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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作家批判书ii-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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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前后的表现,让人不禁怀疑,或许刘震云经过十四年写作三部长篇小说,现在幡然醒悟,自己是浪费了十四年的大好时光?如今,美女作家、网络作家大行其道,自己再不矫枉过正,恐怕过两年的下一本小说就只有2000册的销量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离死也不远了。    
      今天的刘震云,解释《故乡面和花朵》和《一腔废话》的可读性问题,甚至意识不到自己以作品度读者的可笑:我觉得大家应该能看懂啊,因为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每天都在胡思乱想,大概要占到整个时间的95%,而具体做的事情只占5%的时间,怎么会看不懂这个小说呢?    
      可以说,刘震云取得观众的信任和喜爱,靠的是他早期作品家常化的语言,比如《一地鸡毛》,因为写得是日常生活,节奏也比较快,所以读者喜欢,而且正因为这一点,使《一地鸡毛》具有了情景剧的特点,从而让刘震云触电,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一再必须的自我辩护可能是刘震云决心独立之前没有想到的,他甚至为自己早期苦口婆心、正义凛然、严肃庄重的叙事态度辩解,觉得那是在用貌似庄严的口气在叙述喜剧的事,从而圆自己喜剧时代一说。    
      明眼人看的出来,《手机》的写作,对于刘震云来说,在于告别了九十年代的世纪末幻想,转而直接面对当下的社会生活,考验的完全是手上功夫,也就是说,不过是帮人操刀的“行活”而已。而刘震云的不彻底,使他自己相信在挣钱的同时还能够借鸡下蛋,这也就是小说《手机》比电影《手机》凭空多出一章的原因。而针对不明所以的可怜的读者的疑问,刘震云是这样磨叽的:写作就像是一个海,当我游了六公里之后,我身上穿的衣服被海水浸泡之后,它的重量已经超过我的体重,游泳就非常艰难,我在写作的过程就是在游泳的过程中把外衣一件一件的脱下来。到了《手机》里,我觉得我脱得已经只剩下背心和裤头,游起泳来比较自由,到了一个自然的状态,到了自由王国的状态。    
      对于这种说法,我们只能说,刘震云是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刘震云,难道连影响自己写作最大的作家——上帝,都敢于不相信吗?    
      总而言之,著名作家刘震云,他和主流文化之间的关系,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他卖笑不卖身,而且他是笑里藏刀的,但他可以只笑而不出刀;他是绵里藏针的,但他可以给你送上一团纯棉让你确信里面并没有针。    
    


第二章批判刘震云 (5)

     精神与物质:左右逢源    
      《一地鸡毛》关注的是人的身体,侧重于物质层面的比较多,写的是“小林家一块豆腐馊了〃,《一腔废话》关注的是人的脑子里的胡思乱想;《手机》关注的是人的嘴。按照刘震云的说法,就是从物质到精神,然后到物质与精神的结合。    
      早期的作品写的虽然都是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用的都是家常化的语言和语速,但刘震云真正想要说的,确实附加在每个人身上的社会、政治、经济压力,以及它们带给人的属性。在《一地鸡毛》中,和老婆吵架、老婆调动工作、孩子入托、排队抢购大白菜、拉蜂窝煤以及每天的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所有这些琐事构成了小说的全部情节。对于这样物质性的写作,刘震云把自己作为创作主体的感受与判断几乎完全排挤干净,小说全篇只剩下真正冷静客观的写实功力,他始终不动声色地以平静的口吻叙述小林遭遇的林林总总,这样的叙述看起来就如同现实生活本身一样,它的逻辑和节奏都是按照日常生活的经验发生发展的。    
      在如此强大的物质领地之下,刘震云却通过小说结尾处小林的一个梦境直接表述“一地鸡毛”这个标题所具有的象征意义来:小林“梦见自己睡觉,上边盖着一堆鸡毛,下边铺着许多人掉下的皮屑,柔软舒服,度日如年。又梦见黑压压的人群一齐向前涌动,又变成一队队祈雨的蚂蚁。”这象征显然只是以十分表浅的意义述说揭示出作者所理解的生存本相:生活就是种种无聊小事的任意集合,它以无休无止的纠缠使每个现实中人都挣脱不得,并以巨大的销蚀性磨损掉他们个性中的一切棱角,使他们在昏昏若睡的状态中丧失了精神上的自觉。这种精神上的揭示显然并不有悖于整篇小说的物质氛围,因为小林这个梦的象征并不以追求深刻性为己任,这就像刘震云在一篇创作谈里所说的:“生活是严峻的,那严峻不是要你去上刀山下火海,上刀山下火海并不严峻。严峻的是那个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日常生活琐事。”    
      当刘震云和苏童等曾经先锋过的作家纷纷退回到大众中间,分享着影像时代雅俗合流所带来的物质快感的时候,刘震云却又为自己留了一手,义无反顾地朝精神方向探索前行。从《故乡相处流传》开始,直到二百万字的《故乡面和花朵》,这种探索不断推进。这种探索也使他走上了一条精神的历险之途,他的小说由于承担过分深邃的哲理与思辨性而陷入曲高和寡的境地,其文体创新因不合“常规”而同大众的阅读习惯相悖。可以说,长篇《故乡面和花朵》的写作和出版,对刘震云具有极大的挑战意义。而且刘震云并没有在这种挑战下退缩,三年之后完成的长篇小说《一腔废话》,仍然延续了《故乡面和花朵》的文体风格。刘震云对于精神探索的顽固,使他看起来完完全全是一个严肃的面对心灵写作的作家,这当中的精神,是悲哀地去迎合这个时代的喜剧气氛的喜剧精神。但《一腔废话》又不只是对《故乡面和花朵》的简单延续,而是明显增添了对现实文化的感应性和针对性,说到这点,我们不得不对刘震云的小聪明感到苦笑不得,沉浸在精神世界中长达十年之久,让他充满了自娱自乐的兴趣和习惯。他这么写作的直接后果,就是让读者在阅读《一腔废话》后感觉像做了一晚上疲惫不堪的梦,它的过分繁复的主题,深邃的哲思,都令消费时代的读者们感到困惑和头大,很多人都是翻了几页《故乡面和花朵》为它不菲的书价感到不值,又有很多人在翻了几页《一腔废话》之后,又重新拾起他的《一地鸡毛》看了起来。实际上,对于精神世界的描述,刘震云使用的是相当分裂的办法,以它慢条斯理的耐心进行着汪洋恣肆的张扬,这无疑是穿上棉裤游泳,越游越重,正是这样,我们不难想象,刘震云要脱了,就要脱了。    
      接下来,刘震云觉得自己在《手机》里真正找到了精神和物质的融合点——说话。一个人用它一张物质的嘴,说自己的心和意,这就如同佛家所说的心、口、意,三元素皆具备了。而且这个说话的人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他不说疯话,不说傻话,他说谎话。由说话出发,刘震云将兴趣延伸到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交往,这种交往并不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必须靠说话来发生关系的。因此,在《手机》里,刘震云似乎有些急迫,有些藏不住,想要表达自己的返璞归真,借此,刘震云认为《手机》的创作,是自己创作的一个飞跃。    
      从《一地鸡毛》到《故乡面和花朵》的改变,是因为刘震云觉得生活不是《一地鸡毛》那样的,这说明,《一地鸡毛》所描述的物质并不等同于生活本身的物质,它只是等同于一种对物质生活的认识——一句话,物质也不是物质的。然而,生活就是《故乡面和花朵》那样的吗?刘震云却否认了它的精神性:人一天中95%都在胡思乱想,《故乡面和花朵》就是那样的。似乎这部作品才是真正的生活。这么一来,精神的反而倒是物质的。——前后比照,我不知道刘震云到底想干什么,如果他事实上什么都不想干,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前提是,他不可能什么都不想说。    
      在《手机》中,刘震云对于“说话”这一主题,扮演的是发现者的角色,实际上,这着实有点邀功请赏的味道。刘震云不可能不清楚,很多作家早已作出这方面的探索,如作家阿坚等等。    
      其实早在《故乡面和花朵》和《一腔废话》完成之后,刘震云就已经意识到,它们也不是生活的全部,他觉得生活的全部应该是高山大河、崇山峻岭、城市山庄这样一个全貌的东西,而自己仅仅通过写作来了解这个全貌,所以自己过去的写作老是把羊赶到胡同里,利用一个胡同就想说出全貌。回头看自己的写作,一开始写得琐碎平实,接着写得非常张扬,再到《手机》,全部使用的是短句子。天真的读者可能永远也看不出来,刘大师对自己过去的反省和批判,全部都是为了给今天辩护,且看他在下一部作品出来的时候如何批评自己的《手机》吧。    
      虽然这种辩护并不是全无来由的,的确是从《一腔废话》开始,刘震云就开始迷恋说话这个题材。他认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形的东西随处可见,那就是物质。而无形的东西,其中最多的就是我们嘴里说出来的话,它们看不见摸不着,但听得见。他认为这就是物质和精神在现实世界中的最大结合体现。    
      这里存在一个最大的疑问,刘震云何以将自己的写作,和物质与精神这样的区分挂钩起来,并且一阶段一阶段地进行分析批驳。这种看似科学的分析,看似找对方向的辩护,其实只是迷失当中的抓狂而已。说到底,刘震云对自己的写作是没有自信的,更何况,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称自己是天才。    
      而这个时候,刘震云搬出了“上帝”,称自己在写作过程当中不时遇见“上帝的召唤”:我们在生活里经常有灵光一闪的时候,但在我们的灵感中,95%都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只有极少一部分灵感,在已经创作完了的时候发现它还是有价值的。这种可遇不可求的灵感可以说它是“上帝的召唤”,也可以说它是“生活的召唤”,“心灵的召唤”。    
      一个迷失了路途的人,如果不让自己相信这种所谓的召唤,或许他就真的再也写不出来了。而所谓“生活的召唤”、“心灵的召唤”,不过是为自己布置伪装的生活外表,为自己麻醉迷失的心灵罢了。特别是在下面这段话中,刘震云这种写作的真相暴露得尤为充分:我觉得这种东西就是,我隐约地能够觉着,我可能最好的东西在哪儿。我还没找到,但我知道它在那儿,我可以慢慢地去接近它。我知道它肯定是,就是我对世界的这个感觉,它是一个新的发现。它可能更跟人贴心贴肺,也可能更本质。但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找着。但我会一直找。    
      这种折衷骑墙的有神论,在作家迷失的过程中并不罕见:写诗的西川就宣称,自己为一个神秘的黑衣人而写作。说到底,刘震云的失败,在于不能将自己放到最低,而总是在寻求一种表演方式的低和自信方式的高。一个作家的悲哀,就在于他统治他内心文化的最终的悲哀。    
      尽管刘震云对于写作也抱着自觉地态度,对于他欺骗自己的所谓的上帝,他又折了一个衷,认为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因此框定了自己积极的态度,坚定地把“求”放在前头。但是,这个上帝,说到底不过是他内心的一块荫翳而已,一块虚假的救赎的牌坊。    
    


第二章批判刘震云 (6)

    和语言擦肩而过,与废话撞个正着    
      来看看这样的语言:    
      “世界恢复礼义与廉耻委员会秘书长俺孬舅与我谈起同性关系问题,是在丽晶时代广场的露天Party上。用元宝一样的驴粪蛋码成的演讲台上,一群中外混杂的男女在跳封闭的现代舞。我与孬舅周围,站满了各色社会名流和社会闲杂人员,个个手里端着一杯溜溜的麦爹利。名流端着麦爹利踌躇满志和神态自若,混进来的闲杂人员对这种环境和气氛就有些自卑和气馁,不住地对名流察颜观色——就好象穷人的女儿凭着姿色嫁到了大户人家一样。”    
      这是《故乡面和花朵》200万字的一个开头,这种装模作样的行文方式除了给人带来诘屈骜牙的感受之外,就是以皇帝的新装的方式标明,这才是世界真相的能指,这才是上档次的文学语言,这才是人们需要用来阅读以解决自己精神世界的困扰的语言良方。文学青年阅读并接受乃至热爱这样的文字,就表明自己已经从世俗中迈出,跨进了超越现实的文学殿堂。    
      这样的语言,因为玩弄,所以无聊,因为取巧,所以卑劣。我完全赞成那些看了刘震云几页《一腔废话》就放弃阅读的读者,因为一本好的小说,应该在抛弃了它的外表、它的情节、它的人物后呈现出一堆文字处处应该有的好来,所以,读者更应该毫不客气在看了《故乡面和花朵》的那么一个操蛋的开头以后马上想到:不要掏钱,不要掏钱,那么多钱够买家里用一年的卫士纸了。如果刘震云的与众不同就是来自上帝的召唤,那么上帝一定受了什么委屈在装疯,注意,是装疯,而不是真疯。疯子说话,连别的疯子都知道不会充满长长的定语,不会有大便一样的长句。    
      那么刘震云是在装疯吗?不,这仅仅代表着他在现实的重压之下,在自己的私写作领域里的受虐倾向而已。一个人,让别的人难受的方式有很多种,但都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先让自己受虐。而刘震云的写作在这种情况下的产下的畸形儿,却被某些评论家捧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精神长篇”,这种可笑,已经足够让全世界还正常生活的人呕吐了。    
      在早期,刘震云得以靠之成名的作品中,虽然描写的都是一些反纯洁、反高贵、反美的乌七八糟的东西,但至少语气还是相当亲切的,“老张”“小林”,而不是什么“俺孬舅”、“冯大美眼”。再者,他不紧不慢地把复杂体制下的复杂关系像介绍一桌回味无穷的酒席般一一展开,语言虽然尖刻,但却读不出什么恶毒。所以,读者在阅读这样的小说的时候并没有生理上的不适。而在刘震云成名之后,似乎不再满足于自己的创作水平和创作现状,并且摇身一变,想要给自己塑个金身,表明自己已经入了化境。所以,说到底,这种语言上的装疯卖傻,只不过是刘震云变大师的一种工具而已,要跟推动文学进步什么的一起来谈,那读者真是瞎了眼了。    
      在刘震云看来,《故乡面和花朵》以及《一腔废话》的语言就是关于废话的艺术,认为它最大限度的解释了人们每天胡思乱想的问题,以最复杂的手段揭示了人类精神世界乱七八糟的问题。而为了配合《手机》的市场宣传,刘震云编撰出很多“有意思的问题”:《一地鸡毛》是对物质世界的,属于有话就说,相当于人每天说的2700多句话,如果晚上说梦话,还要再加上几十句。话语在世界上充斥得这么厉害,是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故乡面和花朵》、《一腔废话》则是进入到人的思想,那个说话状态可能是每天说27000多句;而《手机》则是写人的嘴,嘴和心的关系,许多嘴,都在说话,但是说着说着突然噎住了,欲言又止,大概只有700多句。而在这700句里,有用的可能只有10句话。我对这个现象很迷恋。    
      这让我们不禁发问:刘震云到底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心理学家? 而语言,它真正的用处,至少在之于文学这一方面,到底是什么?实际上,人类的作家对人类本身的文化、行为发生兴趣,只不过是促成这些文化、行为向灾难陷入,所以作家的真正语言职责,不是要用语言救赎人类文化、行为,而在于用语言超越人类文化、行为。将作为一个卑微的人的作家的兴趣变成一项工作,并且这工作是用语言完成的,那么这就叫语言与人类文化、行为的同流合污。这已经是,作为人类终极绝望的底线了——不让语言堕落。    
      另一方面,刘震云对“废话”的兴趣导致了他小说语言的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应该说,一个能够发现“废话”的作家还是很了不起的,但如果这种发现是一个作家经由对人们嘴上说出的废话,然后对这一现象感兴趣,再脱离出来对废话本身感兴趣,这种可能性就已经是相当可疑的。因为,人生中多的不是废话,而是有所暗示的话,话中之话,大话和混帐话。每一个人都争着说出一些这样的话,每一个都争着理解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其实都是“智性”的语言,而不是刘震云自认为的废话。反过来说,如果废话就是刘震云所说的没有什么用的话的话,那么这个有用的标准到底在哪里呢?    
      在刘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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