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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神领域里工作的知识分子必须对世俗领域的所有东西保持一惯的蔑视,他应当与那些哄小孩的玩意保持距离,为了好意思抬起高傲的头,他至少应拒绝名利之类的鼓励,最多接受一下同行的善意,但绝不应接受表扬,因为认识上帝的意志是一个高尚的工作,没有人配得上表扬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怎么能够迎合诺贝尔奖这种粗俗不堪的表扬权威呢?独立性就意味着不向权威低头,就意味着只从工作中获得乐趣,只从奋斗中汲取力量,怎么能低贱到跑到北欧小国去领荣誉与实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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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罗素也意识到这一点,他领完奖的致词没有像别的大老粗一样对自己的不足挂齿的工作夸夸其谈,而是谈了点别的,但是,于事无补,他站到了领奖台上,就是站到了下等人的队列中,给贵族称号抹了黑,贵族只为国王效忠,只对国家忠诚,谁让他一英国人跑瑞典去丢人现眼的?这种事连萨特最终都没干出来,却让罗素给干出来了,真是令我失望,罗素也不看看,其他领奖人都是什么人,与那帮下等人齐名有何好处?授奖者又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资格给罗素授奖呢?不该呀,再怎么着也不能往黑锅里蹦呀!我认为,罗素在领奖的刹那间,人格缺陷暴露无疑,当他满脸穷酸相地接过奖状时,我替他感到深深地婉惜,为了不让我看不起他,要是能现在抓起手机打给过去的他,我一定会立刻拨打,并真心劝他:别领别领,一领就露馅儿了,你还嫌世上的假腕儿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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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十分喜爱文风直率、真挚认真的罗素,他的传记我看起来觉得妙趣横生,罗素的青少年时期过得相当充实,但我也发现他虽出身贵族,却并不是十分高贵,不说他晚年由于创造力消失,加之不甘寂寞,疯疯癫癫地参加了一堆不符合身份的运动,在社会上哗众取宠,当然,这我能理解,我年轻时也积极参加各种运动,为的是嗅蜜,当然,那时我还真没以罗素为榜样,而且,我从运动中也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没嗅着新的姑娘不说,反而把手头的给丢了,而他却小蜜不断,看来参加运动的动机也不纯粹,至少有顺手牵羊的嫌疑――真是,唉!没什么出息!庸俗啊!看来罗素的求知之路是走偏了,怎么走着走着向荣誉屈服了?怎么在特立独行之后,还留着"与众相同"的一手儿呢?看来贵族中的哗众取宠之徒也有不少――算了,还是不说这些坏榜样了,反正是题外话。
事实上,说出这种激愤之词,更多原因是出于强烈的嫉妒心,看着他得到那样来劲的爱情,令我难受无比,真是咬碎了嫉妒往肚子里咽呀!我要指出,我人虽转在嫉妒的油锅里,但脑子却一点也没闲着,看着罗素拿下一个个好姑娘,"我也想那样"的想法怎能不令我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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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学识之内,经常会无意间发现罗素这样的事,令我感到人生的陷阱何其之多,求圣之道何其艰难,我从小就被告知,即使是搞搞艺术创作,也要具有真正的性格,奇怪的是,这种真正的性格我在艺术史中鲜有发现,无论什么艺术家,在夸夸其谈之余,一见名利,鄙俗立现!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成功的艺术家根本不值得我这样的人有丝毫的敬佩,他们有所创造,往往只不过是买弄一下小聪明,却是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事实上,真正的创造何其艰难!
与众不同,与众不同什么?尊严?有何尊严?独立?开玩笑!人类发自内心的荣誉感呢?它们都到哪儿去了?自由――当然依靠欺骗能获得一些人世间的自由,不幸的是――意志与精神自由的高贵却在普遍的追名逐利的庸俗中被杀死了!
去瞧瞧那些可怜的当代英雄吧!去看看他们站在领奖台上的自我标榜吧!去瞧瞧电视名人吧!去看看那些亲自参加自我推销及宣传的反叛专家吧!去看看报纸上对着根本不认识的读者傻笑的成功者吧!真不知道从小有没有人教给他们不知羞耻是怎么回事!即使作为一个稍有自尊心的市侩,我都能对他们产生强烈的蔑视之情,毫无希望,毫无希望――瞧瞧那些可悲的笑话,下等人中哗众取宠自取其辱的人比比皆是,靠写出几首不疼不痒的抒情歌起家的约翰。列侬,得意忘形,骗到钱与名之后居然还不当即收手,终于赢来苦果,被一狂热歌迷当场击毙,真是死得其所,活该倒霉――谁让他在那些胸无点墨而又狂热无比,拿着到鸡毛当令箭的蠢货面前载歌载舞的?让笨蛋高兴毫无价值,因为高兴之余,笨蛋毫无例外地只会乐极生悲――当代的人生越来越像一个假货市场了,努力叫卖全是为了某种低贱的欲望与目的――那传说中的与生俱来的高贵在何处呢?看来,维特根斯坦的贯穿一生的粗暴是有理由的,怪不得令我如此着迷,与势利之徒为伍的滋味一定不太好受,怜悯应对准那些无能但恰当的人,甚至是愚昧的人,而对待稍有所能便想以此巧取豪夺的人,粗暴是必须的,更不用提那些身无所长,却一贯连蒙带骗之徒了。我猜想,老维对缺乏挚诚的人有一种天性中病态的敏感及厌恶,他之所以打断老波普尔在剑桥的讲演,说明老波普尔身上多少都具有一定的卖弄气质,但我也不排除其他原因,比如老维具有特别强烈的学术上的好胜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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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再次被我扯远了,但我现在已不为这件事而感到不适了,我现在认为,无论什么写作,必须要先择最重要的说,为了一个破故事绕过重要的东西,是一种油滑作法,是一种文字欺骗,而只要是欺骗,就是一团迷雾,就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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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激愤之下,我丢开手头工儿,开始写作一个浪漫爱情故事,故事大意是,有一天,我在迪厅里的包房里认识了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性格像我一样激烈,傲慢而无教养,但我们一见钟情,她家里很有钱,生平也没有遇到什么真正的倒霉事,因此十分纯洁而善良,她自信而真挚的气质深深地打动了我,十分凑巧,她竟是文学爱好者,对我的小说十分好奇,希望认识小说后面的那个人,她几乎是凭本能就认出了我,我们拉着手,一起来到包房附近的露台上聊天,她有一个父母雇请的跟班,处处盯着她,因此,我们一起设巧计摆脱了那个跟班,我们来到街上,姑娘与我坐在街边,诉说她在青春期遇到的烦恼,我自是对她百般嘲讽,于是我们打起了嘴仗,她失败了,因此十分气愤,当她知道我就是她喜爱的小说作者时,争强好胜之心占了上风,她坚持认为自己已经长大,而我却认为她仍是小孩,只对她说小孩感兴趣的话题,但她不爱听,她对成人世界更加好奇,我们一直争论,长时间的争论,后半夜,我们饿了,她要请我吃饭,由于我非常不愿意领受姑娘请客,于是我讽刺她说:你还是用你挣的钱请我吃饭吧。
不幸的是,相当自负的她却接过我的话茬,半小时后,我们来到三里屯街边,她站在一排路边妓女的行列中,出于对她的责任心,我百般劝阻,但她执意不听,甚至我放弃了请她吃饭的念头也不行,她是如此地争强好胜,如此地激烈,令我震惊,我一向不愿违背别人的意愿,于是只任她任性下去,此刻,我已忘记我是一个成年人,我认为到了最后关头她自会退缩,而且,后半夜,嫖客是如此稀少,她站黑暗处,机会几乎没有,为了争强斗狠,也出于万一的安全考虑,我从旁边的一只鸡手中买了两个避孕套,递到她的手上,不料她却对我一笑,用有点抖的手接过避孕套,我注意到,她的那种笑是那么骄傲,甚至令我暗吃一惊。
当时是冬天,虽然没有风,却十分寒冷,她的脸被冻得惨白,她有点紧张,但只要是面对我,却能带出一丝笑意,我知道,那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要在内心深处保持自己的骄傲,因此绝不认输,我们就这样僵持着,一言不发,她站在我前面的马路边,与旁边一只鸡拉开距离,我站在她身后,偶尔她回头向我一笑,还甩甩头,吹一声口哨,我知道她在故作轻松,于是过去拉她,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但她利用这个机会嘲笑我,并说我没有任何权力管她,我只好退回去,静观变化。
一些汽车及出租车快速过去了,另外一些开得比较慢的车也过去了,我们等了半天,毫无动静,也许因为太晚了,嫖客们不愿在冬天的深夜寻访妓女,接着,像是约好了似的,一辆辆载着嫖客的出租车和私人车来了,为了显示她的毫不畏缩,她故意站得比其他妓女都要靠前,她很自信,因为她比所有的妓女都要漂亮。
我意识到危险,再次提醒她,她不屑与我争论,于是我仍然只得站在一边,忽然之间,我想出一个主意,可以结束这种荒唐的局面,我对她说,我们不能总是在这里站着,而且我也饿了,我们应约定一个时间,如果她还未弄到客人,这顿饭就归我请,她答应了,我问她多久,她对我扬了扬眉毛,说十分钟。
我放了心,因为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但就在这一刻,一辆私车停在她面前,窗户放下,有人问她价钱,她说一千,比通常的妓女贵出十倍,且声调倨傲,明显不是行中人,但因为她十分漂亮,嫖客们把车又往前面开了一点,停下,大概是在进行思想斗争,或与同车人商量,片刻,嫖客的车退了回来,要求她降价,她坚持原来的价格,两下相持了一会儿,嫖客们走了,我看表,只剩下两分钟了。
我松了一口气,点上一支烟,边看着表边来回走动,忽然,她回过身来,面带笑意,对我用十分轻松的口气说:"哎,一千块,太多了,咱们没有必要吃那么贵的饭,是吗?"我点点头,但她的口气是那么轻松,就如同下决心后,想开了什么事情似的,令我有点不安,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只见她忽然两下便脱掉了全部的上衣,甚至连胸罩也脱掉了,她把那些东西扔给我,把一块腕上小表也扔给我,对我说:"看好啦,一分钟!"
她仍然十分自然地站在那里,夜风中,她的骄傲甚至不允许她发抖,她的背影是那么漂亮,如同春雨后刚刚破芽而出的新枝,连两旁的鸡也往她那里看,于是她成了一个不幸的焦点,半分钟后,一辆本来疾驶而过的汽车突然停住,大概是被她吸引住了,车窗摇下,我拿着表,看着钞针,我想他们只需相互说两句话就能把时间混过去,我就可以走到她身边,把闹剧结束,但是,我听到一声车门响,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上车,正通过车窗向我招手,她仍然不驯地笑着对我高喊,叫我不要离开。
我大叫一声,向汽车飞奔过去,但汽车却在眨眼间开走了。
半小时后,她回来了,完完整整地站在我的面前,挺着的胸膛,我帮她穿上衣服,急于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她在把胳臂从袖口中伸出来的一刻,张开手,里面有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她问我:"请你吃饭够吗?"
她认为自己很完整,因为她没有输给我,她的骄傲一点也没有损失。
我们吃饭时,她神态自若,还趁机挖苦我:"你不要抱幻想,胡思乱想没有用,我不会骗你,当然也不会骗嫖客,我得谢谢你的避孕套,因为它真的帮了我的忙。"她忽然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个装着精液的避孕套,在我眼前一晃,站起来,打开门,随手扔出饭馆之外,回来对我说:"我得去洗洗手。"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她却跑去洗手间了。
一顿饭之后,我成了她的第二嫖客,她对我说,只有毫无东西拿得出手的姑娘,才把女人本身就具有的自然本领看得重要,也不想想,那并不稀罕,因为姑娘人手一份――可以想见,她认为自己另有所长,相当骄傲,但正是由于这一点,我爱上了她。
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她一直保持着她的这种奇特的骄傲,而随着我对她的爱意加深,我的性格却起了很大变化,我再也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她,因为我们之间的争强斗狠无论谁输谁赢,都会伤害对方。
故事快结尾时,她用我们最初见面的骄傲对我说:"笨蛋,十分钟,你后悔吗?你写小说时能想到这样的题材吗?"
当然,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最后我们还是因争强斗狠而分手了,留下无穷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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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按照经典浪漫爱情故事,是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的,自尊心与骄傲永远不是文学的好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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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深夜,大庆在北京修完了影片,利用业余时间,他看了我的第三本书的书稿,临走前,我们坐在我的车内,讨论我的小说,他认为我的小说结构过于简单,内容完全一锅粥,缺乏整理,但也能迎合时代潮流,因而得以存在,我认为,大庆并不知道我要创作什么,虽然他比别人更加知道一些,他有他的小说观念,与我的不同,我认为我在表达对人生一些基本问题的看法,比如信念之类,因此,很难做到前后统一一致,但我仍然愿意听他的意见,在这世界上,极少有人严肃地对待写作,因为写作通常被看作饭碗,人们对待写作的严肃程度,绝不会超过他们对待饭碗的程度,人们对写作的态度仅限于关心是否能够得到世俗认可的成功而已,但大庆不是这样,他认为创作很重要,从这一点上看,我认为无论他说些什么,都是值得一听的。
我们正说着,电话响起,传来皮皮的声音,她喝醉了,与我说了几句醉话,中间夹带着些浪言浪语,皮皮说起浪言浪语来十分自然可爱,看来她很擅长酒后之言,她依然约我去包房玩,我飞快地答应了她,针对她的浪言浪语,我也告诉她,如想与我睡觉,我完全同意,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只要是在肉体上令我没有恶感的姑娘,我只要没事儿,都会一律答应,只要她讲明时间地点即可,她接着浪声浪气,我只好把这话说了两遍,她这才放了心,挂下电话。
事实上,皮皮的浪声浪气比我讲的还要可爱,我们打电话时,通过她的声音,我甚至感到她的一双酒窝儿也在帮着她,左右开弓,合唱似的一起对我浪声浪气,每念及此,我便会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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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我在"布娜娜"包房再次遇见皮皮,这次聚会由她组织,意外地,我还见到一个前辈作家,不知出于何种内心的苦闷,居然跑到这种地方来丢人现眼,一般说来,我对毫无才华的作家兴趣不大,对与我气质截然不同的作家也无了解的欲念,但这位先辈却让我感到十分好奇,不是因为别的,一方面,是由于他擅长争强斗狠的性格,另一方面,就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那是北京的口语精心培育出的有趣之花,不幸的是,居然开在一个井市之徒的身上,于是,在我眼里,他成了一个奇妙的混合物,一方面,学识平平,缺乏特别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他却有一种出色的语言天赋,能利用他与生俱来的这种天赋,把他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感受基本完整地表达出来,好笑的是,他从未意识到他的天赋,并且,在他的创作生涯中,他总是在常识里打转,并不注意汲取更可靠的知识来发展他的天赋,虽然,这样使他的天赋看起来显得十分自然,然而,未经后天苦心精营的天赋,一般都会很快夭折,不然就会安于表面化而不是驶向纵深,成为贪图安逸最终流于油滑的牺牲品,我在他身上就看到了这种凶多吉少的现象。
事实上,所有具有能够充分表达自我的人身上都有一种魅力,当然,那个自我必须足够丰富,(不然魅力就会变成骚扰,)这是语言天赋带给人的奇怪的魅力,具有这种魅力的人,能使别人更愿意接近他,因为别人从他身上,能够清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还未完全成长、并且十分模糊的人性。我注意到,他的脸上有一种深刻的孩子气,在他酒后争强好胜、豪情万丈时,这种孩子气以一种近乎顽劣的神态表现出来,无疑,这是一种在成年人身上鲜见的自然流露,因此,显得十分可爱,因为那使他显得很真诚,实际上,我一直对他很感兴趣,甚至想为他写一本传记,但当我问及他有没有记日记时,他说没有,令我十分沮丧,他好像从未意识到,真正有所创作的作家,在社会里几乎都是不道德的,都会无情伤害周围的人,但从长远看,正是这种不道德,才使作家能保持对写作的真诚,客观地记录自己对人生的见解,从而对人类的心灵有所贡献,因为真正的圣人并不很多,要顺从自己的天性,并诚实地面对它,总会让无知无识、充满偏见的人不满,当然,比起朝圣之路,诚实无疑更加容易。
比起与他同辈的作家,他显然更具勇气,但这种勇气不是出于理性要求的责任感,而是出于北京人的天性――争强好胜,我认为他有一种总要在各个方面胜出的虚荣心,在这种虚荣心的督促下,他的好胜心及坦诚的天性被激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