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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科全书-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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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巡察、禁暴、督奸等任务,和守卫于宫禁之内的卫尉相为表里。执金吾秩为中二千石,有两丞及侯、司马、千人。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又式道、左右中侯及京辅都尉,也与执金吾有相属关系。武库为制造和贮存兵器的机构。中垒、寺互、都船之下皆有监狱。景帝时,中尉郅都曾拘捕有罪的临江王。主管武器及典司刑狱,也是执金吾的一项职责。东汉时执金吾属官只保留一武库,其余悉被减省,其职务主要是典司禁军和保卫京城、宫城的安全。执金吾每月要绕宫巡察三次,以预防和制止宫外水火之灾和其他非常事故。汉光武帝刘秀每到郡国巡视,便派执金吾留守京城;明帝东巡,还命执金吾守卫南宫。另外,有时皇帝出行,执金吾率领缇骑、步卒组成仪仗和警卫。章帝出巡,曾命执金吾随行宿卫。汉代执金吾有时也被委派为将帅而领兵远征。西汉昭帝时,执金吾马适建曾率军讨破羌人;东汉和帝时,执金吾耿秉还任主帅窦宪的副职而伐北匈奴。

  (吴荣曾) 
 


    
直奉战争
    直奉战争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直系军阀和奉系军阀在中国北方进行的两次战争。

  第一次直奉战争 1920年直皖战争后,直、奉两系军阀共同控制了北京政权。并共推靳云鹏组阁。后来,张作霖又迫使靳云鹏辞职,支持亲日的梁士诒任国务总理。受日本支持的奉、皖两系开始重新合作,并联络孙中山为首的广东政权,组成反直“三角同盟”。1922年1月,受英、美支持的直系军阀吴佩孚,联合六省军阀,通电攻击梁士诒内阁媚日卖国,迫梁离职,直、奉矛盾日趋激化。4月上旬,奉军开入山海关与直军对峙,29日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奉军以张作霖为总司令,率领四个师、九个旅,约十二万人,分东、西两路沿津浦、京汉铁路向直军发起进攻,直军以吴佩孚为总司令指挥七个师、五个旅约十万人迎战。两军在长辛店、琉璃河、固安、马厂等地展开激战。5月3日,吴佩孚出奇兵绕道攻击奉军后方,使卢沟桥奉军腹背受敌;吴还分化奉军内部,使奉军第十六师临阵倒戈,造成全线溃退。5日,张作霖败退出关。后经英、美传教士调停,双方停战。此后,奉系在日本援助下重整军备,并与段祺瑞共同策动冯玉祥等直系将领倒直,伺机卷土重来。

  直系取胜后,完全控制了北京政府,继续推行“武力统一”政策,其首领曹锟于1923年10月以贿选手段当上总统,曹遭到国人反对,加之内部各派争权夺利,财政濒于破产,陷入内外交困的局面。

  第二次直奉战争 1924年9月15日,张作霖以反对直系发动江浙战争为由,出动六个军及海、空军一部,共计约十五万人,分两路向山海关、赤峰、承德发起进攻。曹锟任吴佩孚为讨逆军总司令,调集四个军及后援军、海、空军约二十万人应战。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

  奉军在热河战场进展顺利,到9月30日已连克朝阳、开鲁、建平、凌源,10月9日又占赤峰,战事重心移向山海关主战场。两军在山海关争夺激烈,伤亡惨重。10月7日奉军攻克九门口要塞,威胁直军侧翼。吴佩孚于11日亲赴山海关督战。14日奉军又克石门寨,山海关直军正面阵地动摇,吴佩孚被迫放弃自海路运兵攻击奉军后路的计划,临时抽调精锐部队增援山海关战场。

  直系第三军总司令冯玉祥因不满吴佩孚排除异已,开战后在古北口屯兵不前,并与直系将领胡景翼、孙岳密谋倒戈。10月23日,冯玉祥乘直系后方兵力空虚,星夜回师北京,发动“北京政变”,囚禁曹锟,通电主和,宣布成立国民军。消息传到前线,直军士气一蹶不振,吴佩孚率兵一部回救北京,并急调江、浙、豫、鄂等省直军北上驰援。但奉军由冷口突入长城,占领滦县,直军后路被断,全线崩溃,山海关、秦皇岛均告失守,吴佩孚指挥的直军在杨村被国民军击败。山东督理郑士琦和山西督理阎锡山也出兵分别切断了津浦、京汉铁路,阻止直系援军北上。奉军大举入关,吴佩孚孤立无援,直军在华北的主力全部覆灭。11月3日,当奉军与国民军迫近天津时,吴率残部两千余人自塘沽登船南逃,第二次直奉战争结束。11月25日,张作霖、冯玉祥等共同拥戴段祺瑞就任“中华民国临时执政”,北京政权实际上落入奉系军阀手中。

  (章立凡) 
 


    
直皖战争
    直皖战争

  1920年7月,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和以吴佩孚、曹锟为首的直系军阀,为争夺北京政府统治权在京津地区进行的战争。

  袁世凯死后,皖系军阀掌握了北京政府的主要权力,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扶持下,极力扩张其武装力量。段祺瑞提出“武力统一”的口号,企图利用直系军队消灭孙中山的护法军政府,又达到削弱直系的目的。在政治上,段操纵非法的“安福国会”,选举徐世昌取代直系首领冯国璋为总统;在军事上,于1919年1月建立辖有三个师四个混成旅的参战军为其嫡系。直系不甘心皖系的扩张,提出“和平混一”,在英美帝国主义支持下与段对抗。1920年4月,直、奉两系结成反段联盟。5月,吴佩孚自衡阳率直军北上至保定,准备讨段。段祺瑞召开秘密军事会议,调徐树铮的西北边防军在北京附近布防。6月成立定国军,段自任司令。7月14日,直皖两军在北京东西两面的京津铁路和京汉铁路线上的涿州、高碑店、琉璃河一带开战。西线直军遭边防军进攻受挫,退出高碑店。东路边防军由徐树铮坐镇,进攻直军所据杨村,未决胜负。16日,日本开出一支护路队助西北边防军占领杨村。17日,吴佩孚率兵突袭边防司令部所在地松林店,皖系部分高级将领被迫投降。接着,直军占领涿州并向长辛店追击。奉军也大军压境,作为直军的后盾。这次战争历时五日,皖军大败。7月19日,段祺瑞被迫辞职,直、奉两系军阀遂控制了北京政权。

  (侯均初) 
 


    
直系军阀
    直系军阀

  北洋军阀派系之一。是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分裂出以直隶(今河北)人冯国璋为首领的一派。冯死后,曹锟、吴佩孚继起为其首领。主要人物有李纯、王占元、萧耀南、陈光远、蔡成勋、孙传芳等。主要地盘有江苏、江西、湖北三省。冯国璋原是袁世凯的亲信将领,1912年9月任直隶都督,次年被派南下镇压国民党人发动的二次革命,攻占南京,其部属驻守长江下游一带。1917年7月张勋复辟失败后,冯国璋到北京继任总统,其部下曹锟、李纯、陈光远、王占元分别任直隶、江苏、江西、湖北等省督军,构成了直系的基本势力。

  直系在英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同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为争夺中央政府的权力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918年8月,皖系操纵的安福国会选徐世昌为总统,取代了冯国璋的职权。次年12月冯病死,曹锟、吴佩孚成为直系首领。他们一面迎合全国人民的和平愿望,反对皖系军阀武力统一的内战政策;一面利用人民的爱国热情,揭露皖系的媚日卖国行动,赢得了舆论的支持。1920年7月同奉系首领联合发动了直皖战争,在京汉线的涿州、高碑店、琉璃河等地打败了皖系军队,与奉系一起控制北京政府。

  直皖战争后,直奉之间在地盘和权力的分配上,矛盾日益尖锐,导致1922年4月爆发首次直奉战争。双方在北京附近开战,结果奉军战败,退出关外。直系控制北京政权后,仍采用消灭异己势力,推行武力统一的政策。先打起“恢复法统”的旗号,驱逐徐世昌,扶出黎元洪复任总统。继而策动广东的陈炯明发动军事政变,驱逐孙中山出广东。同时向外地伸张势力,派杨森督川,孙传芳督闽,沈鸿英督粤。1923年吴佩孚制造了屠杀京汉工人的“二七”惨案。6月曹锟在京驱逐黎元洪,10月经贿选窃踞总统职位。直系由此而声名狼藉,财政经济状况也日趋恶化。

  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国民革命兴起,孙中山同奉系和皖系势力的反直系“三角同盟”发挥一定的作用。直系内部四分五裂,直系第三军总司令冯玉祥酝酿推倒曹锟统治,并同奉军秘密联结。9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双方在山海关、热河激战。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囚禁曹锟。吴佩孚腹背受敌,主力被歼灭,率残部仓皇南逃。11月3日,战争结束。冯玉祥将所部改称国民军,并电邀孙中山北上共商国事。但奉系扶持段祺瑞出台主政。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后,北京政权实际上被奉系首领张作霖控制。

  原属直系的浙江督军孙传芳,为抵制奉系控制长江下游,1925年10月和省长夏超、闽督周荫人发出反奉通电,并组织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自任总司令,派兵进攻上海,沿沪宁路击溃奉军,占领南京、徐州,从此以东南五省首领自居。吴佩孚乘孙传芳反奉机会,到汉口自称苏、浙、鄂、赣、川等十四省讨贼联军总司令,委任萧耀南为鄂军总司令,重新纠集直系势力。至1926年6月北伐战争前夕,吴佩孚拥有兵力约二十万人,占据湖南、湖北、河南和陕西东部、河北南部,控制着京汉铁路。孙传芳拥有兵力约二十万人,占据着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国民革命军北伐后,在工农革命运动支援下,先在湖南、湖北消灭吴佩孚的主力,接着在江西、福建击溃孙传芳军队。不久,直系军队的残部也分别被消灭。

  (郑则民) 
 


    
职田
    职田

  中国古代按官职品级授与官吏作为俸禄的土地。施行于西晋至明初,其间亦曾称为菜田、禄田、职公田、职分田等。职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不属官吏私人所有,只以收获物或部分收获物充作俸禄的一部分,官吏离任时要把职田移交给下一任。这种土地严禁买卖,也不得换易。

  东汉献帝时,曾将京畿三辅地区(今陕西中部)的公田按原俸禄等级给予百官,让他们自己收取租税,是职田制的萌芽。两晋时期,职田逐步形成固定的制度。西晋元康元年(291)正式规定中央官吏按一、二、三品授与菜田十、八、六顷。菜田的授受办法是:以每年立夏为断,立夏前到任的官吏,可收取当年的田租为俸禄;立夏后到任的,田租归前任,继任者另外领取一年的食俸。东晋时,始授予外官禄田,其数量大体上是都督二十顷,刺史十顷,郡守五顷,县令三顷。南朝刘宋各级官员所得禄田数量比西晋有所增加,禄田的授受也改以芒种为断。元嘉末年又一度改变为按官吏到职之月起,计月数而分其田禄。齐、梁、陈各代也都有禄田。北魏太和五年(481)对州刺史、郡太守等地方官依官品等差给以公田,是为北朝授职田之始,至太和九年颁布均田令时予以重申。隋给职分田,一品五顷,至五品则为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唐代武德元年(618)诏令内外官各给职分田,数量亦以秩品高下为差。唐代的职田只授给职事官。未补正的内供奉和裹行官不给职田,只从太仓领取相当职田地租最低量的“地子”;员外官则既无职田也不给“地子”。

  职田形成制度以后,历代政府都十分注意职田的管理,以保障百官的经济利益。唐代职田由尚书省工部屯田郎中主管,具体事务由朝廷委派使职官和州县长官处理。州县每年六月要勘造一次职田籍帐,申报尚书省。这种籍帐记载职田四至、田租标准等,称之为“白簿”。当年十月依据白簿征收地租,给付本官。在白簿的基础上,又有三年一造的职田“黄籍”,供长期保存。唐代前期,基本上实行了此种造籍制度,但也有例外。由于职田常常是侵夺农民的熟田,严重妨碍均田制的施行,以致政府不得不承认职田“侵渔百姓”,在贞观十一年(637)和开元十年(722)两次暂时停给职田,改给仓粟(每亩折合二斗)。唐代后期,职田管理日渐混乱,职田籍帐多不能按规定勘造,贪官污吏和地方豪强常常乘机用各种手段兼并职田,使之成为“形势庄园”;与此同时,又换易荒闲薄地充作职田,照旧征取高额地租。

  从两晋至唐,职田的经营及其直接劳动者的身分都有所变化。两晋南北朝时期,禄田由官府使役驺卒、文武吏及僮耕种。这些劳动者往往是全家服役,世代相袭,人身依附极强,其身分十分卑微。他们在禄田上受到分成制的地租剥削,每年至少要将收获物的五成或六成交给官吏。所以此时期禄田上的劳动者实际上是农奴。唐代授予职田,不再同时授与田驺、吏、僮等作为劳动力,而由职田的管理当局“借民佃植”或受职田的本官“自佃”。法令规定职田租佃“并取情愿,不得抑配”。因此,唐代的职田一般是分成小块,由国家编户即普通称之为“百姓”的人(主要是自耕农)佃种。这些职田劳动者同两晋南北朝的驺卒等相比,有较“自由”的身分,对受职田的官员一般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但他们同样承受残酷的剥削。唐代职田实行定额租制,其租额通常限定在二斗至六斗,实际上职田佃农所受的剥削远不止此数,他们在交租之外要另交职田草,又要变米雇车搬送(或交纳脚钱),甚至还要交纳别立名目的桑课等。职田差税如此苛重,农民不愿耕种,唐后期不得不在局部地区临时将职田田租分摊在两税地亩上,使之成为两税的附加税,由两税户交纳。此法并未久行,更通常的办法是州县逐年将职田强行摊派给百姓租佃,甚至强令身居城镇的人虚额出税,给百姓造成极大的苦难。当时有人就指出“疲人患苦,无过于斯”。其结果是造成职田佃农相继逃亡,而官府又变本加厉,捕系亲邻,征赔地租,把负担摊配在其他农户身上,从而加速了更多的农民破产、逃亡。

  (李文澜)

  北宋真宗咸平二年(999),沿唐制复置职田,以官庄及远年逃田充,然只授予外任官,中朝官不再享有。其数额: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团练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上县十顷,中县八顷,下县七顷,转运使、副使十顷。其中州县长吏得百分之五十,以次官差减。仁宗庆历三年(1043)更定守令佐职田顷亩之限:大藩府长吏二十顷,通刺八顷,判官五顷,余并四顷。防、团、刺史州、小军监及上、中、下县,类此。陆田以三月底、水田以四月底、麦田以上年九月底为限,官员在限前到任者,才能享有当年的职田租入。元丰初诸路共约有职田二百三十四万八千六百九十七亩。职田佃户召浮客(客户)充,每顷不得过三户;公人及主户不许租佃。稍后又规定,第四、第五等主户亦可租佃。地租有实物分成租,也有实物定额租,后者日占优势,以致北宋末年规定,职田租课并折纳现钱。职田免二税和沿纳,租入全归各外任官分享。贪官污吏往往非法多占职田,以重租、折变侵渔佃户,至有无田而令民纳租者。

  (梁太济)

  金循宋制授与外任官职田,按品秩和职事定其多寡,自正三品三十顷或二十五顷,下至从九品三顷或二顷。品同职异,所授职田有差别,如正五品刺史、知军监使十三顷,余官并十顷。猛安谋克、乌鲁古(群牧所)官等无职田。职田每亩取粟三斗,草一称,初就输于各官公宇,天德二年(1150)改送官仓,按月均数,随月俸支给。

  元制,诸路、府、州、县、录事司官及按察司(肃政廉访司)、转运司官有职田,其余并无。路以下各级地方官职田定于世祖至元三年(1337),按察司官职田定于十四年。自上路达鲁花赤、总管、按察使(约正三品)十六顷,以下递减至主簿、县尉(正、从九品)二顷。各官职田从官田及荒闲地、户绝地内标拨,召募佃客耕种,依乡原例收租;将拨到顷亩、条段、四至造册申报户部,以后继任官员相沿交割。江南职田初依腹里体例给与,因荒闲地少,实得者无几。至元二十一年改为比腹里减半。至大二年(1309)拘收职田入官,改支禄米,自三品每年一百石依次减至七品以下四十石;四年,仍复旧制。初,前后任官交割,北方以施工布种、南方以芒种时节为限,限前归后官,限后归前官;皇庆元年(1312)改为按支俸月份收租入。元职田租为定额租,交纳实物或折钞,由佃户送纳各官衙门。官员多倚势增租,如袁州路原额每亩米二斗二升,江南湖北道三斗,都增至六斗,福建道廉访司职田租更高达三石。而且不论丰歉,多是全收,并加收斗面、鼠耗,索要他物。各地都有勒迫附近民户认种职田,或佃户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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