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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有种-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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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敌军盘桓。天角,黑云密集。

    “将军为何不出城迎敌?”

    突然,桓风身后传来了一把阴尖的声音,那是赵公公。

    桓风皱了一下眉头,心里不由得升起了一丝后悔。

    他转过身来,对赵公公说:“江坛县城墙坚厚,利于防守。只要我们能守住江坛县,只要能守得一段较长时间,对方必然会退去。他们远征而来,给养供应不上。”

    “哼!这就是你的作战的方法吗?”

    赵公公那双狭长而小的眼睛迎着并不明亮的天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到底是什么样子。

    桓风想起了赵公公那个据说是当今帝主在远在千里之外的帝都亲自制定的作战计划上的几句话:“坚守数天,待敌税气已失,即可令我帝国铁骑直击敌军,定然可战而胜之!

    呆立了半晌的桓风颓然道:“我明白了,赵公公。我已经调动军队,明天就可以出城迎战。”

    “好好,准备了就好。”

    赵公公一边说一边往城下走去,似乎对桓风的回答十分满意。

    桓风看着赵公公的身影,心中一片苦涩。

    明天会有多少人会死于城下呢?

    没有人能告诉桓风这个答案。

    天明。

    黑云压城。

    “将军!敌人大开城门!”

    解名旋风般冲入荆东的帐内,大声向坐着的荆东大叫。

    听到冲进来的解名这样说,荆东猛地站了起来:“哼!想不到守城的将领如此浓包!骑兵先行,直插城内!”

    荆东一边说一边大步往外走去。

    果然城内锣响,大队骑兵正从城内蜂拥而出,分成数股散向四方八面,见人就杀,正在攻城的步兵面对这种情况只能哭喊震天的四散逃命,战场上乱成一片,浓尘骤起。

    荆东当机立断,狂喝道:“弟兄们!跟我冲啊!”

    说完根本不顾狂拥出城的敌人,带着1000骑兵如刮起的狂风般向敞开的城门扑去!

    地面发出战抖的声音!

    “快,传我命令,步兵整理队形,呈扇形紧随骑兵,捕杀每一个遇到的敌人!”

    静候于两侧的3000步兵在解名和吴进的指挥下,像两股潮水紧随着荆东的骑兵般往城门压去。

    刀光在两军交接处闪起。

    鲜血在两军交接处飞溅而起。

    惨叫在两军交接处响起。

    “哈哈哈!来得好!来得好啊!”

    一马当先的荆东狂声大叫,长枪不时狂挑,撞上来的骑兵无不连人带兵器给他挑得抛飞离马背,马蹄踏下,惨叫连起,勇不可挡。

    突然当的一声巨响,狂往前扑去的荆东发现自己的长枪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反震之力。马也不由得停了下来。

    荆东定眼一看,在自己面前的是身穿铁甲的人,他正是桓风。

    “哼!东赢的小子竟敢入侵我明蕊帝国!看来是活得不耐烦了!”

    荆东突地扬声大笑:“哈哈!这个世界上谁有本事,谁就能活下去。人如此,江湖也如此,国家更是如此,想不到你身为武将,却说如此小儿之言。废话少说!接招!”

    说着,长枪不由分说地带起一道肉眼仅可见的银灰色向桓风直扑而去。

    桓风一见,不由得脸色大变,他知道自己自己的实力和对方相差太远,此招定然不能确挡,左手一带马绳,想往旁边避开这有若雷霆般的一枪。但是突然之间,马蹄一软,身子不由得往前扑去,桓风往下一望,只见自己的马前闪出一个人影,手起刀落之际,马已经失去前脚。

    “你……”

    当桓风抬起头来的时候,荆东的长枪已经生生刺入他的身中。

    荆东冷冷地望着桓风说:“你不要怪我,战场上无所不用其极,能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说着双手用力,挑起桓风的尸体,高声大叫:“兄弟们!敌将已死!杀啊!”

    随着荆东的这一声怒叫,整个战场上突然响起有若海啸般的声音:“敌将已死!杀啊!”

    望着自己的士兵不怕死地往城里冲去,荆东坚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在他看来,此场战事的结局在此时已经决定,再也没有更改的可能。

    挑在长枪上的尸体的血顺着枪杆慢慢地流了下来,荆东感到了它的温热!

    城内惨叫声震耳,火头四起,浓烟火屑遮蔽了整个天空,入目处尽是一片血红,有如修罗地狱的江坛城内,守军与老弱妇孺不知所措地四散奔逃,一片末日的惨厉气氛,惨不忍睹。

    城头城内,更激烈的近身肉搏战正在发生。双方都是你一刀我一刀地在劈杀着,动作机械,但是每一下都有一个人倒下。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就是战场!

    火落到浓浓的血上,落到死去的人的身体上,发出焦臭的黑烟。

    骏马的铁蹄敲在江坛郡大街的青石板上,并没有发出清脆的声音,因为这里的血已经够多。

    荆东此时正带着自己的骑兵向城内的深入扑去,他要把这里的敌人杀个一干二净,以建立声威。在他身后,还有如水般的步兵。对于明蕊帝国的士兵来说,此时大势已去。残酷的巷战全面开展,宽厚的城墙完全失去防御保护的作用。

    忽然一股近500人的军队迎而杀至,冲得快的士兵在这股力量的冲击下,纷纷落马,惨叫连连。

    才一会,这股人马已经杀至荆东面前,正是谦益。

    “哼!又来一个送死的!”

    荆东冷冷地笑着。四周的屠杀已经停止,因为已经无人可杀,所有的人都静静地看着这被围在中间的谦益和他的500亲骑。

    “无知小儿,若是我守城,那轮得到你在这喘大气!”

    银铁色盔甲将身形高大威武的谦益紧野地包裹着,挺直的身躯露出只有征战多年的军人才特有的威严,火光映在其上,发出绚丽的光芒。

    “嘻嘻,那就只能可惜地说天遂我愿喽!不过,今日我已下屠城之意,你也不例外!”

    荆东阴冷地说。

    谦益本已早就立下必死之心,此时更是双目血红,手中大刀朝前疾劈,大叫道:“我就算死,也要你陪我一起上路!小儿接招吧!”

    “当!”

    刀枪交击,两人同时剧震。

    随着双方主将的交锋,荆东的士兵也和谦益的500亲骑缠斗在一起,只是这500人太少了,鉴定眼之间就已经被潮水般吞噬,再不成队形。

    谦益自知此次必死,展开刀法,勇猛向前,瞬那之间在马上向荆东劈出了十多刀,刀刀均是同归于尽的招数,令荆东挡得颇为吃力。

    正不要命地步步向荆东进逼的谦益突然听到自己身后传来长刀挟着啸声往自己的脖子扫来,若中此刀,肯定会身首异处。但是更要命的是本来给自己逼得只能东挡西挡的荆东看到此种情景突然双腕一紧,枪上的力量骤然加重,逼住了自己的大刀,无法回刀后挡,只得匆忙之间往马颈旁伏下去,只差毫离避过这必杀的一刀。

    但是谦益座下的战马就没有这样好运,刀光掠过,失去马头的战马一声不哼地四蹄跪倒在地上,谦益也和马一同滚往地上。

    倒在地上的谦益突然肋间一凉,他知道荆东已经趁着他失去平衡之际刺中了自己。

    谦益凝聚全身的力量,长力突地脱手而出,向荆东飞去。

    立于马上的荆东想不到已经被自己刺中的谦益还有这种能力,急切之间只得松开长枪,身猛向旁边一避。大刀过处,带起一阵血光。

    谦益慢慢地站了起来,伸手拔出还刺在自己身上的长枪,用力往地上一插。

    血,慢慢地从谦益的眼角流了出来。

    沾到地上。

    荆东用手捂住自己的伤口,紧紧地盯着谦益,眼中突然有了一种说不清什么意思的神色,由淡而浓,又由浓而淡。

    为将者,一踏上战场,不是杀人就是被杀。这是铁一般的定律,没有人能逃脱得了。

    良久,荆东在解名和吴进的簇拥下,往城中的将军府走去。在他身后,是清理战场的士兵。

    江坛县城陷落,时值7月初。

    7月底,荆东率部分舰船继续北上,于8月初进逼拱卫帝都的嘉绍郡。

    9月,荆东再次带领30多艘战船,第二次北上,嘉绍郡的海石县。

    10月,荆东攻占嘉绍郡平门、桐波两县。

    11月,帝国将军经宁向荆东发动攻击,意图一举击败敌军,但反被大败,经宁战死。

    12月,帝国派人与荆东签定和约,详情并没有向帝国人民公布。

    帝国也许是享受得太久的安宁了,以至于人们很快地就忘记了这件事情。似乎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人们还是照常过自己的生活。

    没有人愿意记起那些令人伤心的事情。

    只是,贪心的人会满足吗?

    人,总是希望得到更多,那怕他已经得到了很多。
第五章 煮酒清谈
    雨粉轻轻扬扬地弥漫在天地间,蒙蒙一片,落在屋檐上、落在庭院松软的土地上、落在依然留有碧绿如翠的花草树木之上。

    虽然地处南方,帝国的冬天也完全没有那怕是一丁点的温柔可爱,这雨粉虽小但却狠毒得很——能刺入人的骨肉之中。这种天气,绝对只适合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个好觉,于是此时的江元县大街上行人少得出奇,平时那些充满激情的人都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去了。多年的和平生活已经让这个帝国变得懒洋洋起来,学会了享受。

    煨碳弄裘,美人温如玉,有谁愿意出来呢?

    但也并不是一个人也没有,此时正有一个人准备出门,只见他一手撑着把大得出奇却有点破旧的大伞,慢悠悠地在打开了门。虽然看不到他的脸,但是从巨大的雨伞下露出的身形来看,虽然给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但身形却如峭岩一般挺拔和高奇,还有那一只握住大伞状的手晶莹如玉,还泛出一丝丝如有实质的光华。

    此人正是天涯。

    昨天还是好好的天气,今天却有如寒冬一样,在这种天气里最好的消遣方式就是在暖炉前把酒清谈。想到这里,天涯的嘴角就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此时他之所以出去,就是想买些酒菜。

    天涯对于吃非常讲究,也独有眼光,所以他才亲自出马。

    天涯在江元县的大街小巷里忽左忽右地走了半天之后,才从空气里闻到了一阵浓郁的清香。

    天涯知道那是牛肉的香味,牛肉本是味大之物,但是此时传来的却是一股清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天涯不由得有些期待。

    很快地,天涯就看到小巷的尽头处有一座低矮的小棚,想来就是牛杂铺了。

    铺子没有牌子,来的应该都是些熟客,确实,在这样的一条小巷子,不容易找到。

    天涯收起巨大的雨伞,“钻”进棚子去。棚子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有点矮。

    棚子虽然是搭在小巷子里,但是却干净得很,摆着的桌椅虽然都是普通的木料,但是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刚从外面潮湿天地进入到这里的天涯,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清爽。

    也许是由于那个烧得通红的大炉子的原因,外面虽然还在下着可刺透人骨的冬雨,棚子里却温暖如春,而刚才天涯闻到的那一丝丝清香正是从摆在大炉子上的那个大瓦罐里透出来。此时走得更近了,更是感到这清香如有实质。也许是由于天气的缘故,棚子里只有一个年纪在六十上下的老头坐在炉子前抽着烟。

    天涯刚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叫道:“老爹,你赶快把最好吃的端上来。”

    “好咧,马上就来!“李老爹看了天涯一眼,应了一声就转过身去从大瓦罐里舀出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牛杂,摆到了天涯的面前。

    天涯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碗牛杂,只见它用料非常简单,只有三样:牛杂、萝卜还有几粒葱花。这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特别的地方在于它的汤与通常所见的并不一样。常见的牛杂汤通常都煮得非常浓郁,这与牛肉本身有关,但是此时摆在天涯面前的这碗牛杂汤却澄清如透明的玉石,用勺子轻轻搅动的时候,如同胶质一般。

    天涯低下头去喝了一口,不由得闭上眼睛,任凭滚汤的牛杂汤通过喉咙,游走于身体各处,顿时温暖起来。

    也许是因为下雨的缘故,天涯在这里也已经呆了好一会,但是棚子里的人并不多,买牛杂的老爹也有空和天涯有一句没一句地掰了起来。

    人生在世,为的确实就是一顿安乐茶饭。此言不假。

    晌午,天涯才慢悠悠地回到小宝住的地方。

    才走进屋,天涯马上感到一阵暖意扑身而来。天涯把大伞收了起来,靠墙放好。当他坐下来的时候,发现小宝、剑冰和夕刀都已经围坐在炉子前,地上空着几个酒坛,想来真的是已经喝了不少。

    “我说大哥,你到到底去哪了?让咱们等了老半天,酒都忍不住喝了几大坛了!”

    冰剑一见天涯回来,就忍不住直叫。

    天涯笑了一下说:“我吃牛杂的去了。”

    “哦,你说的是李老爹的那个牛杂汤铺子?”

    天涯刚一坐下来,小宝问他说,那根从来也不离身的烟杆正刚刚离嘴,一缕袅袅的烟气正不舍地缠绵在烟嘴处。

    天涯点了点头说:“嗯,那处的牛杂真不错,有机会还得去吃吃。”

    “不是吧?找到好的地方也不告诉我?”

    冰剑一边七手八脚地和夕刀把肉放进炉子上的那个瓦罐,一边说。

    “就是就是,应该带我们去。”

    夕刀也付和着说。

    “想的话,明天就去。”

    天涯觉得好笑,自己的这两个兄弟一听一吃的,就马上两眼放光。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吗?

    炉火正旺,放下去的肉很快地就滚熟了。天涯看掀开盖子看了一下,拿起摆在旁边的大大小小的十来个小瓶子,把里面的东西倒了进去,香气马上就飘了起来,让人食指大动。

    冰剑一边盯着罐子里的肉,一边说:“大哥,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了,有点闷了。”

    天涯沉吟了一下说:“或许我们并不需要等太久了。

    说这话的时候,天涯的眼中闪过一股厉芒,他想起了自己发过的誓。

    “哦,那就太好了。这里虽然好吃好喝,但是生活也太单调了一些,除了那次和冰剑去羁香楼之外,都没有什么刺激的。”

    夕刀拔了一下炉子里的炭说,显然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吃到肉了。确实,在这种寒雨欲透骨的天气里,吃着滚烫的肉,喝着温好的酒,定能千金不换。况且这肉还是大哥亲自调的味,想想以前吃过的肉,口水都要留出来了。

    “这酒是清叶吧?”

    天涯喝了一口温得刚好的酒。清叶是帝国最著名的酒,酒色清纯,香气凝而不散,最为神奇的是倒入碗之后隐隐可见到片片飘起的青竹叶,上下浮动,所以才得名清叶。历朝以来,清叶都作为皇室的用酒,生产的整个过程都有皇室的专门官员监管,因此就算是朝中的大员想喝到这酒都非常不容易。当年天涯平定西北叛乱的返回帝都的时候才喝过一次,由此可见它的珍贵了。

    “呵呵,大哥你以后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因为我已经把这酒的生产控制在手里了。”

    小宝笑着对天涯说。

    “多点和那些人打交道,日后有大用呢。”

    天涯伸展了一下身子说。

    小宝点了点头。其实,生意做大了,就会免不了要和官府打交道,有很多事情,不管是不是真的合法,都得和他们打好交道。如果他们三天两头来故意找碴,那生意就不用做了。

    “大哥,你快点接着往下说,酒你尽量喝!”

    一边说还一边给天涯把酒满上。原来夕刀见到天涯不紧不慢地讨论起清叶来,心急起来。

    天涯并没有接着讲下去,而是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玉,递给小宝说:“二弟,你看看这块宝值多少钱?”

    小宝接过天涯递过来的玉石仔细地看了一下,玉石的表面平凡无奇,只是上面有了几道刀痕,想来是天涯划的。小宝把玉石迎着日光、向刀痕里望去,从刀痕望进去,玉石晶莹剔透得仿若澄空碧练,最为难得的是玉石当中竟然有一幅天然的图画:一个老叟盘坐在枯树之下。

    看到这里,小宝讶然道:“大哥,你从什么地方找到这种可遇不可求的宝贝,再加工一下,拿到市面上,万金不换!”

    小宝说完之后,把玉石递给了冰剑和夕刀,让他们也见识一下。他是生意人,所经营的生意之中,玉器之类就是很大的一项,以他的眼力所说出的话自然最为可靠。

    冰剑和夕刀看到玉石之中的那一幅逼真的水墨画,不由得称奇不已。

    “我只花了三两的银子就把它卖下来。”天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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