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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以下面一点为根据,即在上述抽象实在的扬弃中,这种扬弃也立刻被忘
记了,或者说忘记了这种实在倒是已经事先建立为自在自为的自身虚无的、
非客观的现实。重复未实现目的的前提,是按照目的的现实实现这样来规定
自身,即:使概念的主观态度永久重生,从而就善的内容及形式来说,善的
有限性便显现为长留的真理,而其实现也绝对永远仅仅显现为个别的行为,
而不是普遍的行为。——事实上,这种规定性在善的实现中便已把自身扬弃
了;还在给客观概念划界线的东西,就是善对自身的观点,通过对善的实现
自在地是什么的反思,这种观点便消失了;个别行为本身由于这种观点,只
是成为自己路上的障碍,它在那里不是反对一个外在的现实,而是反对自己。
① 参看第233 页。
① 参看第234 页。
② 参看第234 页。
第二个前提中的活动,即仅仅带来片面的自为之有的活动,团此其产物
也显现为主观的和个别的,从而在那里也就是第一前提的重复,——这种活
动实质上正是客观概念和直接现实自在之有的同一之建立。直接现实同前提
规定仅仅具有现象的实在,就自在自为说,是虚无的,并且绝对可由概念规
定的。①当外在现实由于客观概念的活动而变化,从而它的规定也被扬弃时,
它恰恰因此便失去了仅仅是现象的实在、外在的可规定性和虚无性,于是它
也就被建立为自在自为之有的。②在那里,前提,即作为仅仅是主观的,按其
内容说是有限制的目的那样的善的规定,通过主观活动才使同的得以实在他
的那种必然性以及这种活动本身,统统扬弃了。在结果中,中介扬弃了自身;
这结果不是一个恢复前提的,反倒是一个扬弃了前提的直接性。因此,自在
自为地披规定的概念的理念建立起来了,它不再仅仅在活动的主体中,而且
也同样作为直接的现实,并且反过来,这种现实,正如它在认识中那样,作
为真有的客观性。主体由于它的前提而粘附着的个别性,业随前提而一起消
失了;于是现在主体当知道自身被规定为自在自为的概念时,它便是作为自
由的、普遍的自身同一;对于这个同一说来,概念的客观性同样是一个已给
予的、直接对主体是现成的客观性。③从而在这个结果中,认识再树立起来了,
并且与实践理念联合了;现成的现实同时被规定为实现了的绝对目的;但是
并不象在探索的认识中那样,仅仅作为没有概念主观性的客观世界,而是作
为其内在根据和现实的长存就是概念那样的客观世界。这就是绝对理念。
① 参看第234 页。
② 参看第235 页。
③ 参看第235 页。
24…21
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第三部分 理 念 第三章 绝对理念
第三章 绝对理念
…
①绝对理念,本来就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同一,两者每一个就其自身
说,都还是片面的,理念在自身中把自己仅仅作为一个被寻求的彼岸和达不
到的目标,——因此,每一个都是一种趋向的综合,自身中既具有理念,又
不具有理念,从一个思想过渡到另一个思想,但并不使两个思想融会在一起,
而仍然停留在其矛盾之中。理性的概念,在其实在中,只与自身融合;绝对
理念,作为理性的概念,由于此概念的客观同一的直接性的缘故,一方面回
到生命;但它②又同样扬弃了它的直接性形式,而在自身中具有最高度的对
立。概念不仅是灵魂,而且是自由的、主观的概念,它是自为的,并且因此
具有人格,——实践的、被规定为自在自为的客观概念,它作为个人,是不
可侵入的、原子式的主观性,——但它又同样不是进行排除的个别性,而就
其自身说,是普遍性和认识,并且在它的他物中以它自己的客观性为对象。
一切其余的东西都是错误、矇矓、意见、趋向、任意和可消逝性;唯有绝对
理念是有,是不消逝的生命,自知的真理并且是全部真理。
① 参看第236 页。
② “它”指绝对理念。——译者
它是哲学的唯一对象和内容。因为它自身包含全部规定性,并且它的本
质就在于通过它的自身规定或说特殊化而回归到自身,所以它具有不同的形
态,哲学的事业也就是要从这些形态中去认识它。一般说来,自然和精神是
表现其实有的相区别的方式,艺术和宗教是它了解自身的不同方式,并且给
予一个适合于它自身的实有;哲学具有和艺术与宗教相同的内容和相同的目
的;但它是了解绝对理念最高的方式,因为它的方式是最高的,是概念。因
此,它在肉身中把握了实在的和观念的有限性以及无限性和神圣性的形态,
并且理解它们和自己本身。这些特殊方式的演绎和认识,是以后特殊的哲学
的科学的事业。绝对理念的逻辑的东西,也可以称为这些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但当方式标识着一个特殊的样式,一个形式的规定性时,而逻辑的东西则与
此相反,是普遍的方式,在这个方式中,一切特殊的东西都扬弃了,并且包
盖起来了。逻辑的理念是在其纯粹本质中的理念本身,正如它被包括在其概
念中的单纯同一里面,还没有进入到一个形式规定性中的映现里那样。因此,
逻辑把绝对理念的向身运动,仅仅表现为原始语言那样;这种语言是一种吉
说,但却是这样的言说,即当有言说时,作为说出来的东西便立即消失了;
所以理念仅仅是在这种自身规定中检索自身;它是在纯思想中,区别在那里
还不是他有,而是,并且继续是完全自身透明的。——逻辑的理念,于是作
为无限的形式,便以自身为其内容,——形式,当它构成与内容的对立,而
内容又是进入自身并在同一中被扬弃的形式规定时,那么,这个具体的同一
便与那作为发展了的形式相对立;内容具有一个他物和已给予的形态与形式
对立,形式本身则绝对在关系中,其规定性同时又被建立为映象。——更确
切些说,绝对理念只具有如下内容,即形式规定就是它自己的完成了的总体,
即纯概念。理念的规定性和这个规定性的全过程,现在就构成了逻辑科学的
对象,绝对理念自为地从这个过程出现了;但它又自为地显露出自身是这样
的,即规定性并不具有一个内容的形态,而是绝对地作为形式即理念按照这
一情况说,是绝对地作为普遍的理念。①这里还待考察的,已不是内容本身,
而是其形式的普遍的东西,——即方法。
① 参看第236 页。
方法可以首先表现为仅仅是认识的样式,事实上它也具有这样的性质。
但样式作为方法,就不仅是一个被规定为自在自为之有的样式,而且被建立
为认识的样式,作为由概念所规定并且作为形式,因为它是全部客观性的灵
魂,并且一切其他被规定的内容都唯有在形式中才具有其真理。假如内容对
于方法来说,重又被认为是已给予的和具有特别性质的,那未,方法也和一
般在这样的规定中的逻辑的东西一样,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形式。但这里的情
况却相反,不仅能诉之于逻辑的东西的基本概念,而且概念的全过程也显露
出一个已给予的内容和客体在过程中的一形态之过渡和不真,并且代替了可
以成为基础那样的一个已给予的客体;绝对的形式把那样的基础只作为外在
的和偶然的规定来对待,而表明了自身却是绝对的基础和最后的真理。由此
便出现了作为自知的、作为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绝对的东西而以自身为对
象那样的概念,从而又作为与概念及其实在纯粹相应的东西,作为概念本身
就是那样的存在,这就是方法。
所以这里所要考察的作为方法的东西,只是概念本身的运动,对于这种
运动的本性,已经认识过了,但是第一,现在却具有以下的重要性,即,全
部概念及其运动是普遍的、绝对的活动,是自身规定和本身实在化的运动。
所以应该承认方法是没有限制的、普遍 的、内在的和外在的方式,并且是绝
对无限的力;假如客体呈现为外在的、远隔理性而又不依存理性的客体,那
未,就没有任何客体能够对抗上述的力,以一种特殊的本性来与它对立,并
且不被它穿透。所以它是灵魂和实体;任何事物都只有在完全受方法支配时,
才被理解,其真理才被知道;它是每一事情自己的方法,因为它的活动就是
概念。这一点也是它的普遍性的真正意义;按照反思普遍性说,它仅仅被认
为是一切东西的方法,但按照理念的普遍说,它既是认识的、主观自知的概
念的样式,又是客观的佯式,或不说事物——即概念的实体性,假如事物最
初对于表象和反思表现为他物的话。所以它是最高的力,或者不如说不仅是
理性的唯一的和绝对的力,而且也是理性的最高的和唯一的冲动,耍由自己
在一切中找到并认识自己。——于是,第二,方法的区别也由概念本身提示
了方法的特殊的东西。如概念就其自身考察过的那样,概念显现在它的直接
性中;反思或考察概念的概念,落在我们的知之中。方法就是这种知的本身;
对于这种知来说,概念不仅是作为对象,而且作为这种知的自己的、主观的
行动,作为认识活动的工具和手段而与认识活动相区别,但又作为这种活动
自己的本质性。①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同样被列为工具,是站在主观方面
的手段,主观方面通过它而与客体相关。主体在这种推论中是一端,客体则
是另一端,前者通过它的方法而与后者联在一起,在那里它只是自为的,并
不曾与自身联合。两端仍然是差异的,因为主体、方法和客体没有建立为一
个同一的概念;因此,推论总还是形式的;主体在前提中把形式建立为在它
那一方面的方法,前提则是一个直接的规定,并且为此而包含着形式规定,
如我们曾看到过的定义、分类等作为主观中现成的事实。①在真的认识中则正
相反,方法不仅仅是一堆规定,而且是概念的自在自为地被规定,概念之所
以是中项,只是因为它同样也具有客观的东西的意义,在结论中的客观的东
西,因此不仅是一个由方法所达到的外在的规定性,而且是在它与主观概念
的同一性中建立起来的。
① 参看第236 页。
① 参看第236 页。
1。方法这样构成的东西,就是概念本身的规定及其关系,这些规定现在
要以作为方法的规定那样的意义去考察。——第一,那里须耍从开端来开始。
关于开端,已经在逻辑本身的开端,以及前面的主观认识那里,谈到并指出,
假如不是任意地、或直陈式的无意识地来造成开端,开端诚然象是会造成许
多困难,然而它的性质是极其简单的。因为它是开端,它的内容就是一个直
接的东西,但却是这样一个直接的东西,即它具有抽象普遍性的意义和形式。
此外,它又是有或本质或概念的一个内容,所以,当它是一个被接受的,现
成的、直陈的东西时,它就是作为一个直接的东西。但首先,它不是威性直
观的或表象的,而是思维的直接的东西。由于它的直接性,也可以称为超威
性的、内在的直观。威性直观的直接的东西,是一个杂多的、个别的东西。
但认识是理解的思维,它的开端也因此不是在思维的原素——一个单纯的和
普遍的东西之中。——关于这种形式,以前在定义那里;已经谈过了。在有
限认识开始时,普遍性同样被承认为本质的规定,但仅仅被认为是思维和概
念规定而与“有”对立。事实上,这最初的普遍性就是一个直接的普遍性,
因此同样具有有的意义;因为有正是这种抽象的自身关系。有不需要任何别
的演绎,似乎它之所以适合定义的抽象的东西,只是因它是从感性直观或者
从别的什么地方拿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它也将被指明。这种指明和引导,
涉及一个比单纯开端为多的中介,而且是一个这样的中介,它不属于思维的
理解,而是表象、经验及推理意识提高到思维的立场。按照思想或概念与“有”
流行的对立说来,前者就其自身看,还没有任何“有”适合于它,而后者则
具有自己的、独立于思想的根据:好像这成了一条重要的真理。有的单纯规
定,本身是那样贫乏,以致从那里没有多少可扬弃的;普遍的东西本身直接
就是这个直接的东西,因为它作为抽象的东西,也仅仅是抽象的自身关系,
这种关系就是“有”。事实上,要求指明“有”,还具有更深远的内在意义,
不仅仅在于这种抽象的规定,而总是连带地意谓着一般概念实在他的要求,
这种实在化不在开端本身,而不如说是全部认识向前发展的目标和事业。再
者,当开端的内容由于在内在或外在的知觉中指明而得到辩护理由,并且使
人相信其为某种真的、正确的东西时,那未,这就不再意谓着普遍性本身的
形式,而是它①的规定性,关于这一点,必须立即谈一谈。对造成开端那个规
定的内容之信念,好像是在这个内容的后面,但事实上却必须考虑它是走在
前面,假如它是属于理解的认识的话。
① “它”指普遍性。——译者
这样,对于方法说来,开端除了是单纯的和普遍的东西以外,就更无别
的规定性;这一点本身就是规定性,开端为此之故,是有缺憾的。普遍性是
纯粹的、单纯的概念;并且作为这个概念的意识那样的方法,知道普遍性仅
仅是环节和在此普遍性中还不曾自在自为地规定的概念。但这种意识只是为
了方法之故,才愿把开端再引向前进,但以这种意识,方法将仅仅是一个形
式的、在外在反思中建立起来的东西。但方法既然是客观的。内在的形式,
那未,开端的直接的东西在它本身那里,就必定是有缺憾的,并且赋有引自
身向前进的冲动。但普遍的东西在绝对的方法中不被认为仅仅是抽象的东
西,而且是作为客观的普遍的东西,就是说,它自在地是具体的总体,但这
总体还没有建立,它还不是自为的。甚至抽象的普遍的东西,本身在概念中,
即按照其真理来考察,也不仅是单纯的东西,而是作为抽象的东西,它已经
被建立为粘附着一个否定。为此之故,无论在现实中或在思想中,都没有寻
常所想像那样单纯、那样抽象的东西。那样单纯的东西,不过是一种意谓①,
这种意谓唯以事实上当前呈现的东西之无意识为根据。——在以前,开始的
东西曾被规定为直接的东西;普遍的东西的直接性与这里所表现的没有自为
之有的那个自在之有,是同一回事。——人们因此很可以说,如果自在之有
的东西是概念,那就必须使绝对的东西为一切的开端,并且一切进程都是这
个绝对的东西的表现。但因为它才仅仅是自在的,所以它恰恰不是绝对的东
西,又不是建立起来了的概念,也不是理念;因为概念、理念便都成了这样
的东西,即,自在之有仅仅是一个抽象的、片面的环节。因此,进程也不是
一种流溢②;假如开始的东西真的已经是绝对的东西,进程便会是一种流溢;
进行倒不如说是在于普遍的东西规定自身并且自为地是普遍的东西,即是
说,同样又是个别的东西和主体。它只有在其完成之中才是绝对的东西。
这里可以提一下,开端,它自在地是具体的总体,本身也可以是自由的,
并且它的直接性可以具有一个外在实有的规定;生物的种子和主观的目的,
一般总表现为这样的开端,两者本身因此都是冲动。反之,非精神的和非生
命的东西仅仅作为实在的可能性,才是具体的概念;原因是最高的阶段,具
体概念,作为在必然领域中的开端,在这最高阶段中具有一个直接的实有;
但原因还不是主体,主体本身也是在它的现实的实在化中获得自身的。例如
太阳和一切非生命的东西都是规定的存在,在这种存在中,实在的可能性仍
然是一个内在的总体;这个总体的环节不是在那些存在中以主观的形式建立
的,并且它们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在化自身,通过其他有形体的个体获得存
在的。
① 这里的“意谓”Meinung,是《精神现象学》中的“意谓”,即对感性存在物的“意谓”,但一说出来,
便成了普遍的东西,所以要把我们所意谓的一个感性存在,用语言说出来,是完全不可能的。(中译本上
卷65—68 页)。所以这和通常所谓“意见”,是毫不相干的。——译者
② 这里是未指名而引用新柏位图派普罗提诺认为世界是从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