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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军破之堇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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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从明后而嬉游兮,登层台以娱情。见太府之广开兮,观圣德之所营。建高门之嵯峨兮,浮双阙乎太清。立中天之华观兮,连飞阁乎西城。临漳水之长流兮,望园果之滋荣。立双台于左右兮,有玉龙与金凤。连二桥于东西兮,若长空之虾蝾。俯皇都之宏丽兮,瞰云霞之浮动。欣群才之来萃兮,协飞熊之吉梦。仰春风之和穆兮,听百鸟之悲鸣。云天亘其既立兮,家愿得而获逞。扬仁化于宇内兮,尽肃恭于上京。惟桓文之为盛兮,岂足方乎圣明!休矣美矣!惠泽远扬。翼佐我皇家兮,宁彼四方。同天地之规量兮,齐日月之晖光。永贵尊而无极兮,等君寿于东皇。御龙旗以遨游兮,回鸾驾而周章。恩化及乎四海兮,嘉物阜而民康。愿斯台之永固兮,乐终古而未央。

    《铜雀台赋》(三国·曹植)

    迟到了,迟到了,小圆提着高跟鞋,飞奔进一楼,假装没看见众人吃惊的神情,径直跑到电梯旁,真倒霉,伸手按钮,抬头看各个电梯所在的楼层,一号电梯刚刚上了三楼,二号在十一楼,三号在十五楼,四号在七楼。

    时间应该来得及,小圆站在四号电梯门前,扶着墙穿好鞋,刚刚跑步赶公车时,鞋跟崴了一下,现在穿上去,有些别扭,只好中午找人修理,真倒霉,这双鞋刚刚才买。

    等了近一分钟,四号电梯停在七楼一动不动,不知道是那个家伙占着电梯,小圆左顾右盼,确认没有敌情,小心翼翼的跑到只有管理层才能使用的电梯旁,伸手轻按,电梯门应手而开,太好了!

    站在电梯里,小圆这才出了一口气,毕业半年,好容易才找到工作,可不能那么轻易就丢了,偏偏自己贪睡,一个月迟到了十四天,再加上一直不太喜欢小圆的人事总监煽风点火,昨天老板终于发火,拍着桌子发了天巨的一台火,同时恐吓小圆,再迟到一天,就请她自动离职。

    有惊无险的打了卡,距离迟到只有一秒,小圆笑容可掬的走进办公室,没想到一个办公室的人,都抬着手表在看,一见小圆,集体起身鼓掌,俨然在欢迎领导。

    抱着文件夹走进会议室,叶子早就占好了会议桌末端的位置,小圆坐在他身边,把文件夹竖起,只待老刘头主持每周的例会时,小睡补充缺失的睡眠。

    “小圆,你刚才提着鞋飞奔的样子,真是太漂亮了,”叶子捧着化妆镜,细细察看精致的妆容,“我们站在窗子旁边,lily说你是她见过跑得最快的人,国家不招你进长跑队,真是损失。”

    知道同事们都在看笑话,小圆也不生气,大口喝了两口豆浆,叶子啪一声合拢了化妆镜,“这是小方送来的,小圆,你和小方真的是姐弟吗?”

    “是啊!”咬了一口面包,翻了一个白眼,“当然,如果不是我罩着他,他能长那么大吗?”

    “这年头的人都不老实,话怎么反着说,”外事部是全公司的帅哥集中地,用除小圆外所有人的话来说小方是帅哥中的帅哥,从小方第一天入职,全公司未婚的女人都盯上了他,叶子很是动了一番脑筋,还和小圆商量过追求小方的方法,等知道小方是小圆的弟弟,当时的表情的精彩程度绝对可以媲美奥斯卡奖最佳女主角,叶子对小圆每一次对小方的欺压都痛彻心扉,等看到小圆脸上不满的神情,叶子优雅的捧起水杯,火速的转移话题,“小圆,你的徒弟出师了,是不是又传授了一遍老鲁教你偷懒的技巧?”

    “嗯,”小圆又喝了一口豆浆,目不斜视,全力以赴在会议开始前吃完早点,“都是同事,当然要信息共享。”

    “你听说没有,”叶子声音里有些紧张,“老刘头被调到总部去了,总部有一个人被派到这儿任副总经理兼业务与市场总监,统管业务部和市场部,官儿可比老刘头儿大得海里去了。”

    叶子和总经理助理是发小儿,也是小道消息的万事通,这个公司由上到下,哪怕是最鸡毛蒜皮的事,没有她不知道的,可是这样的事和小圆可没什么关系,小圆入职半年,现在还是初级市场代表,和副总之间的级别差异,完全是天涯和海角,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喝完最后一口豆浆,小圆心满意足,老刘头一反常态的没有准时出现,肚子饱饱儿的,小圆终于有了多管闲事的闲情逸致,“叶子,你说这个空降兵是不是有什么背景?不然怎么才来,就那么高的职位?”

    “小圆,你终于开窍了,”刚刚补了唇彩的叶子抿了抿嘴,“来的这个人,是董事长的大儿子,听说是哈佛商学院的高材生,中国是董事长下一个十年全球战略计划中最重要的战略要地,所以才派自己的儿子亲自来主掌大局,不过听说这位太子爷才二十五岁,你说人和人怎么那么不同?咱们在这里混个十年八载,最多混成经理,副总?算了,没那个命。”

    听叶子发了半天牢骚,老刘头终于出现了,跟在他身后,是人力资源总监,两个人都满面讨好的笑,老刘头儿站在会议桌旁,春风得意,环顾众人,踌躇满志,“各位,想必在座的,已有人知道我将调到美国总部,而董事长的公子将任驻中国分公司的副总经理兼任业务与市场总监,也是各位的主管,现在请各位起立欢迎。”

    饭饱神虚,睡眼朦胧的小圆几乎是闭着眼睛站了起来,却被叶子暗中掐了一把,“小圆,你惨了,你看看新来的总经理是谁。”

    半眯着眼睛瞟了一眼,然后小圆马上转过头,完全没有想过新来的总经理竟然是自己带的徒弟,自己以为他是新来的同事,所以事无巨细,把那些偷懒的技巧统统传授了一遍,这下可惨了,来不及写辞职信,就要被开除了,还要连累其他的同事。

    一早上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午饭时间,小圆十万火急的叫了在外事部混日子的任小方商量后路,听完小圆的话,小方的眼睛立刻瞪得就像鸡蛋那么大,“小圆,你怎么这么笨,你对人家不知根,不知底,就肝胆相照?”

    咬着鸡肉卷,不方便回击,小圆翻了一个白眼,任小方叹了口气,“算了,早知道你在这里干不长,我连辞职信都写好了,就等你老人家被人家开除,我也好成就大义。”

    “小圆,”刚吃完最后一口鸡肉卷,老刘头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你怎么躲在这里,公司派你到武汉出差,还有你,任小方,你们经理四处找你,下午三点的飞机,你们赶快回去收拾行李。”

    背着天巨的大包,跟在一群人后面,看几大总监众星捧月一样围绕在副总身旁,还有人帮他提着行李,完全没有人看小圆和小方一眼,众人都练了神功,用眼神将他们蒸发成水蒸汽。

    挤在人群中托运了行李,才转身就看见老刘头横眉怒目,叉腰站在一旁,官威十足,足足教训了小圆半个小时,从小圆刚进公司不小心打破了鱼缸,一直回顾到最近一个月连续迟到十四天,最终以小圆在带副总时,什么都不教,总是指派人家去干苦活累活结束,幸好广播里提示机舱门将要关闭,否则,估计十个小时都不够他骂。

    坐在小方旁边,小圆的脸就像南极冰原的冻土层,直到飞机上了天,才稍稍有些缓和,小方幸灾乐祸,“小圆,被骂了吧!你被骂一顿,总比被开除好。”

    “小方,其实我是替全体同事背了黑锅,”小圆振振有词,恨不能把全天下的道理都集于一身,“除了市场部,没有其他部门的人让菜鸟带新人,菜鸟怎么能传道授业解惑?之所以我会被委以霉任,是因为所有同事都不愿意干,我是被强行摊派,所以大家都不能怪我。”

    “任小圆,”小方用飞机上的广告杂志挡在身前当盾牌,眯起眼睛,就像一条修行了几千年的妖狐,“虽然我不了解贵部门的运作方式,但是谁请你人家一来,你就热情得就像三伏天的太阳,该说不该说的你都说了,还怪人家陷害你,就说你入职第一天打破的那个鱼缸,换成我们经理,你早就被开除了十几次了。”

    “哼,”小圆做出一个恼怒的表情,“一会儿下了飞机我要告诉爸爸,你欺负我。”

    “我?”如果不是苦于飞机上空间有限,小方早就一跃而起,“小圆,我第一次发现这世上有你这样不讲道理的人,谁欺负谁?还没出生的时候,如果不是你使阴谋诡计,以我这样的运动神经加超能细胞的天才会比你晚出生一分钟?我们暂且不说革命家史,就说进了这家公司,我每个月的工资都被你用去百分之七十,害得我老大不小二十一岁,都没有交女朋友,远的不说,就说这个星期,有人不是穿着高跟鞋想要打破百米世界纪录,结果害得我修了一晚上的鞋跟,你说,谁欺负了谁?”

    自知理亏,小圆高傲的转过头,下定决心不再理睬小方,没想到他神神秘秘的拿出一个布包,“小圆,别生气了,你看看,这是我在琉璃厂淘到的。”

    两面小小的铜镜,镜面后镌刻着篆体的铭文,还有流畅而精致的花纹,镜面没有磨,有些花,只影影绰绰看得见自己的影子,真奇怪,这镜子似乎在什么地方看到过,正沉思时,小方卖弄学问,“这是三国时期的古物,难得一见,只是有些奇怪,之前出土的三国铜镜,都没有成双成对的,这可是难得的珍品,等我玩够了,就捐出去……。”

    没有认真听小方说话,小圆两手平举把铜镜放在机窗前,在阳光下仔细察看,阳光落在镜面上,灰蒙蒙的,镜子中间似乎有一道细细的光,小圆把两个镜面相对,光芒大盛,眼前一黑……。

卷一:去年今日此门中 第一章 第一节 人间四月芳菲尽(一)

    从出生始,步儿就是一个与常人不同的孩子,究竟有什么样的不同,鲁肃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觉得她特别的活泼、特别的好动、特别的喜欢铜镜,她常常凝视着铜镜,一动不动,好像铜镜里有另外一个世界一样,会走路的时候,每次回家,她总是要跑到门边的墙壁旁摸索,问她在找什么,她说要打开屋里的油灯,而不知道油灯是要点燃,她总是不明白门闩的用途,每次出门,都不许人锁门,而是将门掩上,然后强调门自己会上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除了那些奇怪的言行,最奇特的,莫过于她额间那朵小小的桃花。

    初出生时,众人只道那小小的红点是一个胎记,自己忧心忡忡,毕竟步儿是个女孩子,若这胎记越长越大,该如何是好,没想到步儿的眉目长开之后,那点红竟然是一朵桃花,方圆百里与鲁家有交的人无不啧啧称怪,再加上步儿出生时,旱了一月,那日竟然下了****的春雨,天明之时,城中所有的桃花尽数盛开,众人均言这些都是吉兆,步儿长成之后,定然是了不得的人物。

    每每想到此,鲁肃总觉失笑,要说春雨,本就厚积薄发,该时候下雨,而旱了月余,有了雨水的滋润,桃花当然盛放,都只是巧合而已,至于红点怒放之后形成桃花,那是诞她时死去的娘亲的护佑。

    待步儿三岁时,已成为城中一害,不是东家欺负了人家的姑娘,就是西家打了人家的小子,害得鲁肃每日黄昏,上门道歉已成为惯例,所幸鲁肃是谦谦君子,所以众人并不会十分为难他,只是私下谈论那孩子完全不像普通的女孩子,也庆幸当日自己没有为自己的子侄提出结亲的要求。

    这日傍晚,好容易因为下雨,步儿被约束在家中一日,所以鲁肃难得的清闲,雨水将庭院里铺着的青石冲洗得光可鉴人,在家里闷了一日,步儿小小的脸早已结冰,无论怎么逗她,她都一言不发,那是她生气的征兆。

    万般无奈,鲁肃只好抱着她走到街上,步儿的脸才缓缓解冻,此刻正是花季,镇上的桃花开得正艳,步儿眼眸闪动,极为兴奋,待到镇口,鲁肃抱着她转过身,步儿却伸长手臂,指着桃花树,示意要坐到树干上,鲁肃伸手摸了摸树干,树干早已被雨水湿透,“步儿,树干是湿的,爹进屋拿垫子,你站在树干上,千万不要动。”

    小手抓着树枝,步儿眯眼而笑,那双璀璨的明眸在瞬间弯成新月,鲁肃放心的垂下首,交待跟随在后,比步儿大三岁的鲁淑盯着步儿,不让她坐下或下树,然后才转身大步的踏着积水走回鲁府。

    “妹子,”六岁的鲁淑盯着伸长手臂想要摘桃花的步儿,说话的语气与鲁肃一般庄重儒雅,“爹爹适才说过,不许你动。”

    收回手臂,步儿眨着眼眸,盯着那朵艳丽的桃花,嘟着嘴,却听马铃声悠扬,垂下首,只见一行高大的男子扬鞭而来,当前的一个男子,二十出头,颌下微须,容貌俊美,可是满面风尘,显得有些狼狈。

    那个男子身侧,是另外一个青年,他穿着雪亮的盔甲,虽然他和那美貌的青年一般狼狈,可是总觉得他有一股说不出的霸气,似乎一举,便能投鞭断流。

    只眨眼之间,那队人马已经到了近前,美貌的青年看着如女孩子般文雅的鲁淑,微微一笑,“小孩,这里有供人借宿之地吗?”

    那美貌的青年初时给人极佳的印象,可是他一开口,便觉得此人傲气难当,鲁淑侧头看了看众人,然后点了点头,“我的家里可以供你们借宿。”

    “你?”霸气的青气眯着眼睛,“公瑾,看样子这孩子定是富户之后,你听他谈吐儒雅,举止有度,也罢,今夜就在居巢借宿,明日再赶路。”

    “小孩,”公瑾跳下马,“你家在何处?家里……。”

    “现在不行,”鲁淑一板一眼,“妹妹还在树上,要等爹爹来……。”

    听他这般说,两个青年一同仰首看着站在树枝上的步儿,幼年的女孩儿,长得玉雪可爱,那洁白柔嫩的皮肤吹弹可破,圆圆的脸,泛着一丝胭脂般的绯红,大大的眼眸,璀璨若星,甚至可以看到自己的倒影,嫣红的嘴唇,娇艳得一如满树的桃花,最奇特的,便是她额间的桃花形胎记,小小的一朵,精致得令人涌起难以抑制的爱怜,两人不约而同的大吃一惊,心中暗忖,这般年幼的女孩儿竟然如此的若人怜爱。

    那霸气的青年骑在马上,对步儿伸出手,“小妹妹,到我掌上来,我送你回家。”

    看着那双骨骼粗大的手,伤痕累累,步儿犹豫了片刻,这才提着裙子,小心翼翼的踏在他掌心,双足站定后,步儿伸手指了指鲁府的方向,“我们住在哪儿。”

    稚气的声音,带着未脱的奶味儿,那般的可爱,霸气的青年也不伸手拉缰,就这般捧着步儿任马儿带着他缓缓前行,公瑾将鲁淑抱在怀里,翻身上马,“主公,只不知是何家的女儿,养得如此娇嫩。”

    说话间,鲁肃抱着衣服快步而来,一见他,步儿便兴奋的高举着手臂,频频的挥动,“爹爹,步儿和哥哥在这儿。”

    将步儿抱在怀里,鲁肃这才抬眼凝视面前两个神采飞扬的青年,“在下姓鲁,名肃,字子敬,不知两位将军如何称呼?”

    两人早已下马,俊美青年躬身行礼,“在下姓周,名瑜,字公瑾,这位是我家主公孙策孙伯符,我们外出打猎至此,眼看天色已晚,想在贵府借宿****,不知尊下可方便?”

    “当然,”鲁肃躬身行礼,“当然,请……。”

    坐在鲁肃怀里,步儿抱着一个果子,澄澈的双眸不时左顾右盼,显得极为活泼,孙策对步儿微微一笑,“步儿,你刚才进屋的时候,伸手在墙壁之上抚摸,是在寻找什么吗?”

    “开关,”步儿毫不犹豫的回应,“开灯的开关。”

    眼见众人满面的疑惑,鲁肃也不知应如何解释,尴尬的笑着,“将军们的属下在下已安排妥当,天色渐晚,两位将军请先行歇息,明日在下已备下酒宴,为两位将军接风兼洗尘。”

    宽阔的房屋,舒适的床榻,躺下之后,两人发出满足的叹息,这数月的征战,许久没有如此舒适的安眠,周瑜突笑道:“主公,我未曾想到,居巢这样的小地方竟然也藏龙卧龙,这鲁肃真乃一个奇男子,你看他身材高大,眼光清澈而坚定,虽只有短短数句交谈,但语言之中的正气和才学却令人心折。”

    “嗯,”孙策轻声回应,“公瑾,我们连败数仗,只余下这十数人,此时有粮便有人,虽然鲁肃仅为居巢长,但家境殷实,而且为人豪爽,不效其他的腐儒,我觉得可以向他借粮,待咱们大事一成,加倍还他。”

    “我也有此意,”周瑜随即响应,“昨日一早,我便向鲁肃提出借粮一事,只要能够渡过此时的难关,以主公在江东的威望,只要一场胜仗之后,振臂一呼,应者如云。”

    的确如此,但是要取得那场胜仗,前方的坎坷也着实太过漫长,自己奉上玉玺,从袁绍处换得自由之身,一年的时光,本以为江东已是掌心之物,可是数月以来,连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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