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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关系史教学大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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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欧汉,他在1986出版《霸权之后》、《国家制度与国家权力》两书,系统提出该理论,冷战结束后该理论已成为新自由主义各流派中最有系统的体系,在政策上对美国的全球战略产生巨大影响。该理论并不完全否认现实主义的基本命题,但得出不同结论。认为,首先,无政府状态是国际关系的特征,但不一定导致无秩序社会。世界没有一个共同的政府,但存在一个国际社会。既然存在国际社会,就有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成员也有一定的行为规范。况且,无政府状态虽然是与主权国家共生的现象,但在同样的无政府状态下,国家有时冲突,有时合作,这说明无政府不是国际冲突的主要条件。国际社会可以是一个无政府的有序社会。其次,国家是国际社会中的主要成员,是单一的、理性的行为体。正是因为国家的单一性和理性,它才需要国际秩序,才需要合理的解决冲突,才能够考虑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第三,国家是自私的,是将本国利益置于对外关系首位的。但自私行为体之间的交往不一定只是冲突。自私的国家考虑到各自的比较优势,才进行互惠合作。当然,由于国家寻求国家利益,国家之间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以武力解决冲突不失为一种方法。但是,这种解决方法的代价往往是极高的。作为自私的理性的国家首先考虑的是以最小的代价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解决国家间的利益冲突,合作的方式很可能是效益较高的实现国家利益的方式。因此,国家需要合作,国际社会也存在合作的条件。在无政府国际社会的有序状态下,国家之间的合作才是国际关系的实质。合作是国际关系的实质,但合作并不是国家间关系的和谐状态。合作情形的基本特征是利益冲突和利益趋同并存。国家之间有着利益冲突,但调整各自政策之后,相互的实际或预期效用相吻合,从而克服利益冲突,达到实现共同利益的结果。世界的相互依存程度不断增加,各国交往的频率也就不断增加,合作和冲突的可能性都会随之增加。如果在同样既有利益冲突又有利益趋同的情况下,国家拒绝政策协调,结果就是国家之间的争端。所以,既存在利益冲突又存在利益趋同的情况可以导致合作,也可以导致争端。新自由制度主义对合作的这种定义实际上具有两重含义,既承认了国际合作的困难,也指出了合作的可能。这种既困难又可能的状态构成了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基本理论框架,其核心部分是利益趋同,即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趋同的情形构成了国际合作的基础。②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是冷战结束以来在欧美国家国际关系研究中凸显的一个重要学派,形成于8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约翰·拉格、弗雷德里克·克拉托奇维尔(现代主义学派),理查德·阿什利(后现代主义学派)、罗布·沃克、斯派克·彼德森、安·蒂克纳等(女性主义学派)。建构主义的主要特点是强调社会建构对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它认为物质世界并不决定或构成行为者所从事的行为,还存在一个意义(meaning)与知识的世界。这个世界包含了行为者对其周围世界的解释和理解。国际结构不是物质现象,而是观念现象,这种观念建构的结构,是一种社会意义上的结构,其本质是知识(或观念)的分配。在这样的特定社会环境里,对行为体来说,最根本的因素就是共有的知识。所谓共有的知识,就是行为体共同具有的理解与期望。这种共有的理解与期望能够建构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如在安全关系的问题上,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同期望使行为体具有高度的猜疑,使它们总是对对方作出最坏的估计,那么双方就会形成相互感到威胁的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相反,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能够建立高度的相互信任,那么它们就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它们之间的问题,这就会形成所谓的安全共同体(Security munity)。因此,按照建构主义的阐释,国际生活的特征取决于国家之间相互存有怎样的信念和期望。这是一种强调观念的理论。着重从观念的角度来阐释国际关系。但它并不否认物质性因素,而是认为物质因素只有通过社会性结构,才能对行为体的行为起到有意义的影响。例如,军事力量是一种物质性因素,但这种物质因素只有在考虑到行为体的不同期望或不同的共同知识时,才能对其影响作出正确判断。如在核武器问题上情况就是如此。英国拥有核武器和朝鲜拥有核武器,对美国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美国肯定认为前者不是威胁而后者是威胁,并因而采取不同的政策。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不是物质性因素,而是它们的共同期望以及由此而建构的关系的性质。③“文明冲突论”1993《外交季刊》夏季号,刊美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 1927…)《文明的冲突?》一文。作者是美当代政治发展理论权威。自50年代起即在哈佛大学任教。目前为该校奥连战略研究所(John M。 Olin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所长。全文约2万字,发表后引起全世界强烈反响。1996年又出版《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中文版第三版,2002新华出版社,第1版1997)文章主要观点是:1、今日世界里,文明差异明显存在,文明意识与日俱增,文明是人类历史的主线。冷战期间,世界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世界,现已没有太大意义。今天以文化和文明来区分国家,要比以政治、经济体制或者发展水平来区分,更有意义得多。文明的相异不单真实而且基本。文明被历史、语言、文化、传统、尤其是宗教所分隔。不同文明对上帝与人、个体与群体、公民与国家、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的种种关系有不同的观点,对权利与责任、自由与权威、平等与阶级的相对重要性也有迥异的看法,这些差异在历史上产生,不会立即消失,比政治意识形态及政权的差异更深刻。世界的距离拉得愈来愈近,民族的互动日趋频繁,不仅加强了文明意识,亦加强彼此的差异性和内部的共通性。全球经济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历程,既使人超越长期以来的本土认同,也使人超越曾经独一无二的民族国家认同,与此同时,宗教以原教旨主义形式填塞这个真空,宗教复兴提供了认同与委身的新的基础。此外,成功的经济区域主义也强化了文明意识。西方人总认为民族国家是国际政治的要角,可是这状况只维持了几个世纪。长远来说,人类历史的主线还是文明。2、文明的冲突将取代意识形态的和其他形式的冲突,成为未来左右全球政治的最主要的冲突:新世界的冲突根源,将不再侧重于意识形态或经济,文化将是截然分隔人类和引起冲突的主要原因。在世界事务中,民族国家仍会举足轻重,但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不同文化的族群之间;世界形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七八种主要文化的互动:它们包括西方文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拉美文明、斯拉夫——东正教文明,也可能包含非洲文明等。未来最重要的冲突将发生在文明间的断层线上。同政治及经济上的差别不一样,文化的物质与差异更难改变,也更不容易妥协与解决。就阶级与意识形态冲突而言,关键问题是:“你到底站在哪一方”。人们可以,并且事实上会选择或改变立场。而文化冲突的问题是:“你是哪种人”?这是既定且不能改变的。宗教歧视比种族问题更为尖锐而排他。由于人们以种族及宗教来界定自己的身份,因而往往认为他们与不同种族或宗教的人之间,存在一种“我们”与“他们”的对立关系。文化和宗教的差异亦令政策分歧:从人权到贸易,从商业到环保等等。政府与集团愈不能用意识形态来寻找支持与联盟,它们便愈发诉诸共同信仰与文明认同来达到其政策目标。对不同文明而言,差异不一定意味冲突,冲突亦不一定隐含暴力。但长久以来,由此引起的冲突往往最持久,最暴虐。3、与冲突情形对应,将出现文明内部的结合;成功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制度的发展,多半会在同质文明内发生。相同文明的不同集团或国家与异质文明发生战争时,很自然会凝聚一块相互支援。正如冷战后世界所揭示的:“亲族国家”(Kin…country Syndrome)之文明共通性,取代政治意识形态与传统势力平衡的考虑,成为合作与结盟的首要基础。这可以从冷战后的波斯湾战争、高加索及波黑地区日渐升级的冲突中得到印证。冲突与暴力亦会发生在相同文明的国家与集团内。但这些冲突跟相异文明间的冲突相比要来得缓和,也较不易扩大,俄罗斯同乌克兰近年来关系的演进曲线为此提供了依据。成功的发展多出现于同质文明国家或区域内。比如,尽管目前世界各区均有经济区域主义抬头,只有当经济区域主义植根于共同的文明内才能取得进展:欧洲共同体以欧洲文化及西方基督教为共同基础;北美自由贸易区能否成功,端视当下美、加、墨文化的汇合进程;未来最主要的东亚经济集团很可能以中国而不是日本为中心。4、文明的冲突是近代世界冲突演化的最新阶段,从现在起国际关系将日趋非西方化。由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产生的近代国关体系出现后的一个半世纪,西方世界的冲突大部分发生在试图扩张其官方机构、军队、商业力量和领土的君主之间。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民族国家。自法国大革命起,冲突主线就从君主转移到民族国家之间了,它一直持续到一战结束。然而,由于俄国革命及引起的反应,国家的冲突让位给意识形态的冲突。君主、民族国家、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基本上是西方文明的“内部冲突”。冷战结束后,国际政治已迈出西方阶段,重心转到西方与非西方文明的相互作用上。在涉及文明的政治中,非西方文明不再是西方殖民主义下的历史客体,而像西方一样成为推动、塑造历史的力量。西方与非西方的关系将成为世界政治的轴心。势力的差异及军事、经济与制度等力量的竞逐,成为西方与其他文明冲突的来源之一;文化的差异即价值与信仰的不同,是冲突的第二个源泉。未来世界政治的主轴很可能是“西方”与“非西方”的矛盾,以及非西方文明对西方的强权与价值的回应。这些回应一般是以三种形式之一,或是三者相互结合的方式出现:一是拒绝参与由西方主导的国际社会,一是尝试加入西方并接纳其价值与制度,一是走“现代化而不西化”的道路。5、冷战结束后的今天,已形成“西方对抗非西方”的局面,儒教国家同伊斯兰国家的结合,将是西方面临的头号威胁。那些因文化与能力的缘故而不想或不能加入西方的国家,借发展本身的经济、军事及政治力量同西方竞争。它们透过推动内部发展或与其他非西方国家合作来达到这个目标。这种合作最突出的形式是儒家——伊斯兰的连接,它的出现是要向西方的利益、价值与势力挑战。到目前为止,儒家——伊斯兰的军事结合已经形成。当不能断定这种结合会不会持久。新的军事竞争正在伊斯兰——儒家国家与西方之间产生,在新的军事角逐形式里,情况将是一方竭力发展其军事力量,另一方竭力限制并预防对方逐步建立的军事力量。西方应当做的是:促进欧美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将东欧与拉美纳入西方;促进并维系跟俄罗斯和日本的合作关系;避免把地区性文明间的冲突升级为异文明间的重大战争;抑制伊斯兰与儒教国家的军事扩张;支持与西方价值和利益相投的其他文明族群;巩固能够反映西方利益与价值并使之合法化的国际组织。亨文的这些观点许多是错误的。如把儒教国家和伊斯兰国家的结合看成是对西方的最大威胁,这完全是主观臆断的,不存在的。但其研究方法和思路非常新颖,可谓“开国际政治的‘大文化’研究之先河”。总之,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关于国际关系的理论很繁杂,我们只能择其要者作一介绍。这些理论总的问题是没有从阶级、民族、国家等本质的方面进行研究,没有揭示国际关系发展的规律和本质特征。因而往往是片面的肤浅的,站不住脚的,经不住实践检验的,只能流行于一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往往只强调问题的某一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对这些理论我们只能从批判的角度来看待。思考题:1、简述现代西方理想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产生的背景与主要内容。2、简述现代西方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产生的背景与主要内容。   第二讲: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苏联的对外关系
一、“和平共处”对外政策的提出(从世界革命到和平共处)
1、“和平共处”对外政策提出的时间:①鼓动世界革命:十月革命后,随着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国际关系中出现了一个新的课题: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社会主义国家应如何处理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苏维埃俄国应如何处理对外关系?对这个问题,在马恩的著作里找不出现成的答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世界革命的思想,是社会主义革命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同时取得胜利的思想,故不存在革命胜利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处理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问题,他们也没有设想这个问题。对这个问题,是列宁和苏维埃政府在实践中作出了回答,提出了苏俄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思想和原则。这样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列宁和苏维埃政府是在什么时间提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思想原则的?对这个问题,苏联一贯认为,列宁早在1915-16年,在提出社会主义首先在一国胜利的理论时,已提出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的思想;十月革命一胜利,苏维埃政府就开始执行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具体表现是苏维埃政府颁布的第一道法令就是《和平法令》,该法令“第一次阐述了列宁制定的关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政策的原则基础”。之后又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这种观点见诸于苏联关于对外政策的所有出版物中,我国的传统观点也是这种看法。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也认为“早在革命胜利以前,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就确定了和平外交的方针。十月革命的《和平法令》,宣布了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目的、方向和基本原则”。在西方有一种观点,认为苏俄早期根本没有对外政策,只想推进世界革命,只是在20年代中期,布尔什维克在看到世界革命无望的情况下,才开始和西方寻求谅解与合作关系。那末上述这些观点对不对?究竟应如何看待这些观点?我认为所有这些观点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首先让我们看看1915-1916年时列宁是否提出和平共处的思想。列宁在1915-1916年,写了《论欧洲联邦口号》、《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两篇文章,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革命可能首先在一国或数国发生并取得胜利的理论,其中讲道在一国或数国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其余的国家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将仍然是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以前的国家。胜利了的无产阶级要组织社会主义生产。这里列宁虽然没有明确讲,但暗含(imply)了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同时并存”的思想。苏联认为这就是和平共处的理想。然而“同时并存”与“和平共处”并非一回事,不能混淆,虽然它们之间有密切关系。“同时并存”不等于“和平共处”。有斗争的“同时并存”,有和平的同时并存,和平的同时并存才是和平共处。而列宁在这里所指的却是斗争的同时并存。何以见得:请看:他在讲了上述那段话后紧接着说,“这就不仅要引起摩擦,而且也要引起其他各国资产阶级公然企图扑灭社会主义国家中胜利的无产阶级”。因此,胜利的无产阶级必须“预计到战争”,“起来反对其余的资本主义的世界,把其他国家的被压迫阶级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在这些国家中掀起对资本家的起义,必要时甚至用武力去反对剥削阶级及其国家”。可见,列宁在这里讲的并不是和平的同时并存,也即并非和平共处。而是斗争的同时并存。换句话说,列宁在这里并没有提出和平共处的思想。过去从苏到中,把领袖神化、拔高、一贯正确,不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也不符合历史事实。我们不能把无产阶级领袖看成是全能的上帝,任意拔高。
其次让我们看看《和平法令》。《和平法令》是苏联对外政策的第一个法令,列宁起草,在彼得格勒起义的隆隆炮声中于11。8通过。主要内容四点:a; 呼吁立即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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