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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之名。”
特蕾莎微微躬身:“是,以秩序之名。”
“很好。”但丁的语气稍微柔和了些许。“麦尔德雷是一个非常狡猾的对手,但是我没想到他竟然还能接触到迷雾山里的那些土著。很显然,他跟预兆之狼达成了某种协议。”
“那个……”肯瑞科讷讷地开口,“什么是预兆之狼?”
又是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但丁别过头去:“我相信你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去马里昂斯的大图书馆补习历史了,肯瑞科。这次你们去北境,一切小心。”
第六十二章 狐、狼与龙(一)()
波因布鲁以北八十里,迷雾山脉,希格沃诺夫山。【。m】
漆黑的树干从积雪中直挺挺地探出来,像是黑色的墓碑。裹着白色狼皮,赤裸着臂膊的男人们盘膝坐在树下,用皮革擦拭着自己手中的兵器,暴露在严寒里的手臂有着岩石般坚韧的线条。他们的目光就跟身下的积雪一般,厚重而冷漠。披着黑色长袍的老人缓步从他们中间走过,在一名身材极其魁梧的汉子身后站定,声音嘶哑得仿佛一只乌鸦:“不愧是神使大人的精英护卫,都是百里挑一的战士。就算比之我圣教的护教黑骑士也不逞多让。”
“客套的话就免了。”男人冷冷地说,“麦尔德雷,我的五万大军让你化整为零,在圣山里按兵不动,又撒出大量的巡逻队,究竟想做什么?”
“就在刚才,”麦尔德雷答非所问,“波因布鲁的阿尔德玛公爵已经带领着自己的部队出城。”他伸出手,遥遥指向波因布鲁的方向。黑袍下的手干瘦得如同一截枯枝,清晰地勾勒出骨骼的形状,“维约维斯尊者的使者重现于世的消息,想必已经如同朔风一般传遍了整个北境。瑞文斯顿的大贵族们想必此时正聚在瑞恩,商讨着如何——”
“如何狩猎我,是吗?”男人淡淡地接过话,“猎人与猎物之间没有绝对的立场之分。北境人都在传猎狼的季节到了,我个人也很喜欢这个说法。春天确实是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狩猎来舒展被冻僵的筋骨。”他迎着刀锋般凛冽的风张开双臂,整个人仿佛一张舒张到极限的弓,全身的关节格格作响,像是仪器的齿轮开始咬合旋转。“狩猎的同时,也要做好被狩猎的准备!”
“而我将为神使大人呈上狩猎的利器。”麦尔德雷轻声说。他拍了拍手,两名黑骑士扛着一个半人多高的红木匣子走上前来。“还请神使大人亲自启封。”
男人扫了麦尔德雷一眼:“我还是很难相信那个娘炮一样的男人会锻造出让我满意的战斧。”
“神使大人会满意的。”麦尔德雷皲裂的嘴唇扬起一个干瘪的弧度,“合作开始以来我什么时候让神使大人失望过?”
“那是因为你们还没有拿到想要的东西。”男人低沉地说,“这不是你们的惯用伎俩吗?先许以恢弘的蓝图,然后压榨人的价值,从骨血到灵魂全部吞噬掉。麦尔德雷,我很好奇,你想从我们身上得到什么?”
“神使大人的好奇心也未免太重了。”麦尔德雷掸去自己肩头的雪花,丝毫不在意眼前男人锐利的目光,“我只是女神谦卑的仆人,殚精竭虑地执行女神的意旨。女神要祭品,而战场是最完美的祭坛。”
“你的口吻让我想起了‘黑石’部落里那些上了年纪的萨满,你们都喜欢说一些语焉不详的废话,用来掩盖自己卑微的私欲。”男人冷冷地哼了一声,单手启开了沉重的匣盖。灼人的高温自缝隙中渗出,仿佛里面堆积着无数烧得红热的木炭。但男人恍若不觉,他慢慢托起匣盖,任由自己的上身暴露在倾泻而出的热浪中。“哦?”雪亮的寒光照亮了男人高高挑起的眉,他不由得发出一声由衷的赞叹。
一柄巨大的战斧静静地躺在深黑色的绸缎中,古朴,厚重,粗犷。它就是那个不可一世的热源,锻造者似乎连同熊熊的火炉也锻打了进去,所以它才散发出如此桀骜的热量。高温扭曲了它周围的空气,使得它看起来像是沉在一池清冽的水中。成人手臂粗细的斧柄呈现出一个优美的弧度,中段装有两个精钢的护手。斧刃则是极尽张扬的梯形。毫无疑问,这是一柄狂暴的武器,生来就是为了大开大合地劈斩!
男人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握住战斧。他宽大的手掌刚好能一手掌握斧柄。在他的手接触到斧柄的瞬间,几乎能把人烫伤的高温顷刻间无影无踪,掌心只剩下金属顺服的凉意。男人单手挥动战斧,将红木匣子劈为两截,轻易地像是裁开一张牛皮纸。“不错,我很满意——不,非常满意。用它劈开瑞文斯顿人的骨头,手感想必非常好。我收回我之前说的话,那个娘炮确实是潘德最好的铁匠。”男人的手指珍惜地摩挲着斧刃,如同摩挲着爱人的胴体。
“你之前说,阿尔德玛已经离开了波因布鲁?”男人将战斧背在身后,举目远眺,“那他应该是一个极好的狩猎对象。”
“不可,神使大人。”身后是麦尔德雷平静却强硬的声音,“现在还不是时候。五万迷雾山战士——包括神使大人与您的精英护卫——的指挥权仍然在我手上。阿尔德玛公爵与迷雾山部落作战多年,战绩斐然,最擅防守。瑞文斯顿每年都要对抗迷雾山的劫掠大潮,都是这位波因布鲁公爵身先士卒,以弱势兵力与劫掠大部队周旋直至拖垮,然后亚历克西斯公爵一举击溃。非常正统,也非常默契的盾矛战术。就算我们倾尽全力击碎了这面盾牌,又拿什么去面对盾牌后那柄疯狂的长矛?”
“你以为我会跟那些无头苍蝇一样?”男人逼视着麦尔德雷,眼瞳深处暴起狼一般危险的光。
“是的。神使大人的武力盖世无双,是老朽生平仅见的强者。但是战术头脑依然停留在最基本的打打杀杀层面。”麦尔德雷不卑不亢地微笑,“这也是我寻求维约维斯尊者合作的理由,也是尊者会把指挥权交给我的原因。但是我保证,我最终会为神使大人创造一个公平的舞台,一个让您能够与整个北境正面对话的舞台。”
漫长的沉默过后,男人转身走过麦尔德雷,靠着一棵树坐下,闭目养神。“圣山里的物资不会维持很久的,正如我的耐心那样。”
“放心,神使大人,我用我的性命担保,不会再等待太久的。”麦尔德雷轻声说。
第六十三章 狐、狼与龙(二)()
与此同时,瑞恩。
暗蓝色的旗帜林列在城门上,仿佛流苏一般地垂下来,每面旗帜上都绣着不同的纹章。如果有精研纹章学的学者在此,他就能看出这些个旗帜意味着瑞文斯顿的大部分贵族都已经聚集在瑞恩城。除却正中央,代表亚历克西斯家族的苍龙旗,代表阿尔德玛家族的冰崖旗,阿拉里克家族的竖琴旗,代表格雷戈里家族的凛鸦旗以外,还有数面较小的旗帜,悬挂在相对较低的位置。只有位阶在伯爵者以上才有资格将绣着自身家族的旗帜悬挂在城门。不过有一面旗帜例外,那是伊凡勒斯子爵的飞鹰旗。它孤零零地悬挂在角落,像是栖息在偏远的峭壁,高度与公爵乃至于国王的旗帜持平,却又刻意地保持着一段距离。
城外,驻扎部队。
盖尔博德踏在坚实的雪地之上,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并不是如何明显的雪窠,直到身后喧哗的人声渐渐离他远去,周围只剩下风声与军鞋碾进积雪的声音。
跟自己的父亲伊凡勒斯子爵类似,盖尔博德在瑞文斯顿的年青一代中也处于被孤立的地位。他们为了打发父辈在城内进行会议的时间而升起的篝火旁并没有他的一席之地。不过盖尔博德并不在意这些,他只是忧心忡忡地注视着城门的方向,回想着父亲来时一路上的阴郁神情,心里隐隐地有些不安。
预兆之狼。这个名字对于盖尔博德,乃至于北境大部分在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存在,上一代的预兆之狼出世还是在346年,第二次龙狮战役的末期。距今已经有八年光景。那一代的预兆之狼没有掀起多大风浪,在阿尔德玛公爵的顽强狙击下,他甚至还没有成功登上波因布鲁的城头,就在城下被龙骑士团的总队长利斯塔掏出了心脏。然而只有真正经历过那场会战并存活下来的的人才知道史书上看似平淡的叙述其实有多血腥和惨烈,字里行间浸透了死难者的鲜血。那些人如今大多都是很有资历的军官,在提到那次会战的时候他们会摇着头唏嘘不已:“那些土著,真的是些疯子。我们可以击溃他们,像是驱赶牲畜一般将他们驱赶回迷雾山;却无法真正击倒他们,每隔几年他们又会卷土重来。”
布罗谢特曾经如此形容北境与迷雾山的战争:“像是一场永无止境,循环往复的棋局。瑞文斯顿可以取胜,却始终无法摧毁棋盘。”
而现在,又一位棋手粉墨登场。他的出世必然伴生着规模空前的劫掠大潮,为这个行将结束的凛冬带来最后的酷寒。盖尔博德遥遥注视着屹立在雪域上的黑色城墙,叹出一口浓烈的白雾。
公爵府邸。
穿着军装的男人们鱼贯而入,在宽大的圆桌上入座,彼此间保持着一臂的距离。这是格雷戈里四世定下的规矩,军事会议座位不分主次,所有人都能畅所欲言。但是畅所欲言是一回事,一锤定音又是另一回事。所以亚历克西斯公爵总是最后才发言——因为他只要一开口,其他人的想法都会变得无足轻重。
利斯塔关上大门,在亚历克西斯公爵身后站定。亚历克西斯公爵的目光缓缓扫过圆桌,按理说全瑞文斯顿拥有城堡的十名领主都应该在此,可他只看到了八个人。亚历克西斯的眉头轻轻挑起:“伊凡勒斯呢?”
“被我拦在外城了,公爵大人。”迷之号角堡的波格丹伯爵站起身恭恭敬敬地说,他是在第一次龙狮战役时期以军功上位的少壮派典范,但是在第二次龙狮战役中,因为作战不力,险些丢失了西线的领土,地位一落千丈,不得不依附于亚历克西斯公爵。然而随着弗罗斯特成为北境当之无愧的军事主心骨,他的气焰反倒比起以往更加嚣狂。“伊凡勒斯不过是子爵之位,没有参加这个会议的资格。”
阿尔德玛公爵与阿拉里克公爵皆微微皱眉,前游侠团教官,银刃堡垒的斯蒂芬伯爵霍然起身:“我去请子爵大人。”
“站住。”亚历克西斯公爵面无表情地喊住了他,“公爵府邸到外城来回要将近一个小时,你要为了一个子爵耽误我们本就紧迫的时间吗?”
波格丹伯爵脸上露出一丝得色,他洋洋得意地扫了一眼身边的斯蒂芬伯爵。后者重重地坐下,冷漠地别过头。
“那么开始吧。”格雷戈里四世轻轻地咳了一声,“弗罗斯特的侦察兵说预兆之狼出现在伊斯摩罗拉,可信度有几分?”
“根据那名侦察兵的说法,他们的巡逻队在伊斯摩罗拉附近遭遇了一支劫掠小队,原本以为是万无一失的战斗,但是却险些全灭。战友尽皆被杀,只有他在游侠的掩护下勉强脱逃。”利斯塔说,“而屠戮那支巡逻队的,只有一个人,特征是:披着白色的狼皮,手握双手战斧。根据往年的记载,白狼皮,双手斧,都是预兆之狼荣誉护卫的标志。”
“什么荣誉护卫?一帮野蛮人而已。”奥托侯爵轻蔑地说,“八年前我们能击溃预兆之狼与他的迷雾山大军一次,就能击溃第二次!也是时候让年轻人们活动活动筋骨了。”
“要不要派出部队撤离迷雾山附近高地人村落的居民?”这是斯蒂芬伯爵的意见,“大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就银刃堡垒那一亩三分地,能接纳几百人?”波格丹伯爵讽刺地说,“而且有什么必要?虽然签订了盟约,那些高地人也没给过我们这些保护者好脸色,让他们尝尝苦头也好。”
“西线又该怎么办?我们依然在跟菲尔兹威交战。虽然伊凡勒斯子爵不可思议地守住了龙卫堡,但很难保证菲尔兹威人在短时间内不会再次发起下一波的攻击。北境内部的问题,我们必须要速战速决。”阿拉里克公爵面有忧色,“预兆之狼并非易与之辈,他的部队虽然都是些乌合之众,但却是悍不畏死的乌合之众。抛开一切战略战术上的优势,我们相对孱弱的的步兵在其实在正面战场上很难占到便宜。”
“格里莫尔言之有理,北境是我们与迷雾山部落共同的主场,守护者军团所拥有的地理优势,迷雾山的土著们也有。一直以来我们都是极力与他们的大部队周旋数周乃至数月,直到拖垮他们为止,最后调集重兵一举歼灭。”阿尔德玛公爵点头,“但这期间如果菲尔兹威发难的话,兵力薄弱的西线恐怕会瞬间沦陷,凛鸦城会暴露在女武神骑士团的刀锋下。我们必须速战速决。”
“确实,必须速战速决!”
“同意!”
“同意!”
“等等!”圆桌上响起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那是此前一直沉默的克洛维斯侯爵。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利斯塔:“到目前为止,有没有预兆之狼具体的行踪?那名荣誉护卫可能只是恰好穿着那身行头——也许他继承自他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上次会战的余孽,单凭他一人说明不了什么。”
第六十四章 狐、狼与龙(三)()
“截至日前我已经朝伊斯摩罗拉派出了五队巡逻兵,每队都由十名龙战士,一名龙骑士组成。【,“论战力,他们绝对不会逊色于天琴圣域的巡逻队,但是这五十五人中,只回来了三个人,人人重伤。根据他们的汇报,他们遭遇了好几波劫掠小队,每一支都有一名到三名荣誉护卫。”他将几张被血浸透的牛皮纸重重地拍在桌上,“这是他们临终的报告。”
克洛维斯侯爵傲慢地靠在椅背上,从鼻子里哼出一声:“死人的报告,那能说明什么?手长在他们身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沾点血就能断定是真的吗?他们可能遭遇了冰熊,也可能是被冰原狼群包围。”
岩浆一般的狂怒从利斯塔眼睛的深处涌出,他攥紧了拳头,整个人危险地前压,伏在圆桌上的右手背暴起有如巨蟒的红色青筋。
“利斯塔!你想做什么?”克洛维斯侯爵不自觉地挺直了身体,色厉内茬地喝道。本能的自卫反应迫使他去摸腰间并不存在的剑柄。利斯塔,这个外号“红手”的男人在愤怒的时候总是如同一座火山般危险。他只是站在那里,一个眼神,一个举动就能让克洛维斯侯爵感觉到那随时可能爆发迸溅的伟力。他对利斯塔也不陌生,八年前他也在波因布鲁城下,亲眼看着利斯塔以近乎搏命的姿态冲上前,扑倒了那一代的预兆之狼。那是任何一名吟游诗人都无法用言辞去形容,去歌颂的搏斗,两个同样魁伟的男人在雪地上翻滚厮打,用拳头,用关节,用牙齿,用可以当做武器的一切当做武器。血花大片大片地泼洒。当利斯塔如同一头疯狂的野兽般撕开预兆之狼的胸前的伤口,把冒着热气的心脏血淋淋地掏出来时,所有人——无论是北境的军队还是残存的迷雾山劫掠大军,都为之震怖。自那时起,利斯塔在情绪激动时,他的右手总是因为充血而胀红,“红手”之名因此而来。
“利斯塔。”亚历克西斯公爵在利斯塔身后唤道。
“大人?”利斯塔没有回头。两人的语气都很平静,像是无风的水面,但是任何人都听出了其下狂暴奔涌的暗流。其他两位公爵神色骤变,起身想说些什么,但是为时已晚。“揍他。”亚历克西斯公爵冷漠地说,“揍到他道歉为止。”
“是!”一个仿佛炭火般赤红的拳头伴随着一个铿锵的单字一同砸到了克洛维斯侯爵的脸上,将他连人带椅一同向后砸翻在地。克洛维斯侯爵挣扎着想站起身,却被利斯塔一脚蹬在胸口,他痛呼一声,再次倒在地上。利斯塔还要再打,手腕却被一只有力的手掌托住了,再也无法下落,像是卡进了一堵坚实的墙壁中。
“够了,大队长。这样下去他还没道歉你就会打死他的!”出手阻止的男人低声喝道。他并非是在座的领主中的任何一人,会议自开始时他就一直沉默地站在格雷戈里四世身后的阴影中,直到利斯塔暴起时才从阴影中闪出。他的眉眼与格雷戈里四世有些相似,只是少了几分沧桑憔悴,多了几分英武勇悍,最大的特征是那两条几乎连在一起的黑色浓眉,让他看上去又有些老实人一般的憨厚。但一个老实人是无法用单手就能制止利斯塔的,男人的名字是瑟坦达·格雷戈里,国王的胞弟,瑞文斯顿赫赫有名的“猛犬”!
利斯塔看了瑟坦达一眼,拳上凝聚的力量渐渐松懈。瑟坦达也适时地松开了手。克洛维斯侯爵捂着胸口,勉强地半跪在地,看向利斯塔的眼神怨毒而又畏惧:“你竟敢——”
“是我下的命令,而我在这里。”亚历克西斯公爵站起身,语气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