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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4-孙氏兄弟谈鲁迅-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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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引申义是“奴役人”。把人当作奴役,虽然并不“吃”他,也不残杀他,但一样的不把他当作人看待。有三条大绳子牵着三种奴隶,这大绳子名为“纲”。君是臣的纲,夫是妻的纲,父是子的纲。纲怎么样牵着,奴隶便怎么样忍受,怎么样动作,怎么样就死。这在历史书的字缝里,也到处可以看得出来。    
    “人”的发现,在世界上也是近代史开端(结束封建统治)的事,在中国应该说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事。“人”既然发现了,自然第一步是不该“吃”了,第二步是不该“残杀”了,第三步是不该“奴役”了。《狂人日记》把第一步的“吃人”抓住,具体而概括,容易打动人也容易取得人的同情。其实“日记”中的“吃人”包括“吃人,残杀人,奴役人”三个意义。这三种行为,在“人”没有发现以前,无论在那个民族里,也是当作家常便饭的。统治者根据这种观念,织成一套“礼教”。礼教中包括成文的典章、规程、制度,不成文的风俗、习惯、舆论,天罗地网似的,把大多数弱者压迫得严严密密的。一发现有“人”的活动,立刻便把他“吃”了;吃的方法有用牙、用刑具、用苦工等。这就是礼教吃人的真相。    
    在辛亥革命前后鼓吹“天赋人权”,鼓吹“自由,平等,博爱”,也不是没有这类文字。然而论文到底不具体,因而影响也不深厚。如果那时写一篇文艺性的文字,具体举出“残杀人”和“奴役人”的事例,材料固然是俯拾即是,反响却可从两方面推测,也许读者大众以为这是平常极了,没有一看的价值;也许以为作者是罪大恶极,众怒之下把他“吃”了——万一不被吃,也许把他当作“狂人”而被枷锁,这是极可能的。“日记”作者只反对“吃人”,还不敢明显反对“残杀人”和“奴役人”,尚且需转那么大的弯子,假冒狂人的笔墨,又用作者的口气骂它是“荒唐之言”,“语误”,“错杂无伦次”,“供医家研究”,而这作者还用的是个笔名,试想那时候空气的反动冷峻到了什么地步,作者情感的苦痛沉闷到了什么地步!    
    六    
    现在我想回过头去,讨论一下第一段所说的,中小学生能不能读《狂人日记》的问题。    
    《狂人日记》是一篇鼓吹“人权”的作品,用一个极端蹂躏人权的例子(吃人)来细腻地刻画,尖锐地攻击,使读者感觉到强烈的愤怒,沉痛的耻辱,因而决心悔改,立志奋斗,不让社会间再有蹂躏人权的事件发生,而渐渐造成一个自由、平等的世界。这样的一段过程,只有成人终能了解,中小学生是不容易被引导到这个境界中去的。所以,我上面所引鲁迅先生自己的话很有道理。中小学生的课外读物现在不比从前缺乏,语体文的文艺作品可供选用为中小学课本的也渐渐多起来了,能不选用《狂人日记》一类较难懂的作品时,自然以不选用为最好。    
    退一步想,现在图书馆的管理并不怎样严格,书店的柜台任人自由阅读,租阅小说的书铺所在多有,家庭间成人的书柜和儿童的书柜没有多大的分隔,万一中小学生自己看见了怎么办呢?小学生未必看懂也就罢了,中学生看个半懂,不免要来问家长或教师。我想对家长或教师建议:与其事后斥责或禁止,不如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使他明白写作的当时社会是怎样,作者的心情又是怎样,不妨细细地对他说明,不要有一点保留。鲁迅先生自己说那时的孩子长大了的时候,中国一定已经进步,不会再有“吃人”的事发生,那么这种凶险的印象给他们干什么!一点不错!现在中国社会已经大大地提高了一步,这种“凶险的印象”可以不必再给小孩子们,使他们的小脑子染上这一点污浊了。    
    《狂人日记》渐渐成为古典作品了!我们为什么反对学生读经,就因为“经”中所记载所讨论的问题都是当时当地的大人的问题,不是中小学生所应该能够知道的。《狂人日记》也是如此。    
    何况“五四运动”本身是失败了。“知识分子如果不与工农民众相结合,则将一事无成,辛亥革命与‘五四运动’的失败就是这个原因。”(《毛主席论五四运动》)但另一方面“五四运动是在思想上与干部上准备了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又准备了五卅运动与北伐战争。”(《新民主主义论》)我们了解了五四运动在中国历史上、中国革命史上的意义,也就了解了《狂人日记》在中国文艺史上、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了。    
    注释    
    本文文尾,作者原有如下小注:“本篇原是《〈呐喊〉谈丛》中的一篇,开始写于抗日战争期间,至今没有写成,为纪念五四先抽出来发表,请读者多加指正。”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孔乙己》

    孙伏园    
    我尝问鲁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最喜欢哪一篇。    
    他答复我说是《孔乙己》。    
    有将鲁迅先生小说译成别种文字的,如果译者自己对于某一篇特别有兴趣,那当然听凭他的自由;如果这位译者要先问问原作者的意见,准备先译原作者最喜欢的一篇,那么据我所知道,鲁迅先生也一定先荐《孔乙己》。    
    鲁迅先生自己曾将《孔乙己》译成日文,以应日文杂志的索稿者。    
    《孔乙己》的作者,把创作的镜头,放在一个小酒店学徒的身上,凭了他来摄取一个酒店顾客(孔乙己)的肖像。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原来鲁镇咸亨酒店的顾客有两类。第一类:“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第二类:“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却在两类当间,不属于哪一类,所以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知识程度,所以他开口便是“之乎者也”,一般顾客连掌柜在内都不懂。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疏懒习惯,虽然“写得一笔好字,替人家抄书,换一碗饭吃,可惜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只是他没有士大夫阶层的经济背景和处世技术,而仍有士大夫阶层的体面问题,“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却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甚至被人打断了腿,还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以后他一定忍受不住这样苦痛的生活而死了。    
    文中所提的“鲁镇”,在作者的小说中有好几处提到,实在是一个创造的地名;我想这个地名所包含的内容就是作者的父系故乡(绍兴城内都昌坊口[2])和母系故乡(绍兴东皋乡安桥头[3])的混合体,我们到那两处附近去,一定可以寻到许多迹象。    
    而“咸亨酒店”却是一个真店号,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对门,我还见过多少回,大概至今还在,这种小规模的老字号是不大容易倒闭的。    
    《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的差不多。    
    何以鲁迅先生最喜欢《孔乙己》呢?我简括地叙述一点作者当年告我的意见。    
    《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对于苦人是同情,对于社会是不满,作者本蕴蓄着极丰实的情感。不满,往往刻画得易近于谴责;同情,又往往描写得易流于推崇。《呐喊》中有一篇《药》,也是一面描写社会,一面描写个人;我们读完以后,觉得社会所犯的是弥天大罪,个人所得的却是无限同情。自然,有的题材,非如此不能达到文艺的使命;但是鲁迅先生自己,并不喜欢如此。他常用四个绍兴字来形容《药》一类的作品,这四个绍兴字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法,姑且写作“气急虺”,意思是“从容不迫”的反面,音读近于“气急海颓”。    
    《孔乙己》的创作目的就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那么,作者对于咸亨的掌柜,对于其他的顾客,甚至对于邻舍孩子们,也未始不可用《药》当中处理康大叔、驼背五少爷、红眼睛阿义等的方法来处理他们。一方面固然是题材的关系,《药》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难是国家民族命运所系,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却是一个无关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态度的“从容不迫”,即使不像写《药》当时的“气急虺”也还是达到了作者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的目的。鲁迅先生特别喜欢《孔乙己》的意义是如此。    
    注释    
    本文写于1941—1942年间,曾收入《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    
    [2]都昌坊口:绍兴城南一条偏僻的街道。当时也有一些小店铺,如酒店、米店、豆腐店、小杂货店之类。    
    [3]安桥头:在绍兴的东北郊,离城三十多里,一个临河筑舍的偏僻小村子。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谈《药》(1)

    孙伏园    
    一    
    鲁迅先生去世,我于悲痛之余,常常想到他的许多作品,特别是那些早期的,我大抵先读原稿,再读杂志,更读合集,不但读过很多回,而且曾听鲁迅先生自己讲述他那创作某篇时的动机,背景,和艺术,所以至今印象还很清楚的。例如《药》。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些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二    
    《药》的内容分四段。第一段述小茶店的少东华小栓患肺痨,老夫妇华老栓和华大妈计划着去买刑场上塞在斩犯颈口的血馒头来医治,老栓亲手持钱往刑场去买,看见刑场上的种种。这斩犯就是革命者夏瑜。    
    第二段述华老栓拿了用革命者的血染红了的馒头到家,老夫妇用灶火把血馒头用荷叶包着煨熟,天天必到的茶客驼背五少爷闻到人血的香味,问“你们吃什么点心呀?”没有人回答。“炒米粥么?”还是没有人回答。小栓却在老父母的抚慰下把煨熟的“两半个白面的馒头”吃下了。    
    第三段述茶客们谈论夏瑜的案子。人物有康大叔,他是替华家帮忙接洽购买血馒头的人,他知道夏瑜一案的底细;有花白胡子,有二十多岁的人,有驼背五少爷,三人只是一般的茶客,连康大叔所讲也不大明白了解。康大叔讲到的人物有夏三爷,他是夏瑜的叔叔,因为首先去告官,得了二十五两赏银;有红眼睛阿义,是“管牢的”狱卒,他想向夏瑜去“盘盘底细”,并“榨一点油水”,不料夏瑜竟劝他造反,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阿义“便给他两个嘴巴”。    
    第四段述夏瑜的母亲夏四奶奶去上夏瑜的坟,小栓的母亲华大妈也去上小栓的坟,在坟场相遇,两人都是花白头发,但是谁也不知道谁的儿子曾经吃过谁的儿子的血。只是夏瑜的坟上有一圈红白花,使夏四奶奶发愣,也使华大妈发愣,可是谁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三    
    《药》的内容是这样一个叫人窒息的悲剧;而有一幅广大的幕,笼罩这全部悲剧的,便是群众的愚昧。    
    一个大时代的来临,只有孤孤单单的一个夏瑜看出来,喊出来,做出来了。四周却弥漫着愚昧,愚昧,愚昧。    
    夏四奶奶虽然生得出一个革命者的儿子,她却了解不了一个革命者的儿子。她因为慈爱自己的儿子,所以她会说:“瑜儿,可怜他们坑了你,他们将来总有报应,天都知道!”可是她把坟上的花环误认为夏瑜显灵,她希望乌鸦飞上夏瑜的坟顶,她依然免不了慈爱的愚昧。    
    华氏老夫妇也是慈爱的愚昧:他们相信人血馒头可以医治他们儿子的肺痨,他们不知道这个革命者的血是为他们的幸福而流的,但是他们对于儿子是够慈爱的了,这不是慈爱的愚昧是什么?    
    夏三爷,红眼睛阿义,康大叔,是一类。夏三爷不了解侄子的行为,却把侄子的生命换了二十五两银子;红眼睛阿义不接受夏瑜的宣传,却打夏瑜两个嘴巴;康大叔称赞“夏三爷真是乖角儿,要是他不先告官,连他满门抄斩,现在怎样?银子!”他骂夏瑜“那个小家伙不要命,不要就是了。……这小东西也真不成东西!关在牢里,还要劝牢头造反。”这三个人都是凶狠的愚昧。    
    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人,驼背五少爷,是一类。他们三个人对于“红眼睛阿义打了夏瑜两个嘴巴,而夏瑜还说红眼睛阿义可怜”这一件事,自始至终没有法子了解;结果有一个人提出“疯了!”的答案来,大家都心满意足了。这无以名之,名之曰茫漠的愚昧。    
    夏瑜便在这用种种愚昧织成的幕下牺牲了。    
    四    
    夏瑜两个字显然是从先烈秋瑾这名字来的。刑场在有四个黯淡的金字的破匾的丁字街头,也显然就是秋先烈殉难的绍兴“古轩亭口”[2]。不过鲁迅先生描写的往往是类型,绝不粘着一件事物。所以夏瑜“不就是夏四奶奶的儿子吗?”,忽然由女子化为男身了。老栓小栓这类名字,显然是北方人的,一点没有江浙的色彩。国语文学由鲁迅先生奠了基;因为是国语文学,所以描写类型的作品,往往是中国的而不是某一地方的,用到中国的无论哪一部分都可以通。    
    瑜儿坟上的一个花环,鲁迅先生本来不主张放。他在《呐喊》的自序上说:“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事实上,一个革命者的坟头有着瞻仰礼拜的人也很合理。如果我们把夏瑜认作秋先烈,那么,吴芝瑛[3]、徐寄尘[4]几位先生似乎都去过,各地学生也有偷偷结队前往的,我自己那时虽只十三岁,也曾到府山脚下[5]来瞻礼过秋先烈的白木棺材。如果花环只是象征也有亲属以外的人上坟,那么我敢相信,夏瑜的坟头祭扫者决不会只有夏四奶奶一人。鲁迅先生虽然以为“用了曲笔平空添上”这花环,只是“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我则以为有了花环也还是很自然,愚昧的群众中往往有极少数极少数比较清醒,各各他地方的耶稣十字架下还不是跪着一堆人吗!    
    五    
    鲁迅先生和我说过,在西洋文艺中,也有和《药》相类的作品。例如俄国的安特来夫[6],有一篇《齿痛》(原名Ben Tobit),描写耶稣在各各他钉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天,各各他附近有一个商人患着齿痛。他也和老栓小栓们一样,觉得自己的疾病比起一个革命者的冤死来,重要得多多。    
    《齿痛》的主人翁般妥别忒,当齿痛的时候,“有好几次,小孩们跑到他身边,用急促的声音,对他讲拿撒勒的耶稣的事。般妥别忒立定,暂时听他们的话,歪着脸,但他便即发怒顿脚,将他们赶走。他是一个和善的人,很爱小孩的,但现在因为他们用这样小事来烦扰他,他所以生气了。”把耶稣钉死的事当作“这样小事”,这和小茶店里的茶客们谈论夏瑜,真是如出一辙。    
    《齿痛》从头到尾描写齿痛对于般妥别忒的重要,而把耶稣的钉死轻轻带起几笔。《药》也有相像的作风,更加厉害的是众人对于夏瑜的轻蔑、奚落和唾骂。


《孙氏兄弟谈鲁迅》 第三部分谈《药》(2)

    还有俄国的屠尔介涅夫[7]五十首散文诗中有一首《工人和白手的人》,用意也是仿佛的。白手的人是一个为工人的利益而奋斗至于牺牲的人。他的手因为带了多时的刑具,没有血色了,所以成了白手。他是往刑场去被绞死的。可是俄国乡间有一种迷信,以为绞死人的绳子可以治病,正如绍兴有一种迷信,以为人血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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