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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国〔古希腊〕柏拉图-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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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对啊。苏:还有,神经错乱的疯子不但想象而且企图真的不仅统治人类而且统治神呢。阿:的确是这样的。苏:所以,我的朋友,当一个人或因习惯或因天性或因两者,已经变成醉汉、色鬼和疯子时,他便成了一个十足的僭主暴君了。阿:显然是这样的。苏:这种人物的起源和性格看来便是这样。 但是他的生活方式怎样呢?

    阿:你倒问我,我正好要问起你呢。 还是让你来告诉我吧。苏:行,我来说。 我认为,在一个人的心灵被一个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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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情完全控制了之后,他的生活就是铺张浪费,放荡不羁,纵情酒色等等。阿:这是势所必须的。苏:还有许许多多可怕的欲望在这个主宰身边日夜不息地生长出来,央求很多事物满足它们。 是吧?

    阿:的确如此。苏:所以,一个人不管有多少收入,也马上就用没了。阿:当然是。苏:以后便是借贷和抵押了。阿:当然是了。苏:待到抵押无物、借贷无门时,他心灵中孵出的欲望之雏鸟不是必然要不停地发出嗷嗷待哺的强烈叫声吗?他不是必然要被它们(特别是被作为领袖的那个主宰激情)刺激得发疯,因此窥测方向,看看谁有东西可抢劫或者骗取吗?

    阿:这是必然的。苏:凡可以抢劫的他都必须去抢,他否则便会非常痛苦。阿:必然的。苏:正如心灵重新显现的快乐超过了原旧的激情而劫夺后者那样,这个人作为晚辈将宜称有权超过他的父母,在耗光了他自己的那一份家产以后夺取父母的一份供自己继续挥霍。阿:自然是如此的。苏:他的父母假如不同意,他首先会企图骗取他们的财产。 是吗?

    阿: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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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骗取假如不行,他下一步就会强行夺取。 是吗?

    阿:我以为会这样的。苏:我的好朋友,老人假如断然拒绝而进行抵抗,儿子会手软不对老人使用暴君手段吗?

    阿:面对这种儿子,我不能不为他的父母害怕。苏:讲实话,阿得曼托斯,你是以为这种人会为了一个新觅得的可有可无的漂亮女友而去虐待自己出生以来不可片刻或离的慈母,或者为了一个新觅得的可有可无的妙龄娈童而去鞭打自己衰弱的老父,他最亲的亲人和相处最长的朋友吗?他假如把这些娈童美妾带回家来和父母同住,他会让自己的父母低三下四屈从他们吗?

    阿:是的,我有这层含意。苏:做僭主暴君的父母看起来是再幸运不过的了!

    阿:的确是幸运呀!

    苏:他假如把父母的财产也都挥霍磬净了,而群聚在他心灵里的快乐欲望却有增无已。 这时他会怎么样呢?他不会首先逾墙行窃,或碰到迟归夜行的人时扒人衣袋,并进而洗劫神庙的财产吗?在这一切所做所为里,他自小培养起来的那些关于高尚和卑鄙的信念,那些被认为是正义的见解,都将被新释放出来的那些见解所左右。 而后者作为主宰激情的警卫将在主宰的支持下取得压倒优势。 ——所谓“新释放的见解”

    ,我是指的只是以前在睡梦中才被放出来自由活动的那些见解;当时他由于还处在父亲和法律的控制之下心里还是拥护民主制度的。 但是如今在主宰激情控制之下,他竟在醒着的时候想做起过去只有在睡梦中偶然一出现的事儿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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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得无法无天,不论杀人越货还是亵渎神圣,什么事都敢做了。 主宰他心灵的那个激情便象一个僭主暴君,也是无法无天的,驱使他(象僭主驱使一个国家似的)去做一切,以满足它自己和其它欲望的要求。而这些欲望一部分是外来的,受了坏伙伴的影响;一部分是自内的,是被自身的恶习性而释放出来的。 这种人的生活能不是如此的吗?

    阿:是这样的。苏:在一个国家里假如这种人只是少数,作为大多数的都是头脑清醒的人。 那么,这少数人便会出国去做某一外国僭主的侍卫,或在某一可能的战争中当雇佣兵。 但是如果他们生长在和平时期,他们就会留在本国作很多小邪恶。阿:你指的是哪种恶呢?

    苏:做小偷、扒手、强盗,剥人衣服的,抢劫神庙的,拐骗儿童的;假如生就一张油嘴,他们就流为告密人、伪证人或受贿者。阿:你说这些是小恶,是有条件的我想,是由于这种人人数还少。苏:是的。 因为小恶是和大恶相比较的小。 就给国家造成的苦害而言,这些恶加在一起与一个僭主暴君造成的危害相比,象常人说的,还是小巫见大巫。 但一旦这种人及其追随者在一个国家里人数多得可观并且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时,他们再利用上民众的愚昧,便会把自己的同伙之一,一个自己心灵里有最强大暴君的人弄上僭主暴君的宝座。阿:这是十分自然的,他或许是最专制的。苏:所以,人民如果听之任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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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国家拒绝他,那么,他就也会如上面说过的那个人打自己的父母一样,惩戒自己的祖国(假如他能做得到的话)

    ,将新的密友拉来置于自己的统制之下,把从前亲爱的母国——如克里特人称呼的——或祖国放于自己统治之下。 而这大约也就是这种人欲望的目的。阿:对,目的正好在此。苏:所以,这种人掌权之前的私人生活不是如此吗:他们起初和一些随时准备为之帮闲的阿谀逢迎之徒为伍;而他们如果自己有求于人的话,他们也会奉迎拍马低三下四地来表白自己的友谊,尽管一旦目的达到,他们又会另唱一个调门。阿:确实是这样。苏:所以他们一生从来不真正和任何人交朋友。 他们不是别人的主人便是别人的奴仆。 僭主的天性是永久也感觉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的。阿:完全是这样。苏:所以,我们如果称他们是不可靠的人,不是对的吗?

    阿:当然很对!

    苏:假如说前面我们一致同意的关于正义的定义是对的,那么我们关于不正义的描述就是不能再正确的了。阿:的确,我们是非常正确的。苏:关于最恶的人给我们一言以蔽之。 他们是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阿:绝对正确。苏:这恰恰是一个天生的僭主取得绝对权力时所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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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 他掌握这个权力时愈长,暴君的性质便越强。格劳孔(这时候插上来说)

    :这当然是肯定。苏:如今不是可以看出来了吗:最恶的人不也正是最为不幸的人吗?并且,因此,他执掌的专制权力愈大,掌权的时间愈长,其实他的不幸也愈大,不幸的时光也愈长吗?当然,众人各有各的看法。格:肯定的。 确实是如此。苏:专制君主的人不是更象专制政治的国家吗?民主的人不也就象民主政治的国家吗?如此等等。格:当然对的。苏:我们可以作象下面的推论:在美德和幸福方面,不同类型的个人间的对比关系就象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的对比关系。 是吗?

    格:怎么会不是的呢?

    苏:那么,在美德方面僭主专政的国家与我们起初描绘的王政国家对比起来怎么样呢?

    格:它们正好相反:一个最善而一个最恶。苏:我不再往下深究哪个最恶而哪个最善了。 因为那是一明二白的。 我要你判断一下,在幸福和不幸方面它们是否也如此相反?让我们不要只将眼光放在僭主一个人或他的少数随从身上以致眼花缭乱看不清问题。 我们要既广泛又深入地观察整个城邦,应该经过这么无遗巨细地透视它的一切方面,透彻地了解了它的全部实际生活,再来发表我们的看法。格:这是一个十分好的动议。 大家都十分清楚:没有一个城邦比僭主统治的城邦更不幸的,也没有一个城邦比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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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的城邦更为幸福的。苏:这不也是一个非常良好的提议吗:在论及相应的个人时,我们要求讨论者能通过思考深入地一直了解到对象的心灵和个性,而不是象一个小孩子那样只看到外表便被僭主的威仪和生活环境所迷惑?

    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作出判断,我们才应当倾听他的判断——尤其是,他假如不仅看到过僭主在公众面前的表现,并且还曾经和僭主朝夕相处,亲眼目睹过他在自己家里以及在亲信中的所作所为(这是剥去一切伪装看见一个人赤裸裸灵魂的最好场合)。

    我们因此不是应该请他来解答我们的这个问题吗:僭主的生活和别种人物的生活比较起来到底幸福还是不幸福?

    格:这也是一个良好的建议。苏:那么,我们要不要自称我们有判断能力,我们也有过和僭主型的那种人一同相处的经验,所以我们自己当中可以有人回答我们的问题?

    格:是的。苏:那么,来吧,让我们这样来研究这个问题吧。 请先记住城邦和个人性格之间都是相似的,随后再逐个地考察每一种城邦和个人的性格特点。格:哪些性格特点呢?

    苏:让我们首先谈论一个国家。 一个被僭主统治的国家你说它是自由的呢还是受奴役的?

    格:我认为绝对受奴役的。苏:但是,在这样的国家你看到也有主人与自由人呀。格:我看到这类人只是少数,而(所谓的)整体及其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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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部分则是处于屈辱和不幸的奴隶地位。苏:因此,个人如果和国家相象,他必定有同样的状况。他的心灵充满大量的奴役和不自由,他的最优秀最理性的部分受着奴役;而一个小部分,也即那个最恶的和最狂暴的部分则扮演着暴君的角色。 不是吗?

    格:这是一定。苏:那么你说这么一个灵魂是在受奴役呢还是自由的呢?

    格:我觉得是在受奴役的。苏:受奴役的与被僭主统治的城邦不是最不能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的吗?

    格:正是的。苏:所以,实行僭主制的心灵——指作为整体的心灵——也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由于它永远处在疯狂的欲望驱使之下,因此充满了混乱和悔恨。格:显而意见是这样。苏:处于僭主暴君统治下的城邦一定富呢还是穷呢?

    格:是穷。苏:所以,在僭主暴君式统治下的心灵也一定永久是贫穷的和苦于不能满足的。格:对。苏:这么一个国家和这样一个人不是必定充满了害怕与恐惧吗?

    格:对。苏:那么你认为你能在其他任何国家里发现有比这里更多的痛苦、怨恨、忧患、悲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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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绝对不能的。苏:对,你是否认为人也这样?在别的任何一种人身上会比这种被强烈欲望刺激疯了的僭主暴君型人物身上有更多的这种情况吗?

    格:这怎么会是这样呢?

    苏:所以,有鉴于所有这一切以及其它类似情况,大概我想你会判定,这种城邦是所有城邦中最为不幸的了。格:我如此地说不对吗?

    苏:绝对是正确的。 但是,有鉴于同样的这一切,关于僭主型个人你肯定会有什么高见呢?

    格:我肯定会认为他是所有人中最最不幸的。苏:这话你可说得错了。格:怎么不对呢?

    苏:我们觉得这个人仍没达到不幸的顶点。格:那么什么人才达到了顶点呢?

    苏:我要指出的那种人或许你会认为他是还要更为不幸的。格:是哪种人?

    苏:一个有僭主气质的人,他不再过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某种不幸的机会竟然不幸地让他能成了一个实在的僭主暴君。格:根据以上所说加以推论,我认为你的话是非常正确的。苏:好。 但是这样的事儿凭想必然是不够的。 我们必须用如下的论证完全地考察它们。 因为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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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善的生活与恶的生活问题。格:再正确不过了。苏:所以请考虑,我的话是否有点道理。 我觉得我们必须从下述事例中得出关于问题的见解。格:从哪些事例中呢?

    苏:用我们城邦里的一个拥有大量奴隶的富有私人奴隶主为例。 在把控很多人这一点上他们象僭主,而不同的只是所统治的人数不同罢了。格:对,有这点不一样。苏:那么你清楚他们不担心,不害怕自己的奴隶吗?

    格:他们会害怕什么?

    苏:啥也不必害怕。 可是你知道他们为何不怕吗?

    格:是的。我知道整个城邦国家会保护每一个公民个人。苏:说得非常好。 可是假设有一个人,他拥有五十个或更多的奴隶。 现在有一位神明把他和他的妻儿老小、他的财富奴隶一起从城市里用神力摄走,送到一个偏僻的地方,这里没有一个自由人来救助他。 你想想看,他会那么害怕,担心他自己与他的妻儿老小要被奴隶所消灭吗?

    格:我看这个恐惧是不会再大了。苏:此时他不是必须要巴结讨好自己的一些奴隶,给他们更多承诺,放他们自由(虽然都不是出于真心自愿)

    ,以致一变竟巴结起自己的奴隶来了吗?

    格:也许必定这样,否则他就一定灭亡。苏:可是现在假设神在他周围安置了许多邻人。 他们又是不许任何人奴役别人的;有人如果想要奴役别人,他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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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处以更加残酷严厉的惩罚。 这时怎么样呢?

    格:我以为,这时他的处境还要更糟,他的周围就全是敌人了。苏:这不正是一个具有我们描述过的那种天性,充满了很多种恐惧及欲望的僭主陷入的那种困境吗?他是这个城邦里唯一不可出国旅行或参加普通自由公民爱看的节日庆典的人。 虽然他心里期望很多快乐,可他必须象妇女一样深居禁宫,空自羡慕别人能自由自在地出国旅游观光。格:对。苏:所以,僭主型的人物,即由于混乱在他内心里占了优势而造成了恶果你因而判断他是最不幸的那种人物,当他不再作为一个一般的私人公民,命运让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僭主暴君,他不能控制自己却要把治别人,这时他的境况一定还要更糟。 这正如强迫一个病人或瘫痪的人去打仗或参加体育比赛而不在家里治疗静养一般。格:苏格拉底啊,你说得非常好,对比得十分恰当。苏:所以,亲爱的格劳孔,这类境遇不是最不幸的吗?

    僭主暴君的生活不是比你断定最不幸的那种人的生活还要更加不幸吗?

    格:正是如此。苏:所以,虽然或许有人会不赞同,然而这是真理:真正的僭主实在是一种依赖巴结恶棍的最卑劣的奴隶。 他的欲望永远无法满足。 你假如善于从整体上观察他的心灵,透过欲望的众多你就可以看到他的真正贫穷。 他的生活是一天到晚提心吊胆;国家状况假如可以反映其统治者的境况的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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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他象他的国家一样充满了动荡不安与苦痛。 是这样吗?

    格:确实是的。苏:除了我们前已说过的而外,他的权力将让他更加妒忌,更不正义,更不忠实可信,更不讲朋友交情,更不敬神明。 他的住所藏垢纳秽。 你能看到,结果他不仅使自己成为极端悲惨的人,也使四周的人成了最最悲惨的人。格:有理性的人都会承认你这话的。苏:那么快点,如今最后你一定要象一个最后评判员那样作一个最后的裁判了。 请你鉴定一下,哪种人最幸福,哪种人第二幸福,再同样地评定其余几种人,依次鉴定所有这五种人: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民主型、寡头型及僭主型人物。格:这个鉴定是容易做的。他们象舞台上的合唱队一般,我按他们进场的先后次序排列就是了。 这既是幸福次序同时也是美德次序。苏:这样说来,我们是雇一个传令官来宣布下述评判呢还是我自己来通知呢?

    “阿里斯同之子格劳孔已经判定:最善者与最正义者是最幸福的人。他最能自制,最有王者气质。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是最不幸的人。 他又最有暴君气质,不仅对自己实行暴政并且对他的国家实行暴政”。

    格:就请你个人来宣告吧。苏:我想在上述评语后面再加上一句话:“无论他们的品性是否为神人所知,善与恶、幸与不幸的结论不变”。行吗?

    格:加上去得了。苏:很好。 那么,这是我们的证明之一。 可是,请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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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第二个证明,看它是不是有点道理。格:第二个证明又是什么?

    苏:正如城邦分成三个等级一样,每个人的心灵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 所以我觉得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证明途径。格:怎样么的证明途径?

    苏:请听我说。 这三个部分我看到也有三种快乐,各各对应。 还同样地有三种对应的欲望与统治。格:请解答清楚。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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