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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布尔曾带劳伦斯夫妇去参观过一个印第安洞穴。 《骑马出走的女人》是劳伦斯根据这一经历写的短篇小说。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有一点梅布尔的影子,她是个富有的白人妇女,有丈夫,有孩子,但她深感无聊、抑郁和无望。一天她独自一人骑马出走,想到印第安人的村寨去看个究竟,结果一去不复返。她在那里被神秘、奇妙的宗教所吸引,任酋长和祭司们的安排,心甘情愿地被他们抬到一个洞穴口,在隆重的献祭仪式中把自己的身体和生命以及灵魂“奉献给了太阳”。重返陶斯以后的劳伦斯已不像当初那样觉得与印第安人的深奥宗教格格不入,他正在开始慢慢地理解并接受它。
这一年的夏末,劳伦斯夫妇返回了欧洲。从这个时候一直到1930年3月劳伦斯去世,他们夫妇俩一直住在欧洲,多半是在意大利,其间他回过2次英国,去过德国、瑞士、法国和西班牙等国,这些旅行,有的是为一些家累、亲戚间的感情纠纷,有的是为作品的出版等事宜,更多的是为找个气候合适的地方调养身体,治好病。然而,劳伦斯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1927年夏天,劳伦斯突然大量咯血,为他治疗的结核病专家说,劳伦斯的病已经到了晚期,一般情况,像这样的结核病人早就死了。到了1929年,劳伦斯的肺结核似见好转,但气管炎和气喘病加重。就是在这样的情形里,劳伦斯也不曾停止写作,他甚至不愿卧床养病。他仍像往常一样爱坐在树下写作,尽体力所能去和弗丽达散步,与友人旅行,同邻居聊天、玩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他的作品,他为它们忙得不亦乐乎。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劳伦斯创作了许多散文、诗歌和短篇小说,还花很大的精力写了一部他晚期创作中最重要的长篇小说《恰特莱夫人的情人》。小说从1926年开始动笔,1928年完成并在意大利出版,不久便在英国遭攻击和查禁,1960年被英国政府解禁。
故事的背景是劳伦斯的故乡英格兰。时间是“仿佛一场浩劫刚刚发生”的战后。克里福德·恰特莱婚后不久在战场上负伤,下身瘫痪,失去了生育能力。他的妻子过着守活寡一般的生活,加之丈夫冷酷、自私、守旧,为了延续恰特莱家的命脉,他要夫人给他生个儿子,至于和谁生,他无所谓。作为一个矿业主,他把工人当作工具来任意操纵,对下等人从来就是俨然一副贵族派头,因为他从心底里鄙视他们。与这样一个丧失了人性和人的机能的人在一起,恰特莱夫人深感窒息,生活在她看来,意味着死寂中的坟场。庄园里的工人梅勒士重新燃起了她爱情的火焰和对生命的希望。她不顾社会不容贵族夫人与仆人私通的压力,弃家出走,与梅勒士一道去开辟新生活了。
《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初稿的书名是《温柔》。1924年,劳伦斯从陶斯回到阔别多年的英国时,心情并不很好。妹妹陪他转遍了德比郡,故乡使他浮想联翩。但关于童年和青少年时代的回忆使他感到窒息。他很快就去了意大利。这次返回欧洲,劳伦斯比较明显的变化是,他对人对己都比较宽容,不再像以前那么过分顶真,对敌对者不再是仇恨,而是忘却;对待朋友,他已经学会不去苛求。于是,除了结交了新朋友,一些老相识与劳伦斯夫妇恢复了来往和友谊,其中最忠实于劳伦斯的是赫胥黎夫妇。奥尔德斯·赫胥黎是小说家,也是诗人和剧作家,是托马斯·赫胥黎的孙子。大家待劳伦斯也不错,危难时,总有人来帮助或探望劳伦斯夫妇。劳伦斯的宽容,也包括对好战的弗丽达。他和弗丽达虽然还在不断地为这样那样的事闹矛盾,但最终,弗丽达变得温柔起来,劳伦斯也在某种程度上努力克制自己。
重返欧洲后,“瑞耐宁”的理想仍没有从劳伦斯的头脑中退去。1926年夏天,一个名罗尔夫·加德纳的青年慕名拜访了劳伦斯。劳伦斯是这位正在读大学的青年人心目中的英雄诗人。劳伦斯被他的热情和精神所吸引,跟他讲了自己的“瑞耐宁”理想。但是,加德纳的观点和行为在劳伦斯看来已经有些过激了,而且这位年青人太讲求少数人的统治制度。加德纳向往的一个“瑞耐宁”式的中心是以“心须重新恢复真正的权力”为目的的,他跟劳伦斯说他读过他的《袋鼠》。但是,1926年底,劳伦斯却正在否定他曾经大书特书的唐·拉蒙式的英雄的意义,他认为这种英雄的根本意义是“军事”和“好战”,它意味着这种英雄是一种“冷血动物”。所以,劳伦斯在鼓励加德纳为建立美好社会的理想而奋斗的同时,坚持认为新社会的领导权必须建立在“相互间的温柔的基础上,而决非权势的基础上。”他阐述说,“新的领导者和追随者的关系将会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温柔微妙关系,而不是高与低、领导与服从的关系。我愿意为建立这种关系尽力。”
《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便是劳伦斯宣扬这种温柔关系的一种努力。劳伦斯在写《恋爱中的女人》时就强调,人类是由种种关系构成的,而这些关系当中,男女关系是最重要的,男女之间的性爱固然必不可少,但超越自我的精神上的结合更为可贵。在《袋鼠》和《羽蛇》里,劳伦斯尽情发展了在《恋爱中的女人》中提出来的男性间的关系和精神上的结合的理论;在《恰特莱夫人的情人》里,劳伦斯把男女间的性爱及其意义按自己的理论,推到了最极端。恰特莱先生是个丧失了性功能的残废人,恰特莱夫人因为没有正常的性生活而在精神上和体质上都病入膏盲。梅勒士虽结过婚,但妻子跟别人跑了,他一个人住在恰特莱家的庄园的林子里为主人养鸡,兼干些杂活。恰特莱夫人康妮和梅勒土作为小说中被热情歌颂的主人公,其人物的塑造意义似乎被劳伦斯急于表述的理论冲到了第二位,甚至淹没了。他们之间性欲上的吸引显然成了小说实际上的主人公。小说一再强调康妮与梅勒士之间关系的纯洁性和挣脱社会,获得最终自由的意义,但在这么一个有些粗糙、充满了代表着作者的说教的情节里,如要读者自然而然地设身处地,在精神上参与进去,产生高一层次共鸣,还真比较困难。在劳伦斯看来,工业文明使人类丧失了自然的活力,要重新获得生命,达到完美的境界,必须使自然的力量重新活跃起来,而性与爱是生命和自然力量的最高代表,因而,在劳伦斯笔下,恢复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的自然性便成了治愈现代文明之弊病的灵丹妙药。康妮脱离克里福德,与梅勒士私奔,获得了新生,这便是劳伦斯精心虚构的例证。可以想见这一药方开出的后果,更何况 《恰特莱夫人的情人》对性行为的放纵描写为战前英语文学中任何一部作品所不及。小说一面世,就有报刊骂劳伦斯是“蓄着络腮胡子的色情狂,”“类人猿和黑猩猩的混合物”、“灵魂肮脏的家伙”,说这部书是“一个浸透着情欲的天才”创作的“淫秽小说——一个罪恶的里程碑”,叫嚣赶快把这个“可怕的”“强烈的诱惑者”关进疯人院去。劳伦斯极为震惊和不解。他专门写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之所以写了一本有关男女之间性爱关系的书,决不是提倡男人和女人都开始轻率随便地结交情人或漫无节制地胡搞淫乱。”“我所反对的是廉价、荒淫的性;我所痛惜的,则是没有感情的性。”不论他本人是怎么强调,弗丽达也曾声称劳伦斯是在能帮他出这本小说的异国它乡为祖国“呐喊”,她认为劳伦斯的民族和阶级将因此书而“获得效益”。然而,社会有它的规律,文明世界中人对自身的认识也有一个艰难的过程。战后西方世界中一些同性恋者和性解放者等从劳伦斯的作品中找出理论,做自己的旗帜,恐怕这更是劳伦斯未曾预料到的事。劳伦斯被全面地认真研究和普遍接受,供进文学殿堂,其间近乎半个世纪。历史证明,那些围绕“淫秽”所发生的过去的和现在的一切事件,实在是插曲而已。
动笔写《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之前,为了参加剧本《大卫》的排演,劳伦斯夫妇去了一趟英国。这一次是劳伦斯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故乡。他觉得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英国”,说她的人民是“一种纯洁而又高雅的人民”。但是,他目睹了煤矿工人罢工的情形,心中很是忧虑。在德比郡,劳伦斯曾去过一个18世纪的庄园,因为关于它的传奇吸引了他。这个庄园就是《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中恰特莱家庄园的原型。在家乡的所见所闻,使劳伦斯确信,他的祖国正处于阶级混战,仇恨和冷酷充斥人心的深渊。他相信,现代工业文明已经把社会的生机致于死地,人的直觉和本能已经丧失殆尽。只有温柔、自然的爱才使人们和社会起死回生。劳伦斯在《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中,成功地表达出了这一套想法。他的办法是以象征为手段,给读者造成强烈的印象,力图让他们受到最强烈的感染。围绕克里福德·恰特莱的一切代表劳伦斯所痛恨的失去人性的人,矿区和恰特莱的家的一切象征丑陋、死一般沉寂的工业,梅勒士的林子代表新生的希望。康妮与恰特莱之间,恰特莱与梅勒士之间以及康妮与梅勒士之间的关系都象征着劳伦斯在这一时期里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象征是劳伦斯一贯爱用的手法,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巧妙地把自然景物与人物的心理活动,用诗一般的语言,揉合在一起,获得了既极富想象力和感染力,又有真情实感的象征效果。评论家们称之为“自然主义与象征主义的天衣无缝的结合,达到了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所不能达到的意义。”在《虹》和《恋爱中的女人》里,劳伦斯对象征手法的运用更是精彩无比。厄秀拉与雨后的彩虹,女主人公与光洁照人的月亮,杰拉尔德与白色的冰冷的衣物、肉体、湖水和雪山等等。这些事物都完全与人物形象本身的塑造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象征语言,准确、生动、自然地表达了劳伦斯的思想。再看《恰特莱夫人的情人》,象征主义的手法几乎无处不有,每一样东西,每一个主要人物,以至他们的行为、还有社会背景和自然背景等,几乎无不显示着服从于劳伦斯的个人思想和意志。这部小说不乏充实自然的东西,但它的人物和景物本身的独立意义却已被作者过于外露的意识和象征所冲击,退而居其次甚至暗淡了。还有一个问题。劳伦斯在这本小说中极喜欢借助主人公大发感慨,有时甚至不顾角色,自己直截插入,喋喋不休,没完没了,多次重复。这一习惯在《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中不很明显,比如《虹》中关于学校的实际功能和工业文明的罪恶,《恋爱中的女人》中关于生与死的永恒关系之类。在这两部优秀作品中由于人物间的对话和行为都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洞悉与爱憎,也在同时展现了人物的苦恼与不解与作者的痛苦和迷惘是一致的,这种少量的议论还不影响大局。但在后期的创作中,如《袋鼠》、《羽蛇》以及这一本《恰特莱夫人的情人》这些议论几乎常常是一发而不可收拾。这也许是因为,劳伦斯实在没有办法让他的人物和故事来承担他全部的思想,他构造的情节和人物完整的程度不足以控制他表达上的冲动,于是,他不免禁不住从后台走出来,大书特书一番。有的评论家明确指出,这种象征满满当当、议论无所不在的小说叫读者难以实现自由想象的阅读享受和满足,而这在小说的阅读中却是至关重要的。不过,现当代小说中已有一种有意识的倾向:虚化人物,谈化情节,讲究给你强烈的印象和感觉,不求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意义上的形象的真实和生动,这是另外一种值得研究的现象。
《恰特莱夫人的情人》出版后的风波使劳伦斯感到心烦。他开始做画,1928年圣诞节前夕,劳伦斯的朋友,小说家里斯·戴维斯与劳伦斯一起呆了几天。关于劳伦斯作画,他这样描述:“看上去,正是从绘画中,他才得到最大的快乐,他向画中倾注了信念和一种逃避意义……他多情地专注于他的绘画中;他说语言现在使他感到厌烦。” 1929年 6月,劳伦斯在伦敦的美术界朋友举办了一次以劳伦斯的作品为主的画展。画展大获成功,开幕当天就有12000人参观。在精致高雅的展室里,他的画显得“野性”和“放纵”。劳伦斯的画没有一定的技法和风格,但他不认为它们的价值低于他的小说,因为他把体验到的生活同样融入到了他的画中。在他的画笔下,《圣经》中的故事变得滑稽有趣;夏天的黎明多彩多姿;裸体的男性通体红光,好似新生一般;模样圣洁的婴儿焦急地注视着正欲狂吻一位半裸女子的男人;一行身穿羽白色长衣的修女蹑手蹑脚地走向仰卧于地面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