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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员抻着嘴角,估计是想弄个笑脸出来。可笑脸弄的实在太勉强了,和抽筋似的,特别难看。
这收银员可真神经质,掉个机器没吓坏别人,把自己给吓坏了。
看她那样儿,简直要晕倒了。
结账后,我和杜蘅飞出了超市门。
回头看了一眼,收银员正好抻脖子朝我看,和我来了个对眼儿。她愣了半秒钟,然后嗖的缩了回去。
“那收银员有点儿毛病。”我指了指脑袋。
杜蘅飞回头看了一眼,笑着说:“看着挺正常的。”
“有些神经病,看起来是挺正常的,比正常人都正常。”这我有经验。
有些神经病,不发病的时候,看起来特别正常,有的简直和学者或将军一样。
这样的发起病来,比成天神神叨叨的要厉害多了。他们一发病,就绝对会造成流血事件。重则死好几个,轻了也得弄几个重型伤残患者出来。
第1卷 第15章 雪花粥四
杜蘅飞步子迈的很大,但因为迁就我腿比他短,所以走的很慢。
他有种英国绅士风度,悄无声息的体贴着身边的女士。
直到进了楼里大厅,我才注意到他的头发是细卷的,像是钢丝球的钢丝子,也像是玉米冒出来的须子,细细纠结成一团,却并不凌乱。
就着大厅明亮的灯光,我踮起脚,细瞧了一下他的头发,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瞳仁。
他的瞳仁是暗褐色,地地道道中国人的颜色。除了肖像非洲人的头发,他并没有任何混血特征。
杜蘅飞略有些惊讶的问我,“怎么了?我头上是不是落了叶子?”
“不是。”我摆摆手,心里有些发讪,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可真是土傻冒。
杜蘅飞微微努了下嘴,上唇的唇珠嘟起来一块,让他平添了几分孩子气。
他伸手捏起额头上一撮头发,笑着说:“我这头发是天生的,不是混血。”
我笑着应了一声,不知道该这么接下面的话。
电梯门开了,杜蘅飞跟在我身后,进了电梯。站稳之后,他左肩懒散的抵在电梯壁上,像是闲事春秋的浪荡公子哥,形容潇洒,十分倜傥。
“我头发只能剪短到贴头皮,稍微长一点,就会像黑人一样炸成一团。”杜蘅飞大概觉得自己的话搞笑,笑容从嘴角一直染到了眼底,“梳头也不能用平常人用的梳子,要用刺儿梳,以前烫头发妇女常用的那种梳子。”
我乐了,“我小时候家里有很多那种梳子,我妈烫了卷发,头发焦枯的像是干草,只有那种梳子才能梳的开。我以前特别羡慕我妈的卷发,总梦想着我也能有那样的头发。梳头的时候就可以像我妈那样用力扯一下,刺啦刺啦的,那声音感觉特别时髦。”
“小时候我想要我爸的刮胡刀,每天早上等我爸用完了,我就偷偷拿来刮刮下巴。”杜蘅飞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我叹口气,“小时候的想法,现在想想,真是傻。”
杜蘅飞站直了身体,声音里带着软和的笑意,“你要到了,回头见。”
我还没说尽兴呢,电梯就停了,门也以着不快不慢的速度朝两边拉开。
“回见。”我朝杜蘅飞招呼了一声,摆摆手,等电梯门关上之后,我才转身朝家走。
在门口按了很长时间的门铃,任酮才过来给我开门。
门铃声音那么大,他就在客厅,应该第一时间听到才对。这都过去有五六分钟了,他才过来开门,明摆着是故意在折腾我。
我有些生气,但转而想到刚才遇到的杜蘅飞,心情又好了起来。
任酮脸色乌沉,额头上画个月亮,就可以去演包拯。屋里气氛被他整的像是阎罗殿,我连大口喘气都得好好思量思量,生怕点燃他这颗炸药桶。
我把小菜放好之后,想躲到屋里,却被他叫住了。
他让我陪着他喝酒吃菜。
陪,是干陪。
他喝酒吃菜看电视,我必须眼巴巴的看着,等着,陪着。不准吃不准喝,电视可以看,但实在不是我喜欢看的节目,让我十分煎熬。
他性格可真恶劣。
明明惹他的是苗如兰,他不朝苗如兰撒气,却迁怒到我身上。
他真会挑软柿子捏。
他准成认定我被他掌握在手上,所以可以任他搓圆搓扁,可以随意的折腾我。
我心中不忿,但实在没胆量反抗。至少现在,没胆量反抗。
至于以后,我觉得我的胆子应该会慢慢涨回来。
任酮吃饭的姿势很大气很爷们,但不粗俗,没吧唧吧唧的声音。偶尔有筷子碰到盒子,或者啤酒罐磕到茶几的声音,但并不大。
他喝光一罐啤酒,就会用手将啤酒罐子捏成一个扭曲的梨核形状,拿着死物撒气。
我在心里朝他喊:有种你找苗如兰发脾气去。
任酮突然看向我,我条件反射的赶紧捂住嘴巴,差点儿以为我刚才不小心把心里的话喊了出来。
任酮皱起眉头,半搭着眼皮子,没被遮住的半颗瞳仁反射着灯光,左右各有一个亮晶晶的小白点儿。
他现在这模样,实在阴狠,比吊梢眼三角白眼还要阴狠三分。他像是在估量着该从那儿给我一刀,然后一刀一刀把我剐个干净。
我后背朝上窜起一片凉气,鸡皮疙瘩随后遍布了全身,像是突然被寒风袭击了似的。
任酮半耷着眼皮子盯了我一会儿,又转过头拿起了啤酒罐,边看电视边喝啤酒。
只被他盯了这么短短一会儿,我身上就出了两层冷汗。冷汗把衣服浸润了,湿腾腾的,十分难受。
用眼角余光瞄着他的侧脸,我苦苦思索着,追究着为什么会那么怕他。
我和他认识不过几天,他虽然威胁过我无数次,但从没有动手。就算他手眼通天,将我囚困在身边,逼我帮他引鬼,但我也实在没必要这么怕他。
莫非他会东南亚降头术,给我下了恐惧他的降头,所以我才会这样?
亦或者,他天生有让我恐惧的气场,让我毫无缘由的畏惧。
就好似,有的人,天生有领导气质,让人见了便心悦诚服的跟随他;有的人天生有猥亵气质,即使从没有做过猥亵的事儿,但是见了就想揍他骂他欺侮他;有的人则具有受虐气质,容易招惹到虐待狂。
任酮具有领导气质,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王霸气质十足。
莫非我怕有领导气质的人?
我想了一会儿,又觉得这想法不成立。
以前我见过很多王霸气质的人,甭管真王霸还是假王霸,我都没有害怕过。尽管我常拿这种气质的人没辙儿,但绝对和怕无关。
为什么换到任酮这里,就不一样了呢?
怎么想不明白,我也只能搁置,不再去想。
神经学科有个冰山理论,把人的思维分为三层,冒出水面的冰山尖,是浅表思维,是人能够查知的并且能够反思的。
而藏在水面之下的那巨大的冰山,则是人们无法探知究竟的深层思维。有些所谓的预感,或者带着预示的梦境,都来源于深层思维。之所以精神分裂不能治愈,也是因为人们无法探知深层思维,所以不能从根源了解精神分裂,便无法治愈。
我对任酮的怕,肯定属于冰山之下的深层思维。
所以我探知不到。
任酮放下啤酒罐,姿态张狂的将两只胳膊搭到沙发背上,斜眼看着我,“十三楼的没有请你喝雪花粥?”
“嗯?”
任酮将右腿搭到左腿上,右脚上的拖鞋掉落下来,掉在我脚边,发出“啪”的一声。
他说:“十三楼的杜蘅飞,开的是私房菜馆,卖的是雪花粥。”
我很惊奇,惊奇他竟然知道我碰到了杜蘅飞。
可想到他的职业,还有他抓鬼的厉害能力,我便收起了惊奇的情绪。
“我在电梯里遇到了杜蘅飞,他人挺好的,说话也很好玩。”我将任酮的拖鞋朝他那边踢了踢,“不过,他没和我说他卖雪花粥。”
雪花粥是什么?补品?
估计是。
前几年流行起了私房菜馆,卖的要么是精致的私家菜,要么是养生美容的补品,让那些白领趋之若鹭,火了很长一阵子。
杜蘅飞卖的应该是养生美容的。
想想他那模样,穿的那套雪白的衣服,确实有点儿法国小资厨师范儿。
第1卷 第16章 雪花粥五
我有心问问杜蘅飞和雪花粥的事儿,可任酮无心回答我。他甚至十分不耐烦的让我闭上嘴巴,不要打扰他看电视。
我还不如陪酒姑娘呢。
陪酒姑娘起码能跟着一起吃一起喝,还能一起聊个天儿。就算是对金主儿拍马屁,那也是一种交谈方式。
我郁卒的盯着电视,恨不能眼里冒出激光,将电视戳出两个窟窿。最好那窟窿的碎片炸到任酮身上,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从此以后在我面前做小伏低,像是夹着尾巴的老狗似的唯唯诺诺。
我不切实际的幻想着。
这幻想带给我一定程度的满足感,让我的心情稍稍舒畅了些。
任酮喝光了六瓶啤酒,小菜却没吃多少。
起来上厕所的时候,他摇晃了一下,像是要摔倒。
我赶紧朝后缩,脚跟抬起来,随时准备跳开,以免他摔倒的时候压到我。
任酮语气不顺的呵斥,“脚挪开。”
我挪到侧面,把地方全部让出来。
任酮刚起步的时候脚步虚浮摇晃,等走上四五步,就稳当起来。
我一直盯着他的脚后跟,诅咒着他,希望他能摔一跤,最好摔个四脚朝天。
魔鬼和巫婆估计在打盹儿,没听到我的诅咒,让任酮稳稳当当进了厕所。
任酮在厕所呆了很久,出来的时候,脸上挂着水,眼神倒是清醒了,不像刚才那么迷蒙。
他支使我收拾茶几,并在一边监视了我一会儿。
等我把茶几收拾干净,垃圾规整好,他才进了卧室。
快睡着的时候,我才想起来,任酮今天忘记带我去买衣服和生活用品了。还有我那三百块零花,他也没给我。
明天我得提醒他一下,让他赶紧带我去买,我总不能一直穿一条短裤。一天一洗,没几天就得变成丐装。
他要是不愿意陪我去,那最好不过。我可以趁机到我大姑二姑家附近探探点儿,想办法先给她们折腾点儿小麻烦,作为大规模报复的前菜。
希望任酮明天别耷拉个大驴脸,我暗自祈祷着。
我的祈祷失效了,任酮大清早就耷拉着大驴脸。他眼神也阴恻恻的,让我后脖子一直有种鬼吹风的阴森感。
他活的可真扭曲,成天不是生气就是生气。
“那个,你昨天说的要给我买衣服和生活用品。”我酝酿了下情绪,将声音压到最柔和。
任酮站起来,“上午去科里,下午我带你去。”
“要是你忙,我自己去也行。”
“下午去。”任酮扔给我三个字,然后用眼神示意我拿上垃圾。
在科里碰到梁倩媚的时候,她恶狠狠的白了我一眼。我本想和她打个招呼问个早上好,被她这么一吓,早上好三字直接噎在了嗓子里。
我还以为梁倩媚经过昨天那一闹,从今往后会对我有个好态度。
她不仅没给我个好态度,反而更针对我了。开会的时候,她净拿我说事儿,挖空心思找我的茬儿。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女人之间最了解女人。
可我一点儿都不了解梁倩媚,我和她之间隔了一万重大山,永远无法跨越的那种。
照我看来,任酮和梁倩媚是绝配。
两个都是怪胎。都喜欢拿不相干的人出气,并且都有着高高在上的王霸气质,自信到爆棚。
他们合该凑在一块儿,结成永生永世的夫妻才对。
我真想撮合撮合他们两个,也省得他们去祸害别人。
会议开完,任酮宣布放五天半的假期。
廖泽和杜凯结伴去山沟旅游,去享受农家乐。路峰要去相亲,愁眉苦脸的,一直嚷着要做单身贵族,绝不会给对方留好印象。
韩宇斌默无声息的坐在座位上,拿着笔一直在写着什么,脸色如常,没有放假的喜悦。
梁倩媚嗲声嗲气的邀请任酮,想让任酮一起出海,去享受海上日光浴。
任酮拒绝了梁倩媚,拒绝的冷硬不拐弯,差点儿惹哭了梁倩媚。
惹梁倩媚的是任酮,遭殃的却是我。
梁倩媚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故意踩了我一脚。要不是我抽的快,脚背准会被她的鞋跟戳个洞出来。
我想去踩回来,却被路峰拉住了,让我别和梁倩媚计较。
揉了揉脚背,我生了几分钟的气。想到要放五天半的假期,我的心情又飞扬起来。
起码这五天半,我不用担心生命安危,不用担心会见到恐怖的恶鬼。
我短暂的知足常乐了一把,随后就投入到压抑郁卒当中。
和任酮在一块儿,想不压抑,实在困难。
他时时刻刻散发阴森王霸的负面气息,并且不时给一个警告的眼神,让我像是被链子锁住的狗,十分不自在。
买衣服的时候如此,买生活用品的是更是如此。
他喜欢蓝色和绿色,便只准我拿这两样颜色的衣服。他喜欢某个牌子的牙刷和毛巾,也只准我拿这两样。
他简直就是个控制狂,十足的神经病患者。
买东西本该很高兴,但我买了一肚子气。
我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不能让他恣意压迫着我。我得找回我的胆子,不能一直这么龟缩着。
就算我必须帮他做事,我也没必要这样任他使唤。
想要重拾胆量,我就必须打倒他,让我自己明白,他是可战胜的。
在气势上,我肯定没法打倒他。
在精神上,我也差点儿火候。
在武力方面,我一点儿指望都没有。
我思思索索,觉得在明面儿上,我实在没有打败他的可能。
明着不行,那我就只能用暗的。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明抢我是没指望了,我就指望暗箭。
一定要打倒他。
重拾我的胆量。
我在心里握着拳头,喊着口号,给我自己勇气和力量,增加我的自信。
趁着任酮去书房,我悄悄出了门,坐电梯上了十三楼,想去尝尝杜蘅飞做的雪花粥。
我实在好奇雪花粥的味道。
听名字,就觉得是绝顶美味。
十三楼和其他楼层不一样,装修风格实在匪夷所思。
别的楼层,墙壁是木黄色,地板是纯白色,一眼看去,会觉得十分干净。
十三楼却和其他楼层正相反,墙壁是灰褐色,地板是深红色,颜色肮脏而又压抑。
电梯门打开的瞬间,我差点儿以为到了内脏腔洞里头。
盯着门外走廊看了几秒钟,我有些退缩,隐隐感觉前面会有不知名的危险存在。
不等我改变主意,关电梯门下楼,杜蘅飞就出现在了我眼前。
他很惊讶。
转瞬间,他惊喜的招呼我,“你是来找我的是不是?幸亏我还没有出门。”
我想否认,但架不住他太热情。我迟疑着点了点头,跟在他身边朝里走。
越朝里走,我越觉得压抑,有种透不过气的窒息感。空气像是被墙壁和地板的颜色阻挡或者吸收了,不够供给我的肺。
隐隐约约的,不知道是不是这压抑的颜色带给我的错觉,我闻到了腥咸血液的味道。
看出我的不适,杜蘅飞指着墙壁和地板,无奈的解释,“住我对面的是这栋楼开发商的儿子,他是个艺术家。这层楼是按照他喜欢的风格装修的,很多人看了都不舒服。”
“嗯。”我揪了揪领口,抻了下脖子,让呼吸顺畅点。
杜蘅飞一边开门一边解释,“我是开私房菜馆的,任酮应该和你提过。”
开门之后,他侧过身,无奈的对我解释,“刚开始的时候,很多客人都因为外面风格压抑,不愿意过来。时间长了,他们才慢慢适应过来。我也和他们一样,刚开始觉得十分不舒服。其实时间长了,反而会觉得比别的楼层舒服。”
他滑稽的耸耸肩膀,“大概我也感染了艺术细胞,所以才有了舒服的感觉。”
第1卷 第17章 雪花粥六
“你先请,美丽的小姐。”杜蘅飞微微弯腰,右手在半空滑了一个优美的幅度,来到胸前停了下来。他像是被欧洲贵族绅士附了身,一本正经的做着邀请的动作。
因为他的认真,所以他现在的模样格外滑稽和好笑。
“你可真逗。”他可真是个有趣的人。他住着与众不同的地方,做着与众不同的事情,有着千变万化的表情和动作。他一会儿是有趣的城市小资,一会儿是贵族绅士,一会儿又是浪荡公子哥儿。他像是有着绝顶演技的演员,可以在各种角色间变换自如。
杜蘅飞俏皮的皱皱鼻子,右脚一抬,用脚尖轻轻顶上大门,“一个男人最大的魅力,就是幽默。”
“你特别幽默。”我根本合不拢嘴巴,越看越觉得他有趣儿。
因为杜蘅飞的表演,让我紧绷的情绪放松下来。刚刚因为走廊颜色造成的压抑感,不知不觉消失了。
我被杜蘅飞请到沙发上坐下。他让我等他一会儿,他进去换件衣服。
我打量着他住的地方。
杜蘅飞家和任酮家结构一样,装修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
任酮家是欧式简约风,杜蘅飞家是地地道道的中国风。暗红色实木的桌椅,棕色的地板,角落里恰如其分点缀着各式各样的瓷瓶瓷盘。他家里总体色调浓厚,唯有墙壁的颜色是浅淡的,却不是单纯的白墙,而是浅黄色带着富贵花纹的壁纸。
他家出挑的地方是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