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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错过-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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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就是为她们拍照,顶着早上已经炙热的阳光。我义不容辞地在一个上午跟她们走遍山寨的每个角落,就是背景。我也很快乐,作为一个男人,能为自己所钟爱的女人做事是理所应当的,天下之事没有比能让所爱的女人开心快乐更重要,更有意义。
可可像刚来的那阵子一样好奇。在山寨这么久居然没有一点是能让她厌倦的,自始自终她都是那么开心可爱。她和喜妹做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不同的背景拍了无数张照片。我们从早上七点钟开始拍,一直到下午三点多,真正的叫疯狂。在河边的洗衣石上,连接两岸的一颗颗石墩上,清澈的河水中,转动的水车旁,阴凉的磨坊里,河边开满野花蝴蝶纷飞的草地,绿油油的菜地;我们还专程回到学校,拍着她们轮流到黑板前做老师的自信,在长长的木桌的认真,在木楼前平地上的活泼,在办公室里的兢兢业业。我们还去了竹林。因为是数码相机,所以就不用心疼胶卷了,她们罢好姿势叫我拍我就拍,她们走路的时侯我也拍,总之我不放过一个细节,就是在拍。
我终于不用启齿让文达给那张喜妹的画像了,因为在相机里已经储存着不知多少张比文达画的那张画好多少倍的照片了,喜妹的,可可的。在相机的屏幕上,有时候我会犯迷糊,因为有时我会被喜妹的表情震撼,喜妹也有如此美丽动人的一刻,我不禁多看几眼。这时候我才想,我喜欢可可了,喜妹怎么办?我不知道喜妹会怎么想,当可可要我抱着让喜妹帮我们照相的时侯。也许她会想这个妹妹还是这么调皮。希望如此。我们都还没有告诉喜妹我们已是恋人了。当我和喜妹合照的时侯,我也犹豫着是否同样抱她。我最终还只是双手各搭着喜妹的柔软的肩,以让她心理平衡。我不担心可可会吃醋,因为我说过我爱她,喜妹是我们的好朋友,她是知道的。尽管我搭着喜妹的时侯心里是想给予慰藉,并多多少少地也带着些歉意和爱意。
可可真的没有计较。我们还是那样开开心心,回来后还是浓情密意地卿卿我我。即使我们时时刻刻都对着对方,但我们还是相互倾诉思念之情,相拥着看着今天每一个精彩的瞬间。
所以我不会觉得闷了。反而变得无比快乐,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就是那么开心。其实我一直都在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现在不同的是我们都彼此喜欢。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暖人心窝,让人刻骨铭心。报答可可的爱,我就紧紧抱着她,给她要的安全感,给她我深深的爱,用语言告诉她,用行动来证明。可可说她喜欢我从背后抱着她的感觉,喜欢我轻吻她的脸颊抚弄她的长发。她说这些话时我们就坐在地板的凉席上,我从背后抱着她轻吻她的脸颊抚弄她的长发。她说完还轻轻地唱着“喜欢你背后抱着我的感觉 几许轻柔依恋着醉人的呢喃 喜欢你轻吻脸颊拨弄我的长发 多少骄傲缠绵着幸福的温暖”。可可的声音没有陈明真的暗伤,充斥着重重离别。可可的声音依旧那么清脆,银铃般的。这首歌我听过,叫《变心的翅膀》。我食指放在可可的软软嘴唇上,说,别唱,别唱下去,你不会遇到的,相信我。可可拧头看着我,嗯一声就转身埋头在我的胸前。我不会变心的。因为歌曲剩下的部分写道“谁知你匆匆的微笑 渐渐掩不住一丝为难 谁知你紧紧的拥抱 在也藏不住心中冷淡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说什么痴情的脚步追不上变心的翅膀 难道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说什么男人的肩膀靠不住女人的浪漫(男人的时间容不下女人的永远)”
我曾经有个一个女朋友,也不能说是女朋友,因为她还没有承认是我女朋友,我只是把她当作女朋友而已。因为有一段时间她老是来找我。那时我正上夜班,下午五点之前都是我的休息时间。于是我就跟着她到珠海各个公园去玩,照相,走情侣路。在情侣上,我们被一个卖花的女孩缠住,我还买了一支玫瑰话给她。她是我以前工作的一家酒店上边健康中心水吧的服务员。当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背影时我就想要是能和她交往就好了,就有些喜欢她。没想的时,我转到别的酒店后她居然找上门来了。但是我已不知道还喜不喜欢她。由于她常来找我,同事就以为是我女朋友,我就把她当作女朋友了。
其实我们在一起连手都没有牵过,在一起的时侯我们都没有什么话可说,尴尬的事经常发生。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半个月,分开的原因是一次我们准备要去逛超市的时侯她突然说她的一个干爹就住在附近,要去看看他,叫我在楼下等她。可是我这一等就是足足三个小时,在等到一个小时的时侯就想走了,我就是想看看自己的耐性,结果我的耐性就是三个小时。但是她在上面做什么?都这么久也不回个电话。我就到附近一家底下书城看书去了。这已经的第N次让我恼火的事了。因为我是上夜班的,是早上五六点钟才开始睡觉的,但是此人多次在七点多八点钟的时候就打电话过来,说能不能陪她去玩。我说可以。半个小时候我出现在她面前的时侯,她说,怎么来这么早啊。还有她说我来到的话叫我不要敲门,因为屋子里还住着其他人,我就在门口打她的电话,可上没人开门,终于开门了,到了外边,她看看手机叫道,呀,我有三十二个未接来电。她的口头禅是,你等我一下,她的一下很有水平,都是用小时计算的。后来就没有再见到此人,一直等到现在我也没有接到一个她的电话。
后来想想,其实和她也没有什么,就是除了陪她去公园走走外,就我陪她去看她的干爹干妈,还有不是这个干爹干妈女儿的干姐姐,还有另外两个不是这个干姐姐的爸爸的干爹。我想,她能有这么多干爹是完全不需要我的,因为她的干爹当中不乏港商台商,厂长,就是干姐姐差了点,是个幼儿园的老师。我去陪她看望这些人的时侯其实都没有见到他们,因为,她总是让我先躲在这或那,说不要让我干爹看见了,或者说,不要让我干姐姐看见了。我惟一的就是见到她的干姐姐,他们在一个小区的树阴下聊,说,干姐姐,你看我的头发电得好不好看?用了五十多块啊。干姐姐,你说我这双鞋多少钱?哈哈哈,没想到吧,才十块钱。她递给干姐姐一个礼物袋,说,里面还有一个利是哦,有五十块钱。
第九章
    金枪鱼文达还是一幅没精打采的样子,可怜兮兮的。总是向喜妹提出要到哪里哪里去,玩。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都不是神仙,也不是武林高手,不能一个人耐住寂寞闭关修炼。即使是神仙也不行,神仙身边还有童子陪着。这点他们一个都不及我,就是说我算是个异类。我可以一个呆着,几个月半年都可以,不需要和人交流,不需要知道外边乱成什么样,给我一日三餐,有地方睡,拉,我就可以活得很快活。有时侯当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工作的时侯,我这样想,不是有很多研究部门要找志愿者吗?如果有研究人耐寂寞的程度的话我是很乐意去做的。
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整整七个月,我一直都是呆在家里,就是做一点家务而已,看看电视看看书睡睡觉吃吃饭,时不时和家人搭搭话就一天。天天如此,真正的无所事事。但又一点也不厌烦,我安贫乐道,与世无争。七个月,不是说我就只能挨七个月,只是那时有人叫我去工作了。在父母的强迫下我不得已才结束这段很多知名人士和看破红尘世俗哲学家们和向往的与世无争的生活。但是我妈说,一个年轻人怎么可以老是窝在家里?出去闯闯,别说给我挣多少多少钱,就是够自己花销就行了。出去之后我就不再想回来了,在外边,我出门就可以坐车买东西,红红绿绿的世界多好玩。当时我就以为我没有了耐性,不甘心一个人呆着了,我天天逛街,晚晚去夜总会蹦迪。只玩了不到两个月我就腻了,这就很好说明我已经不能对一种习惯了的生活持之以恒了。我就天天上班下班,冲凉睡觉,连电视报纸也没有看,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一年。结束是因为换工作了。新的工作就是新的生活的开始,而对我而言,就只是工作的地方不同了,仅此而已,一切依旧。我就以为我就这样对生活失去激情,被花花绿绿的世界映衬得呆若不如路边一杆路灯。
但是,在这里,这远离城市山寨,我却找回了我这段年龄应有的青春,我不知道我喜欢这里的什么,这里的天,这里的地就是让我开阔。但是金枪鱼文达对这样的天地如我对在城市中的工作,并且他们不能像我一样,安度这样的生活。我想,如果世界人人都像我这样,就可以是共产主义社会了,人们不会有争执,不会再有由争执引起的种种如打架冲突战争了。但那是不可能的,其中还有我的原因,因为我经常很难进入睡眠,我就在想,我要努力,我要挣好多好多钱。我要有权利,让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听我指挥。想揍老板,他总是克扣我的工资,无理地要我加班而没有加班费。说这些很无聊吧,上边的也一样,我人就这样,沉闷,无聊,但我接受它。不能说是我喜欢这样,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真的很无奈,文达建议回到学校看看。喜妹说,那走吧,我们一起去。我就很无奈地去了,其实我更想单单和可可喜妹在一起就足够了。但是喜妹听从校长的,校长要体谅金枪鱼文达,喜妹就听他们的话,可可除了听我的话外,她还听喜妹的话,我就很听可可的话,也很迁就喜妹,于是我们都听从了金枪鱼文达。所以真的很无奈。
学校,也就是这幢木楼,静得冷清。曾经干净的木地板已被老鼠等小动物叼来的树籽草籽草碎树枝弄得脏兮兮的了。几天没来,那天我和可可喜妹来的时侯擦干净的桌子又盖上厚厚的灰尘了。挂在木楼前的欢迎大学生XXX XXX XXX 的原来鲜红的横幅已被晒得惨白,在风中时而绷直时而宽松坠吊着。学校没有学生就无所谓热闹了。除了我们,还有两头大水牛在木楼前的空地上慢悠悠得啃着茂盛的青草。它呼气的声音有时很大,我在木楼里都听得见。摇曳着长长的尾巴驱赶苍蝇。不时发出“哎哎”的叫声,那是旁边的小水牛发出的。
相对与这两头水牛的优哉游哉我们在木楼里就显得无聊了。喜妹和可可早到外边的栏杆边窃窃私语着什么了。漏气的细小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来,听不到还好,听到了就想研究她们在说些什么,心就痒痒了。但她们说话的分贝就只能让我听见她们在说而已,说些什么就不得而知了。金枪鱼已经能入乡随俗了,总能看到他的腰间别着个水烟筒,已经不是校长的心肝宝贝了,它很新,还可以看到清晰的刀口子,烟筒口子也只是略略有些干黄,带着刚刚出道的羞涩。不像校长的那个,滑溜溜的,干黄的筒身,像一件做工精细的瓷器,能反射光。像校长本人,纯朴刚直又历经沧桑。它已不是一根水烟筒那么简单了,它已经融入了校长的生命与未来,如果一切安好的话,它会一直陪伴着校长。以前看到金枪鱼拿了校长的水烟筒,我以为它会被金枪鱼据为己有。毕竟水烟筒是一件很私人的东西,它就像老婆一样,是不可以随便借人的。
金枪鱼在抽烟的候,除了那阵难闻的烟味外,还可以闻到竹子淡淡的清香,不知道要过多久它才会被完完整整的烟味代替,这是它的宿命。像人迈向死亡一样,是事物的发展规律。你可以现在就不用它吸烟了,那它就只是一杆竹子,仅此而已。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像人一样,就无所谓轰轰烈烈的生命的过程了。
我到外边拔了一扎草,把一张长桌抹扫干净。身子好累似的,想在上面躺一下子。头昏昏沉沉的,什么也不想做,包括说话。像高原反应,缺氧,我躺在上边深深地专心致志地呼出一口气,又闭着眼睛享受着吸气的精髓。我就要进入睡眠了。
关键时侯金枪鱼又点燃一口烟,呼噜呼噜地吸了起来,在嘴角边还“噗噗”地吐烟。对这种声音我已习以为常了。心情问题,有时我还能在外公外婆呼噜呼噜的吸烟声中听出美妙动听的音乐来。当你专心地去做一件事时,任何无聊也会变得有趣的。只要你用心。
但现在我对这种声音极度感到厌倦,它拖沓,庸长,毫无意义,像一波凌乱的水纹令到水面上的小纸船无所适从。我太想睡一会儿了,天天晚上都和可可聊到深夜或者说是凌晨。这样的日子长了,再强壮的人都会感到疲倦。何况我本来就不怎么健壮。
文达跑到黑板前用地上的粉笔头涂画着外边的两头牛,他画几笔又出去看看,画几笔又去看看。沙沙的粉笔声就难听,加上他无节奏的咚咚的脚步声,我就更心烦意乱。因为我想睡觉。我们都没有说话,各种的动作声很烦耳,因为都没有说话,又显得很寂静。也可以叫作死气沉沉。
金枪鱼走出去。我的心静了下来。我看着外边,喜妹和可可趴在栏杆上,阳光下纤纤玉指指着远方。对于她们的说话我总是很好奇。望着她们的背影我的睡意渐渐褪去了。她们的背影真的好看,特别是可可的背影,娇小动人,线条流畅。喜妹的也好看,从后边可以看到她美丽的发髻。还有紫褐色的衣服,会闪闪发光的那种,身上都披满了饰物。
我看得入迷,突然发现一根枯树枝搭在了喜妹的肩膀上。它像一根干枯了的石榴树枝,褐色的,跟喜妹的衣服颜色差不多,以为伪装得好。被我火眼金睛看出来了。我就大声喊道,金枪鱼!进来一下。他就屁颠屁颠进来了。但我说没事他就又跑出去故伎重演了。我就大喊他进来。如此反复几次他就不耐烦了,对我发牢骚。我则反唇相讥,要知道,我很在行。字字珠玑,说得金枪鱼无以言对。我乐坏了。我就要刺激到他吐血为止。
像这样语言相激,金枪鱼远不是我的对手。对于我们每次这样的攻击,其他人都习以为常了,喜妹和可可还在外边聊着天南地北。文达发现气氛不对,走下讲台来劝我们。为时已晚,金枪鱼被我说得青筋暴起,已经动起手来了。他照着我的胸口一推。我没想到金枪鱼会动手,被他推了一个踉跄,斜身跌倒的一张长凳上。
我还很高兴。心想,好小子,先动手是吧,正愁着没借口揍你呢?自投罗网来了,是时侯了。我站起来,单手用力也推了他一下。金枪鱼早有防备,只退了一步而已。我们就这样相互你推我我推你。像小孩子打架似的,你一拳我一拳式。金枪鱼骂得起劲,把我老爸老妈都带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气不打一处来。我要摆平这小子。文达多管闲事来了。他抱着我,叫我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我想,你们两个一起来是吧,叫我不打了,让他来打我啊,你这样抱着我,这条鱼要是这时候动手我岂不是浅水之龙平壤之虎?我狠狠地率开文达。揣了一脚金枪鱼,后者倒退几步跌倒在地。文达又去扶金枪鱼,劝他不要再打了不要再打了。这正是揍金枪鱼的最好时机,但我没有动手,我觉得我刚才揣他一脚已经够了。他打了我我才还手的。
金枪鱼火冒金星,甩开文达时比我用的的力道大多了。文达被甩到了地板上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明。金枪鱼要还击了,我站好马步应对一切他的攻击。我想好了,瞄准角度,他要是踢我或者揣我的话,我就抱住他的脚把他抡倒在地。目光盯着他的脚不放。我犯了兵家大忌。金枪鱼居然用拳头打我的脸。
一股咸味涌到嘴里,牙根流血了。金枪鱼眼里充满仇恨,但我的眼睛更加锐利。我就抱着他打成了一团。我们的确需要打一架,因为我们都被山寨闷着了,都要利用天时地利人和来发泄发泄,机会难得,我们当然要好好地打,用心尽力去打。金枪鱼看我小个,所以他的力道就更凶猛。这个道理是如果对方大个,你用力太大的话就会激发对方的潜能,到时吃亏的是自己。打小个的就要用尽全力,叫他怕。金枪鱼也深谙这个道理。抱成一团厮打我的确吃亏了,感觉到鼻子有血流出来。金枪鱼抓住了我,像警察抓小偷那样,把我的右手返扣在背上,问我,仲想点?(还想怎样?)我就想他妈了。幸好他抓的不是我的左手。要说明的是我是做厨房的,因为抛锅的缘故,我左手的力道要比右手大很多,我左手可以平举一个四斤重的锅外加里面有七八斤的水。
金枪鱼很凶,他把我按在布满灰尘的桌子上,我嗅到了灰尘的气味,呼气间,眼前扬起一片灰灰的灰尘。我把左手伸到后面,扣住金枪鱼的头,一用力就把他反按在桌子上。事情还没有了断,我的左手按住他的头,右手迅速从脚下的鞋帮里抽出我那把明晃晃的刀子。“噗”一声沉闷的响声,刀子插着在离金枪鱼的脸部不到两寸的桌面上。我咬牙道,你又想点?我们的呼气都很大,外边的那头水牛的呼气都要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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