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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3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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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异之苦,乃抗疏论而免之,自是乃停其贡。民皆赖之,无不泣荷。前刺史有赃罪。
观察使方推鞫之,吏有幸于前刺史者,拾其不法事以告,自为功,城立杖杀之。赋税不
登,观察使数加诮让。州上考功第,城自署其第曰:“抚字心劳,征科政拙,考下下。”
观察使遣判官督其赋,至州,怪城不出迎,以问州吏。吏曰:“刺史闻判官来,以为有
罪,自囚于狱,不敢出。”判官大惊,驰入谒城于狱,曰:“使君何罪!某奉命来候安
否耳。”留一二日未去,城因不复归馆;门外有故门扇横地,城昼夜坐卧其上,判官不
自安,辞去。其后又遣他判官往按之,他判官义不欲按,乃载妻子行,中道而自逸。
    顺宗即位,诏征之,而城已卒。士君子惜之,是岁四月,赐其家钱二百贯文,仍令
所在州县给递,以丧归葬焉。
    崔觐,梁州城固人。为儒不乐仕进,以耕稼为业。老而无子,乃以田宅家财分给奴
婢,令各为生业。觐夫妻遂隐于城固南山,家事不问。约奴婢递过其舍,至则供给酒食
而已。夫妇林泉相对,以啸咏自娱。山南西道节度使郑余庆高其行,辟为节度参谋,累
邀方至府第。为吏无方略,苦不达人事,余庆以长者优容之。太和八年,左补阙王直方
上疏论事,得召见,文宗便殿访以时事。直方亦兴元人,与觐城固山为邻,是日因荐觐
有高行,诏以起居郎征之。觐辞疾不起。卒于山。
    赞曰:高士忘怀,不隐不显。依隐钓名,真风渐鲜。结庐泉石,投绂市朝。心无出
处,是曰逍遥。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    
 ○李德武妻裴氏 杨庆妻王氏独孤师仁乳母王氏附   杨三安妻李氏 魏衡妻王
氏 樊会仁母敬氏 绛州孝女卫氏 濮州孝女贾氏 郑义宗妻卢氏 刘寂妻夏侯氏 楚
王灵龟妃上官氏 杨绍宗妻王氏 于敏直妻张氏 冀州女子王氏樊彦琛妻魏氏 邹保英
妻奚氏古玄应妻高氏附   宋庭瑜妻魏氏 崔绘妻卢氏奉天县窦氏二女 卢甫妻李氏
王泛妻裴氏附   邹待征妻薄氏 李湍妻 董昌龄母杨氏 韦雍妻兰陵县君萧氏 衡
方厚妻武昌县君程氏 女道士李玄真 孝女王和子郑神佐女附
    女子禀阴柔之质,有从人之义。前代志贞妇烈女,盖善其能以礼自防。至若失身贼
庭,不污非义;临白刃而慷慨,誓丹衷而激发;粉身不顾,视死如归,虽在壮夫,恐难
守节,窈窕之操,不其贤乎!其次梁鸿之妻,无辞偕隐,共姜之誓,不践二庭,妇道母
仪,克彰图史,又其长也。末代风靡,贞行寂寥,聊播椒兰,以贻闺壶,彤管之职,幸
无忽焉!
    李德武妻裴氏,字淑英,户部尚书、安邑公矩之女也。性婉顺有容德,事父母以孝
闻。适德武,经一年而德武坐从父金才事徙岭表。矩时为黄门侍郎,奏请德武离婚,炀
帝许之。德武将与裴别,谓曰:“燕婉始尔,便事分离,方远投瘴疠,恐无还理。尊君
奏留,必欲改嫁耳,于此即事长诀矣!”裴泣而对曰:“妇人事夫,无再醮之礼。夫者,
天也,何可背乎!守之以死,必无他志!”因操刀欲割耳自誓,保者禁之,乃止。
    裴与德武别后,容貌毁悴,常读佛经,不御膏泽。李氏之姊妹在都邑者,岁时朔望,
必命左右致敬而省焉。裴又尝读《烈女传》,见称述不改嫁者,乃谓所亲曰:“不践二
庭,妇人常理,何为以此载于记传乎?”后十余年间,与德武音信断绝。矩欲夺其志。
时有柳直求婚,许之。期有定日,乃以翦刀断其发,悲泣绝粒。矩不可夺,乃止。德武
已于岭表娶尔硃氏为妻,及遇赦得还,至襄州,闻裴守节,乃出其后妻,重与裴合。生
三男四女。贞观中,德武终于鹿城令,裴岁余亦卒。
    杨庆妻王氏,世充兄之女也。庆即隋河间王弘之子。大业末,封郇王,为荥阳太守。
后陷于世充。世充以兄女妻之,授管州刺史。及太宗攻围洛阳,庆谋背世充,欲与其妻
俱来归国。妻谓庆曰:“郑国以妾奉箕帚于公者,所以结公心耳。今既二三其行,负恩
背义,自为身谋,妾将奈何?若至长安,则公家之婢耳!愿送至东都,公之惠也。”庆
不听。伺庆出后,谓侍者曰:“唐兵若胜,我家则戚。郑国无危,吾夫又死,进退维谷。
何以生焉?”乃饮药而卒。庆既入朝,官至宜州刺史。
    时又有独孤武都,谋叛王世充归国,事觉诛死。武都子师仁,年始三岁,世充以其
年幼不杀,使禁掌之。乳母王氏,号兰英,请髡钳,求入保养,世充许之。兰英抚育提
携,备尽筋力。时丧乱年饥,人多锇死,兰英扶路乞丐捃拾。遇有所得,便归与师仁;
兰英唯啖土饮水而已。后诈采拾,乃窃师仁归于京师。高祖嘉其义,下诏曰:“师仁乳
母王氏,慈惠有闻,抚鞠无倦,提携遗幼,背逆归朝。宜有褒隆,以锡其号。可封永寿
郡君”。
    杨三安妻李氏,雍州泾阳人也。事舅姑以孝闻。及舅姑亡没,三安亦死,二子孩童,
家至贫窭。李昼则力田,夜纺缉,数年间葬舅姑及夫之叔侄兄弟者七丧,深为远近所嗟
尚。太宗闻而异之,赐帛二百段,遣州县所在存恤之。
    魏衡妻王氏,梓州郪人也。武德初,薛仁杲旧将房企地侵掠梁郡,因获王氏,逼而
妻之。后企地渐强盛,衡谋以城应贼。企地领众将趋梁州,未至数十里,饮酒醉卧。王
氏取其佩刀斩之,携其首入城,贼众乃散。高祖大悦,封为崇义夫人,舍衡同贼之罪。
    樊会仁母敬氏,字像子,蒲州河东人也。年十五,适樊氏,生会仁而夫丧,事舅姑
姊姒以谨顺闻。及服终,母兄以其盛年,将夺其志。微加讽谕,便悲恨呜咽,如此者数
四。母兄乃潜许人为婚,矫称母患以召之。凡所营具,皆寄之邻里。像子既至,省母无
疾,邻家复具肴善,像子知为所欺,佯为不悟者。其嫂复请像子沐浴。像子私谓会仁曰:
“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穴。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身幼弱。今汝舅欲夺吾
志,将加逼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像子抚之曰:“汝勿啼。吾向伪不觉者,
令汝舅不我为意。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子
于是伺隙携之遁归。中路,兄使追及之,将逼与俱返。像子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
感叹而止。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子母已终。既葬,像子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
又夫死子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食,数日而死。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年六岁,母
又改嫁,无兄弟。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以砖击
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太宗嘉其
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强仁年幼,贾氏
抚育之,誓以不嫁。及强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父墓。遣
强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强仁死。高宗哀之,特下制贾氏
及强仁免罪,移其家于洛阳。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阳人,卢彦衡之女也。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道。尝夜有
强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入,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卢冒白刃往至姑侧,
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独不惧?”答
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流称至今。吾虽不敏,安
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危祸,岂宜独生!”其
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刘寂妻夏侯氏,滑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碎金乃求
离其夫,以终侍养。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被发徒
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食,如此者积年。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赐以粟帛。
    楚王灵龟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怀仁,右金吾将军。上官年十八,归于灵龟,
继楚哀王后。本生具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先尝。经
数载,灵龟薨。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欲不举之。上官
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叹。服终,诸兄姊
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妃掩泣对曰:“丈
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未能即先犬马,以殉沟壑,宁可复饰妆服,有他志
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止。寻卒。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阴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五,
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讫,庐于
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孝,率性成道。
年迫桑榆,筋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坟,又葬其祖父母等,
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感行路。永言志行,嘉尚良深。宜标其门闾,用旌
敏德。”赐物三十段、粟五十石。
    于敏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色,不
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子敏直。初闻俭
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高宗下诏,赐物百
段,仍令史官录之。
    冀州鹿城女子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子而
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每昼营
田业,夜便纺绩,衣食所须,无非阿足出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以礼。乡人
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樊彦琛妻魏氏,楚州淮阴人。彦琛病笃,将卒,魏泣而言曰:“幸以愚陋,托身明
德,奉侍衣裳,二十余载。岂意衅妨所招,遽见此祸。同入黄泉,是其愿也。”彦琛答
曰:“死生常道,无所多恨。君宜勉励,养诸孤,使其成立。若相从而死,适足贻累,
非吾所取也。”彦琛卒后,属李敬业之乱,乃为贼所获。贼党知其素解丝竹,逼令弹筝。
魏氏叹曰:“我夫不幸亡殁,未能自尽,苟复偷生。今尔见逼管弦,岂非祸从手发耶?”
乃引刀斩指,弃之于地。贼党又欲妻之,魏以必死自固。贼等忿怒,以刃加颈,语云:
“若不从我,即当殒命。”乃厉声骂曰:“尔等狗盗,乃欲污辱好人,今得速死,会我
本志。”贼乃斩之,闻者莫不伤惜。
    邹保英妻奚氏,不知何许人也。万岁通天年,契丹贼李尽忠来寇平州。保英时任刺
史,领兵讨击。既而城孤援寡,势将欲陷。奚氏乃率家僮及城内女丁相助固守。贼退,
所司以闻,优制封为诚节夫人。
    时有古玄应妻高氏,亦能固守飞狐县城,卒免为突厥所陷。下诏曰:“顷属默啜攻
城,咸忧陷没。丈夫固守,犹不能坚,妇人怀忠,不惮流矢;由兹感激,危城重安。如
不褒升,何以奖劝!古玄应妻可封为徇忠县君。”
    宋庭瑜妻魏氏,定州鼓城人,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世为山东士族。父克己,有词
学,则天时为天官侍郎。魏氏善属文。先天中,庭瑜自司农少卿左迁涪州别驾。魏氏随
夫之任,中路作《南征赋》以叙志,词甚典美。开元中,庭瑜累迁庆州都督。初,中书
令张说年少时为克己所重,魏氏恨其夫为外职,乃作书与说,叙亡父畴昔之事,并为庭
瑜申理,乃录《南征赋》寄说。说叹曰:“曹大家《东征》之流也。”庭瑜寻转广州都
督,道病卒。魏氏旬日亦殒,时人莫不伤之。
    崔绘妻卢氏,幽州范阳人也,为山东著姓。祖幼孙,常州刺史。父献,有美名,则
天时历鸾台侍郎、文昌左丞。天授中为酷吏来俊臣所陷,左迁西乡令而卒。
    绘早终,卢既年少,诸兄常欲嫁之。卢辄称病固辞。卢亡姊之夫李思冲,神龙初为
工部侍郎,又求续亲。时思冲当朝美职,诸兄不之拒。将婚之夕,方以告卢;卢又固辞
不可,仍令人防其门。卢谓左右曰:“吾自誓久已定矣!”乃夜中出自窦中,奔归崔氏,
发面尽为粪秽所污。宗族见者皆为之垂泪。因出家为尼,诸尼钦其操行,皆尊事之。开
元中,以老病而卒。
    奉天县窦氏二女伯娘、仲娘,虽长于村野,而幼有志操。住与邠州接界。永泰中,
草贼数千人,持兵刃入其村落行剽劫,闻二女有容色,姊年十九,妹年十六,藏于岩窟
间。贼徒拟为逼辱,乃先曳伯娘出,行数十步,又曳仲娘出,贼相顾自慰。行临深谷,
伯娘曰:“我岂受贼污辱!”乃投之于谷。贼方惊骇,仲娘又投于谷。谷深数百尺,姊
寻卒;仲娘脚折面破,血流被体,气绝良久而苏,贼义之而去。京兆尹第五琦感其贞烈,
奏之;诏旌表门闾,长免丁役,二女葬事官给。京兆尹曹陆海著赋以美之。
    原武尉卢甫妻李氏,陇西成纪人也。父澜,永泰元年春任蕲县令。界内先有草贼二
千余人。澜挺身入贼,结以诚信,贼并降附,百姓复业者二百余家。时曹升任徐州刺史,
知贼降,领兵掩袭。贼得脱后,入县杀澜。澜将被杀,从父弟渤,诣贼救澜,请代兄死。
澜又请留弟,弟兄争死。澜女卢甫妻,又泣请代父死。并为贼所害,宣慰使、吏部侍郎
李季卿以节义闻。
    又有尉氏尉王泛妻裴氏,仪王傅巨卿之女也。素有容范,为贼所俘,贼逼之。裴曰:
“吾衣冠之子,当死即死,终不苟全一命,受污于贼。”贼胁之以兵,逼之以骂,裴坚
力抗之。贼怒,乃支解裴氏,至死不屈。季卿亦以状迹闻。
    诏曰:“郑州原武县尉卢甫亡妻李氏、汴州尉氏县尉王泛亡妻裴氏等,懿范传家,
柔明植性;顷因寇难,克彰义烈。或请代父死,表因心之孝;或誓逐夫亡,标难夺之节。
宜膺赠律,俾光休美。李氏可赠孝昌县君,裴氏可赠河东县君,仍编入史册。”澜、渤
亦赠官秩。
    邹待征妻簿氏。待征,大历中为常州江阴县尉,其妻为海贼所掠。薄氏守节,出待
征官诰于怀中,托付村人,使谓待征曰:“义不受辱。”乃投江而死。贼退潮落,待征
于江岸得妻尸焉。江左文士,多著节妇文以纪之。
    李湍妻。湍,吴元济之军人也。元和中,淮南未平,湍心怀向顺,乃急渡氵殷河,
东降乌重胤。其妻遂为贼束缚在树,脔而食之,至死,叫其夫曰:“善事乌仆射。”观
者义之。至是,重胤以其事请列史册。十三年,宪宗下诏从之。
    董昌龄母杨氏。昌龄常为泗州长史,世居于蔡。少孤,受训于母。累事吴少诚、少
阳,至元济时,为吴房令。杨氏潜诫曰:“逆顺之理,成败可知,汝宜图之。”昌龄志
未果,元济又署为郾城令。杨氏复诫曰:“逆党欺天,天所不福。汝当速降,无以前败
为虑,无以老母为念。汝为忠臣,吾虽殁无恨矣!”及王师逼郾城,昌龄乃以城降,且
说贼将邓怀金归款于李光颜。宪宗闻之喜,急召昌龄至阙,直授郾城令、兼监察御史,
仍赐绯鱼。昌龄泣谢曰:“此皆老母之训。”宪宗嗟叹良久。元济囚杨氏,欲杀之,而
止者数矣。蔡平,杨氏幸无恙。元和十五年,陈许节度使李逊疏杨氏之强明节义以闻,
乃封北平郡太君。
    韦雍妻萧氏。雍,故太子宾客。张弘靖镇幽州日,奏授观察判官,摄监察御史。时
属朝廷制置未备,幽州俗本凶悍,尤不乐文儒为主帅,宾佐习于常态,忿其变通,议论
不密,卒然起乱。雍时家亦从劫,萧氏闻难号呼,专执夫袂,左右格去,以死不从。及
雍临刃,萧氏涕而告曰:“妾不幸年少,义不苟活;今日之事,愿先就死!”执刃者断
其臂而杀雍,萧氏词气不挠,虽凶悍圜视,无不嗟叹。其夕,萧氏亦卒。太和六年,节
度使杨志诚表明其事,因降敕追封兰陵县君。
    衡方厚妻程氏。方厚,太和中任邕州都督府录事参军,为招讨使董昌龄诬枉杀之。
程氏力不能免,乃抑其哀,如非冤者。昌龄雅不疑虑,听其归葬。程氏故得以徒行诣阙,
截耳于右银台门,告夫被杀之冤。御史台鞫之,得实,谏官亦有章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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