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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黛玉死后,宝钗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宝玉感情上的一段空缺。”又说:“宝玉、宝钗之婚事,宝玉是十分情愿的。”并根据第二十回的一条“脂批”而论定:“此批充分说明二人婚后感情美满,谈心话旧,多少婚前无机会表达的话,现在都可一一倾吐。”“在黛玉死后,宝玉、宝钗之结合,也变成十分自然之事,并无丝毫勉强。所以二人婚后,还有相当长的文字描写二人谈心,情话缠绵。”(《红楼梦新探》)——是这样子吗?
这种合二为一论,我期期不敢苟同。“谈心话旧”可以说是对的,但并不会是“情话缠绵”。
那条批语是“庚辰本”、“戚本”的批,文云: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曳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这批很重要,就连二人有“成其夫妇”的后文,也还得以此批为正面的明文确证。但是,他二人所“成”的,是怎样的“夫妇”呢?这事恐怕并非是同一般想像的那样简单。本文主要想说明的即在此点。
照我看来,他们成其夫妇了,可又未成其夫妇。这是怎么句话呢?就是说,他们“拜了花堂,入了洞房”,履行了家长给安排下的喜事礼仪——仅仅如此。他们实际上还是姨姊弟。
这怎么讲呢?请看宝钗的那首为贾政悲叹不祥的诗谜: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读者都能知道,在曹雪芹笔下,常常是一笔两用甚至是数用,诗词雅谜,都是暗对本人的情事命运而设言的。琴瑟、衾枕,皆喻夫妻之义——但是“总无缘!”这话可怎么解?
再看,咏白海棠诗(应注意这次诗社是紧接“绣鸳鸯梦兆绛芸轩”宝玉梦中反抗“金玉”姻缘之后。而白花白色大抵暗寓宝钗,如她所服冷香丸皆四季白花蕊配成),宝钗写道:
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欲偿白帝凭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个第七句又是宝钗的自道。意思就是说,我以本来清洁的童身来回报造物自然。
在全书中,这一类性质的暗示是很多的,例如提诸人的名字多出唐诗,对宝钗一名的出处,特举李商隐的“宝钗无日不生尘”,皆是。且说一说,这都是怎么回事情?
我们不妨来推测一下,其经过大概应是这样:到曹雪芹写至八十回后,玉、钗二人确已“成婚”,二人的“话旧”,也可能就在“洞房花烛夜”开始。他们谈的什么心呢?宝玉必然首先要向宝钗推心置腹,开诚布公,诉说自己平生对黛玉的情分,誓若山河,死生不渝,如今奉旨,无法违背,但我如何忍与你为婚,怎么对得住亡者黛玉?若毁弃誓盟,我实为不义。宝钗对于宝玉的一切,可说彻底了解,早已看透了他的心思,他的这一着,大约也料得着,要想再笼络宝玉,不是容易的事,所以只好决断地回答说:你愿为林妹妹守约,我也不能只图自身有靠,陷你二人于不义,那样我固落于嫌疑,咱们纵为夫妇,亦无意味;我亦无法勉强你,如今我情愿以名义夫妻自处①,同室异居,各保清洁,使你有以对亡者的情分,这是我们各为自己的心,外人知道不知道,明白不明白,可以不用去管。宝玉不想宝钗竟能如此,深为她的这种决断和谅解精神所震动,对宝钗在这一点上异常地感激和敬重,认为这是成全了他的品格,遂了他的心愿,把她当作高人(而不是昵侣)相待。这就是为什么在《红楼梦》十二曲《终身误》里写出的真意义。——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高士”一词,不明其故之时,看来岂不全无义理?但曹雪芹焉能滥下字眼?而“晶莹”,仍贴切“清洁”一义,也不可误作“聪明灵透”去看认。这样再来读“怀金悼玉的《红楼梦》”句,也才觉妥恰。“怀”正是感念之义,高本点窜,妄改为“悲金悼玉”,全走了样子。
前八十回中,其实也暗示的明白:宝玉对宝钗一向只有敬重,而绝无轻薄狎昵之心。即如写到因见宝钗膀臂,不无羡爱之意,但是随即写清:只因生在了她的身上,今生无分了。何等明白。再如“梦兆”一回,宝玉睡中不知宝钗曾在身旁刺绣,醒后得知,他赶忙说了一句话,不是别的,就是:
不该!我怎着睡着了,亵渎了他。
这种地方,不但说明了宝玉对待宝钗素来的态度,也预示了日后“成其夫妇”时的实际关系。明白了这层要义,就不会再认为将来玉、钗之间还会有什么“情话缠绵”。
宝钗名为婚嫁,实却孤居。所以薛姨妈说她自幼脾气古怪,不爱花儿粉儿,贾母说她住处如雪洞一般,使不得,年轻的姑娘也要忌讳。都是暗示此情。李纨每评社作,必盛推宝钗之句为首席,中间也含着同情敬重特殊处境的意思在。再有,凡诸题咏中涉及星月、嫦娥的,大都是暗指宝钗的身世,所谓“宝婺情孤洁”,所谓“幽情欲向嫦娥诉”,悉皆指此。盖嫦娥误吞灵药,奔向广寒,碧海青天,永伤孤独,不同于一般孀居,而是由于自己所致之故。
曹雪芹所要写的这层关系,异常特别,迥出世俗意想之外,一般人所难理解。正因此故,后来有人觉得“琴边衾里总无缘”这种话而由宝钗口中说出,为不可解,觉得一定有误,遂将诗谜改派给黛玉。这一事象,极可注目。读者试一细思,当能恍然于误解错派的关键何在。
第五部分第九层 《红楼》真本(2)
敬重而不亵昵,是他二人关系的基本特点。但是这是否即等于“感情美满”呢?却又不尽然。八十回前,有一段写及宝玉以杨妃比宝钗,宝钗大怒,反唇相稽,词色俱厉,锐不可当,给了宝玉一个大“下不来台”,以致黛玉说今日你也遇见厉害的了。试看这种情形,和宝、黛之间的那种实因情重而引起的角口怄气,全然不是同一个性质。“美满”二字,未可轻下。若论八十回后,则请看第二十回前的一段“脂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曰“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曰“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只从二婢说起,后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他日之宝玉也。今日之平儿、之贾琏,亦他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今因平儿救,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强,何身微运蹇,展眼亦何如彼耶?人世之变迁如此,光阴倏尔如此。今日写袭人,后文写宝钗;今日写平儿,后文写阿凤。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恨泪洒与此两回书中。(“庚辰本”、“戚本”合校互采)
这是亲见八十回后原稿的脂砚在告知我们,后半部有“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样一回书文。宝钗异日,步袭人的后尘,还是要对宝玉施以讽谏。但是,那时的宝玉,依然并不接受宝钗的一套“正论”,“已不可箴”。这又何等明白。
所以,玉、钗婚后,是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了,他们并不像薛蟠、夏金桂那样,反目成仇,大吵大闹式的出尽洋相。但是这并不等于思想上的融洽,在这方面,他们始终是异致的。因此才一个要讽要谏,一个是难箴难规。由此而言,说他们情话缠绵,固然不对;说他们感情美满,也不恰切。——那么,再说他们在黛玉亡后成婚,是十分“自然”之事,而且宝玉是十分“情愿”的,我看就更不是那么一回事情了。
高鹗续书,违背原书本旨,本来有其目的性,他绝不是无所谓而续,他是利用伪续的方式来篡改原著的思想的。他写玉、钗二人婚后的情景,庸俗不堪,特别是他写的宝钗身边的宝玉,早已不再是曹雪芹笔下的那个宝玉了。今又有研究者推论玉、钗婚后关系,略附拙见于此。
以上大致是关于宝钗问题的旧稿,现今有一点可以补记一下。
见过曹雪芹抄本《红楼梦》的明义,是最早题咏这部小说的人。其二十首绝句的末四五首,尤有价值,因为都是咏及八十回以后情节的,便为我们提供了研究材料。今录如下: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几多宵。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沈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也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这末五首诗,在倒数第四首的解释上,发生了疑难。最初我和朋友一样,认为是黛玉初入府、居碧纱橱的事。后来觉得不太对头,我把解释改成是“疑指‘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事”——但我当时错写成“疑指‘识分定情悟梨香院’一事”,尚不自觉。家兄祜昌见了,几次向我表示怀疑,彼此也都未把意思说清楚。现在他又把这个问题提醒我,说应再解说得明白点——他觉得还是写黛玉初来为更合。
我们常常这样彼此摆问题,提线索,既互有启发,也相与驳难,讨论宝钗问题时更是如此。这次忽又重新涉及如何解明义诗时,我就举理由说:
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祜昌马上同意,并举出不少诗词、戏词中的例子,说明这个词语只指“闺中少妇”。)
三、如果是要说情感亲密,自幼同室(也不曾、更不会同“榻”),那么该说“梦魂不隔碧厨纱”,而不应说什么“多个帐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四、这诗语气及内容,都应与宝钗有关,但找不到其它合景的情节,因此我认为是写“绣鸳鸯”回宝钗坐于宝玉榻上、而宝玉梦中反对“金玉姻缘”的情事。
这样,祜昌才彻底弄明白了我的原意(因为我过去未说清,也由于我误写成“识分定”)。他表示同意,说果然,这首诗不像是写黛玉了。
这时我们几乎是同时忽然想起:这首诗还不是写八十回前的宝钗,而实是八十回后之事。以前涉想不及此,所以只能找到“梦兆绛芸轩”一回。现在看来,“红粉”一句,恰是如我们推断的,暗示名虽结婚而实未成配(“破瓜”一词俗用指“破身”,见于《通俗编》),而且虽然同床,却又梦魂犹隔,即所谓“梦魂多个帐儿纱”句的本意了。
第五部分第九层 《红楼》真本(3)
黛玉之致死
黛玉的所以致死,并不是像高鹗所写的那样。致黛玉以死的主凶,是元春、贾政、王夫人、赵姨娘,却不是凤姐、贾母。其间曲折经过,种种关系,还能从前八十回中的线路和暗示推知一个梗概。今试作一点解说。头绪较繁,分段而叙:
一、元春本就不喜欢黛玉。这在她赏赐东西时对钗、黛有厚薄分别,大家早已看出。其实曹雪芹对此先有暗示:在“省亲”回中,由于元春的关系,两次都把“绿玉”字样废除不得使用,一是“红香绿玉”改成“怡红快绿”,一是“绿玉春犹卷”改成“绿蜡……”。宝钗明说:“他(元春)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此笔最为要紧。
一、但仅仅因此,感情喜恶,还不能决定婚姻大事,因为“师出无名”,要想毁黛玉,必须有“名正言顺”的罪名。这个,元春尚无法自定,必另有提供“罪状”之人。
一、为了宝玉的婚事而可以入宫正式向元春提供重大意见的人,只有贾政、王夫人。贾政自己也并不能定出黛玉的罪名,因为他不真正了解。“真正了解”的,还是一位女眷,而且是能向贾政耳边枕畔灌注谗言的人。这就是赵姨娘。如第七十三回写赵姨娘的小丫鬟小鹊跑来向宝玉报说:“我来告诉你一个信儿,方才我们奶奶这般如此在老爷前说了。你仔细明儿老爷问你话。”此等处最堪注目。
一、赵姨娘处心积虑,要害宝玉(和凤姐),这大家早都明白,不用赘述。她害宝玉的手法,就是不时向贾政耳边进谗讲坏话。坏话的主题并不只是“不读书”“爱顽”的条款,而是另有大题目:即说宝、黛二人有“不才之事”——这是最能触怒封建家长、使贾政深恶宝玉的关键问题。正如袭人向王夫人所言:“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二则太太也难见老爷。”这就是所谓大题目,所以王夫人竟如“雷轰电掣”。
一、宝、黛二人的形迹亲密,并不避人,可说是公开的事实,贾母、凤姐的话言,早都明白表示承认默许。——所避忌的,只有赵姨娘。证据十分显明:第五十二回,宝、黛正待谈心,“一语未了,只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黛玉忙的一阵周旋招待,“一面又使眼色与宝玉。宝玉会意,便走了出来”。素日情势,不问可知。
一、此种参证还有可寻。第十九回黛玉见宝玉脸上有“纽扣”大的一点“血渍”,便说:“你又干这些事了!……便是舅舅看不见,别人看见了又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又大家不干净、惹气!”这就是明白指的赵姨娘。“大家不干净”一语最为要害。可见黛玉为了自身与宝玉的关系,深畏于赵姨娘的诬谗陷害。
一、又如第四十五回黛玉与宝钗谈心,说:“你看这里这些人因见老太太多疼了宝玉和凤丫头两个,他们尚虎视眈眈,背地里言三语四的,何况于我!……他们已经多嫌着我了,如今我还不知进退,何苦叫他们咒我!”话更明显。
一、不宁惟是,就是宝玉那次为贾政毒打,明里是因蒋玉菡、金钏之事,实则也还是包含着宝、黛的一重公案。何以言此?只要看一看毒打之后,宝、黛二人的表示和神情,便洞若观火了。——黛玉“心中虽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句,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况已是活来了。’”我们宜细心体会作者的用笔,如果以为这是黛玉特意探询宝玉对菡、钏等人的态度,而宝玉也有必要向黛玉作出甘为菡、钏而死的“保证”,那就是未得作者笔法真意——黛之问,玉之答,都分明是在这样强大压力下为自己的大事而重表决心态度。这足见此一场绝大风波,骨子里还是由于黛玉;菡、钏等等不过引线与陪衬而已。——我们于此也才能明白:为何毒打之后,却紧接就特写宝玉送帕、黛玉题诗的那一情景?这些笔墨,最是曹雪芹惨淡经营之处。宝玉被打后,又紧接即写袭人向王夫人进言,特别说到“林姑娘宝姑娘”,亦最明显——林为主,宝是陪话而已。(所以,王夫人死要抄大观园,其主要目标也还就是在于黛玉一人。)
一、如果另换头绪来讲,元春也处处是与宝玉的婚事直接牵联的关键人物。书中写及的,一就是“省亲”时元春要再演两出戏,结果演的是“相约”、“相骂”。一就是清虚观打醮一回及其随后的重要情节。下面分头简说:
一、清虚观一个场面,岂是真为了写写打醮、看戏等事吗?完全不是,写的是宝、黛婚姻大问题。元春的“旨意”叫打醮,却引出“代表人”张道士,要为宝玉提亲。结果则宝、黛二人都为此而生了气,贾母也认真地着了急,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其局势之严重,为通部书所仅有。作者是特笔大书。
一、元春欣赏龄官演得好,要再作两出。贾蔷想演“游园”、“惊梦”,而龄官执意不作,定要演“相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