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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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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她递烟,谐谑百端,而作丈夫的不过是一个未成熟的大学生而已,情绪既不稳定,性格尤其暴躁,女教习服侍他再好,每逢他看到同学们如花似玉的年轻女朋友,而他妻子竟是一个满脸皱纹的阿巴桑,他就生气,起初时尚可自制,久而久之,则委屈之感,积压如山,经常对女教习詈之咒之,打之揍之。抗战胜利的那一年,该女教习已被她心爱的小丈夫折磨得疯疯癫癫,精神恍惚,望之更难入目,经朋友建议,还是离异了事。
   这是一幕活生生的警世悲剧,一定有不少朋友知道这故事,并能提名道姓。我想以女教习的学问,她应该知道年龄问题的严重,而她竟不知道,那是她的蠢,吞下自己蠢的果实,固不能怨天尤人。
   这并不是说柏杨先生天生的狼心狗肺,对女教习毫无怜悯之情,竟用别人的不幸来证实自己的真知灼见。而是说,我想女教习当初一定也曾考虑到年龄问题,不过她不相信真的会如此严重。就这一点,我就誓不饶她。
   有很多事是不公平的,但为了婚姻美满,就必须承认那种不公平。天生傲骨的人,或是像《圣经》上形容的某些人,他以为他的力量可以超过上帝,很多怨偶便由此出笼。中日八年大战时,蒋百里先生曾在汉口《大公报》上发表一篇文章,题目曰:「一个外国人眼中的日本人」,其中有一段谈到这一类的聪明人士。手边无书,记得其大意曰:「有一个土坑,前边的人掉下去啦,后边的人绕着它走,自以为掉不下去,结果仍是掉下去。」年龄与婚姻的关系也是如此,我就不相信那位女教习竟真的没有想到她和学生间的年龄悬殊问题;如果她竟真的没有想到,那谓之不可救药;如果想到了而认为那问题可以用爱情克服,或可以用化妆克服,那简直是更不可救药。一个女人必须读一读蒋百里先生那篇大作,别人既然跌了进去,自己就实在没有必要再绕着它走。军事冒险,或可成功,年龄冒险,没有一个不溃不成军。因之柏杨先生曰:「爱情可以克服任何困难,但不能克服年龄上的困难。」
   上个月的某一天,柏杨先生在街头旧书摊上东翻西翻(我最喜欢逛旧书摊,一则买点便宜货,一则趁老闆不备,即行顺手牵羊,每次均有斩获),忽然翻到六七年前的《广播》杂志,接连几期,均用大量篇幅介绍「我爱露茜」节目。露茜女士是美国的大大明星,年龄比丈夫大得多,她们共同主持这个幸福家庭的节目,意在用事实粉碎如柏杨先生者流伤风败俗的理论。你看,妻子虽然比丈夫年龄大,还不照样的幸福乎?该文当然是翻译的,报导甚详,有该夫妇的起居注焉,早上干啥,中午干啥,晚上干啥,她如何爱他,他又如何爱她,作者气势汹涌,怒目而号曰:一般人都以为她们不久长,而现在不是久长了乎?
   柏杨先生六七年前便曾拜读一遍,当时就觉得并不简单,而今再翻旧志,立刻花容失色,盖他们那一对国际闻名的标准夫妇,於去年离了婚啦。再伟大的爱情都抵挡不住年龄的破坏。
   上帝似乎专门拆散那些女大男小的婚姻,他不必直接下手,只要玩点花样就如愿以偿。不知道怎么搞的,女人总比男人容易衰老,两人同是二十岁三十岁时,还看不出什么,一旦进入四十,苗头便开始不对,再进入五十,那就悬殊天壤。一个男人,十年八年不见面,再见时仍是那个模样,四十岁不比三十岁更老,五十岁看起来和四十岁差不多。而女人就危险重重,二十岁或三十岁时,固娇艳如花,可是到了四十岁五十岁,除非天生尤物,或是她听从柏杨先生的意见,经常注意修饰和培养自己的吸引力,否则其模样真将不堪闻问。盖男人耐老,坚韧如木,凋零起来不太明显;女人如花,盛开时美不可言,凋零起来却快得很。
   柏杨先生曾亲眼欣赏过一幕奇景,三十年前卜居广州时,敝堂兄一天午睡,闻门外唧咕之声不断,乃起来干涉,原来一蛋贩在门口卖蛋,逐之使去,该广东佬曰:「我也不是自己来的,是你妈叫我来的呀。」家兄听啦后发昏第十一,该混蛋东西竟把他太太当作他妈矣。当时要不是我一拉再拉,他真要把他的箩筐踢翻。然而仔细一想,能怪该小贩乎?堂嫂虽只比敝堂兄大十岁,初结婚时及婚后二十年间,尚不觉得,可是男的容颜一直如旧,而女的容颜一天比一天不堪,等丈夫四十岁时,望之若三十许人,妻子已五十岁,望之若六十许人矣,在别人心目中,丈夫怎能不成了儿子哉,至少看起来也像她的老弟,作丈夫的心中不如火烧者,未之有也。后来敝堂兄坚持非离婚不可,堂嫂到处哭诉,我本来可抓住这天赐良机,以表示正人君子,对堂兄斥责一番的,可是我无一言,盖离则堂嫂痛苦得发疯,不离则敝堂兄痛苦得也发疯也。
   容貌固然使老妻少夫的夫妇不能相配──人家的太太都年轻,只有俺的妻子是老太婆,那股伤心,实在欲绝,便是他追求她时立下血海重誓说受得了,届时仍受不了,宁入十八层地狱,也得换上一换。这不是道德不道德问题,而是幸福不幸福问题。而且即令在感情上,也问题重重。柏杨先生没学过心理学,不知道心理学上有什么解释,可能是男人成熟得较晚,故臭男人的情绪最不稳定。如果你让他负担你的生活,他会天天乾嚎,如果你要负担他的生活,他认为你离不开他,会从心眼里看不起你,反正日子都不太好过。
   柏杨先生前曾言之,爱情是不按逻辑发展,且无定律的,现在却似乎可弄一个定律出来,曰:「女比男大的婚姻差不多都没有好日子,不是一辈子窝窝囊囊,便是男人把她一脚踢,其可能性和年龄悬殊的多少成正比例。」如果有艺高胆大的女士硬不服气,则不妨嫁之试试,灵不灵和准不准,试后方知。
   再大的力量都无法拂去生命在脸上刻出的轨迹。那轨迹刻到男人脸上,表示的是他经验丰富和可以信赖的权威。人们生病,如果请来的医生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年轻小子,准不放心,如果该医生鸡其皮而鹤其发,就忍不住肃然起敬。可是那轨迹如果刻到女人脸上,那代表的意义只有一个,就是衰老,也就是爱情生活的陷阱。
   女人最糟的一件事就是当她进入迟暮之年的时候,却忽然发生了恋爱,而对手又是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呜呼,即令一条蛮牛撞进瓷器店,所造成的后果,都不能比此更惨不忍睹。我想在太古之初,男女之间的恋爱和婚姻,年龄所佔的地位并不重要,只要是一男一女,便可成为夫妇。不过几万年几亿年下来,人们终於发现男人的年龄如果比女人大,婚姻将更容易美满,现在的人看起来男大女小的情侣,认为天经地义,可是在太古时却是一个大的革命,不知道累积了多少痛苦经验,才有此结论。
   所以女大男小的恋爱,不能不说是一种畸恋,有异於普通最常见的男大女小的爱情,因之痛苦就在其中。假如女人有钱有势,好比说,一个五十岁的女人爱上一个三十岁的男人,即令那爱情是圣洁的,她所有的邻居和亲友也会在雪亮的眼睛中射出一种足以使她毁灭的光芒,那不是养小白脸以自娱是啥?一个女人一旦被人认为养小白脸,一个男人一旦被人认为他就是被养的那个小白脸,所谓「老马专吃嫩草」,日子就尴尬万分。
   当然,那种爱情也有幸福的一面,有它入骨的妙处作为报酬,这就又要归根於上帝老爷矣,男人性能力最强的时候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从前是不成熟,过此则日渐减退,这种安排真教人跺脚,又不知当初造人时是怎么搞的也。当一个男人在生理上发展到高峰,极端需要异性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孩子,没有经济基础,不能成家。可是等到他可以成家时,性能力却开始衰微,天公不作美的事,无逾於此。而女大男小在这方面可得到彻底的解决,君若不信,试分析一下身边的这类婚姻或这类爱情,包管你点头如捣蒜。那类丈夫和那类情人,不仅年轻而已,而且多少还十分帅,或十分壮。
   年纪大的妻子在家庭里,同时具备两种身份和两种心情,一种,她是她丈夫的妻子,要做妻子的事;一种,她是她丈夫的母亲,有做母亲的气质,主要的是忍受他的暴跳如雷,甚至忍受他遗弃性的恫吓,或真的遗弃。她不但像对丈夫般的爱他,而且还要像对孩子般的容忍他。於是,那个小白脸丈夫有福啦,他回到家来,妻子笑脸相迎,接到大衣挂之,接过皮包放之,他往沙发上一坐,妻子弯腰为之脱鞋,然后打洗脸水焉,然后递上一枝香烟焉,然后摸着他发烧的脸,发誓曰:「我再也不教你去喝酒啦」,然后摸其胸上排骨,发狠曰:「我要把你养得肥肥的如富家翁」。这种情调真是黄金都不换。
   一个男人一旦被年长的女人爱过,他对年轻女孩子那一套便很难适应,一个被男孩子群追求的女孩子,简直像一个暴君,男人在她跟前小心翼翼,如临大敌,她一咳嗽他就一心跳,她两天没有信他就疑心她去了巴西,她一发小脾气跟别人去跳舞,他就觉得脑崩肠裂,不如一死。盖年轻的女人以自己的幸福为前提,动辄要求男人牺牲。而年长的女人,小姐时代那一套东西再拿出来,谁还理她耶?她们拿出来的乃是另外的一套,不再要求男人牺牲,而是要求自己牺牲,这其中自包括不少屈辱,但男人也因之如醉如癡。
   因此可看出一种现象,一个男人一旦接受了年长女人的爱情,他便算完了蛋,盖在那畸恋之中,他像婴孩一样被供养和被保护,那个业已消失了青春的女人,在他身上找寻青春,照顾周到,无微不至,闺房之中,另有天地,再大的壮志都将被腐蚀得无影无踪。
   问题是,这种幸福在精密的心计安排下才有,年龄对女人的意义似乎还不仅是变老,也不仅是爱情生活的警报,而根本上乃是一个悲剧的开始,如果她的丈夫比她年轻漂亮,那种有随时被遗弃的恐惧,便更难以忍受,即令上天特别垂怜,使她的小丈夫一直爱她如恆,但心理上的负担,也会使她更快的变老,终有一天紧张成精神病。

傻子乎?疯子乎?
   不知道是那个洋圣人说的:「男女结合而顾虑年龄,是傻子、不顾虑年龄,是疯子。」初听起来好像说啦等於没说,实际上却指出年龄问题的严重性,固一言难尽者也。无论恋爱和婚姻,比丈夫年老的妻子所扮演的,往往是悲剧角色,她的演技再好,她的声誉和财产盖天下,都没有用,导演既把她安排成惨兮兮下场,她就得惨兮兮下场,在恋爱上和婚姻上,年龄就是导演,也就是上帝,除非你跳楼自杀,否则便无法抵抗。
   在台湾便有一个实例,以武训自居的某教习先生,诚人傑也,既作过官,更创办了一所学堂,翻手成云,覆手成雨,十余年间,出笼的节目均甚精彩,最后他又姘上一位护士小姐,把他太太经常打得身负重伤,躺床不起。有一次他太太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昏迷不醒者三日,他以为她要翘辫子矣,大喜过望,准备好了眼泪瓶,要表演一番伉俪之情。想不到他太太命不该绝,竟然苏醒,在病榻前供出住址,通知前往缴医药费,不禁大失所望,见其妻第一句便骂曰:「妈拉巴子,你怎么搞的?」吓得他太太泪都不敢流。
   是不是该教习先生天生的就如此辣手摧花乎?如果一追究他们婚姻本身,便不难发现其症结何在。盖二人原本小同乡,当初异地相遇,自分外亲切,女的比男的大二十岁,男的乃以「乡姐」呼之,女的亦以「乡姐」自居,男的彼时正在学堂念书,女的就在学堂附近某校执教,抗战时没有家的学生们一个个穷得要命,而该乡姐却颇有几文,每天晚上及星期日一整天,都以燉牛肉、花生米招待乡弟,乡弟好吹,再呼朋引类,招来些狐群狗党,四十岁的女人对那些毛头学生,简直可以玩之於股掌之上。於是,均称其贤;於是,均称其美;於是,反正有一天,他们忽然宣佈要结婚啦,有些朋友便劝二人不可如此,柏杨先生斯时亦分别晓以大义,可是他们爱情之坚,连原子弹都轰不破,年龄相差有啥关系?只要相爱便可。凡是相劝的人统统被赶出大门,以柏杨先生之尊,简直是等於被骂了出去,我当时就以父执身份,站在街心回骂,围观者甚众,着实出了一阵风头。
   结婚时她四十五矣,他才二十五;十年后她五十五矣,他才三十五。咦,固然年龄没有关系,只要相爱便可,却不知硬是因年龄之故,竟爱不起来。这跟说不吃饭没有关系,只要不饿便可一样。不吃饭一定肚饿,要想肚子不饿,就必须吃饭。在名词上,二者虽然可分,在因果上,则二者不可分也,刚来台湾时,该乡姐手抱娃儿,前来啼哭,告曰:「他一看见别人年轻的太太,就恨我。」呜呼,对啦,这才是一针见血之言,从作妻子的口中说出,更增伤感。我想建议地方法院公证处,凡是遇到女大男小前往结婚的,应先将柏杨先生的伟大言论,对之宣读,请其激昂反驳,如能拍案大骂我是天下最大的坏蛋则更佳,然后录音存证,等他们有一天打离婚官司时,放给他们听,然后各打其屁股四十大板,枷示西门町,以劝世人。假使能够如此的话,使男女均有所警惕,对社会家庭的安定与巩固,功德无量。
   顾虑年龄固被圣人讥为傻子,但傻子往往还可能有傻子之福。不顾虑年龄的疯子,却从没有听说有疯子之福也。女人们所遇到年龄上的困惑,在过去一直是秘密隐蔽,现在才逐渐公开,一个女人必须有勇气接受她的年龄,才能拯救自己。在这方面,我想上帝未免有点不太公平。最常见的是,一个男人,他可以跟比他小十岁,小二十岁,甚至小四十岁的女子结婚,结果都很可能圆满;而一个女人如果跟比她小十岁的男人廝混,便是笑话,如果跟比她小二十岁,小三十岁的男人廝混,那简直是恐怖的笑话。然而女人们责备上帝不公平则可,要求上帝改正待遇则可,硬和上帝碰一碰,准碰得筋断骨折。
   这一类的电影最近曾不断上演,《罗马春色》中的史东夫人,以她的姿色,和她的财富,都不能控制那小伙子,该小伙子最后质问她:「你多大?五十三?」砰的一声关门而去。《金屋泪》中女主角似乎更惨,她那年轻的情夫对她不过是一时寻乐,一旦等到结识了董事长千金,便把她一脚踢开,逼得她竟以自杀告终。
   电影固是电影,小说固是小说,但电影和小说提出的是社会上的现象,指出的是一些存在的问题。和年轻小伙子相恋或结婚的年长女人,她的生命像打了吗啡一样,会突然而且空前蓬勃,但她不敢面对镜子,只敢面对小白脸,结果是小伙子掉头而去,留下连铁石心肠的观众都不忍卒睹的淒凉。即令小伙子不掉头而去,由上面举的「乡姐」之例,我看她还不如向丈夫讨几个钱,在台北郊区,买栋房子,以度余年,来得平安。
   男女间的年龄应如何配合,才算恰当,言人人殊,柏杨先生胆大包天,敢断言女大男小的婚姻不妙,但怎么样才妙,却是不敢乱开簧腔。
   一个女人如果承认自己是一种容易衰老的动物,至少比男人容易衰老,那对她是幸福的。前已屡言之矣,丈夫二十岁,妻子二十岁,固是一对万人称羨的璧人,然而三十年后,丈夫五十岁,尚可冒充小伙子,妻子五十岁,已鸡皮鹤发,再不能陪丈夫跳舞游泳矣。故女大男小固是一种病态婚姻,即令男女二人年龄相同,或男比女仅稍大一岁两岁,其前途也充满了暗礁。
   女人易老,固是天意,亦由人力,「生育」「哺乳」二者,如毒蠍的两把巨螯,硬是活生生的把如花似玉的太太小姐,蹂躏成一个不堪回首的老太婆。柏杨先生读京师大学堂时,有一旗籍的女同学焉,天足如削,其艳空前,我有几次下定决心,即令是天打雷劈,也得把她看饱,可是到了跟前,却又不敢仰视,盖她光艳逼人,势不可当,当时便癡癡癫癫的想:「她万一嫁给我,我恐怕天天只有发抖的份儿,连碰都不敢碰她。」抗战前一年,我在湖南教书,有一天到某一小学堂参观,一老媪在台上为儿童讲「弟弟来,妹妹来」,声音甚为熟悉,隔窗睇之,其轮廓尚在,然昔日风韵却全化乌有;课后被邀赴其家,丈夫固高官也,经济景况甚好,她乃是不甘寂寞才去教书的,但她阁下生了四子五女,老大已赴美利坚读打狗脱,小者正读小学六年级,我再向她端详,这时如果我向人说她想当年貌如天仙,恐怕都要一口咬定我乱盖。
   对於「生育」和「哺乳」,柏杨先生完全外行,但却知道它的厉害,老妻有一姨姪女,十年前在新竹生其头生之子,拉着我一同前往探亲,该姨姪女乃美国留学生,一切洋派,那时她生产才三四天,我们进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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