所以,17世纪下半叶才能见到出现了如此众多的出色将领,如图伦尼与卢森堡,萨伏伊的蒙蒂库科里与尤金;其中最伟大的是马尔伯勒公爵约翰·丘吉尔(John Churchill)。
    这样,居斯塔夫提供了一种蓝图或草案(过高地估计是不明智的),即:也许可能完全控制住已被广泛用过然而是无结果的暴力,把战争贬得很低,并且永远贬低;把充塞欧洲社会的战争活动引向有目的地、合理地利用国家机器;把土匪、强盗变成士兵,把无政府主义的暴力变成受公认的合法权威控制的、勤劳的武装力量。如果达不到这样的局面,欧洲就没有一个国家能建立起一个有秩序的政府体制;但是,直到政府本身机制大大改善以前,也不会达到这样的局面。一直到了本世纪末,这种可能性才出现了一点遥远的影子——欧洲国家有了付工资的专业军队,从政府自己的仓库里供应军队的各种所需,教导军队不要互相打架、不要骚扰百姓,并有一批有技术、懂节制的将军来指挥军队。
    武器技术方面又出现了两种变化。一是用火绳引发枪机,装弹药既麻烦又无把握的滑膛枪被燧发枪所代替,这种枪的机制既简单又可靠,可以在一分钟内发射三颗子弹,三列士兵可以同时发射,已成为新的常用的步兵阵形。另一个变化是发明了管状刺刀,这使每个步兵都成了长枪手,也就是说,从此在战场上消失了长枪这种武器。这两件事是在17世纪最后二十年内发生的,因此,马尔伯勒的士兵于18世纪初就能用这些新武器打仗,威灵顿一百年后用的也是这些武器。当时马尔伯勒把士兵排成薄薄的长列(法国人把它叫做“薄片队形”),便于保持阵式,便于连续开火,只要他们能守住阵地,就不怕骑兵冲击。
    但是,一旦双方交火打乱了队形,步兵就只有任凭骑兵摆布了。为此,重骑兵,即持长剑或马刀或长矛(从东欧引进的)的骑兵,仍是一种颇有战斗力的兵种。通过同哈布斯堡王朝的战斗,从东欧学来起侦察、搜索作用的轻骑兵,在同土耳其人作战时很有用——由一些能动的“龙”喷发出火力。骑兵配备了轻型滑膛枪后,便有了“龙”的名称;同时,正如这个名称所暗示的,也可用于国内的镇压行动。
    大炮方面,在居斯塔夫·阿道尔夫去世后,改革便缓慢下来了,直到18世纪,才由法国出来领头,在炮兵总监让·巴蒂斯特·格里博瓦(Jean…Baptiste de Gribeauval)的治理下,大炮的部件标准化,可以互换,增长了射程,改进了瞄准器,增进了准确性.减轻了炮架,大大减少了拉动大炮的牵引动力,使大炮成为战场内外真正机动的武器,能集中对付任何目标。而比一切技术改进更重要的是,炮手本身的提高。炮手们不再被看作是一群对这种凶险手艺一知半解的民用专家,而成为全欧洲军队中一个不可分割的分支,同样要穿制服,受训练,并且必须有更多的战争科学知识。布里尼军事学校有一位优秀的炮兵军官候补生,一位年轻的科西嘉人,他就是拿破仑·波拿巴(Napleon Bonaparte)。
    光是武器技术的改进,并不能充分说明自居斯塔夫·阿道尔夫以来,到腓特烈大帝时代,欧洲战事所发生的变化。
    真正意味深长的变化不在军队所持的工具,而在军队本身的建设以及使用他们的政府。的确,大可怀疑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军官来指挥他们,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也许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专职的政府官员作出正确决策来建设军队、供应军队,那么武器的改进还会不会有这样的进展。
    这方面的先锋是法国。正是波旁工朝于本世纪末把居斯塔夫·阿道尔夫的蓝图付诸实施,建立起一个功能完善的军事体系,欧洲各国必须照此办理,否则将有灭顶之灾。
    居斯塔夫于1631年去世时,法国王室的财库已经破产,法国社会刚从长达半个世纪的内战中开始恢复元气,根本不可能在欧洲占有雄主地位。用欧洲政治术语来说,法国几乎已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国家。法国之所以能复苏,端赖于亨利四世结束了内战,黎希留Richelieu;极有势力的法国大主教。摆平了同外国的冲突,如果某个外国不听话,就找个代理人去打他。居斯塔夫正是最强大的代理人,在他死后,黎希留发现自己必须勉为其难,亲自出马,以阻止哈布斯堡王室、西班牙或奥地利来主宰欧洲。
    这是一项惊心动魄的任务。法国王室对其统治下的参差不齐的各省实际上很少控制权。地方上争吵不休的显贵、要人,只在名义上效忠国王,他们在内战中养成的独立习惯几乎已根深蒂固。政府没有文官机构,而最重要的是,没有钱。王室的钱能养活的军队在“三十年战争”时期从不超过一万二千人,所以不得不依赖一批军事将领,这些将领自己豢养军队,负责付军队工资,购置武器装备,自然也就既欺哄上边又欺哄下边。法国所能投入战场的小部队,也因付不起工资而不断瓦解。高级军官们都是贵族,不愿向王室表示忠诚,也拒绝受别人指挥,他们把争执宣扬于大众之中,甚至打仗时也如此。最著名的例子是孔代亲王(Prince deConde),他在战争高潮时,从法国国王一边转到了西班牙国王一边。这当然是一个例外,但这类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为是怪异,甚至不受指摘。这种作法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对那些伟大的贵族来说,是完全可以料到的。
    财政破产,军队腐化、无纪律,——这些就是1648年前法国军队的特征,更确切地说是1661年路易十四掌权之前,军队的状况。到1680年,法国军队已拥有三十万名精兵,居全欧之冠。数年后,更达到了辉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