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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最遥远的旅行-劳伦斯述评-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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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9年10月,劳伦斯夫妇终于被当局批准离开英国去欧洲大陆。弗丽达一人先去德国,劳伦斯去意大利。他们将在佛罗伦萨碰头。劳伦斯觉得自己终于走出了囚笼。他们游览了佛罗伦萨,卡普里岛和西西里岛。新的经历为尚在半途的《阿伦的黎杖》提供了进一步的素材。纯粹为了旅行,他在撒丁岛住了一个多月,之后又去了罗马和佛罗伦萨,最后在德国的巴登一巴登,坐在树林中,快马加鞭地完成了《阿伦的黎杖》,小说于1922年出版。

  小说的主人公阿伦为了寻求灵魂的自由,发挥自己的艺术才能,决心逃离束缚自己的封闭的家室。妻子和孩子哭喊着让他回来,但他用手捂住耳朵,头也不回地,拼命地边跑边喊:“生命,生命,永恒的生命。”可是,一个人闯世界的阿伦发现自己属于那一大批不能独立找到创造自我的方向的人,在屡遭挫败的情况下,他终于听从了一位具有英雄气质的伟人。他就是劳伦斯式的人物罗顿·利里。两人建立了导师与信徒似的关系。书名中的“黎杖”指阿伦的笛子,它是保持艺术才华和个性独立的象征。摆脱家庭束缚和建立男性之间的友谊也是《恋爱中的女人》中劳伦斯式的人物伯钦密切关注的主题,但不论从故事情节和人物刻画上,伯钦和杰拉尔德更为生硬、虚假、平庸。阿伦和利里之间最终建立了一种在劳伦斯看来十分完美的关系,似乎劳伦斯越来越注重表达和证实自已有些偏执的唯心观点,殊不知当他将自己提出的一些人类的重大关系留在未知的领域或正在探索的过程中时,他的小说才更具魅力,就像生活本身,也像他追求的“永恒的生命”一样充满活力。当然,现实中的劳伦斯没有停止探索,他想去游历,到陌生的地方,到更接近原始创造的地方去激发自己的精神世界,使它获得新的生命力。

  在欧洲的游历并没有使劳伦斯发现可以长久居住下来的地方。战后的欧洲给他留下窒息,肮脏,“已经死亡”的印象,他想去更远的地方。先是计划去马耳它,不料由于船员罢工,劳伦斯一行被滞留了整整10天。他放弃了,因为他感到那里一定是个“恐惧的岛”。后来,又筹划去裴济南部海域中的克马德克群岛进行“更美妙”的旅行。他已经在与别人筹措钱币准备买一条帆船,挑选一些人一同前往,还给尚未到手的船起了个名字“拉文格罗号”。但是,他的一个朋友拼命反对这一冒险计划,劳伦斯只好作罢。

  1921年10月,劳伦斯收到一封奇特的邮件,里面是一封卷得像古代文书一样的信,还有符咒、几片带香昧的叶子、一个草根和一个印第安人的魔术项圈。寄邮件的人叫梅布尔·道奇·斯特恩,是一位美国富有的白人妇女,结过3次婚。她厌倦了大城市的白种人文明,住到新墨西哥州的陶斯,与印第安人托尼·卢汉同居,后来嫁给了他。梅布尔用自己的钱财在陶斯盖房子、买地皮、办沙龙;招徕艺术家和作家,许多那个时代的名流都与她有来往,有些还是陶斯的常客。梅布尔在给劳伦斯的信中说,她将尽她所知和所能帮助劳伦斯了解有关陶斯和印第安人的一切事情。她说,陶斯远离铁路,是一个高尚的、具有田园风味的地方。她读过劳伦斯的文章《大海与撒丁岛》,认为劳伦斯是唯一能够真正理解陶斯、理解充满活力的印第安人和他们的宗教,并把它们写进书中去的作家。她说她多么期望劳伦斯能在陶斯被“开发”、被“毁灭”之前,在公路堂而皇之地穿越各个部落之前来到陶斯,了解它,体味它的美妙和意蕴。

  劳伦斯当天就回信表示他很想去那儿。然而,在订船票时,他又犹豫起来,他担心自己对美国的期望过高,他想绕道先去别的地方,然后再去美国。于是,他们的第一站是锡兰的科伦坡。劳伦斯夫妇第一次离开了欧洲。

  上了船,劳伦斯夫妇顿时觉得轻松了、自由了。弗丽达像孩子一样高兴,劳伦斯兴致勃勃的,少有地快乐,他和船上的人和睦相处,一点脾气都没有。可是,科伦坡并不招人喜欢,丑陋的建筑、住房,满处的“黑人”和生长迅猛的植物令他们害怕、讨厌。狂热的宗教盛典与原始的嚎叫夹揉在热得难以忍受的憋闷的空气中,把劳伦斯弄得病病歪歪,浑身烦燥、满脑糊涂。他们还去了康提,“在这个南方最大的佛教圣地度过了几个月,我灵魂深处的物质观和精神观却未被触动。”劳伦斯曾这样回忆道。他有点想念英国了。他开始反省:“现在我明白了,指望佛陀、印度或我们的劳动者来促进这种完成,这是一种逃避。生命的闪耀只能在我们自身中完成,而不在别的地方。东方对我来说已经完全失去了吸引力。”然而,劳伦斯并没有中止旅行,他和弗丽达登上了去南半球的航船。“我们真好像正在朝天涯海角驶去。”弗丽达坐在开往澳大利亚的珀恩客船上这样想。劳伦斯有他的哲学:“我决心去南海群岛试试。我并不期望在那里过得惯。我就是要试试,想要发现我讨厌它们到什么样的程度。我在锡兰耗费了那么多时间,正在气头上。我这辈子还从未有过这类感觉。可是,现在,它却成了一种极为珍贵和无法估量的回忆。野马也不能把我拉回来。”这是劳伦斯从澳大利亚给欧洲的友人发出的第一封信中的部分内容。在澳大利亚,他们去了达灵顿、悉尼、瑟罗尔、墨尔本和阿德莱德等地。太平洋海岸奇特的风光和气候以及那些梦幻般的丛林使劳伦斯大开眼界,流连忘返。弗丽达感到很幸福:“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劳伦斯和我。”在澳大利亚,劳伦斯结识了女作家莫丽·斯金娜。劳伦斯离开澳州之后,她曾寄了自己写的小说《埃利斯之家》给劳伦斯,请他帮助找出版商,劳伦斯阅后征得同意将之重写,取名《丛林中的男孩》得以出版。该书的背景就是令劳伦斯终生难忘的澳大利亚。1922年间,也就是在澳大利亚期间,劳伦斯开始创作长篇小说《袋鼠》,小说于第二年出版。故事虽然发生在澳大利亚,一但小说更则重的是劳伦斯的个人意识。“袋鼠”是澳大利亚一个右翼秘密武装组织的头领的绰号,他智慧超群,有非凡的力量和神秘莫测的掌握群氓的能力。这一人物的塑造又不由使人想起劳伦斯在 《阿伦的黎杖》中的领袖观。小说唯一新鲜之处是对澳大利亚的风土人情和景色的出色描写。

  劳伦斯发现,风景气候如浪漫神秘的伊甸园的澳大利亚,并不是可以建立自己理想的土地。他不喜欢那里的人。劳伦斯当时曾给弗丽达的姐姐埃尔斯写过一封长信,抱怨说:“他们总是毫无意义地、糊里糊涂地生活着。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空虚、那么无聊、简直让人厌倦。他们都很健康,但在我看来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就是展现在面前的一个新国家的面貌。它会使你变得物质化,表面化,使你内心的生活、内在的自我都消逝而去。人都像成堆的机械动物一样咔嗒咔嗒地东奔西跑,就像赫·乔·威尔斯的科幻小说中的情景。”劳伦斯后来曾对澳大利亚之行总结说:“在澳大利亚的经历是一场梦境或神游,如醉如幻,但好梦不长,醒来时发现自己依然如故。”

  梅布尔在给劳伦斯的信中强调,印第安人说世界的心脏在新墨西哥州搏动,她要劳伦斯一定去陶斯领略。尽管劳伦斯“有些思乡了,想欧洲了,”但他还是毅然决然地在1922年5、6月间与梅布尔取得了联系,准备去美国。“浪迹天涯是我的命运。”劳伦斯在这期间写信向岳母通报情况时说。他叫岳母不要为他们这两个“漂泊四方的新希伯来人”生气。《圣经》中叙述希伯来人被迫离乡背井,劳伦斯告诉老人家:“新型的希伯来人注定要继续漂泊。我必须走下去,直到发现能使我宁静的东西。”

  1922年8月,劳伦斯夫妇终于从悉尼启程,途经拉拉汤加和塔希提岛,向旧金山驶去。“我不知道要在美国呆多久。”劳伦斯望着“看上去那么美”,然而弥漫着阴沉气氛,充满“令人恶心的爬行动物”的南海群岛沉思默想着。

  到旧金山后他们立即换了火车。梅布尔和托尼前来迎接。很快,他们就踏上了去座落在落基山脉的陶斯高原的旅途。穿过圣菲的大沙漠,走过大峡谷,陶斯就在眼前。这个高原的确独特,不同凡响。山峦壮丽、天空寥廓,弗丽达立即觉得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劳伦斯在1928年底发表过一篇叫

  《新墨西哥》的散文,描绘了他当时的感受:“高高照耀在圣菲沙漠上的那辉煌、威严的早晨的太阳立刻吸引了我,使人感到灵魂中有某种东西凝然不动了。在那高阔明朗的天空中,有某种壮丽和雄鹰般的高贵气质,与澳大利亚的早晨截然不同。澳大利亚的早晨同样是纯净、原始而美丽的,那么柔和,纯粹的柔和,只有绿色的鹦鹉在空中掠过——那种美丽的早晨令人沉湎于睡梦。但新墨西哥那壮丽、明媚的早晨却催人觉醒,使人感到灵魂中有一个新的部分突然苏醒了,旧世界让位给了新世界。”

  梅布尔安排劳伦斯夫妇在托尼为客人修建的一所漂亮的房子里住了下来。房子由砖坯砌成,里面清洁整齐,光线充足,还有墨西哥地毯和印第安人的绘画,他们很是喜欢。

  然而,除去写了一些诗,无论是当地的景色还是印第安人都没有激起劳伦斯的创作激情。梅布尔在劳伦斯刚住下来的第二天,就要他跟托尼去参加100多里以外的一个印第安营地的宴会。以后梅布尔干脆组织印第安人到劳伦斯和她自己的驻地跳土著舞蹈,还逼劳伦斯及其他窖人跟着学那些很难搞清楚的舞步。劳伦斯被弄得很难受,他觉得自己无法理解这些印第安人。当然他也无法理解梅布尔。梅布尔发现劳伦斯夫妇经常争吵,认定他们俩人不合,也不般配。要得到劳伦斯的念头在她心中升腾起来。弗丽达当仁不让,结果,她们俩人的关系很是紧张。梅布尔对劳伦斯说她希望他能写一部伟大的美国小说,以她的经历为主。她毫不掩饰地说;“当然正是为了这个我让他来到美国大陆——给他提供美国的真相……我企望劳伦斯能为我理解这些,把我的经历、资料、陶斯,把这一切都融汇到他博大精深的创作之中。”劳伦斯刚开了个头,梅布尔和弗丽达已经闹得不可开交,而在内心深处,他自然是倾向弗丽达的,这样的书不可能写成。弗丽达认为是劳伦斯给了梅布尔如此放肆的权力,所以她和劳伦斯的关系日逐紧张,有意思的是,这时候,他们两个人都想从梅布尔那里寻求支持。在这场争夺战中,梅布尔竟然站在了弗丽达一边,劳伦斯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巫婆的圈套,他不想和梅布尔与托尼住在一处了。一天有人告诉劳伦斯,梅布尔的儿子约翰说:“我母亲对依赖她过日子的劳伦斯夫妇厌烦了。”劳伦斯火了:“我将付房租,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其实,刚到陶斯不久,劳伦斯对梅布尔的强行意志就有了明确的态度。他在给岳母的信中说:“梅布尔·斯特恩待我们很热情,但我极不愿意靠别人的财产生活,极不愿意接受他们的恩惠。她希望我写点关于这里的文章,我不知道我是否会写。”

  于是劳伦斯夫妇离开了梅布尔,在离她的住处约25公里的一个牧场住了下来。这个牧场属于梅布尔的儿子,已经废弃多年。尽管这里条件不很好,但劳伦斯夫妇自己动手修缮房屋,劈木柴准备过冬,还有另一对体格健壮的夫妇与他们同住这一牧场,他们齐心协力,所以,劳伦斯觉得愉快多了。在新的驻地,劳伦斯又给岳母写信,说梅布尔心地刻毒,具有可怕的权力意志。他说他们仍然是梅布尔的“朋友”,但“我们不把这条蛇放到我们怀里。你知道,这些人只有钱,除了钱一无所有,因为人人都想得到钱,得到所有的钱。美国已经变得强硬,傲慢,不可抗拒。但一个人只消说一句: ‘美国,去你的钞票吧,去你的吧!那么美国就微不足道了。”

  劳伦斯夫妇在这个农场度过了1922年的冬天。他们仍和梅布尔保持着友谊和冲突。托尼一如既往,常常带他们外出旅行。可以自由地写作,骑马旅行,还有同往的那对夫妇当他虔诚的听众,劳伦斯觉得愉快极了。但置身这美不胜收的宏大风景之中,他却渐渐感觉到了一种空寂和敌意,他又想走了。1923年春天,他和弗丽达南下去墨西哥。到了墨西哥城,劳伦斯参观了博物馆,大教堂和斗牛表演等等,还找了许多有关书籍来看,很快了解了它的历史和文化。但墨西哥的落后和肮脏、散布四处的穷街陋巷,以及三天二头的暴力事件叫劳伦斯头痛。劳伦斯是经美国使馆的介绍,以作家的身份进入墨西哥的,他对被引见的当地艺术家、作家和社会主义改革者没有多少好感。一次,教育部长因紧急召开的内阁会议把与劳伦斯等人约好的午餐推迟到第二天,劳伦斯当时大怒起来,第二天假托身体不适,拒不参加那场午宴。在墨西哥城,劳伦斯经常对他认为油猾世故、愚蠢的人发脾气,别人对他也就敬而远之了。劳伦斯为是返回英国还是继续在墨西哥找一个宁静的住处而举棋不定,他试着去了二三个城镇,但得了重感冒,时常还看到被暴动破坏的庄园以及血腥事件之后荒地上的尸体。虽也有几天悠闲的日子,但劳伦斯呆不下去了。他仔细查看旅游指南,找到一个叫查帕拉湖的地方,决定试最后一次。结果,他发现,这儿正是他一直所要寻觅的地方。他们高兴极了,在查帕拉湖畔找到了一所带院子的房子。湖面安静得出奇,无论是早晨,白天还是日落时分,一切都美得让人心旷神怡。劳伦斯经常是白天写作,晚上聊天。他们与当地人处得很不错。劳伦斯认为这里的人虽和锡兰人一样黑,但要健壮得多,长得也美丽。不过他觉得他们比较懒,不愿工作,毫无理想。但这里的总的气氛使他宁静:湖边能常见到光屈股的孩子嬉戏,母亲给幼儿洗浴,农夫们摇着小船捕鱼。妇女们在湖边洗晒衣物。夜里,不时有吉它琴声传来,还有漫游者的浅吟低唱,情侣们在婆娑的树影中时隐时现。有兴趣时,劳伦斯还坐车去镇上看看古老的大教堂,载歌载舞的宗教庆典、逛逛风情奇特的市场。

  住在查帕拉湖畔,劳伦斯通常坐在一棵树下,面向湖水,膝上放一本笔记本,专心致志地、飞快地写着。弗丽达发现:“只有在想象可以自由驰骋的地方,在通向未来的大门没有关闭的地方,在一个人的想象能和新生的人在一起,和那些将过一种新生活的人在一起的地方,劳伦斯才能写作。”他现在正在创作,即1923年,劳伦斯就已开始动笔写这部小说了。小说在劳伦斯回了一趟欧洲后1925年重返陶斯期间完成,1926年出版。

  劳伦斯在墨酉哥了解到,墨西哥的印第安人阿兹台克人信奉的主神叫羽蛇神可艾兹,也叫“魅赤尔科特尔”,意思是长羽毛的蛇。它象征天与地,精神与肉体的结合,这正符合劳伦斯头脑中的“完整的人”和“实现了另一个自我的人”的观念。《羽蛇》讲一位欧洲妇女,出于对于现代文明的绝望,到墨西哥寻求出路。在动荡的墨西哥,她遇上了半巫师半军人式的人物唐·拉蒙。唐·拉蒙脱胎于羽蛇,是羽蛇的转世,负有拯救他的人民的责任,是一个天生的精神领袖,他的非凡举止使人民崇拜他,从而崇拜他侍奉的众神,尤其是可艾兹主神。唐·拉蒙认为,只有恢复古老的土著宗教,只有在这种宗教的神灵复归时,墨西哥才能得到拯救。小说充满了大量的神话宗教内容和象征,有一种古怪和神秘的宗教色彩。小说最后,女主人公为这种宗教的力量所吸引,嫁给了唐·拉蒙的助手西波里诺将军。《羽蛇》不仅再次显露了劳伦斯关于个别领袖引导大众的精神幽灵,而且也再现了劳伦斯正在实践的愿望:穷途未路的西方文明应该到它的地理范围之外去寻找得以新生的良方。值得注意的是,《羽蛇》中的唐·拉蒙是一个半人半神的超人,这个处理方试本身足以使读者怀疑劳伦斯本人是否相信在现实中真正的人来拯救人类,给大众,包括他自己带来新的希望。

  查帕拉湖的确很美,但住满2个月后,劳伦斯又想挪窝了,一方面是因为墨西哥正处于革命时期,湖区不能说没有危险,另一方面是,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劳伦斯就会不自在:“为什么要辛辛苦苦营造一个住所,把它装饰得舒舒服服,到头来只是把它破坏。”因此,他决定放弃在查帕拉湖的房子。“我知道我是欧洲人,倒不如回英国再试试。”他这样考虑着。正在这时,弗丽达要回欧洲去看望思念已久的孩子和母亲。但是劳伦斯却又最终决定一个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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