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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李敖:李敖演语粹-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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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华·小爱情

  中国人的“贞节”观念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颢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泛处女主义

  在已婚妇女中,有的为一言之“辱”而自杀(如秋胡妻);有的为被劝改嫁而割鼻子(如梁高行);有的割手指(如廖伯妻);有的朝脸上涂大便(如崔绘妻);有的为证明不怀二心而割耳朵(如刘长卿妻);有的被人偷看洗澡而上吊(如王凝妻);有的被人拉了一下手腕就大喊:“吾腕为人所污矣!”而把自己的手砍下来(如杨炯妻);有的耳闻别人说她闲话,她就割下一只耳朵来(如林国奎妻);有的在大水来时,为了不愿自己的手被救灾的人拉住,宁肯淹死(如王京娥);……这一切不近情理的“节烈”举动,哪一件不是受了观念的害?中了观念的毒?

  所以我说,这些统统都是“泛处女主义”的泛滥结果,这种“主义”的过度泛滥,自然就会把任何抽象的、实际的或偶然的无妄之灾,都当成了“断臂自矢”或“痛不欲生”的条件,都认定有伤她的尊严,都咬定那是“羞”、是“辱”、是“耻”、是“无面见人”,因而非诉诸激烈的行动就无以白其贞烈,这不是可怜复可叹吗?在“泛处女主义”的笼罩下,每个女人不但有肉体上的“处女膜主义”从一而终,并且还有精神上的“处女膜主义”不容侵犯,谁在侵犯她精神上的处女膜(不管她是否有过性关系),她都是哇的一声叫起来,然后生闷气、寻短见——这真是高度的东方精神文明!

  ——论“处女膜整型”

  娼妓是中国文化的特色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

  ——且从青史看青楼

  中国的娼妓业

  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分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且从青史看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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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可耻的娼妓制度

  可耻的娼妓制度

  在号称“礼义之邦”的中国,我们还背负着祖宗们遗传给我们的可耻的娼妓制度,这是很没面子的事。但是我们比祖宗强,我们在改善。例如祖宗们以“平康狎妓”为士人“雅事”,甚至把这种事“诗酒唱和”,恬然不以为耻;今天的士人们呢?他们再也不会如此这般的蔚然成风了,他们再也不敢在小报上公然为名妓颂诗代启了,他们逐渐知道这是既不名誉又很残忍的事了。这些现象,岂不是观念的进步吗?

  ——瑞典与废娼

  工业社会与大家族

  中国传统的理想家庭是大家庭,家庭愈大愈好。所谓“九世同居”、“三代同堂”等是。但是这种大家庭,在农业社会里就麻烦丛生,进入工业社会,自然就更无法适应。工业社会家庭的基本型态是两代血统关系(父母和子女),而中国传统的理想大家庭则是两代以上血统关系,即所谓“族”(clan)制。而中国的许多道德标准、社会规范,也就从此而来。

  但这些道德标准和社会规范,在许多方面,显然已跟工业社会发生冲突。例如工业社会的家庭经济,只是两代,只能下“蓄妻子”而仰不足“事父母”,这时候,道德标准(例如“孝道”)就不得不被逼得打折扣。不了解这种变化,而硬以“孝道”律人或以“不孝”自责,是很不公平的事。

  ——中国的家

  中国家族的流弊

  由于中国人的家族观念太强,它的流弊,也就多得不得了,变成了中国进步的障碍。综合它的大缺点是:

  一、 年轻一代没有自由。

  二、 年轻一代容易养成倚赖心,缺少开创精神。

  三、 男女不平等。

  四、 婚姻不自由。

  五、 容易伤感情,把八十岁到十八岁的女人,挤在一起,自然“妇姑(姑是婆婆)勃溪”、“妯娌不睦”、“姑嫂口角”、“兄弟阋墙”了。

  六、 太重“家法”,忽视法律。

  七、 太重自己家族的利益,缺乏公益和爱国观念。

  中国家族的流弊,可真不少。家族观念走火入魔的时候,还要进一步“开祠堂,执家法”,包括依“族规”第几条第几款,应该打多少大板或别的。

  ——家族——人愈多愈好

  中国家族关系

  中国人喜欢称道的亲属关系是“九族”,九族的关系是: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孙→曾孙→玄孙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一个人,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他的家族;他不代表他自己,代表的也是他的家族。所以,当一个人犯了罪,惩罚的对象并不止于这个“罪人”自己,而要连累他的家。秦始皇帝时代就有“诛三族”的法律,要杀一个“罪人”的时候,他的父母一族,他自己和太太一族,他的儿女一族,都要杀得光光光。这种残忍而不人道的法律,一直流传着,甚至还变本加厉。隋朝时候,杨玄感造反失败,所受的惩罚,就是“诛九族”。明朝方孝孺为了反对明成祖篡位,大骂成祖。成祖问他说:“你难道不怕杀九族吗?”方孝孺说:“就杀我十族,又怎么样!”成祖说“就杀你十族!”于是,除了方孝孺的九族外,连他的学生,也当做一族被杀光了!

  这就是由中国畸形的家族关系,演变出来的畸形法律和残忍事实。

  ——家族——人愈多愈好

  五代同堂

  中国的家的特点——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大家庭的结构”。所谓大家庭,就是家中不只父母子女两代几个人的小家庭,而是要所有有亲属关系的人住在一块儿,大家谁都不要跑。“大家庭”的理想型态是“五代同堂”,堂是家里的大庭,大庭中有五代的亲属,才算过瘾。……中国人对这种大家庭,最着迷不过,他们对“五代同堂”的希望是“五世其昌”——五个世代代代代代代都繁荣而有福气。当然,搞不好,也可能五世其“娼”。

  “五代同堂”,只不过是一个标准型态,当然还有“四代同堂”、“六代同堂”等等。反正代愈多,愈证明了老公公老婆婆们的长寿,和小孙子小孙女们的早婚。

  ——家族——人愈多愈好

  牵骆驼——中国民族的托古病

  我们中国的湖北人,有一句土话,叫做“牵骆驼”。

  谁都知道骆驼有两种,一种叫“单峰骆驼”,一种叫“双峰骆驼”。

  湖北人大惊小怪的原因,一来是因为他们少见多怪;二来是骆驼本身也着实令湖北人惊怪。骆驼是个庞然大物,斜鼻孔、慢吞吞,又有唐朝好汉的本领,可以力托千斤,看起来的确叫人惊佩。骆驼除了有这些特征之外,还有一个大特征,就是虽然它的外表巨大古怪,心地却非常顺良。顺良得可让任何三尺童子牵着鼻子走,绝不会像湖南驴子一样的反抗。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掌握一条骆驼,毫无难事。但是,这个秘密,聪明的湖北人竟不知道。于是,一二走江湖的湖北人,便利用他们同乡的无知,开始诈欺,开始做买卖。

  例如,一个卖草药的,他做走方郎中,没有人信他的草药能医百病;可是当他背后牵了一匹骆驼来卖的时候,情形就完全不同了,——人们看到他能把这么又大又怪的家伙“驯服”,心里立刻肃然起敬,心想此公一定神通广大。于是,在五体投地之余,自然连带对他的草药也相信了。

  因此,流风所及,在湖北卖草药的人,经常总是牵了一匹骆驼,湖北人一看骆驼,立刻就狂起俄国老毛子巴甫洛夫所搬弄出来的“连锁反应”,自然也就狂买草药。

  用上面这个“牵骆驼”的故事,来印证中国的民族病,最有意思。中国的一个民族病是“托古病”。中国人一说话,最爱上托古人。例如孔夫子牵尧舜为骆驼,卖草药;朱熹又牵孔夫子为骆驼,卖草药;钱穆又牵朱熹为骆驼,卖草药。……又流风所及,“今”人总是爱牵“古”人为骆驼,卖那与骆驼毫不相干的草药。

  ——“古今”与骆驼

  中国人相信“人事感天”

  研究中国人想什么,怎么想,一定得注意中国人的怎样想什么。中国人有时候会发伟大的奇想,这种伟大的奇想,想入非非,使人怎么也想不透人为什么要这样想,能这样想,这样想又何苦来。

  中国人怎样想什么,七想八想,其中妙的很多。最妙的一则是,中国人相信“人事感天”,相信自然现象有时是受了人的感动而生,感动到火候十足的时候,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可以“天雨粟,乌白头”,可以“天地含悲,风云动色”。

  别以为这是中国民间愚夫愚妇的迷信,别以为这是我开玩笑,中国的第一流知识分子,的的确确把这种怎样想什么,郑重其事的认真处理。我举一代大儒顾炎武为例。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有一篇“人事感天”,……就是第一流知识分子满纸荒唐言的第一号证据。

  ——人能感动蝙蝠论

  “中国”太难了解

  中国人不了解中国。为什么?中国太难了解了。中国是一个庞然大物,在世界古国中,它是唯一香火不断的金身。巴比伦古国、埃及古国,早就亡于波斯;印度古国,早就亡于回回。只有中国寿比南山,没有间断。没有间断,就有累积。有累积,就愈累积愈多,就愈难了解。

  从地下挖出的“北京人”起算,已远在五十万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山顶洞人”起算,已远在两万五千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彩陶文化起算,已远在四千五百年以前;从地下挖出的黑陶文化起算,已远在三千五百年以前。这时候,已经跟地下挖出的商朝文化接龙,史实开始明确;从纪元前八四一年(周朝共和元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年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从纪元前七二二年(周平王四十九年)起,中国人有了每一月都查得出来的记录。中国人有排排坐的文字历史,已长达两千八百多年。

  ——快看“独白下的传统”

  中国人巫医不分家

  中国人对于疾病的观念本来就是充满迷信色彩的,他们认为生病的原因是神仙赐的,所以若要病好,也非得求神问卜不可,而求神问卜的法子,则莫过于祷告。所以周武王病了,他的弟弟周公要祷告一阵;孔夫子病了,他的学生子路要祷告一阵。换句话说,能祷告就等于能治病,祷告是“巫”的责任;治病是“医”的专职,“巫医”连称,向来是不分家的。

  历史上传说神农、黄帝对于医药的贡献,根本全是鬼话。中国医术比较可考的起源是在殷朝,值得称为鼻祖的是“巫彭”和“巫咸”。从这个人开始,算为中国医术奠定了千古不拔的基础,——一个巫医不分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几千年来,中国医术就一直走不上科学的正路。——至多只有医术,根本称不上医“学”。

  ——修改“医师法”与废止中医

  中国人的“文化沙文主义”

  所谓“沙文主义”,它的来源是法国那个名叫沙文的老兵,这个老兵在拿破仑失败后仍然效忠而狂热,盲目而排外,是个标准的义和团哥儿们。“文化沙文主义”的目的,无非在想用中土之光,光被四表,使万国衣冠,尽拜中华冕旒之下。有这种如意想法的人,他们最初的目的是想用“武功”征服世界,在“武功”所及的边缘,再开始用“文化”来招降,这时候司马相如等御用文人便派了用场;可是事实上,往往“武功”并不称心,“武功”所碰到的,不完全是有眼不识泰山的“夜郎”国,所碰到的,不是“夜郎自大”而是“夜郎真的很大”,大到鸦片战争时被金发碧眼的“夜郎”打进家门来,这时候情况自然严重。最后八国联军一次,“夜郎”们逞尽了威风,于是中土沙文之士,乃纷纷宣告打洋鬼子们不过,于是又想出自慰的法宝,放弃束“补亡诗”中所谓的“文化内辑,武功外悠”政策,改行“文化外悠”政策。掩武功以和平,敷文化以柔远,“文化沙文主义”,便于头破血流之日,开始大行特行了。

  “文化沙文主义”和“义和团思想”,在二十世纪开始以后的六十五年来,我们都随时可见,随处可见。“文化沙文主义”的表现是“文场”,是托诸空言;“义和团思想”的表现是“武场”,是见诸行事。

  ——写在居浩然“义和团思想和文化沙文主义”的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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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篇·批中西文化批评中国知识分子中国女人的小脚传统

  中国女人的小脚传统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实”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四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纵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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