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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1 猪小的时候
此刻的我很想跟人聊聊,随便说什么都好。可这样一个平常到已致庸俗的想法,却因为发不出声音而成了痴心妄想。
医生认为我快死了。心电图仪显示出来的全是室颤波。听说这种波形是心脏罢工前发出的讯号,图纸上的反应就象是幽灵诡异的舞蹈。
急救室的人都在忙碌,他们说脉搏没了,血压为零,准备电击。成串的医学专用术语我居然全听懂了。这让我不由对自己产生了无限景仰,这哪是个地方专科出来的末流知识分子嘛,根本就是一语言天才哪,要知道,这是美国,他们说的,可都是美式英语,就在几个小时前的餐桌 上,我想点一道三文鱼,还得拜托亲爱的表哥,可他居然欺负我语言不通,硬是只给我点了一道萝卜汤。
我有那么弱智而且肥胖吗?千儿八百的英文词汇量我还是有的,简单会话我还是会的,但我既不打算在此当苦哈哈的留学生,为最终成为美国穷人而努力奋斗。又不打算嫁个红毛绿眼的鬼子,每天把惊乍当惊喜来刺激自己可怜的心脏。所以,表哥他凭什么以自己掌握了几个中国英文课本里没有的单词,就如此的捉弄人?我凭什么因为自己不知道三文鱼怎么说,就要喝掉那份萝卜汤?
而且,美国的萝卜那是萝卜么?简直是千年树妖身上的肉丝吗!韧劲儿十足,超有嚼头。还有,我知道自己稍稍有些胖,可164的身高穿二尺一腰围的裤子,以美国标准应属苗条吧?亲爱的表哥,你来美国好几年了,连汗味都跟美国人一样了,怎么审美观却要来个重整眼光待后生呢?
不服气,所以我发表了一份抗议。然后,打算玩点失踪什么的,以示事态严重。结果却把自己玩到了医院,钱包和护照全在匪徒手里,现在可好,我是真的失踪了,死了还得登认尸启示,先来张超恐怖的死亡图片,再来些毫不顾忌隐私与自尊的文字描述:不明身份女尸,穿如下衣服裙子,内戴中国制造桃色纹胸,绿色内裤,身上某处某处有痣,咦咦咦,一想到这儿,真是一身鸡皮,死不瞑目呀!
急救室里又送来一个病患,那个人的状况肯定比我要好的多。因为她还有劲嚷嚷,“让我去死让我去死。”真是的,来到医院还想让人家放你去死?你以为这个国家真的有那么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呀?别白费力气了。心若在,死不难,还是养精蓄锐,重头再来吧。
……
我不想死。好死不如赖活着。主啊,我还没有体验过靠在男人胸大肌上的滋味,还没有亲吻过男人带有烟酒味的嘴唇,这样去死,太辜负您给我的青春年华,如草美貌了(我也很想说自己长得像鲜花,可现在是跟上帝说话,还是不要自欺欺人的好)。
还有啊,我死了,我那可怜的爸爸可怎么活呀?他不久前刚得过一场脑血栓,差点就到亲爱的主那里去浇水种花了。上帝,带走我不要紧,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可是一尸两命噢!阿里路亚,上帝爸爸,还是把我放回人间吧。
什么?这个愿望太奢侈?那就给一分钟,我只要说一句话就行,这个要求应该不过份吧?小时候看电影,您总是很仁慈地给将死之人一个交党费的时间。我不是党员,没有党费可交,可我是女人,是女儿,爱是我唯一可以交出去的东西,我想留给世上两句话:爸爸,我爱你。那个,权昕呀,我……爱你。
……
我爱你。在飞来波士顿的飞机上,躲在宽大的座椅里,对着机窗外薄纱蓝缕的云丝反复练习着这三个字的发音,声音从我嘴里发出时应该是无比完美的,可传回耳朵后词义听起来就不那么确定,像云,从地面上看和从机窗里看,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我在那一瞬间充分理解了事物两面性的含义。我想之所以自己会把“我爱你”说的像“讨厌你”,这要归罪于将要为之表白的对象――权昕。
我爱他。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
“小篆,快来,爸爸给你找了个小哥哥喔,他叫权昕,乖,快来和新哥哥拉下手。”十岁那年,父亲给我找了一大堆好玩的东西,其中包括一个后母,一个后小姨,一个后小姨父,一个后小表哥,一只绿色的小乌龟和一套遍地蟑螂的新房。
爸爸的话音声中,一个穿着海军蓝毛衣的小男生走进我的视线。“给你个礼物!”他很有当哥哥的样子,初次相见就送我礼物,好吔!
我接过他的礼物,那东西在动,手心立痒痒的,急忙拿出最愉悦与希望的眼神定睛一看,想不到啊想不到,居然是――蟑螂!!!!!
戚,一定是在我家厕所里抓的,本小姐一天不知道要玩死多少只!亏他好意思拿出来送人,毫不犹豫地把它高高举起再狠狠扔下,然后抄起拖板,噼噼邦邦!在确信那只当时叫蟑螂,后来改名为小强的东西变成一张肉贴画后,我很有成就感地笑了,同时看到了那个小男生眼里的失望。
很多年后,当电影里的周星星同学抄起那只被压成薄纸样的小强,向万恶的旧社会发出最痛心疾首的控诉的时候,我很怀疑他抄袭了我与权昕表哥的故事。不信你看,他对面那个一脸血的家伙的眼神,就跟当时权昕表哥看我的一模一样。
那眼神暗含失望和忧伤。很诱惑的小样儿。我有些不知所措,心脏被他的眼神击中。爱,突然来临,莫名其妙,没有预兆,无法阻挡!于是我大喊:“你不是我哥哥,我不要你做哥哥!”我发誓,我真正的用意是要他做男朋友,而不是一屋子大人们想的那样――没娘的孩子对后母到来的悲愤满腔与坚决反抗。
可他们就是那样想了,接着,父亲边心酸地叹着气,边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之类的话,做为歉意的表示,他买来一大盒巧克力。
浓香粘稠的黑色汁液流入我的小胃,然后就被转换成了巨大的能量,让我的大脑皮层在那一瞬间迅速裂变,我明白了只要把权昕当成爱人,就可以得到昂贵的零嘴。所以,在以后的岁月里,我始终没有叫过他哥哥,虽然心里叫一百万声,嘴上去始终是权昕权昕的,只称呼全名。而且还落下了一毛病,想到权昕就能想到巧克力,因一腔热枕地爱着他,而吃下了无数块这种高热量食品,当瘦的可怜的我变成胖的可爱的我准备向他表白时,他却被姨母姨父送去了美国。
不行啊,千万使不得,负心之变一般始于读了些些书,混成小小官,例证就是――陈世美!我也要去。父亲倒是无所谓,可恶的是学校的老师在听说此事后,居然说出一番让人大跌眼镜的话语:“在国内用中文上课,你女儿好像都是听不懂哎,如果送到美国,很怀疑在一种全新语言环境里她是不是还能跟得上。”这位老师真是无愧于“毁”人不倦的称号!
听不懂这种事纯粹子虚乌有。问题的症结在于我长了一对问号般的眼睛。无论别人说什么,不管听懂与否,都象是在问:“嗯?”这让我看起来多少有点象个白痴。真恨自己怎么没有长一双烂烂的桃花眼,好引以自豪地告诉人家:我是花痴,不是白痴!
……
送别时,我的眼泪足够水淹飞机场,表哥走后三个月末江城都没有下雨,为此,我自责了好几个晚上。想到要过很久才能再见到他,真的很伤心哦!我用全部的积蓄买了一对情侣戒,18K铂金的,让他发誓,除了我答应他摘下来,否则,要一直戴在手上。
他露出很为难的样子,我急了,大哭特哭。哈,这招真管用,他慌忙说:“别哭了,别哭了,真是个娃娃。我发誓,还不行吗?”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闪着纯洁的光芒。
四年,他再也没有回来过。种种不得已的理由还有二万公里的路程把我们阻挡。
我感觉自已是火炉上正在炖烧的猪蹄膀,由美味熬成了浆糊,又从浆糊熬成焦碳,却被扔在厨房任人淡忘。
……
2 坐飞机的猪
我长大了,变得时而快乐时而忧郁,快乐是因为接到他的电话,告诉他山上的枫叶红醉了。忧郁是因为天空一望无际,蓝的孤单,蓝的辽阔,蓝成了一种象征,跟我的青春一样。
有一段日子,喜欢坐在周山山顶上看飞机。枫叶红红绿绿的变幻着四季的脸,坐在一堆狗尾草上,听三两只麻雀在周围叽叽喳喳地谈论流行趋势或中美关系。突然,它们惊慌飞走,天空,很快出现一架飞机,粉头银面的,闪着鳞鳞的光彩。脸盆般的太阳,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视线追踪金属羽翼,在天幕从左到右地划一道圆弧,阳光太白,天空太蓝,青春太冷,眼睛被光线灼伤,眼泪会突然溢出眼眶。
这时,我更加渴望巧克力。虽然权昕一打电话就问我的体重,并告诫说那种东西,女孩不应该吃的太多,可我就像王菲歌里唱的那样,“戒不掉,我戒不掉。”我是如此贪恋和依赖那又苦又甜的味道,不吃心情就会不好。
时光永不停歇。高考了,砸锅了,幸好老爸有钱了,我上末流大学了。玩过了,旷课了,睡着睡着就毕业了。好吔!老爸没有理由阻挡我了,可以飞去美国看权昕了。
……
我飞,在候机大厅,曾有一刻张开双臂。想像自己在空中驭风飞翔。感觉很好,来往的人群,看我的眼光很异样,管不了,就要摸到幸福,我想飞翔。
期望浪漫相逢,如电影慢镜般,女主角扑入男主角的怀中,男主角抱起心爱的人儿旋转着,裙边、黑发与笑声一起在空中飘洒飞扬。
特意穿了有好看花边的裙子,特意拉直了头发,下飞机前冲进洗手间,把头发梳了又梳,梳成了一溜柔滑的水波。口红涂上,这张脸太做作了吧?擦掉,这张脸太不生动明艳了吧?再涂上,循环了几个回合下来,再在镜子里看见自己红红的嘴巴时,我已记不请那红,是唇彩发出的,还是被我擦得淤血了。
……
极力保有最后一点镇定,可这种状况在看到权昕后,全面崩溃!
在接机的人群中,我是先肯定那是他,然后又怀疑认错了,那个人应该是一个王子或者电影明星。帅!站在一群鬼子中间,对比效果也太明显了点,他也太鹤立鸡群了点。虽然权昕小时候就已经非常非常的帅,但还是可以用一些词语还描述的,比如面白如玉,剑眉星目什么的,留学后,也常常收到他寄来的照片,平面上给人的感觉变化不大,绝对不象现在这样立体地站在你面前,那种样子,除了哇哇哇之外,还真不知道用哪些形容词往他身上堆砌才合适。所以,我很怀疑我眼中的他还是不是他,这个人怎么可以帅得这样无法无天!那一刻的我超郁闷啊,为什么我不是韩剧里漂亮的女主角?这样站在他身旁才般配嘛!
我被帅哥震得七晕八素,忘记了原先设计好的情节――见到他时,要把自己当成爱国者导弹,尖啸着、恶狠狠地扎入他的怀中,来个热烈兼揩油的拥抱。至于他会不会配合我的浪漫主义情怀,来个七百二十度的亲密旋转,那就要看他的情商和良心了。
愿望是好的,可情绪是我所不能控制的,我做到的只是大张着嘴巴,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感慨:哇卡卡!
问候我的老爸老妈,问候他自己的老爸老妈,问候那边的天气,问候飞机,问候行李,问候……,当能问候的都问候完了,我那因乍见超级帅男而被震上九重天的理智终于回到躯体,同时也意识到本小姐错过了迄今为止最好的一次表白机会,这个重逢的场景和温度不是我想要的,如此平淡,就象一杯水里又加入了一杯水,结果还是一杯水。天,我本来想加的可是“阴阳合和散”啊。
但我的不悦之情很快被权昕表哥的一句话抚平。“小篆,你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真的么?他在说我漂亮吖,三伏天跳进泳池,刹时遍体舒爽……
……
我的行程安排的很紧张,我想游玩的地方太多,纽约啦,波士顿啦,拉斯维加斯拉、费城啦、好莱坞等等等等,对了,还有硅谷,我跟美国是如此有缘,哥哥权昕在纽约,而小时候的邻家姐姐夏立立正在硅谷。
对于我的贪得无厌,权昕笑我是贪嘴的小猪:“跟小时候一样,不管吃不吃得了,干不干得了,都想往自己兜里装,小猪!那些城市,你玩不过来的,这样吧,我尽量安排,你看好吗?猪?”
嗯,我是猪,不,我也许是个仙女,只是为了个男人,才甘愿下凡变成了一只猪。
我们把车停在了中国大使馆对面的停车场上。双脚踏上这片土地,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经典台词: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送她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出现在我眼前的纽约不存在地狱说,因为是权昕送我来的。有他的地方就是天堂。
这个城市是飘浮于海上的丛林。一幢幢剑削刀砍般的建筑像极了在天地间伸展的大树,也许我看到的那势欲穿天的身躯只是其全部高度的一半,另一半,定是穿越了海水,深深地扎在地心,它们就如帕特农神庙里的多立克石柱,承载起了整个岛屿的重量。我深信这就是在堆积了如此多的钢筋水泥后,纽约依旧没有沉入海底的原因。
自由女神像,第五大街,华尔街,百老汇,亲身融入那些经常在杂志或电视影片中才能见到的画面,我要说自己有点失望。看景不如听景,这句话是再不错的。
第五大街跟徐家汇差不多,但没有徐家汇万头攒动的汹涌人潮。华尔街象条小巷道,很难相信这就是对美国乃至对全世界金融经济都有影响的地方。百老汇给我印象最深,一家影院紧挨着另一家,完全是天下的舞台,舞台的天下。
3 变成粪篓的猪
只是在纽约霎了一霎眼,天就黑透了。权昕说吃饭吃饭,喂猪时间,带着我到了一家饭店。
与权昕共进晚餐,这种美梦我做多了,要有悠扬小提琴在耳边徜徉,要有镂刻了精美花纹的银制烛台、餐具,要有琥珀色的葡萄酒,驼红的脸颊,酒杯在醇醇酒香中清脆碰撞,当地一声,交融的还有我们彼此爱慕的眼光……
这是被呼为猪儿的我在踏进那家饭店时的全部梦想,而且坚定地认为迈出的每一步,都向着那个梦想靠近了一分。
梦,一个人做,叫庄生晓梦,两个人做,叫鸳梦重温,三个人做,叫梦醒时分……
“来,给你们介绍,这是我妹妹,方小篆,这位是薇薇安,她是我留学美国最大的收获。”
在权昕殷勤的介绍声中,一个女人向我伸出了莲藕葱白手。
能引人注目的应该都呼之为明星,漂亮的,温文的薇薇安在那一时刻,是让人看一眼而不知肉味的饭桌明星。
男人不知肉味,是因为这个女人太女人味,让他们忘了眼前食物的美味。女人不知肉味,是因为光天化日看到左近惊现美女蛇,立时食不甘味。
可怜的我,就像被人从梦里拖出来海扁了一顿,被这位美女的花样美貌打击得连嘴都找不着了,吃什么都跟嚼蜡差不多。
听权昕追忆往昔才知道,餐桌上的这位不速之客,是个美籍华人,现正在纽约大学念二年级,他们是通过学校间的华人联谊活动认识的。而后就是日渐熟悉,感情精进。
“说起来还要谢谢小篆呢,托她的福,我才游玩了自由女神像。”认识经过汇报完毕,权昕的话题扯到今天的行程上来,说着笑着看了看我。
权昕虽然来美国好几年了,却也是第一次游览自由女神像。今天听他讲来才明白留学之旅并不轻松。若非我来美国,估计他是不会有时间和精力出来玩的。
不用谢我,找个美女坐在我旁边,不动声色地告诉我什么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谢谢你好不好?
“哦,那上面的诗,你看到了吗?”薇薇安的普通话讲的还行。估计是第二代移民,家里老人肯定还在说中文。
“看到了,不过,我以前就会背,写得太好了。”
说完,两个人一起轻声念了起来:
Not like the brazen giant of Greek fame,
With conquering limbs astride from land to land;
Here at our sea…washed, sunset gates shall stand
A mighty woman with a torch, whose flame
Is the imprisoned lightning, and her name
Mother of Exiles。 From her beacon…hand
Glows world…wide wele; her mild eyes mand
The air…bridged harbor that twin cities frame。
‘Keep ancient lands, your storied pomp!
‘ cries she With silent lips。
‘Give me your tired, your poor,
Your huddled masses yearning to breathe free,
The wretched refuse of your teeming shore。
Send these, the homeless, tempest…tost to me,
I lift my lamp beside the golden door!
“wo”背完后,薇薇安兴奋地轻叫了一声:“每次背这首诗都感觉激情澎湃!我认为:“Emma Lazarus是一个极有民族良知和包容精神的诗人,你觉得呢?”
“嗯,你说的很对。这首诗的意像性很强。我尤其喜欢她诗里说到的金门,有点像中国的桃花源。”权昕也是一脸的激动莫名。见我在一旁翻白眼,用手肘撞了我一下:“小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