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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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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行了,我投降了!”我一边嘟囔着一边走向浴室,她失恋了,最痛苦那一个是我。等我洗漱完毕走出来的时候,看见她正在抹眼泪,她说分手不打紧,可被甩的那个是她,这让她非常不爽,非常不服气,也非常难受。她说,“还是甩人的时候过瘾,被甩太他妈难受了,所有的骄傲都被践踏了。” 
一小时后,浓妆艳抹的刘亚菲和清汤挂面的我被一辆出租车拉到韩国街的一家小店门前,因为决定要喝酒,所以她没开车。 
下雨使得客人极少,精致的刺身店内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操着生硬汉语的朝鲜族女服务生跑前跑后地帮我们添水添酒,这一切简直就像是豪华包场般惬意。这里曾经是我们的“老地方”,去年年末那段日子,我们几乎每周都会来一两次,不仅是因为这里有全泰城最新鲜的鸦片鱼和最地道的清酒,另一个原因是这的老板娘是个殷勤柔和的朝鲜族少妇,每次我们来了,她都会亲自赠送一道拿手小菜,厚待回头客。   
第十一章 菲一般女人(2)   
“干杯,为爱情女神刘亚菲的复活。”她已经是第五次一饮而尽,而我只是轻轻抿了一口,随即放下了杯子。她一心求醉,我必须保持清醒。 
“你说我这次怎么慢了一步呢,白白便宜了他,让他占了先机。”她又端起了一杯酒问我。 
“那是意外,纯属意外。”我面无表情地回答着,这个时候,千万要顺着她来。 
“我他妈的还差点从一而终呢,还好现在清醒了,所谓男人,所谓爱情,不过尔尔。就得像你跟常欢那样多好,谁也不耽误谁,各忙各的,等忙累了再搭个伴,床伴,对,床伴。”她突然把话题转移到我身上,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你爱过常欢没有?” 
这个问题简直让我措手不及,她咄咄逼人的目光简直让我有种想逃跑的冲动。“没有”,我的声音小得心虚。 
“那就对了!享受男人,但千万别当真,你得先甩他,千万别等他甩你。”她说得像句格言,“记住我今天的话,叶心爱,男人都是贱骨头,你可千万别死心塌地。” 
“听起来像是一场战争”,我努力咽了一口唾沫,对她说“爱情被你描述的好可怕。” 
“本来就可怕。吃饭吧,今天的生鱼片真棒。”她拿起筷子,狠狠地把一大片生鱼放在芥末里滚了一大圈,随后举重若轻地放进嘴里,那动作充满了一蹴而就的连贯性,似乎她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复活了。 
消灭了4壶清酒和一大套鸦片鱼套餐以后,我又被她拉进了对面一家韩式洗浴中心,我们从黄土房蒸到玉石房,做完盐浴又做奶浴,最后又订了两个年轻的按摩师帮我们足疗。 
这是个收费的休息室,所以客人并不很多,穿着一次性浴袍的我们并排坐着,就像两个等着阿姨发苹果的幼儿园女生般乖巧。按摩师很快就到位了,是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也就二十一、二岁的样子,其中有一个生得浓眉大眼棱角分明,眉宇间颇有些里奇·马丁的风采。 
随后我的脚像是艺术品般被轻轻抬起,那个大男孩试着捏了几下,随后他客气地询问着“这个力度可以么?”我的脚只感觉有些麻麻的,但并不觉得很疼,我喜欢这种感觉,就轻轻点了点头。 
“嗷,宝贝你轻点!”刘亚菲显然没有我这么安静,她浪荡的叫声让我浑身不自在,只是在做足疗,她的喊声却像是在做爱。 
“拜托你安静一点,听起来好风骚。”我很小声地对她说,生怕声音大了会被别人听见,可尽管如此,我仍见“里奇·马丁”偷偷笑了一下,不过当他发觉我正在看着他的时候,年轻的脸又微微地红了起来,呵,会脸红的男孩子,多么难得。 
“书上说,有了快感就要叫,否则会憋出毛病来的,这是养生之道……嗷,这里不要太用力捏……嗷,这里也不行……”她一面教化我,一面继续叫,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你想让别人以为这里是钟点房么?小心等下有人来跟你咨询出场费!”我警惕地看着刚刚进来的一个中年男人,他正打量着刘亚菲,我猜他大概就是被她的叫春声吸引过这边来的,说不定此时此刻他的大脑正在飞快地运转着,忙着猜测她的价位,而且很可能在估出个大概以后过来搭讪。 
“嗷!嗷!亲爱的你说什么?出场费?嗷……这里不要捏了,谁要给出场费?”她顺着我的视线看了过去,很快就发现了那个男人。随后她扭过头来问我,“就是他?” 
我被她的大嗓门搞得脸红,压低了声音说“你存心的是吧?干吗那么大声?” 
“宝贝你先停一下。”她对足疗师吩咐了一句,随后站起来大步走到那个男人面前,仰起头几乎喊着说:“戴套1万,不戴套2万,想玩就付现金,玩不起就别看!” 
被这句话吓着的绝对不止我一个人,正帮我按摩的里奇·马丁都忍不住回头看了看,而帮刘亚菲按摩的那个小男孩更是一脸惊愕。然而这并不是最邪门的,更为邪门的是,那个陌生男人似乎并不觉得惊讶,他居然笑着说出一个字:“好。” 
我本以为刘亚菲会甩他一个耳光再有话好好说,谁知道她居然问他“去哪?” 
“楼上吧。”男人说。 
“好的。”她转回头来对我说,“亲爱的你等我一会,我做完生意就下来。” 
“天!”我吓得语无伦次,赶忙抽出脚站了起来,跑到那男人面前解释着,“先生不好意思,她不是特殊服务人员,她只是在跟您开玩笑,您别误会……” 
“她就是那个喜欢吃参鸡汤的小爱?”陌生男人根本没理会我,直接跟刘亚菲对话。 
“亚菲,”我简直被吓得半死,拉着她的胳膊紧张地问着“他是谁?怎么会认得我?” 
“他就是那个24孝”。 
就在我瞠目结舌的时候,刘亚菲与她的旧情人24孝飞快地双双离开,只把我一个人扔在休息室里。我遣走了两个按摩师,像是虚脱般地倒在按摩椅上,看着天花板发呆。这世界一定是个疯狂的世界,这个城市也是个疯狂的城市,这个洗浴中心也是个疯狂的洗浴中心,而那个男人更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因为他比疯女人刘亚菲更加不正常。 
一个钟头后,面带潮红的刘亚菲回来找我,她的手里多了一个工商银行的信封,里面装的毫无疑问是钱,可是光凭目测我无法计算出他们刚才他究竟戴没戴套子。   
第十一章 菲一般女人(3)   
走出洗浴中心的时候,雨依旧在下着,我们缓缓前行,为我们挡雨的大号太阳伞就像一棵会移动的巨大红色蘑菇。 
“你们刚才……算是交易?”我本想选取一些稍微中性的词汇,可终究还是单刀直入。 
“不用躲躲藏藏的,直接问我是不是卖淫就得了。”她的小脸上居然挂着调皮的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们准备跟那个24孝和好了?”我从没听说谁会跟以前的情人做爱以后收钱,这简直超出了我的智利范围。 
“跟他?下辈子吧,甩他的时候我就说了,有种就花钱买老娘,戴套1万,不戴套2万,玩得起就玩,玩不起就滚远点。”她似乎越说越兴奋,抓着信封的手也轻轻扬了起来,“你看,我居然赚了1万块钱,比上班快多了。” 
“戴套了?”我真没人性,居然在这个时候还在好奇。 
“我对精液过敏,他知道。”她顿了顿,岔开了话题:“读书的时候,每次下大雨,我都会拉着你逃学出去玩,每次你都吱吱哇哇地抗议,不过每次抗议都无效。” 
这个新话题很快吸引了我的兴趣,我忙着追问她:“什么时候?高中么?大学么?” 
“一直都是啊,高中的时候是这样,大学的时候还是这样,所以你最讨厌下雨天了。” 
“怪不得每次下雨我都提不起精神,原来罪魁祸首是你这个家伙,我要报仇!”我扬起了巴掌,飞快地朝她的臀部打了一巴掌,像是教训小孩子那样。 
“你变态!居然打我屁股!”她蹦出老远,一下子离开了雨伞的势力范围,马上被淋得湿嗒嗒的。 
“赶快回来,小心发烧感冒!”我打着伞朝她走去,想让她赶快躲过来。 
“才不呢,我喜欢下雨天,全世界都是我一个人的。”她张开双臂,在滂沱的雨中快乐地奔跑着。我真的不忍心制止她。最最骄傲的她丢失了骄傲,现在只是想放肆一下,谁又能对这个请求说“不”呢?谁能拒绝这样的刘亚菲呢?反正我不能。我只能像个细致体贴的保姆般紧随其后,听她唱歌,看她跳舞,陪她一起疯。 
“小爱,今天可不可以收留我?”她终于疯够了,重新躲到伞下,眨着眼睛问我。 
“我讨厌落汤鸡。”我假装生气。 
“我会洗干净擦干净,我乖。”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神情,我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正好一辆出租车很识趣地停了下来,我们赶忙钻了进去。 
“失恋的人最大”,台湾肥皂剧里说得真不假。   
第十二章 礼物(1)   
这并不是个令人振奋的夏天,孟夏时分开始连绵的阴雨弥漫在视线可及的一切角落,没有太阳镜,没有防晒霜,这简直让我沮丧透顶。 
然而就在我绝望地认为这场雨要永无止境地滂沱下去的时候,秋天来了,天晴了。阳光快乐地照耀在楼群和街巷之间,地上明亮的小水洼在一点点变浅,楼房的颜色也在一点点变淡,空气中的霉味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久违的干燥与清香。整个泰城的表情突然变得鲜活起来,那种明媚甚至一鼓作气地卷走了数日来积压在人们眉宇间的忧郁和伤感,这个城市终于从一片阴霾中复活了。 
明天是刘亚菲的生日,“24孝”为她准备了一个派对,而我和常欢自然在被邀请之列。今天常欢居然一反常态要开车送我去买礼物,但拒绝全程陪同。即便如此,仍是让我惊讶万分,因为同大多数男人一样,他不喜欢逛街,他认为那是浪费生命,而比起浪费生命,他宁愿付款结账。我无意强迫他更改这一习惯,不仅因为没立场,更因为没必要。 
停好车以后,我向左走他向右走——左边是新世界百货,右边是真锅咖啡。“买完过来找我。”他说,“哦,知道了。”我说。 
商场内并不算拥挤,这让我如获大赦。我直奔思彼垂银专柜,因为刘亚菲酷爱这家的饰品。刚刚站定,我的目光就飞快地落在一条夸张的项链上,“这条项链,麻烦您帮忙包起来。” 
从挑选到付款提货离开,一切都在5分钟之内完成了。专柜小姐被我搞得不知所以然,而我自己却非常满意,不,应该说是满意透顶。 
其实我并不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喜欢逛街,但却一直强迫自己爱好上这种劳民伤财的户外运动。刘亚菲说过,逛街是女人的天职,不爱逛街的女人荷尔蒙分泌一定不正常。我虽然不完全赞同她的观点,却终究无法举例反驳——因为不仅刘亚菲、洛可可,甚至我年过半百的妈妈也是一样热衷于购物,仿佛商场的东西与她们有仇,让她们不买不快。而作为一个雌性激素指标正常的女性,我必须盲从于大多数女人的美学,就算无法彻底盲从,也要做做样子,比如刚刚这次。 
下楼的时候,在我身后的两个女孩一直小声地研究着什么,最后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干脆问问别人吧,我真想不出来了。”而另一个似乎有些腼腆“问谁呢,我不喜欢她们的推销方式。”第一个女孩子又说“当然是问陌生人,鬼才相信专柜小姐的话。” 
到一楼了,我刚要快步离开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就回头看了看,是两个年轻的女孩子,穿着做工精细的制服,手里拿着大得出奇的棒棒糖。应该是某个私立高中的学生。 
“姐姐,”其中一个说,“能不能请教您一个问题?” 
她那句软软的“姐姐”让我很受用,我笑着说,“没问题,你说吧。” 
这两个女孩子果然还是学生,其中一个刚刚恋爱,准备送一份礼物给男朋友,可没想好该送什么,女伴给了一箩筐的建议,她依旧在摇头,所以准备找个陌生的“过来人”问问,借鉴一下别人都送过什么给初恋情人。 
但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至少对于我来说很难。我连初恋男友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哪里还知道第一份礼物究竟是什么?可面对两个小姑娘渴望的眼神,又不好实话实说,我飞快地回忆着,送给常欢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但依旧是一片空白,好像除了订婚仪式上的那块手表,我好像没买过什么给他。 
我不经意看到了不远处的派克专柜,随即计上心头,我说我送给初恋情人的第一份礼物是一支钢笔,不知道她们是否真正认可了我的建议,总之两个人说过 “谢谢姐姐”之后就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我一脸愉快地走到大门口,可突然又停住了。 
也许我该选件小礼物送给常欢,就当答谢他今天义务充当司机的情分。 
想到这里,我重新走回了商场,并且像个酷爱逛街的女人一般仔细地在各个专柜前转来转去。从Esprit的T恤看到袋鼠的手包,最后我终于在Dior的专柜前停住。他和我一样,都只用这一品牌的香水,那索性就送他一大瓶吧,反正我喜欢这味道,离开它我简直无法安眠。 
我对专柜小姐说:“麻烦给我一瓶华氏,要100毫升的。” 
“您自己用么?”小姐笑得很殷勤。 
“不是,送人的。” 
“男朋友?” 
“……对。” 
“这款香水味道很经典,您男朋友一定会喜欢的,麻烦您到款台付款。” 
小姐很麻利地开好了单据,我再次飞快地付款。 
“我买了礼物给你,等下你要请我吃鸡翅膀。”在交款的空当,我拿出手机,飞快地发送了一条消息给常欢。我饿了,我要去隔壁找他,然后把香水送给他,之后再拉着他去吃必胜客的鸡翅膀和奶茶,我想念死那股味道了,当然,要他请客。 
“行,你快点吧。”他很快回复了我。我看了看手表,11点了,原来我这一逛居然逛了两个钟头。 
我拿着精致的购物袋匆匆前行,边走边算计着必胜客的鸡翅膀,就这样微笑着穿越了干净的步行街,很快就到了真锅咖啡。 
我看到他了,不,应该是看到“他们”了。他对面还坐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人。   
第十二章 礼物(2)   
他正眉飞色舞地说着,她静静地倾听着,这画面生动而和谐,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竟有些看呆了。 
我尴尬地站在门口,思忖着自己究竟该不该走过去,以及一旦走过去了,是该先同常欢讲话还是先跟那女人讲。 
我思考再三,终于拿出了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喂”,我说“我到了,可看不见你。” 
“等会,”他在电话里说,“我站起来你就看见了。”随后他真的站了起来,并很快发现了我,他招手示意我过去,而那个女人也跟着站了起来,她的笑容很温柔。 
“你怎么那么笨,走到门口了还说找不到”,他拉着我坐在他身边,说“临走之前认识一下,这位是美女作家徐小妤,我高中同学;这是叶心爱,我家里的那个。对了,你的买什么给我啊,还得让我请吃鸡翅膀?” 
“你别听他乱讲,我……不是他家里那个。”我本能地对她解释着,随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 
“徐小妤?你就是写《子时花开》的那个徐小妤?”我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女人,而她好像被我吓到了,赶忙怯生生地回了句“是我”。 
这个世界真小。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生活圈子真小,小得像小脚老太太笸箩里装的一团烂毛线,随便你牵起哪个线头,都会带动一大串相关者。 
两个月前,我刚刚与一个名为“棠”的男人网恋过,而让他刻骨铭心难以忘怀的徐小妤居然是常欢的高中同学。 
我飞快地打量着她,哦,这个女人果然跟棠的小说中写的一样,喜欢黑白二色,而且她面前那杯一定是红茶,而不是咖啡。 
“这两个哪个是我的?”他居然翻开了我的购物袋,然后一手抓着一只盒子发问。 
“自己看吧。”我没工夫理他。“我喜欢你的书”,我对小妤说,“尤其是《子时花开》,看得我直想自杀。” 
“啊?”她显然是被我的赞扬弄得不知所措,脸飞快地红了,并向求助一样看着常欢。 
“这个肯定不是我的……有你这么夸人的吗?看把人家吓的。”他放下了那条项链,然后用腾出空的右手摩挲着我的脑袋,像批评小孩子一样,又对小妤说,“你别介意,她喜欢开玩笑,我这就把她带走去吃东西,你继续构思吧,改天电话联系。” 
“别误会,”她轻声解释着,仿佛在自言自语般,“我写《子时花开》的时候的确很绝望,甚至想过写完了就去死,可最终还是没有。” 
“什么?”这回换成常欢目瞪口呆了,他的右手终于离开了我的脑袋,左手却依然紧紧抓着香水瓶,然后铿锵有力地扔出他的口头禅——服了。 
“你女朋友的眼睛很锐利,符合你一贯的美学,该恭喜你的。”她的声音更轻了,到像羽毛落地般缓慢而柔软。 
“她可没你锐利,你没看见她250的时候什么样。” 
“你才250呢!”我本来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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