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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河调查-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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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姬女士这样刚开始怀着极大的热情打井,最后以希望破灭告终的投资者在靖边还有很多。来自温州的叶先生当初在广州看到了靖边县在《海南特区报》登的招商广告,当时他在广州做贸易。
    带着怀疑的心情,叶先生于1997年来靖边作了一次考察。他不相信石油作为国有资源会对私营企业开放,实地考察后他感到县政府确是在招商引资,很快寻求石油财富的欲望在他内心涌动起来。
    1998年他怀揣巨资在荒凉的土地上打了一口井。可他运气不好,第一口井没有出油,这一下他的投资就全赔了进去。不甘于失败的他又买了一个井位,奇迹仍没有出现,他看到的是一个出油量很低的井。
    他狠下心来与当地人合作,打了一口1300多米深的井,出油却只有600多公斤。从1998年到1999年这两年的时间,他为打井损失了300多万元,失望的心情笼罩着他,在绝望的时候他遇见了来自福建一位姓刘的投资商。
    2000年叶先生通过银行贷款,向私人借高利贷等与其他股东合作出资打井,虽然打出了7口井但出油量却很低,希望仍是那样渺茫。目前他背负着沉重的债务。也许是负债过重,他已有4个春节没有回家。他感到无法向家里人向朋友交代。
    到油井收回之前,叶先生也没有怀疑政府会将油井收回,仍相信县政府会信守承诺。2003年5月27日,县里派来的乡干部到油井说是给油井测产量以应付上级检查,叶先生相信政府是在为他的利益着想,并买了酒菜热情地招待他们。
    不久,政府又派来了一个看井的人,说是互相调换要投资商撤一个人下去以应对上级的检查,叶先生信以为真将自己看井的人换了下去。没过几天政府又派来了人,将叶先生看井的人全部换下去了。
    看到这个现象,叶先生感到情况有点不妙,内心不由得到升起一种紧张。伴随着他的不安,2003年6月6日,他看到一个通知:6月8日,炼油厂将停止收油,直到这个时候叶先生才如梦方醒,他明白了政府派人看管油井的意图。
    此时,叶先生感到要把打出来的油卖出去。留给他的时间只有一天多,而按原油的生产程序,生产一罐容量为25立方米的原油后,需要加热到大约80度以脱水,这个时间不能少于36个小时。
    但通知是在6日发出,8日将要停止收油,如果不在8日以前把油卖出去,那么在上游的政府将会把油井收回,下游的炼油厂也会拒绝收购,这两面夹击损失的只是投资者。这种情况使投资者感到一片恐慌,严峻的现实使叶先生感到只有迅速调动一切力量,把油运出去才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而平时运一车油运费只需要100元的车主,他们也乘机将运费上涨到每车300元,叶先生也只能忍痛花高价雇请车辆运油。到炼油厂时前来交油的车已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即使是这样叶先生仍有几吨油,在炼油厂停止收购之前没有运出去,以至被县钻采公司接管。
    “那时我们来靖边县打井时,不是现在你看到的高楼大厦,而是老百姓拿着一个鸡蛋去换大米、面粉,街上哪一个人拿上了手机?现在不仅是城里车水马龙,就是在打油井山上的农民也用上了手机,这一切都与来自各地的投资商开采石油,给当地的经济作出功不可没的贡献有关,没有投资商来开采石油,靖边的经济能发展得这样快吗?可当地政府却这样对待我们,不经协商就把油井收回,我们的利益靠谁来保护?”叶先生愤慨地对我说。
    第十二章私营石油公司为何梦破谁更有资格拥有开采权      一位投资商告诉我,由于一些投资者在北京,向国务院反映陕北石油开采整顿的情况,希望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许是投资者的努力,2003年6月24日,曾培炎副总理对整顿油井作了这样的批示:对清理整顿小油井是必要的,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给经县政府认可的小油井投资者以出路,保证其合法权益。
    就这个批示,我采访陕西省经贸委副主任张怀宇时,他告诉我,曾培炎副总理这个批示他也知道,他认为这个批示很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他们也按这个批示对投资者的补偿给予了充分的考虑,但赔偿的标准还是由各县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
    而投资商对补偿不满的是,补偿的标准是按去年的产量补,而今年的产量增加了还是按去年的标准补。有些人的井产量低或者已是一个废井,补偿就给一些人钻了空子,而另一些油商的井产量高,这个补偿对他们来说就很不公平,更何况石油开采是一项长线投资,初期的低收益并不具有代表性。
    对投资者提出补偿不公平的说法,张怀宇说,2002年底前到期的油井无偿收回,对未到期的油井全部有偿收回。补偿的油井产量以2002年1—9月产量为基数,年生产期按300天计算,考虑到自然递减和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扣除15%以下递减和风险率,原油价格以近三年交售炼油厂平均价格计算。
    张怀宇也承认,投资商到陕北开采石油,就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收回油井要触及到地方及投资商的利益。上面出台的方案到地方执行也有一个如何接受的过程,甚至他们会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这些意见政府也不得不考虑。但在处理问题时,又必须考虑到历史与现实的因素,给没有到期的合同以补偿。
    当投资商在陕北向石油寻求财富时,围绕投资商的是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收费,靖边县投资石油的康先生向我透露,每吨油财政收费是75元,2001年这一收费又上涨到每吨125元。对收费上涨投资者表现出强烈不满,他们上访到榆林市。在税务部门查处下,上涨的收费被停了下来。
    财政收费实际上县政府想与投资商分享利润。即产多少吨油政府分多少,而政府向油商承诺的是长期开采,但在油井被收回后投资者向政府质问,你分享了利润,为什么还要把我们的油井收回?
    进入油井拉油的运输车不管是哪家公司的车,都要挂靠在县原油运销公司,挂靠费每年要交3000元,不挂靠就难以拉油,每拉一吨油向运销公司交2元的运输管理费。
    投资者运油时还要向油销公司请求开一张调油单,每张单收12元,油销公司还在公路上设一个检查站对运油的车过磅,过一下磅收费2元,但运油车在油井拉油时已经称过了重量。
    运油车进炼油厂每车还要收5元,进厂是否戴防火罩都要收5元,对每口井的管理费,镇政府有的收取3000元,5000元,少的也要收1500元,标准完全按他们的偏好制定。
    村里对每口井又要收2000至3000元,到了生产队又以收扶贫费名义对每口井收1万至2万多元,道路赔偿费以每亩收450元。有时投资商的油井占地只是2亩,但村里却以超出实际亩数来收取井场占地费。
    油井所需要的生活用水,投资商不能自己从别处买水,而只能由生产队供水。如果是暴雨冲毁了通往油井的公路,那投资商不能自己雇人修路,而要由村里的农民来修,有时只要200元就能修好的路可他们要价超出好几倍。
    当地政府还在打井的山上设了一个草原站,这个站要投资商的每口井一年交2000元。收费的名义是打油井破坏了草的生长,而那些荒山上根本就没有人种过草。同样,鱼业部门也把收费的手伸向投资商,他们以开采石油污染了鱼塘为由,对投资商的每口油井每年收取2000元,可投资商发现打油的荒山野岭从来就没有看见有养鱼的水塘。
    环境保护部门对投资商的收费丝毫不比其他机构落后,他们对每口井每年收取3000元,有关系的少收,而外地投资商则收得更多。一旦下雨有农民举报说油污染的水流进了农田里,环保局的人员对投资商开口就收20000元。如果油商要和他评理,他就将收费猛然向上涨几倍。
    公路上的交警对投资商的收费也毫不留情,不管运油车是否超载,只要从他管辖的路经过就要对车罚款。荒唐而又名目繁多的乱收费,为层层盘剥设置的规定,使投资商不堪重负。
    采访中,我听到一些投资者最不满意的是,当初来陕北开采石油,是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开采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就要把井收回,这难道不是政府违约吗?可当地有关官员认为这不能说是违约,是受当时的条件决定。
    如《矿产法》的修改,1997年以前是允许有资质的公司拿出井块委托别人开采,后来修改的矿产法把这个规定去掉了,规定必须取得国务院资质的单位才能开采。而招商引资进来开采的私营公司,不具有这个资质,其签订的合同也就无效。
    但一些投资者认为终止合同,也得按《合同法》进行。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而政府也知道没有资质的公司不能开采石油,那为什么还要与投资者签订石油勘探、开采协议?因此这责任在地方政府,他要赔偿给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
    不可否认的是,正是来自中国各地的私人投资者,怀着向石油寻求财富的梦想,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借私人高利贷、合作入股并自担风险、自己探索创新精神,在陕北荒凉的山坡上打出了一口又一口油井,使黑色的石油在贫困的陕北展现出了财富创造的奇迹,进而促使石油成为了当地的支柱产业。
    也正是通过招商引资,陕北的定边、吴旗、靖边、安寨等采油县的政府走过了原始积累阶段,摆脱了过去连工资都发不出的困境。当财政收入从过去的几百万上升到几个亿时,当私人投资者为当地培养了石油产业时,当投资者的油井要被收回时,政府是否想到要与这些推动了当地经济增长的投资者坐下来公平合理地谈判?如果没有他们自担风险,自筹资金打油井,今天当地政府有油井可收吗?财政收入能增长得这样快吗?
    看一种权利行使是否理性,要看他行使权利的正当性及对社会带来的利益,陕北私营企业开采的石油是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批准的,他们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合法纳税,创造了当地的就业并拉动了经济增长。
    进入陕北开采石油的私营企业,面临着行使市场竞争最优化的权利与政府在计划体制下设置的权力的遭遇战。如果就某些资源的分布有进一步的司法解释,可以允许私营企业到这里开采,那么,私有资本就能越过这种计划体制设置的权力。
    从行使权利的成本来看,让私营公司在荒山野岭开采石油在经济上是划算的。因为这里油田分布很分散,不像大庆油田那样能集中大规模地开采。以合股形式组成的私营公司能以小额资本进入,并根据风险来确定投资,因此,这种石油开采适合私营企业进行。
    而事实已证明,私营公司参与陕北石油的开采,竞争力明显地超过了国有县钻采公司,这说明私营企业为陕北的石油开采找到了最有效、最具有竞争力的开采方式。
    陕北当初招商引资开采油田时,政府把开采权下放到了地方,但所有权还是掌握在政府手里,政府仍能以所有权收回企业的经营权;这种抽象的所有权,反而阻碍了资源的合理开发,资源只有在最具竞争力、成本最低的开发中才能为整个社会带来利益。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不适合国有企业开采的资源让私营企业开采,有可能使资源最大化产生价值,这难道不是以低的成本创造财富的最有效手段吗?
    尽管法律和政策发生了变化,使没有资质的私营公司失去了石油开采权,但他们和当地县政府签订的石油开采合同,是在法规变化之前。即使政策发生了变化,但并不意味着私营企业的财产权不能得到最大化的保护,他们仍有权利要求政府承担政策变化给他们带来的损失。一个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必定是对私人财产权充分保护的国家。
    第十二章私营石油公司为何梦破控制权的争夺(1)      然而,历时三年多整顿的陕北石油企业,最终要重组到哪家公司呢?就在私营投资者为要回自己的油井并希望得到合理的赔偿奋力与当地政府抗争时,陕西省政府与中石油集团就陕北石油开采权的收回出现了不同的意见。
    据张怀宇说,围绕陕北石油企业重组的问题,2002年1月11日下午,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马凯主持召开了陕北地区石油企业重组的会议。陕北存在着两个有资质的国有石油公司,一个是陕西的延长油矿局,另一个属中石油集团的长庆油田。
    此次会议张怀宇也参加了,他回忆说,中石油在会上提出了几点意见,将陕北的石油资源纳入到公司统一配置,资源开发接受中石油指导。对于这个建议,陕西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仍希望维持1998年以前的管理体制,将地方石油企业继续交由地区管理,即使重组也要在陕西省内先重组。
    由于陕北石油开采的特殊历史原因,以及要兼顾到各方利益,这次会议没有形成一个统一重组陕北石油的意见,但会上决定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陕西省等部门,成立一个陕北石油企业重组和整顿工作组,负责提出陕北石油企业重组和清理整顿方案。
    对于重组的具体设想,2003年陕西省经贸委关于陕北地区石油企业重组整顿意见的报告中提出:陕北地区石油企业重组整顿应分两步走:第一步,以延长油矿为主体,以合法资质为基础,按照公司法组合延长油矿、延炼、榆炼和15个县区钻采公司的资产,组建陕西延长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一个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紧密型企业集团,继续保持延长油矿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洋四大企业资源合理配置,共同生存发展的格局。
    第二步,待新组建的陕西延长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行一段时间后,再以资产为纽带,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组建区域性股份石油企业集团。
    报告指出,经过百年来特别是20多年来的发展,延长油矿已掌握了一整套成熟的低渗透、低层、低产油田开发技术。采收率已达到大油田24%的平均水平。2002年陕北地方原油产量已达500多万吨,加工量520万吨,生产规模和效益跨入国内大油田前列。以延长油矿为主体重组陕北地区石油企业,完全具备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陕北石油资源的能力。
    陕北是革命老区,又是贫困地区,但石油资源丰富。为了使陕北尽快脱贫致富,党中央、国务院对陕北实行特殊扶持政策,鼓励陕北搞石油开发。所以,允许陕北搞石油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陕北最大最显著的倾斜政策,以延长油矿为主体重组整顿陕北地区石油企业,无疑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的具体体现。
    中央在陕北的石油企业和延长油矿管理局都是国有企业,都能够体现国家利益。陕北石油企业在促进地方脱贫致富的同时,也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仅2000年至2002年,陕北地方石油企业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达41。5872亿元。不能认为中央企业就能代表中央利益,地方企业代表地方利益,更不能认为只有中央企业才具有先进生产力代表的优势。
    报告认为陕北石油企业重组整顿,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公司法规定,以企业自愿为基础,不能靠行政措施捏合。陕北地区地方各石油企业都愿意以延长油矿为主体进行重组。目前,陕北地区出现的石油资源矛盾不是体制问题,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中石油利用国家资源管理机构变更和自身有利条件,抢先登记了陕北地区绝大部分石油资源,甚至将早已移交延长油矿的区块又登记到自己名下,有的虽已登记,但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的勘探开发,造成一方面中石油占据资源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延长油矿资源严重短缺。以延长油矿为主体进行重组整顿后,按照1239号文件精神,重新合理划分资源,能够有效解决资源矛盾问题。
    为了保持原有的石油开采权,陕西方面在报告中强调,石油工业已成为陕北经济不可替代的命脉产业。延安市石油工业增加值已占到全市工业增加值的90%以上,上缴财政已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榆林市也占到工业产值和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现在,陕北依靠石油初步摆脱了财政困境,实现了脱贫目标,但陕北一些地区仍然非常贫困,农民人均收入仅为一千多元,延安、榆林还有不少县发不出工资。
    今后,陕北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必须依靠石油,离开了石油,陕北地区工业几乎一片空白,工业化更无从谈起;离开了石油,陕北地方财政将重陷困境,各项事业将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离开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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