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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两下就把拖拉机开出这五十来米的泥泞路。把车子还给人家。作为应该的回报,我和可可就搭乘上去了,坐在一袋袋裹着金黄的谷子袋子上面。车主现在开的是快一档,我想他是不懂怎么换回慢档了。我就不管了,如果他开慢一档回去,那么我和可可在没有到达寨子的岔路我们就可以坐在车上数星星了。
坐这样的车子,就一个字,爽。因为它慢,路又凹凸不平,一摇一摇的,像婴儿的摇篮那样轻轻摇。我和可可在上面身体只是小幅度地摇,正好活络身体。可可说比宝马好坐多了。因为我们可以在袋子上面作各种动作,站也行坐也好睡也可以,宛如一张移动中的床,还可以欣赏到路边美丽的风景,肆意地呼吸清新的空气,接受吹来的阵阵凉风的抚摸。我不看风景,就看可可,可可今天打扮得很漂亮,特别是她带上那顶粉红色的圆帽子。
我总是喜欢看戴帽子的女孩,他们的面部在帽子永远都显得明目清秀,既有孩子的可爱淘气,有中国传统女性的贤惠,又有女特务的那种神秘。本来不漂亮的女孩戴上帽子都让人感觉赏心悦目,就是常常被提起的阳光女孩,当然不是夏日的阳光,是在冬天里的那种让人依恋着不想就的屋子里的阳光。现在,更不要说像可可这样漂亮的了。我总爱观察叙述可可每一个小动作,每一个神态表情,身体上的某个部位,眼睛啦,睫毛啦,嘴唇啦,头发啦,手指啦等等,为什么我总爱看呢?原因是没有任何东西比它们好看吸引我的眼球。
除了零星清脆的鸟叫和知了的叫声外,就只剩下拖拉机浑厚的发动机声在山谷中回荡了。可可叫道,哎呀!忘了忘了!我问,忘了什么了?要不要回头?
可可说,我忘了给红段买个伴了。你看红段自己一个人在玻璃瓶里多孤独,一个伴的都没有,多可怜啊,经过这几天的发展,当当和思思一定很恩爱,红段它就更可怜了,我到城里时我还记得买条金鱼给它作伴的呢,回来怎么就忘了,你说,我们应不应该把它放回河里啊?
可可这样说的时侯,双手执住帽子的边缘,两脚荡在袋子的边上,看着渐渐远离我们的景色,后来就突然拧过头来看我,发现后者正盯着她不放。我盯着可可的嘴唇,它们在一张一合展现它们诱人的魅力,它们圆润丰满,在阳光下发出一丝丝刺眼的光芒,就是这一丝光芒让我产生了饥渴感。
可可说,看什么看,问你话呢?但我似乎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依然盯着声音的发源地……两瓣红润的动人的嘴唇。可可躲不过我的目光,她低下头,脸颊开始一点一点变红。相处这么久以来,我才是第一次看见可可脸红的样子,才知道什么叫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后来不知怎么的可可就亲了我一下。
我对大学的生活很感兴趣,但是可可很少跟我谈起她的大学生活是怎么样的。她好奇的是我的生活都是怎样过的,以及我遇到事情时我在想些什么。我们都一样,喜欢探究自己没有过过的生活,对自己没有经历过的大感兴趣。高中的时侯,就一直都是郁闷,就借助写一些激进的句子来让自己每时每刻都斗志昂扬热血澎湃,句子里无非都是刺刀鲜血子弹战火战斗历练荣耀尊严等等很男人的刺眼,在我每一本书里,都可以翻到一些如“刺刀带着月亮的光芒,冬天使得它更冰冷,可当它深深地插入敌人的胸膛,喷涌的将是炙热的尊严”“子弹穿过他的头颅,从子弹穿开的孔子,我看见天空在燃烧弹的爆炸中火红火红的”“让我去战斗吧,真正的男子汉不会在战火焚烧的城市庸俗地生活,勇敢地把脊梁挺直,那起手中的武器,去拯救世界的痛楚与疮痍”等等一些很男人的句子,就是这些句子让我重新拾起男儿的阳刚。但是一些女同学看到了都说我很残忍。我解释说,人对自己没有的东西都是很向往的,正因为我没有你们所说的残忍,我才写这些的。
可可不说大学生活,但我还是能从金枪鱼口中猎获不少。曾经有一段时间,就经常泡网吧,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我不玩游戏不聊天,我总是看一些有关大学生活的文字。看了一阵子就不敢再看了,因为在网上我所能看到的都是在数落现代大学生的种种弊病,沦落无聊龌龊等等都让我触目惊心,想想我中学时侯的恋人现在都这样的环境下读书,不禁痛心疾首,想你们千万不要学坏啊。但倾巢之下岂有完卵。我老是在担心初恋的情人纯洁的心灵受到污染,尽管我在都市里已被染得面目全非。但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我真替可可的大学生活惋惜。这样好的女孩啊。我想。
我跟金枪鱼说,你怎么会想到响应号召暑假来山里助教来了?你不要告诉我你真的是想给山里作贡献哦,或者说来锻炼之类的鬼话。要锻炼的话,在城里锻炼不是更好,那里才是你未来要打拼的阵地,怎么要来这穷山沟呢?为什么?从实招来!
金枪鱼在吸着水烟,我这话一说,他差点被烟呛着,他说,你也太小看我余某人了吧。我不是为山里作点有意义的事我来这里做什么啊?这个人啊,可以活得坠落,庸俗,但不可以麻木,我们都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大学生,我们不能对山里的教育苦难视而不见,我们是大学生,是先锋,帮助有困难的民众我们理当身先士卒!
我顿时被金枪鱼的话惊住了。我怎么也想不到金枪鱼会说得出这样的话来,以前我每每以语言相讽刺金枪鱼都是哑巴吃黄连被我语语中的。但这次却让我无话可说,我说,佩服佩服,好一个身先士卒,好样的。
金枪鱼洋洋得意,幽幽地吐出一个烟圈,说,你以为啊?哈,做个大学生也不容易啊,想想高三的时侯,多苦多累啊,只是想能让以后找到合适的工作。你不要被网上的说当今大学生如何如何坠落,如何如何沉沦,那只是少数的大学生所为。绝大多数大学生都是心理健康积极向上滴。
我说,空穴来风,总有些来头人们才去议论的吧。我问,大学里是不是都成双结对的,到处可以碰到偷情之人,是不是真的?有女生会长期住在男友的宿舍而无人干涉?
金枪鱼说,这个我不大清楚。
我说,这么好的暑假,你不去陪你女朋友玩么?游山玩水,二人世界,多好啊。你来这里,你女朋友就不生气?
金枪鱼说,兄弟你就别挖苦我了,我没有女朋友,你看我这样子会有人喜欢吗?人又黑又瘦又难看,要钱没钱,哪又人会喜欢我呢?我说我是广州本地人都没人信,地地道道的广州啊,我,就不知道作什么孽,长成这样子来。
我说,你就不要说这些丧气话了,好歹你有个广州户口,你看我?真正的要钱没钱要样没样,现在连工作都没有着落,我不是更霉气。
金枪鱼说,你不同,你现在已经有女人在身边了,还那么漂亮。真想不到你有什么好,她会看上你,也许如人们所说的吧,美女嫁丑男。
我说,哦?
金枪鱼说,那我丑可怎么没见女孩子追上来了,不过我倒不是觉得自己丑,我只是觉得自己长得普通而已。所以是中庸的,没人来爱。
我说,金兄弟,此言差矣,女人呢,不管自己长得有多漂亮都觉得自己不够漂亮;男人则是尽管自己很丑也会觉得自己长相一般的。
金枪鱼点燃水烟,呼噜呼噜地吸着,闭目吐出一缕烟,说,好象是这样的。啊,你不知道在大学没有女朋友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所以呢?我们来山里就是想找个山里的女孩子,至少她们不会嫌我难看,她们在意的是不是可以走出大山,对吧?这时我就是宝了,我有广州的户口,跟我就可以住在广州了,好歹也是广州市民啊,怎么也比在山里强万倍吧。可是就是怎么好像山里没多少女孩啊?
我说,这年头谁还会呆在家啊?谁不想离开这深山大岭?都到珠三角打工了,你要是真想找个漂亮纯朴的山里女孩那你就不应该来山里,正确的做法是到工厂里去,像制衣厂就有数不清的山妹,而她们个个都愁嫁不出去,你一去那就是真正的干柴烈火了。不过你要主动,人家知道你是广州户口的又是大学生都不敢高攀,但你出手就十拿九稳了。
金枪鱼恍然大悟,说,唉,我怎么就没想到啊,泡到一个就给她在广州市里再找份工作,这个也好。
我说,厂里的山妹都还很纯,在厂里基本就没有什么事可做,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已经够她们受的了,就不用担心她们会被外边污染到。据我了解,一般的厂工一年没几天是到外边去的。其他如在市里工作的就要谨慎了,特别是从事服务性行业的,那就不纯了,是不会听话乖的。你不知道,她们同时有几个男朋友,夜夜都回去“浦”的,常在那种地方的她们的思想可想而知。
金枪鱼说,对,要就要纯的,像喜妹这样的,我就很喜欢。
我大吃一惊,说,你喜欢喜妹?
金枪鱼说,是的,我就想离开之前追到手,听说她父母都在广州的,正好,喜妹可以到广州找她们。
我说,金枪鱼!你怎么可以这样,你不是说你刚来的那天……的欢迎的聚会上有人踩你的脚吗?
金枪鱼说,是啊,可跟着有什么关系?
我说,苗族女孩都是以踩男方的脚示爱的,人家爱上了,你就应该好好对待人家。
金枪鱼说,是吗?为什么那时你不告诉我?哎,也没关系,那时那么多人,谁还记得是谁踩啊?说不定会是喜妹呢。哈哈哈。
我说,喜妹踩你?这怎么可能呢?(我突然想到,喜妹还没踩过我呢?)
金枪鱼说,有什么不能的?怎么说我也是大学生啊,喜妹读书少,对大学生一定很崇拜,就喜欢上了那也说不定。
我说,就你?是文达也不会是你。
金枪鱼说,你说文达,嗨,他?我问过他了,他确实也有点喜欢喜妹,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就不担心了。你知道吗?你别看文达这小子像根木头似的,她的女朋友比你的那位毫不逊色,不过就是那种很骚的那种,我有几次去酒吧都看见她在酒吧里陪酒啊,文达也窝囊,跟他说你女朋友在外边泡仔,但他也不闻不问。那个呆子爱她爱得很深的,所以他说他不会和我争喜妹的,把喜妹让给我了,哈。
我说,你们把喜妹当什么了。但是我觉得这样也好,喜妹不是因为我叫文达四眼跟我闹过情绪么?文达不插脚进来我就没有那么怕喜妹会喜欢上他。我又问,那你跟喜妹说了吗?她有什么反应?
金枪鱼说,还没有呢?
我就松了口气。
金枪鱼说,我就准备动手了,你要帮帮忙啊。
我说,我能帮你什么啊?
从此我就对金枪鱼由没有好感到讨厌,我总是注意他对喜妹的每个眼神每个动作。我就是那时开始用语言刺激金枪鱼的自尊心,对他每一句话都是一棒打沉。跟金枪鱼说这些话是在一次课余的时侯。就是那时开始,我看到金枪鱼老是对喜妹动手动脚的,喜妹递东西给他,他就要趁机模喜妹的手,这使我火冒三丈,我就想去揍一顿他,做罐油浸金枪鱼。金枪鱼没有看到我的怒火,他摸到喜妹的手时总是死皮赖脸地笑。这样的事已经发生好几次了。还要是我在场的,要是我不在,他会怎样?
所以在那天我和可可去融水的时侯,我就很担心喜妹,我不在,金枪鱼它们会不会欺负喜妹,当我看到喜妹目送我们的目光时,我真想回头,不跟可可去融水了,留下来保护喜妹。但我没有,因为可可那时的眼睛也同样那么幽怨。
当金枪鱼说不去的时侯,我眼睛就狠狠地瞪着他。不是我想要他去,我当然不会希望他跟我们去融水,可可也是十分不愿意的。只是我在他眼里看到了狡猾。我已经答应了可可,我非出不可,我只能用眼神来抚慰喜妹。那时我的心还徘徊在喜妹和可可之间游移不定。但是从融水回来后,我把心给了可可。
就在从融水回来的那天晚上,我辗转在木板的凉席上难以入眠。回想白天可可挽着手臂的感觉,还有她突然亲我的一记,心砰砰的跳得厉害,又开心得几次差点笑出声来。我左手抱着右手,想从中找回一点感觉,发现这种愚蠢的方法是不行的。想可可今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想不到回忆还有这么甜美,控制不住嘴角,稍不留神,流口水了。
我以手作枕,翘起二郎腿,拧头看熟睡中的可可。对于可可的睡姿,我已不知道暗自偷看了多少次,每次好像都一样,又好像每次都有新发现。不能看得太久,看得太久的话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一些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来。看可可,心痒痒了,我把头拧到一边去,用一些不着边际的思想把自己带到远离有非分之想的地方,让身体之外凌驾在夜空。然后进入红红绿绿的梦境,那里同样有非分之想,七情六欲,但它不会使我酿成过错。
可可好像也睡得不好,手脚乱动,嘴角也是在动。那地方总是很诱人,尤其是嘴角微微向上翘的时侯,嘴唇就特别显得丰满欲滴,眼睛要是定格在它们上面,就有一种在沙漠中蔽见一颗鲜红的梅子的感觉,就是要一口叼住那颗红红的梅子。我忍住饥渴,转到一边去梳理梳理欲望。再转回来时,发现可可明亮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我们几乎同时说,你也睡不着啊?然后我们两个都笑了。
可可问,这么晚了你在想什么啊?
我把思绪迅速梳理一遍,说了一句迄今为止对可可说过最亲密的话,我说,我在想你。
可可的眼睛依旧呈亮呈亮的,她一只手去扶着床角。我在等待可可的反应,我没想到这时时间是多么的漫长,心跳像一级方程式赛车的起步,迅速到达一个难以让人承受的速度。我分析着可可的表情将要怎样的态度,女人是一种难以捉摸的动物。我作好对待可可作出的任何表态,都这么久的朋友了。
可可说,真的吗?
我用了三秒钟时间考虑是笑着回答还是面无表情严肃回答。笑着回答,剩下的无论可可会怎样都有回旋的余地。认真严肃的回答则会让可可很感动。我选择了后者,我刚要开口,肺部里突然涌出一团气体,迅速冲破喉咙,吹动着声带,使我发出一连串咳咳咳咳声。很要命,关键时侯咳嗽了,而且咳得很厉害,来自肺部的气体一股接着一股冲破喉咙,喉咙又干又痒,一发不可收拾,越咳越厉害,我坐在凉席上,咳得弯腰了,我双手捂住嘴巴,怕肺都要被我咳出来了,舌头也跟着要咳掉了。可可赶紧下床过来,她拍着我的脊背,应该还说了些什么,但我剧烈的咳嗽使我的听觉都失灵了。
终于平静了下来,我的眼睛被咳出来的泪水模糊了。可可居然帮我擦去眼角边的泪水。可可说,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咳得这么厉害?
我不说话。可可靠得很近,我都能听到她的呼吸声,缓缓撩人。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却落在我的眼角边上。我决定大胆一次,即使可可现在就要和我割席绝交。我对准可可的嘴唇,把头伸了过去。即使是蜻蜓点水只碰了一碰,但我已经尝到了它的清甜和柔软。可可怔住了,一动不动,眼角亮亮的。我再一次伸头过去,咬住那两片红润的嘴唇。可可没有抗拒,而是保持着刚才不动的姿势。我放开可可的嘴唇,我说,我喜欢你。
我也想过用我爱你,但是我觉得第一次表达用喜欢比较合适,爱用来以后的卿卿我我就很适合。可可还是不说话,眼睛亮亮的,因为她的眼睛过于明亮,像浸泡在明澈的液体当中,让人担心眼里会有泪水流出来。我抱着可可的头,继续吸吻着她两片嘴唇,把舌头伸到可可的嘴里,吸着可可清甜的唾液,与她的舌头纠缠,吸拉着她的嘴唇进入我的口腔,还有她的舌头。我们专心致志地重复着相互吸吻的动作,直到我们无法呼吸才停下来,看着对方,我们都笑了,然后我就把她紧紧抱入怀中。
我说,你刚才睡不着,你是不是也在想我?
可可的下巴在我的肩上动了一下,她“嗯”了一声回答我,说明她刚才确实在也在想我。
我放开可可,对她说,我爱你。就又楼着她的脖子,咬着她的双唇。到不能呼吸时我们才停下来,然后又抱到一块吸吻。有时我会把可可压在席子上,压在她柔若无骨的身体上。可可的手抱着我的背,她闭着眼睛神色陶醉。她的身体在我的身下颤抖,她的身体一动,我下边的某个部位马上反应,迅速充血膨胀。这时我的手就情不自禁地在可可曲线完美的身体上乱摸,当它们试图翻开可可的衣服时,可可说,别,别这样,外公外婆会听到的。她用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我就不乱来了,刚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才半个小时就开始实质的索求的确不是很好。我们就接着接吻,直到嘴唇都无比肿胀,才五指交叉抓着对方的手在仅仅一米宽的凉席睡了。
可可终于穿上了喜妹的民族服饰。可可要比喜妹娇小些,穿上喜妹成套的服装显得稍微有些宽松,却也非常好看。因为头饰的遮住了一半的脸,当她们走在一起的时侯还真的分不出谁是谁了。可可乐坏了,走起路来都连蹦带跳的,就是为了使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