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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ber只是看着西瑞斯的脸,一言不发大幅度摇头。
汤姆要合上西瑞斯依然睁着的眼睛,手刚伸上去,她嘴里就发出啊啊的声音,摇头的幅度更加大。那双琥珀色的眼还凝望着她,留给她最后的眼神是温柔的心疼。他的脸被日光照射着,像要融化。
“你哥哥他死了!你摸摸看他还有心跳吗?”
汤姆嘶哑地吼她,抓住她肩膀用力摇晃,Silber最后的力气被摇走,她俯下|身去,枕在西瑞斯浸血的胸口,失去了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致西瑞斯
☆、第 144 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捂着脸默默地爬上来更新了……
时间是一条长河,无始无终没有尽头,人类的世界在其中星罗密布,被时间的激流分划成了无数个独立的小世界;这些世界渺小,但数量庞大,即便是活了千万年的我也至今没能行遍天下——别以为我喜欢这种旅行,谁又会愿意背井离乡,我半生岁月都在外漂泊,无时无刻不在受思念的煎熬。
这样的滋味你一定很熟悉,Silber,你也是个漂泊在外的,快八年了,让你背井离乡的是死亡。
当初,时间的涡流把你扯进了现在这个世界,你很走运,一具崭新的身体给了你第二次生命:黑发、红眼、会说蛇的语言——这身体可好用?你在它里边住了四年,那是我的身体。
我当然不是人类,时间之河左岸的魔界才是我的家乡。我是魔族的神,你可以叫我安吉拉。
八年前我离家时受了伤,化了具肉身寄养神魂,沉睡之际你进来了,连同灵魂也跟我融到了一起;
也就是从那时起,你从一个普通的人类变成了一名巫师,其后换了具身体也依然能使用那些寻常人不可能掌握的魔法,这是因为有我在,你的第二次死亡并没有让我们分开。
这些年我一直在沉睡,我们不能同时清醒,唯一醒的那次正碰上你为了盖勒特在寻死,我也就没机会同你交流。今天三哥把我叫醒了,似乎我不太受欢迎,盖勒特,还有这会儿正守在你床头的那个汤姆,都把我当成公敌,甚至还联手起来对付我。要不是我大小还算个神,又撤得快,只怕就被他们挫骨扬灰了。
真遗憾,盖勒特同我颇有渊源,我本来还想帮他一把,让他彻底忘掉你的……
不要误会我的意图,这也是为了他好,要知道你留在人世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你有看见他上一次是怎样为了你的死而痛不欲生,你也会这么做的。
好了,话就先说到这儿吧,你一定还满头迷雾,我留了些记忆给你,它们会帮助你明白一切的。
现在,我要睡了,过不多久你会醒来,记住,今后要是遇见一个叫那喀索斯的,离他远一点,别再让他叫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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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是生来就在外游荡,相反,六百岁以前我不曾离开魔界一步,只成日在哥哥们的各大领地混迹,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人界于我,还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只知道因着地理位置的缘故,那里的时间流逝得要比魔界快许多,却是没有去过的。
倒不是不能去,与天族的战争爆发之前,通往人界的通道还没有坍塌,魔族们只要愿意,都可以自由出入。那通道就位于冥河北端,附近因是万恶滋生的虚无之地,一直有我的四哥阿萨斯镇守着。
昔日我隔三差五便会去那儿一次,用四哥给我打的锁魔链,逮几只新长的魔物来玩。这些小东西秉性凶残,长相更凶残,个个都生得得天独厚,弄死了实在可惜。我存着善念,看对了眼的,就领回去放养。
四哥预感我会做甩手掌柜,他预感很准确。便在我四处逍遥之际,魔物们在我领地里敞开了撒野,很快就把那地方搞得乌烟瘴气,不再适合居住了。至于原先住那儿的魔族,是一早就携家带口跑了的,是以那几年,哥哥们管辖的城池人口暴涨,我其实贡献不小。
如今我回去,不提端茶送水的婢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的们抛弃我就罢了,据悉茶余饭后还有议论,说:“安吉拉大人眼光独到,越是丑陋凶悍的东西,越是能得她老人家的亲睐,真是奇哉,怪哉。”
说得我好像是个变态。
其实他们误会我了。
虚无之地的环境极其恶劣,不时还有罡风生出,寻常人等一碰就灰飞烟灭,就算是神也不大受得了,四哥不许我住那儿,回回都撵我走,我只能寻了这么一个借口,好三不五时溜过去看他。
那个时候,我是从没想过离开四哥的。当然也就压根没想过自己会去人界。
人类倒是见过,而且不少,不过都是死了的。只有死人才能脱离时间之河,到左岸的魔界来。
入口便在冥河南端的轮回之地,在人界它有个简短点的名字,叫地狱,我的三哥那喀索斯统辖着那里。
轮回之地的规矩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许久前定下的,说:不管是谁,必须在里面把生前的孽报还清了才可以放行。
我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亲这规矩定得十分公平。
至于这孽报怎么个还法,命薄上都记着。那种小册子每个人都有两本,一本记着上辈子做过的所有事,它决定了此人得在轮回之地待多久、有多少债得还;另一本则记着下辈子将经历的事,是富是贫、是贵是贱,上面都写得一清二楚。
——等亡魂们把生前的债务偿清,就可以选择新生了:是回到人界重新开始,或是留下来成为魔族的一员,都行。
不过生前的记忆得全部忘记。
彼时我常在三哥处厮混,那场面是见过的。看门的幽鬼把轮回之地的大门打开,管事的上去唱名,被折腾够了的亡魂们就分成两列飘出来:左边那列将留在魔界,右边那列则等着被送回人界。
——通常情况下,想回人界的会占大多数。
也难怪,这些人刚还完债,才被放出来,对魔界的印象还停留在水深火热的轮回之地,捎带的,对改行当魔族的前景便难免悲观了些;
加之,三哥又放任下面的人忽悠他们,说留下来估计还得遭罪,回去的话则可以把生前的记忆带走,于是大家都战战兢兢,一溜顺儿地飘到大门右边,预备带着记忆重新做人。
然而结局是,一边一记天雷劈下去,前尘往事全部被劈成过眼云烟,三哥做这事的时候从不手软。
我看不过去:“你怎么连死人也骗?死人也有知情权的。”
要知道做魔族比做人类有前途多了,单寿命的长度就不是人类可以比的,三哥这是赤|裸裸的误导,我表示强烈抗议。
结果他挑起眉毛就来睨我,说:“到时候魔界人口过剩,你负责去管?”
一句话把游手好闲,大小巨细从没管过一件的我说得哑口无言。
然而偶尔还是会忍不住手痒,从他雷下救一两拨出来。
三哥卖我面子,睁只眼闭只眼没管,只在事发之后叫我拿劳力去跟他换。
他说,每救一个我得替他批十年的命薄。
死到魔界来的人类不要太多,每期从轮回之地放出来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个人两本命薄,批十年,这工作量,光算算我都头昏。
然而我还是应了。神应当有神的慈悲。
而且人类的命盘五花八门,读起来肯定很有意思的。
于是三哥就清闲了。而我三百岁以前的日子,有一小半都耗在了他的极乐殿里。倒也不会孤单,三哥总在一旁的,一如既往地逮着机会就来戏弄我。
我却只晓得埋头苦干,全然不知自己一早就中了圈套。
还是后来有一回,四哥发现我去他那时精力不济,瞌睡不断,问起来,才晓得我做了这笔不划算的买卖。
彼时我年岁小,不懂事,被四哥教训得回过味来,我方才追悔莫及。
恰逢三百岁那年,大哥和二哥给我添了个小侄儿,起名伊利丹,白白嫩嫩的十分漂亮,一双琥珀眼极有灵气,小指长的龙尾巴轻轻一甩,就划出道闪电来。我喜欢得紧,便自告奋勇要将他接到身边来养。因我是家里唯一的女性,二哥考虑再三,允了。打那以后,小伊利丹的吃喝拉撒就成了我的头等大事,三哥这边的闲事便管得少了。
再后来,我大部分时间都费在了人界,轮回之地也很少去了。
几年前倒是又救了一个人,那女人名叫梅洛普·冈特,会说蛇语,很对本体是羽蛇的我的胃口,她对她丈夫的爱情偏执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这点也很对我胃口。适逢我刚回魔界,没来得及卷铺盖找地方睡觉,被三哥揣着她的命薄拦上门来,梅洛普运气很好。
以为能带着记忆重新开始,梅洛普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到人界,我猜测她是想跟那个叫汤姆·里德尔的负心汉再来一次。傻女人,被诓了都不知道。
三哥给我看她生前的命薄,又明确表示,他将在某年某月某个良辰吉日劈下那道抹杀记忆的天雷。
我不得不在最后一刻赶到。
三哥那天的心情似乎很好,雷劈得比以往利索,轰隆隆的闪亮半边天,把一干听到消息跟过来拜会我的魔族吓得翅膀都收了起来。
我恭维三哥宝刀未老,还是那么英明神武。他对我的恭维不予置评,调头往极乐殿去,扔下一句:办完事赶紧给我进来。
管事的魔族早就候在一旁,这时候纷纷上前,领着那两列亡魂走了。梅洛普平白比别人多了次选择的机会,对我很是感激。
我把同三哥讨价还价的结果说与她听:“你如果不改初衷要回人界,就必须放弃对你丈夫的记忆。留下的话则不用。但是你丈夫死后不一定会来这儿,所以你很可能得守着那些记忆再一次孤独终老。你好好考虑一下,再给我答复。”
梅洛普表现很忐忑。这女人生前唯一一次有勇气自作主张,就是用一碗叫迷情剂的汤水拐得她丈夫跟她私奔。
可怜的小家伙。
她没有让我失望,十秒之后她答复我,她要留下。
自六百岁起我便不常待在魔界了,这边没什么固定的居所,梅洛普不方便被我带着,我将她安置在了大哥的魔都。
而我则留在了极乐殿,我有十年的命薄得批。
梅洛普走前,我曾问她,在人界可有什么心愿未了。
她提到了她的儿子,说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希望我有机会能照看着一点。
我便顺手翻了翻那孩子的命薄。
名字挺好找,同他父亲的一样,也叫汤姆·里德尔。翻完之后,我不胜唏嘘。
天煞孤星说的大约就是这种人,我很佩服那孩子毁灭全人类的执着。只是,原本我以为他死后起码得在轮回之地熬上千八百年,末了,却没在他命薄上找到结局。
——那册子到后面模糊成一片,能看清的最后一段竟写着,他做到了不死。
不死……连神都做不到,区区一个人类凭什么?
这事还有点意思,定不能给三哥知道。那喀索斯,他可是个控制欲极强的神,人类的命盘起了变数,他这司命的还不得横加干涉?
我打定主意瞒下此事,将汤姆·里德尔那本小册子塞进批过的那一沓,预备下回去人界的时候探探究竟……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十年期限还未满,趁三哥外出我留了张条子,端端正正地摆到他案上,说欠的债回来再补,便撤了。
☆、第 145 章
作者有话要说:一鞠躬,感谢【紫冰月】和【轩辕伶】的手榴弹;还有以前给我扔过地雷的朋友们。
二鞠躬,感谢至今仍在支持着我的鲛人们。
三鞠躬,万分愧对大家!这段时间太忙了,这文本来快完结了的,但我实在挤不出时间来码,昨天抽了点空出来打开文档,突然发现不码字太久,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很多细节也忘记了,回头又把全文通读了两遍,才惴惴地开始动笔。熬了一宿码出来一章,也不晓得和以前的感觉有没有差,要是有甚么地方不对的,烦请留言告知,我真怕我奔上岔道,就一去不回头了……
通往人界的出口位于四哥掌管的虚无之地;从极乐殿过去,需先穿过整个魔界。时值深冬,冷风冻得御风北行的我翅膀直哆嗦;经过魔都时,在大哥的偏殿里歇了半日,才缓过点劲来。
父亲在年前回来了,现正在魔都以北、由龙族守护的魔晶山峰顶闭关。——那地方是魔界精气最盛之所,过去,每逢我有鼻涕咳嗽之类,四哥都会把我关进去调养,这次父亲带了母亲弱得只剩点儿苗苗的神魂上去,封山前曾吩咐我们;若非有重大事故,他谁也不见。我便只在山脚拜了一拜,没敢上去打扰。
父亲怕也是不愿见我的,当初,正是为了生下我这个祸害,他心爱的女子才会亏耗殆尽,永远地合上眼。——神怎么会死呢?他怎样也不能接受母亲的逝去,天上地下的寻她,最后更将魔界的事宜尽数交给了我的兄长们,孤身去了人界。
所以,我打从出生起,便没有见过这个父亲的。
直到第一次遇见他,我已经九千岁了。那还是上一回去人界的时候,凑巧我去的是古代,地理位置在东方,植被茂密,大约是座供人围猎的山林。——我会这么猜测,因为我将将着陆就给人当成了猎物,照面一箭射过来,我心窝子挨了个正着。
那个年代,是个人才辈出的年代,有本事“伤”得了我这个魔神的,必定是个长了三头六臂的神人,当时,我是这么唏嘘的。
那神人打马过来时,后面浩浩荡荡跟着一队扈从,没长三头六臂,但气宇轩昂,眉目英挺,与胸口插着柄铁箭、干坐着的我互瞪眼半晌,随即,就在马上蹙起一双眉来——
他说:“小五,你怎么从家里出来了?”
开口就是魔族的语言。他认得我,我十分惊讶。感觉他气泽有些熟悉,我就起身辨了一下——
咳咳……这一辨可不得了。
天上地下的神,气泽那么博大深厚的,除了我那外出寻妻、阔别了九千年的亲亲父亲,只怕再找不出第二个了。
唔,我同我父亲就这么遇见的。
十几年后我听说,母亲当初,神魂不知怎的飘到了人界去,这九千年里与父亲错过了许多次,我到时,正是他俩堪堪相遇不久,也是在那个时候,父亲的这段漫长的寻妻之路,才终于功德圆满的;
不过,母亲不记得他也不记得我们了,她一心一意在人界混迹,乐得不思归蜀,又因她神魂还虚弱得很,经不起跨界折腾,要是贸然带回魔界去,只怕又要昏睡上千八百年,才能醒,父亲当时很是头疼。
这些事那会儿我并不知道,只觉得,他那副青年皇帝的形容,化得还挺俊俏的么……
我因是头一回见到他真人,心情十分之激动,一时间便没能言语,却见他挥退扈从跃下马来,居高临下地将我打量了许久,跟着,眉就蹙得益发深切了——
他说:“小五,这是你的肉身么?怎么才这点大小?”
活了九千年,身高却还不及他腰的我,更加不能言语。
唔,千言万语又该从何说起呢?
说:你的妻,耗尽了精气、拿命才换来的小女,却永永远远也长不大?
——这件事要是给眼里心里只有老婆的他知道,只怕会怒得引个雷来,直接劈死掉我这不争气的。
当是时,父亲等着我回话。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
然后我就果断地撤了。
年前他回到魔界,举凡有些资历的俱数前去朝拜,我躲在三哥的极乐殿,没敢露面,也不晓得,我那几个兄长是怎么替我圆的……
话说回来,长不大这件事,我自己也消化了很多年的,就算到了今天,也感觉如鲠在喉。年少的时候哥哥们将我瞒得很好,那些年眼见与我常混在一处的魔族们一个个迈进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结婚生子,直至寿终正寝,我却始终只有一副小娃娃的模样,只因三哥一句:“你一个神女,做什么和普通人比较。”便不曾对自己的与众不同起过半点疑心;
为让我不再端着张沮丧的脸在他面前晃荡,三哥还拿我那几个兄长作比,说,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阿萨斯那只小凤凰在你这年纪也才刚能化成人形,你比他出息多了。”
拿这话诓我的时候他已经万儿八千岁,老不要脸,彼时还很天真的我信了,为自己竟赛过了四哥这个战神,还沾沾自喜了好久。
然而我是多么渴望快点长大,长大了才能嫁给四哥的,我爱慕四哥已经很久很久了。
便是这样的一个念头,如今看来是既可笑又不切实际,曾经,它却被我奉为毕生的理想。揣着它,我浑浑噩噩地过了六百多年,直到有一天,忽然发现,就连小侄儿伊利丹也已高过我两个头,才恍若当头棒喝般猛然惊醒。
伊利丹,他是我带在身边养大的,从他出生的第三十周天起,到他化成人形,叫我第一声“姑姑”,其间种种我都能如数家珍,我本来以为,男孩儿长得是要快一些,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