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2006-4-10李敖系列之29没有窗,哪有窗外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往深一层研究,她凭什么敢于这般专横?江雁容凭什么要“撕碎我的心,来做你孝顺的女儿”?一言以蔽之:传统!罪恶的传统!“子甚宜其妇,父母不悦出”。在非父母之命不得为婚的传统支配下,儿子是替父亲讨老婆,女儿是替母亲嫁丈夫,当事人不过行礼入仪而已。所以我说这个滥传统就是她们生杀予夺的权源,它想一方硕大无朋的化石,强硬、冷酷地压在每一个历史儿女的头上,寒光四射,鬼气森森,使你不敢怀疑,不敢抗议,不敢逾越。被压的人,只能简围以死、畏缩以求自全,看不到天日,看不到外面广大的世界。江雁容的妈妈,就是在这个传统的包庇之下,才敢横行霸道,一手造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而江雁容,与其说是撕碎她的心,做这个老婆子的孝顺女儿,毋宁说自认无力反抗传统的迫害,不得不扯起白旗,走向传统的祭坛。
  虽然,我们不敢说传统一律不好,但传统中的不好部分是人性的枷锁。如果我们没有勇气扎碎这一副枷锁,那我们大家的独立自主性都大成问题。老一辈的人,传统是他们的宗教,中毒已深。而他们许多既得利益,也须借重传统的支持。在这种情形之下,要他们重新检讨传统带给民族的不幸是不可能的,我们不存在奢望。所幸他们去日无多,就让他们去殉葬吧!只要我们较为年轻的一代,能保持澄明的神志和独立特行的风格,不受他们的感染,则传统是不难被摧陷,被修正的。话说回来,江雁容的妈妈,既然充当了传统的刽子手,活生生地腰斩了三个人的幸福,像这样罪大恶极的愚行,还有什么可以原谅的。然而,蒋芸先生却写道:父母基于爱而加以管束,因而引发的行为,无论如何是无可厚非的。又说:“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的很好。”蒋先生这个论点,太泛了,显然还是中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谬误前提的毒。我且提出四点来向蒋先生请教。
  一,“管束”,是对不正当的行为而言。想江雁容那样一个十八、九岁的大闺女,各方面都已达于成熟,已经具备了被人爱和爱人的充足条件,她精神上需要异性的爱情,乃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她之爱上康南,只要别人不把她当“摇钱树”、去钓“金王八”,她便绝未妨害任何人的利益,也不侵犯任何人的权利,用得着什么管束?
  二,生活过得好与不好,完全要靠事实来证明,不是旁人的主观可以强加设定的。江雁容的母亲。硬要逼着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一开始就是不幸的,故后来的不欢而散,痛苦下场,都是顺理成章的事。请问:“这个责任应当由谁来负责?”
  三,前些时各报纸刊载着一个姓李的父亲,为了要另巨额保险金,连杀二子的兽行。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这种人,连一只狐狸都不如。请问似此野蛮而无人性之行为,能用得上“没有一个父母不喜欢自己的儿女过得很好”这一逻辑否?
  四,台湾的养女制度颇为盛行。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怀好意的。多少可怜弱女子正辗转呻吟于他们的养父母的淫威之下。我们幸免于难的人,正应该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口诛笔伐,做她们的声援,期能减轻其所遭受的虐待至最低限度。蒋先生!您可曾设想过,您这样毫无保留地替她们辩护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怕:“我深深的相信,您这种观念,无异于给那些蛮不讲理的父母们制造定影液,她们也要闻蒋芸之言以自壮,奔向蒋芸所指示的道路,沾沾自喜的嚷着:我们的专横霸道,又多一层理论基础了。”果尔,您想:“将有多少人将投身于一间更大的暗室里,在那里仍被围困,那里也没有窗,没有空气,只看见一片黑黝黝的大海,看不到边际,这岂不是一件更糟糕的事?”
  儒家学说,过分夸大了父母给予子女的恩义,写假形成一种泛孝主义的文化。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子女都成了父母的债务人,而且永远偿还不清。在这一文化笼罩之下,“埋儿奉母”列入了“二十四孝图”(现在本省民间还看得到这张图)之一。现在李敖先生拾古人(王充、孔融等)牙慧,站出来主张“父母于子无恩论”,蒋芸先生不赞成。
  要说父母于子全无恩义固然未必,但这种恩义无神秘的意义。它,一如母老虎之待雏虎,老母鸡之待雏鸡,都是基于一种单纯保重的生物学上的传统保种本能。子女羽翼既成,父母便算尽到了保育的责任,从此把手放开,让他们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开创自己的天地,让他们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子女所当报答于父母的,顶多亦只限于这个生物学的范围,养生送死而已矣。独立自主的人格,不应作为祭坛上的牺牲。
  琼瑶书中有“感情并没有越轨”一句话,李敖先生在说了这是一句大有问题的话,也是完全不通的话之后,连问:“什么叫‘轨’?什么是‘轨’?”这两个问题我可以试做一条答案如下:“这个轨,是周公设计,孔、孟奠基,列代诸假道学家所用酸豆腐所筑成,而由国家的法曹,皇室的‘御林军’,御用的文人所守护。这班人,遂造成一个几年来独占、垄断之局。而考试制度,便是这两种利益之间的一条栈道,非孔、孟之徒不得由。”
  “这个轨,一方面统治者用它来控制人心,锁压社会,从而巩固他们既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孔、孟之徒则用它来排斥邪魔外道,建立学术、思想上‘惟我独尊’的偶像。”就这样,大家都做了“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的“忠臣”、“孝子”。就这样,我们这个社会,是循着这一条环型的轨道,在那里兜了二千多年的圈子,而永远走不出迷宫的。有些西方学者说:“东方文化,是一静止的文化。”孔、孟之徒对此不能也不敢置一词。为什么?一、事实俱在,不容否认。二、他人对内虽然顽固,对外却太脆弱。他们是外强中干。
  老实说,如果我们真想挺起胸膛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如果我们真想把国家推向进步、繁荣与强大,我们就非拆掉这一古老的轨道,铺设真正合乎民主与科学并能与一切外来文化互相交通的轨道不可。
  要铺设这样一条新的轨道,必须先扫清传统的乌烟瘴气!
  (五四、十、七)
  (《文星》第九十七期,五十四年十一月一日。)
  
  附录三
  走出“象牙塔外”(吴建)
  ——给蒋芸的一封信
  蒋芸小姐:
  “吴建”这个名字对你尚不至全然陌生吧!四年多前,当我们还在新竹读中学的那段时间,我们会替救国团合编过一份文艺刊物。在那个时候,我便敬慕过你的文才,高中毕业后我读了工,你读了文,在许多报章杂志上我曾先后见到你许多文章发表;从幼稚渐趋成熟,从贫乏渐趋深刻。由此,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在努力着,进步着。虽然多年不见,但我一直在为你庆贺,为你祝福,总希望有一天能见到你更大的成就。这次在《文星》杂志第九十六期上见到你的大作《象牙塔外是什么?》之后,内心有许多感想,基于一种信念——对真理的信念,而非对个人的爱憎,我感到我有义务对这一个问题及你所谈及的李敖,发表一点我的看发。
  对于李敖本人我是素昧平生,除了在《文星》业刊、他的一些著作上看到过几张摆着不同姿势,洒脱英俊(上下古今谈《陈某某这路》中李敖自赞之辞,并非我捧他)的李敖肖像外,我对于这位浪子、徐复观笔下的小疯狗简直就搭不上一点关系。而且我也并不希望与这位“文章如滚水,浪花淘尽英雄”人人敬鬼而远之的狂客攀上交情。因为这位你笔下“反映着一种世纪末的疯狂”的疯人,如果再不收拾他那副装疯作癫的嘴脸,迟早一定会应验圣经上上帝要使人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的定律而葬身于“文化论战的丹火”之中:不用你对我讨伐,也自有高人如胡秋原、徐复观之流会用尽各种办法将之驯服、斩首示众,以快天下人心。跟他扯上了关系,万一落个同谋犯之嫌,岂非大大不合算?因此,我也早就像大多数青年一般,抱定隔岸观火的决心,准备看他一个人寂寞的独白到底了。
  实在说李敖是没有资格来鉴监赏、批判自由中国作家们的作品的。凭他这个台大历史系科班出身的考证脑筋,压根就看不懂也写不出像于梨华的《扬子江头几多愁》,琼瑶的《菟丝花》和你的《两片云》般脱尘绝俗、虚无飘渺的作品。如果他要写,充其量也只能写些《扬子江头几多人淹死?》、《菟丝有花没有?》(据我的生物学常识,菟丝是无花植物。)、《两种文化的取舍?》等酸臭文章。花呀!云呀!愁呀!等远离现实人生的美丽意境,在这个被哲学、语意学、逻辑学折磨坏了的李敖是感受不到的。偏偏他在搅他的“文化太保”勾当搅得昏头胀脑,魂不守舍之余,又要以“行家”姿态出现来指点你们这些大作家走出窗外,真可说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孔夫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李敖在与老年人争棒子未得逞时又来和你们作家做对,激怒了这么多人,看样子他是难逃过“自作孽,不可活”的命运了。
  李敖除了本身不具有灵性不懂得欣赏也写不出像你们砌满辞藻的内容丰富曲折的作品外,他自己的文字也堪称拙劣,拙劣到和民初鲁迅一样粗俗、尖刻。奇怪的是他居然能以他卑鄙的“嬉笑怒骂”的文字而“暴得大名”,并且“拥有了许多的读者”,又赢得了“那些人的拍掌叫好声”。而这些拍掌叫好声显然又比你这些名作家们得到的要多而响亮,真是气人不过。据我读遍李敖著作,分析这恶人所以得势的原因,综合几点提供你作为下一次攻击他时的参考。“知己详彼,百战百胜”,这对你一定会有许多帮助:
  海明威本年八月十六日在中副有一篇转译文章《给青年的忠告》。其中“论写作的艺术”中有几项,正是李敖最谙熟的:
  (一)一优秀的作家必须具备一个条件——文字简练,别具风格。只有少数的大作家对于语文的应用能指挥自如,超人一等。
  (二)一个优秀的作家,对于自己的想法,必须有永不衰退的信心。
  (三)最好的书籍是单纯的,想说什么就说出来。
  也许这些便是你想知道的象牙塔外的李敖是靠什么起家的答案:他依靠具有特殊风格的“不庄重、不道德、不登大雅之堂”的文字,也依靠经验——基于他曾被女人遗弃过的悲惨经验,基于他“喜欢看女人,有时候不止于看”的做爱经验,他依靠信心——基于新思想、新知识、对中西文价值的深刻认识,他依靠热忧——对社会和国家前途一股狂热的关切,他开始写作,深刻的、严肃的(这一点也许是你们在他文字后所未曾发现的)在男室里制造光芒。他发掘了许多问题,揭破了许多疮疤,让大家见到了谁都不忍见也不愿见的毒脓。当然,他这样做是吃力不讨好的,因为任何一个垂危的病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病热已十分严重:在医生未告诉他病情之前,他仍幻想着自己强健如牛。在医生告诉他之后,他又不愿意相信和承认是一桩事实。于是他说这个医生是蒙古大夫,该杀该死。李敖击倒了许多权威,毁去了许多主义,他在摇撼我们这座古老社会的大梁;像古以色列巨人参孙摇撼非利士人的神殿一般,但李敖这样做并非像参孙是出自仇恨而是出自爱心——他想毁去古老、衰败的旧社会,然后从废墟中重建起一片清新的朝气和希望。虽然如此,他仍令无数人不谅解、不能忍受。因此,大家向他攻击,向他投“帽子”,叫他吃上了官司。
  任何一个懂得“明哲保身”的人在面对着这样多敌人时一定都会知难而退。但是李敖这神经病第三期“自杀狂”却愈战愈勇,大有“占着茅坑穷拉屎”吃定了的味道。可是他没想到这年头茅坑也不能久蹲的,因为有许多“不但没屎连尿也没有的家伙”也想往里挤,好闻闻臭气过瘾。李敖赖在里头,拉个没完,他们在外头等急了一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李敖推下茅坑,而且落井下石,让李敖不明不白的死个遗臭万年。李敖这个笨蛋,他难道不知道这些家伙的心计吗?我想李敖再笨也不致笨到如此程度,但他为什么要得罪了官阀又得罪了学阀?除了“独白”之外又不甘寂寞的选择了批评家的道路?因为他迷信着:
  “严酷的批评仿佛是一个人自告奋勇,要集法庭、法官、陪审员、判决书、监牢以及电椅于其一身,他自己弟兄们的缺点全结晶浓缩了。他也是一个‘安那其主义者’,把个人的权力看得很高。他觉得人家把他抬得高高的,要他一个人来管理伙伴们,他采取的规律就是‘用结果来判断方法’。原来该造就人家的地方,他却来粉碎一切,勇气和希望应该奏凯歌的地方,他却要使人疑虑不定,自己不相信自己。(海明威《论批评家与批评》)于是李敖才会一发现下个作家的工作显得漠不关心,就同他拼命”(同上)
  《文星》九十六期编辑室报告中最后一段:“只有胆怯的人才怕批评,他们见不得光,见不得热……刚强的人是批评不倒的,尤其执着真理的刚强”。为什么我们怕批评呢?为什么我们怕一个批评家的诞生呢?如果我们社会充满了正义和光明,我们的文坛不如李敖所说的是“一大片断栏朝报、乌烟瘴气鬼哭狼嚎”,我们又为什么不能容忍李敖这个新时代的“罗亭”(你们眼中只会说大话的家伙)呢?不!不!正因为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文坛散布着你所说的“一种阴暗,一种迷乱,而没有阳光”。不是李敖没有阳光,而是我们没有阳光。
  李敖在为我们这个因容忍与乡愿而造成的黑暗局面制造阳光,而我们却因为在黑暗里呆得太久了,瞳孔萎靡惯了,怕被刺目的阳光灼伤而拒绝而扼杀这首先打破容忍和香橼局面的批评家呀!
  许多问题要深切的反省才能觉悟,如果我们承认今日的文坛是一座象牙塔,是一间暗室,我们便该有勇气走出来。象牙塔外是什么?象牙塔外是一片光辉灿烂的世界。象牙塔外的道路该怎么走?我们应该开拓我们写作的领域,增加我们写作的题材,把我们的笔投向社会的每一阶层,每一角落,写出“除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外”更多人生真实生活的一面。贫穷呀!死亡呀!这便是他们的生活。他们并不生活在夜总会、歌台舞榭里,他们更不会终日冥想什么花、草、月亮,他们没有忧郁,却有烦恼,烦恼今日的米粮。盟友梦却有盼望,盼望明日仍有生存的力量。对于这些有血有肉的人——那些妓女、码头苦力、住在违章建筑及低级军眷区中的女人孩子们,有谁去关心过他们如何生活?他们的灵魂也可曾得过抚慰和滋养?我们应该用文字表现出我们这个社会的阴暗和龌龊;用文字启发隐藏在我们大众生活中许多不为人重视的问题。我们的文字应该写出时代的苦难和光明;刻画群众的悲泣和欢呼。而不必如你所说的顺着小说的畅销性而用欺世的手法写那些剑侠、神怪、侦探的新神话和新童话以致令沈刚伯、朱汇森、萨孟武、赵兴中、郑振华等童心未泯的学者名流亦爱之不舍(见《中央日报》五十四年七月十二日第四版《你爱看武侠小说吗?》)。更不可用“媚世”的手法写那些远离现实人生的彷徨的、“强说愁的”、“如烟如梦幻般的”新梦话派爱情小说的,而使得广大无知的青年跟着一块做梦。
  爱情故事不是不该写,要写便该放弃那些“老掉大牙”的落伍的“摸摸手便脸红耳赤”、“被他看一眼便可以回家不吃饭不睡觉想上三天三夜”的陈旧观念,而去做“大胆的爱情的描写”,多刻画灵与肉的人性问题。“肉欲的问题”并非如你所说的“放浪形骸”,而该是你所说的“深刻而严肃的问题”;“离开了肉,哪有灵?离开了欲,哪有情?”不顾肉欲而只追求灵的爱情,在同性恋者尚不易如此纯洁,何况是从亚当、夏娃犯罪后生下的子女呢?恋爱的本质便是生命与另一个生命融合在一起。这融合的力量如果不是籍着彻底的做爱又何以达到融合的境地呢?中国人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不经过夫妻一番,又何来百日之‘恩’呢?(在这里,我并非是提倡男女的滥交与做爱,只是想针对爱情的观念,在它的本质上作一番澄清而已。)
  灵的追求其最后目的必为肉的结合,就像我们囤积食物的目的不外乎吃它而已。没有人会积满了食粮却宁可饿死而不吃它。当然,也没有为了灵的纯洁宁可自洁而不肯双方合作一下的道理。
  至于蒋小姐你举出“多少社会新闻的主角在这种关系下演悲剧”的例子,推其原因,那是因为我们社会观念不够开放,一般人心理不够健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