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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敖:红色11-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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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 黄:(突然双膝跪倒,嗵嗵向龙头磕起头来,大喊)龙头救命!龙头救命!

  龙 头:(拉他起来,有点拉不动,太胖了)不要担心,有龙头在,保证救你一命,一切没问题。

  老 黄:(哭喊)什么案子嘛!他们判俺死刑啊!

  士官长:好啦!好啦!一切交给龙头老大啦!有任何问题,找龙头就是了,我们都佩服龙头,有龙头在,一切都不成问题。(对龙头)龙头啊,劳驾你了,我走了。(士官长下,牢门喀哒又关了。)

  龙 头:胡牧师睡到处长大人这边来,老黄睡门口(大家忙了一阵)。三共,帮老黄安顿一下。我这里有件旧衬衫,撕开它,撕成一条一条的,帮老黄把脚镣缠裹住,不然它会磨破脚踝。

  老 黄:多谢龙头啊,你这么细心周到,将来俺出狱了,一定送我们莱阳的大白菜给你。

  龙 头:你是山东莱阳的?你干什么的?

  老 黄:俺是莱阳人,1949年随军来台。俺是乡下人,抗战胜利前活不下去,跑到青岛去做海军。

  龙 头:(摇头)不对啊?抗战胜利前的山东海军是日本人掌握的伪海军啊,那是汉奸啊。要做汉奸早做啊,为什么日本人要完蛋了才去做汉奸呢?

  老 黄:谁晓得呀?我们是乡下种田的,只晓得去青岛入海军,谁晓得是谁的海军呀?

  龙 头:结果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老 黄:就是呀!这样就不准退役了,跟到台湾来。后来腿受了伤,总算让俺退了伍,辛苦成家,在吴兴街开了一家小米店……

  龙 头:先问你,你开米店,有买糙米六百公斤的成本吗?

  老 黄:开玩笑!哪里有那么多的钱?

  龙 头:那你就是非法营业,有一部黑法律叫做《粮商登记规则》,明明规定要有那么多钱才准卖米。

  老 黄:啊,龙头,你真是无所不知。我们登记时的资产证明都是假的,谁有真的啊?

  龙 头:你说得是。但是这个当局处处设下天罗地网,要想整你,不管大的小的,人人都难逃法网,它不愁没法律整你。后来呢?

  老 黄:后来我们没事时打个小牌,认识一些同乡,他们想挖点钱,我不肯破财消灾,就被整起冤枉来,被诬告1945年农历七月间,在共产党占领下的莱阳绕岭区,干过共产党的指导员;后来派到辇至头村,干过共产党的小学教员。就凭这点单薄的人证和罪名,就被警备总部军法处初审判决“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了。龙头啊!快救命啊(大哭,又磕起头来)!

  龙 头:好了,起来(扶他),不许哭、不准哭!

  余三共:龙头是这里的老大,他是狠角色,他不喜欢别人哭。哭是窝囊废,并且哭会传染给别人,老大规定不许哭、不准哭,每个人都要笑。

  老 黄:好,我笑,我笑,只要龙头救命,我笑就是了,我笑就是了(装笑不成,掩面大哭)。

  余三共:(指着老黄)你被判死刑,说你是共产党,看你这副模样,共产党要吐血了。你见过共产党吗?

  老 黄:我们在家乡,人人都一样,谁知道谁是共产党啊?不敢说见过,也不敢说没见过,共产党三个字,也不会写在脸上。

  余三共:现在让你见识见识,我就是共产党。

  老 黄:(惊讶)你这么年轻,就是共产党?

  余三共:(得意)就凭我年轻,才是共产党。老油条就不会做共产党了。

  老 黄:你也杀人放火吗?

  余三共:有机会杀坏人也会杀,放火也一样。可惜还没有机会,就给抓进来了。奇怪,什么不好说,偏说共产党杀人放火?

  老 黄:不是我说的,是当局说的。

  余三共:你还这么听当局的,他妈的当局都给你挂上脚镣了。

  老 黄:唉,我们只是小百姓、老百姓,他们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听,哪敢反对呀?

  余三共:那你就不要麻烦龙头帮你写上诉状,上诉就表示不服,就是反对当局。

  老 黄:天哪!不反对就送掉老命了。

  余三共:所以呀,要保命就得反对当局,因为当局要你的命。所以,为了保命就要做共产党。

  老 黄:你这位小哥,你把俺弄糊涂了。俺正好相反,因为被当成共产党才眼看要送命啊!

  余三共:这就是这当局可恶之处,你不是共产党,它硬说你是,要你的命,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做共产党吧!

  老 黄:我已经做了,在调查局,我被打了三天三夜,叫我承认我是共产党,我受不了,只好招了,承认我是共产党。

  余三共:所以,你的入党仪式是在国民党的调查局做的。

  老 黄:谁说不是啊?我是被当成共产党给抓进来以后才变成共产党的。

  龙 头:其实你老黄别懊恼吧,有人是调查局的,也在调查局变成共产党呢。

  老 黄:谁啊?

  龙 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这位调查局的,就住过这第十一房,就是你的前任共产党,他是调查局的处长呢,专门抓共产党的。最后自己也被当成共产党,给枪毙了。

  老 黄:他是真的共产党吗?

  龙 头:假的。但口供上自己招了。

  老 黄:既然是假的,那他为什么招了?

龙 头:他能不招吗?正因为是行家,所以他会先招了,招了再说。为什么?告诉你为什么。这十一号囚房,我住了五年了,前后有不少过客,有一天来了卡车司机老吕,他被当成抢犯,抓到调查局,办案人员办案,刑求他,不但要他承认这次抢案是他干的,还要他承认其他许多破不了的悬案,也是他干的。老吕说:“我承认这么多,岂不要被判死刑?”办案人员说:“你签字承认了,也许死,也许不死,但那是以后的事,你还有机会去打官司,救回一命;你若不签字承认,今天就要你死!”老吕只好一一承认。后来老吕被判死刑,求  
我帮他喊冤,我帮他一阵,总算以无期徒刑定谳,暂保了一条老命。老吕说:“那些狗可不是说着玩的,他们真能把你当场打死,然后谎报你畏罪自杀。”看到了那么多不明不白死在调查局的例子,我相信老吕的话,我相信真可以把老吕当场打死。老吕一一自诬是对的,招了再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或死,总胜于先被打死啊!老吕跟我说他的故事,愈说愈气,余怒未消,把棉被卷成一团,坐在地上,一边捶棉被,一边大喊:“调查局,利嘎西郎(你家死人)!调查局,利嘎西郎!”旧派心理学家喜欢谈“本能”问题,凡遇到无法解决的主题,都列为“本能”问题含糊带过,有人以“毯子学说”(blanket theory)讥笑他们,因只能遮盖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看到这土头土脑的台湾人老吕,竟能如此用棉被解决问题,真可创立“棉被学说”了。所以我说,这处长招了再说,是行家手法,不招就先死在调查局了。

  老 黄:奇怪,奇怪。我在调查局被刑求要我招认是共产党时,有一次,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堂堂的人进来巡视,我的冤狱就是他主持的,但后来听说他本人才是共产党,也给抓起来了。

  龙 头:你说这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是不是戴很厚的黑边眼镜?

  老 黄:是啊!好厚好厚的黑边眼镜。

  龙 头:听说他姓什么吗?

  老 黄:好像姓史还是什么的。

  龙 头:对了,就是他!他的案子速办速决,立刻送军法,前后几个月,就给枪毙了。

  老 黄:枪毙了?

  龙 头:枪毙了。不知为什么,他的案子速度特别快,我猜是他知道得太多,怕夜长梦多,先给打掉了。

  老 黄:他就是你说的住过这十一房的同一个调查局处长吗?

  龙 头:就是这么巧!就是这么冤冤相报!就是他!整人者人亦整之,有老共,一起假,他反倒后来居上,先给枪毙了。

  老 黄:(突然大哭)哎呀!那俺可怎么办?俺也要被枪毙吗?他说人共产党的,都躲不掉,要被当成共产党,俺这种被人说的,还躲得掉吗?啊!龙头救命啊!

  余三共:其实,老黄同志啊,何必要龙头救你呢?想想看,弄假成真,真的做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也不错啊!

  老 黄:别!别!别!小哥啊!别!共产党是你们做的,不是俺们做的,圣人才能做共产党,俺们只是凡人。

  老 黄:刚才小哥说他是共产党,那龙头也是共产党?

  龙 头:我不是,我是自由主义者。

  老 黄:什么是自由主义者?

  龙 头:(笑)自由主义就是自自在在由我自己决定少吃酱油的主义。自由主义者在精神上信共产党,在肉体上信资本家。并且相信从资本主义的手段,最后才能达到共产主义的目的。

  老 黄:龙头说得太深了,俺是粗人,听不懂。只是俺奇怪,小哥和我都因为说是共产党坐牢,龙头你为什么坐牢?

  龙 头:原因很简单,我写文章写出祸来,可是当权者不愿背迫害言论自由的罪名,因此让我背个搞“台湾独立”的罪名。我这根本反“台独”的人,居然戴着“台独”的帽子入狱,真荒谬绝伦,我宁愿做“匪谍”呢!结果,在这“台独”案中,我被派定为五委员之一,也就是五巨头之一。最后,案子移送到军法处前,办案人员才发现,我这“台独”大员,根本不会说台湾话,甚至听不懂台湾话,如今成了“台独先烈”,未免滑稽。我跟他们开玩笑说:“没关系、没关系,英国国王乔治第一根本不会说英文呢,他是从欧洲大陆过去的,不会英文都能做英国皇帝,我不会说台湾话而做上‘台独’大员,又算什么啊?”

  余三共:你还有心情跟他们开玩笑?

龙 头:为什么没有呢?在重要关头、在紧要关口,一个人能保持开玩笑的幽默气度,是一种轻松、一种纾解,也是一种反抗。我举个例子,我被刑求的项目中,有一项拶指。他们用三支圆珠笔夹在我左手四根手指中间,再强行用我的右手紧握四根手指。(做手势)并对我说:“看哪!这不是我们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不能怪我们。”我笑笑,说:“我不怪你们,也不怪我的右手。”他们急着问:“你怪什么?”我说:“我怪圆珠笔。”你想想看,当时我这种开玩笑的幽默气度,不是一种轻松、一种纾解、一  
种反抗吗?

  余三共:你很会苦中作乐。

  龙 头:不苦中作乐,难道还苦中加苦吗?当三支圆珠笔夹在你手上,全世界都背叛了你、连你自己的肉体都背叛了你的时候,你只有靠精神、靠精神力量支撑你,抗衡回去,使敌人知道,也使自己知道,你没有完全被打败,你一息尚存,还是有抗衡的余地来苦中作乐,来拨云雾以见青天。暴君有办法把你关在牢里,但暴君没办法使你不笑、不偷笑。关的权威在他,但笑的本领在我。

  老 黄:那,暴君不能禁止龙头不笑,龙头却能禁止俺去哭,这是怎么回事?

  余三共:因为你哭会影响别人。这是龙头订的牢里规矩,大家都要欢笑,要笑口常开,把笑脸互相传染。

  老 黄:可是,俺都是苦,快乐不起来。

  余三共:苦也不妨,要苦中作乐。

老 黄:好嘛!俺就尽量配合,苦中作乐(满眶眼泪,怅望窗外)。

  余三共:看到老黄这种假共产党,我们真的自豪,至少我们“成大共产党”是真的,真的想要推翻他们,抢他们的政权。

  老 黄:怎么?小哥,共产党就是共产党,怎么出来个什么“成大共产党”?

 
  余三共:我们是以台南成功大学学生发起的共产党,也有其他大学的学生,一共十九个人,所以叫“成大共产党”。加上成大两个字,表示跟别的杂牌有点区别的意思,比如说,你们“米商共产党”。

  老 黄:小哥呀,千万别这么说。共产党你们包办就是了,俺可不要做,也不敢做。俺宁愿做杀人犯,也不敢做共产党。

  龙 头:老黄这话倒有学问,他跟“武汉大旅社”命案中那个台大教授陈华洲同一口气呢!在这岛上,除了余三共他们敢做共产党并以做共产党为荣外,大概没有几个敢干能干这一行了。

  老 黄:小哥,你说“我们共产党”,那你是“共匪”了?

  余三共:我是共产党,什么匪不匪的,我是有尊严的共产党。

  老 黄:我以为共产党都给抓光了、杀光了,怎么还有共产党?

  余三共:“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们共产党是多个没完的,怎么抓得光、杀得光?

  龙 头:纵使没有,也会被国民党不断制造出来,像你老黄就是呀,好端端的在家里卖米,一夜之间,就由资本家变成共产党了,不是吗?

  老 黄:天呀,这么容易就变成共产党啦!

  龙 头:从共产党那边入共产党,要经过严密审查,是很难的;不过从国民党这边入共产党,就很容易了。调查局这些特务衙门不是整天制造共产党吗?

  老 黄:所以愈抓愈多。

  龙 头:愈抓愈多。不过为了给美国爸爸看,表示在人权上有一点进步,这几年抓得比较少了,但每年还是有配额,要抓一个百分比,今天你老黄倒霉,被列入配额之内了。

  老 黄:这些抓人的牛头马面真伤天害理呀!

  龙 头:伤天害理的不止牛头马面呢,还有的人模人样,长得不牛不马的,也是帮凶呢。

  老 黄:谁啊?

  龙 头:军法官啊,司法官啊。一般说来,军法官长得比特务们像点样子,司法官又比军法官长得像点样子。

  老 黄:龙头相信面相吗?

龙 头:不从迷信角度看,有些面相有一点道理,我总觉得法官们是人面兽心,特务们是兽面兽心。中国古话说“诚于中,形于外”,美国林肯总统说一个人四十岁后长得什么模样要自己负责。这些人正如你说的,伤天害理。伤天害理的事做多了,面相就变坏了。

  老 黄:龙头讲法官,还有一种大法官,也是法官吧?

 
  龙 头:大法官不是法官,只是会做大坏事的假法官。他们的职责是解释宪法,过去法国拿破仑搞出《拿破仑法典》来,他说我的法典不可以由人来解释,一解释,法典就完蛋了。而国民党的大法官更进一步,他们解释出来的,不但“宪法”完蛋了,人也完蛋了。今天牢里这么多政治犯,尤其是假政治犯,就是这批人面兽心的大法官解释出来的,最有名的解释文,就是人人恨之入骨的所谓大法官第六十八号解释。

  老 黄:什么六十八,谁搞得懂啊?

  龙 头:我搞得懂,我给你上一课。美国最有名的大法官霍姆兹说宪法是活的,其实他不懂怎么活法。国民党的大法官却真行,这些人面兽心的东西搞出一道“蝌蚪法律”,不但使宪法活了,并且可以一路长大。这话怎么说呢?按照“刑法”第一条规定:“行为之处罚,以行为时之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这是全世界文明国家所共同遵守的“罪刑法定主义”的宣示。要法律吗?国民党在1949年弄出个“惩治叛乱条例”来整人,到处按这条例说人是共产党。但是,我在1949年你这条例公布前就做了共产党的,你怎么办?按照“罪行法定主义”,你只能按照当时已经公布的刑法办他啊,可是“刑法”太轻了,不过瘾,并且,还有时效的规定,犯罪成立在20年以前的,根本不应该处罚。于是,国民党人面兽心的大法官就弄出一个第六十八号解释,说:“凡曾参加叛乱组织者,在未经自首或有其他事实证明其确已脱离组织以前,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如其于1949年6月21日惩治叛乱条例施行后,仍在继续状态中,则因法律之变更不在行为之后,自无刑法第二条之适用……”意思就是说,你做了共产党,不能说你不做了就不做了,也不是说你脱离了就脱离了,也不是说共产党同意你脱离了就脱离了,这些都不成、都不算,你得向我国民党自首、向我国民党告解才算。否则的话,就是我的大法官说的,“自应认为系继续参加”,在我国民党眼中,你还是“共匪”、“共匪”、“共匪”,“仍在继续状态中”。所以,没完没了,你二十年前也好,四十年前也罢,只要做过共产党,就永远是共产党,从蝌蚪时代算起,你变成了青蛙,我的法律也跟踪你到青蛙,与子同长、与子偕老,绝不让你跑掉,这就是国民党的“罪行法定主义”。要法律吗?我有得是,我的法律是橡皮筋,可大可小,拉开了可以涵盖上下四十年。“共匪”啊,你哪里跑得掉!这就是所谓第六十八号解释,古往今来,全世界大法官都不敢这样歪曲宪法,可是人面兽心的敢。

  老 黄:天呀!我们以为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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