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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春欣赏龄官演得好,要再作两出。贾蔷想演“游园”、“惊梦”,而龄官执意不作,定要演“相约”、“相骂”,结果依她。这在曹雪芹的笔法中,是一个极为要紧的暗示。“相约”、“相骂”是当时常演的精彩名剧(《扬州画舫录》中曾特别提到),作者引它是借这部《钗钏记》来暗示宝、黛关系的不幸。在《钗钏记》中,史直之女碧桃早与皇甫伦之子吟约为姻配,吟贫不能即娶,碧桃遣侍女云香往吟家期约,准拟于中秋日相会,以便赠与钗钏银两以为迎娶之资(是为“相约”)。事为吟友韩时忠探知,韩以奸计阻吟往,自己却冒名顶替,前去领了钗钏,并要逼奸碧桃。碧桃不从。因不知真皇甫吟根本未能赴约,侍女云香再次前往吟家催娶,与吟母发生争论(是为“相骂”)。碧桃抱恨沉江,以图自尽。——由此,可见在贾元春面前演出的这场戏,隐含着宝、黛之受枉,黛玉之冤死(由种种线索看,颇疑黛玉之死与沉水自尽有关),而其中间被人诡计见害之故,当事人尚在不知。
一、再看一个头绪:大家也都知道,《芙蓉女儿诔》不单是真吊晴雯,也“预悼”黛玉。诔中最引人注目的句子,如:
岂招尤则替,实攘诟而终。既忳幽沈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箝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
曹雪芹的笔,以含蓄居多,悲愤激昂,此为仅见,其感情之强烈可知。所称诐奴悍妇,在晴雯之死来说,自是明斥王善保家的、袭人等辈;而在黛玉问题上讲,那就是暗指赵姨娘一党。
一、大家又皆知,晴雯临死,犹不忘向宝玉表白自己虽担“虚名”,但系干净一身。由此可知,赵姨娘所进谗的题目,其中心离不开诬蔑黛玉和宝玉已有“暧昧”之事。
一、再看《葬花词》,大笔特书“质本洁来还洁去”,正是暗对陷害者诬罔之言而发,并非闲话泛叙。晴雯临死前,宝玉私往相探诀别,灯姑娘特言:“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对互而详,则黛玉屈死之罪名昭然若揭了。
第五部分第九层 《红楼》真本(4)
我们综合以上而观,事情相当地明白,其情节应是:在黛玉问题上,主要是先因赵姨娘搞鬼(贾环也可能使了坏)。她为毁宝玉看清了一着棋,必先毁黛玉,故此捏造异事丑闻,时向贾政报告。迨到适逢元春“关念”宝玉婚事,召贾政共同商量时,贾政遂将所得于赵姨娘的谰言(当然包括王夫人所得于袭人的也在内),“奏”与了元春。元春于是“明令”宣判黛玉“淫贱”,指定聘娶宝钗。至此,黛玉遂无由再留于世,而宝玉也只有“奉旨配婚”的一条死路可走。
在这个问题上,虽然从情节关系上看,诡计深心,出于贾政的小老婆等人,而从作品的思想意义上讲,对宝、黛进行封建压迫与毁灭的主凶,却是元春和贾政、王夫人。
至于凤姐,她虽然罪恶重重,但在这方面的重要关节上,她是和宝玉一面的,而绝非敌对。她在宝、黛之间,是个出力人物,从黛玉一入府,直到后来言谈行动,排难解纷,都是维护宝、黛的,前八十回所写,斑斑可见(例如凤姐送了茶叶给黛玉,便暗用“下茶”〔定婚礼〕的意思问黛玉:你吃了我们的茶,为什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无待在此一一引叙。贾家事败,她的遭遇和命运也和宝玉是息息相关。上述的这些关系,高鹗好像是全部视而不见,宁不深可怪异?即如这样一桩大事,高鹗却把封建主凶元春、贾政全然开脱了,而拿凤姐来做替罪羊。并且所“设计”出来的高着,却只是一个很庸俗、很浅薄的、毫无思想内涵可言的“移花接木”“僵桃代李”的儿戏办法。这在文学艺术上,特别是在悲剧文学上,并不是什么很高级的思想和手法。这样的东西,曹雪芹恐怕是未必肯写——也根本写不出的。
或许有人认为高鹗写宝、黛事件中贾母“变心”,凤姐“搞鬼”,都有根据,正是“不背于原书伏线”。其理由当不外是:一、贾母在“破陈腐旧套”时明批女儿倾心于一个男人为“鬼不成鬼,贼不成贼”,便是为反对宝、黛关系;二、贾母要为宝玉提宝琴的亲;三、凤姐恰好也在此事上附和贾母。所以说,高鹗所续,并非事出无因。但其实这都是出于错觉误会。一、贾母所“破”的,是在于“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所批的是“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这种素不相识,“一见钟情”式的所谓“爱情”和曹雪芹笔下所写的宝、黛自幼一处长大,彼此深刻了解,即有共同的思想作为感情基础的关系,正是迥不同科,而前者那种所谓“爱情”是曹雪芹在小说第一回中就反对过了的。两者难以并论。二、贾母询问宝琴年庚八字,并未说是要为宝玉,而只是薛姨妈心中“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便说出宝琴已有了人家。三、凤姐在此际抢话,说要作媒,贾母还笑问:“你要给谁说媒?”凤姐以“既已有了人家,不如不说”之意回答。——须知此最是狡狯之笔,凤姐正是见已许了人家,她才肯说那些凑趣的话,因为明知是废话,故不妨顺口送情;而贾母若真是想为宝玉讨宝琴,既知宝琴已许梅家,便不能再往下谈,岂有反而故问凤姐,要她说出给谁作媒之理?这是讲不通的。还应联系清虚观中贾母“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的话,此二事同在一年,一是端午,一是冬十月,相距仅只五个月,而贾母却一见宝琴,统统忘掉一切自己身边的素日为之操心惹气的重要复杂关系,就立即要为宝玉另行求亲?这个如何能说得通?所以到紫鹃试宝玉时,假说“年里我听见老太太说,要定下琴姑娘呢,不然,那么疼她?”宝玉笑道:“人人只说我傻,你比我更傻——不过是句顽话。”况且,宝琴一来到,即明叙王夫人先认了干女儿,玉、琴二人兄妹关系已定,贾母焉得复有别说?曹雪芹所以要写宝琴“间色法”,写紫鹃向黛玉建言趁着老太太在,早拿主意,写薛姨妈慰黛玉“我一出这主意,老太太必喜欢的”等一串文字,意在暗示只因贾母不曾早日明言,以致蹉跎蹭蹬,卒为元春、贾政等所乘,篡改破坏了已定之局,而绝不是为了要写什么贾母变卦、凤姐逞奸。其实,若谈到贾母的问题,本很清楚。她因偏爱宝、黛、凤三人,与贾政、赵姨娘发生了极为尖锐的矛盾,具如“大承笞挞”和“嫂叔逢五鬼”等回所写。赵姨娘之每日在宝玉身上使心用计,贾母尽知,所以才会有当着贾政的面而痛骂赵姨娘、使贾政大为尴尬的那一场面,试看贾母的话:
你愿他死了,有什么好处?你别做梦!他死了,我只和你们要命。素日,都不是你们调唆着逼他写字念书,把胆子吓破了?见了他老子,不像个避猫鼠儿?都不是你们这起淫妇调唆的?这会子逼死了,你们遂了心!我饶那一个!
贾母连哭带骂,而“贾政在旁听见这些话,心里越发难过,便喝退赵姨娘”。这层关系交代得最为清楚。
再看贾母对宝、黛二人的婚事,不但她自己早已拿定,而且阖府上下尽人皆知,可说是“公开的秘密”一般。若要举例,则请看第二十九回张道士为宝玉议亲,贾母如何回答:
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大儿再定罢。你可如今也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儿配得上就罢了。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也罢,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
这是贾母“胸有成竹”的表现,莫认作她真是要等张道士给找一个,同时话里也针对着贾府人的一双富贵势利眼,议论黛玉无家无业,孤苦一身,因而瞧不起,说是“配不上”的那些人而表示态度。在这一点上,薛家岂不是最“配得上”?但可见贾母根本未曾向那一号财势人家考虑。尤其紧要的,是同回末后贾母因宝、黛二人回来都生气闹事而着急落泪,便说出“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这句话来,以致宝、黛二人都像参禅似的来细味此话的含义,也就是说,这是贾母第一次明白表示或流露出她有成竹在胸的线索,为二人所珍贵惊喜。而此回却有“脂批”说:
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
此批为“庚辰本”、“戚序本”二本所共有。这才是最为明确的大节目,只要不深文周纳,都会承认的。此处“戚序本”又独有一批云:
一片哭声,总因情重。金玉无言,何可为证!
这是见过原书全稿的脂砚在分明告诉我们:书中一大关目,宝、黛缔姻,原有贾母之言为证;而后来元春、贾政,硬行改派“金玉良缘”,根本不是贾母之事,他们不但篡改了贾母的本意,甚至还有可能假借名义,捏造贾母遗言①,破坏了贾母所意匠经营的婚约。所以说:“何可为证!”
还有第六十六回,尤三姐向兴儿探询宝玉的情况,兴儿说:
只是他已有了,只未露形——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故尚未及此。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
于此可见贾府的所有人等,对此事皆洞如观火,也与清虚观中贾母的话合榫。“老太太”本是此事的主张人和“护法”者。
明白了这些道理,那么可以看出高鹗的续书,对这一系列的大关键大节目,整个篡改了原作者的意思。鲁迅先生评价《红楼梦》的续书,以“不背于原书伏线”为论析的标准。我们对待高续,用什么标准去衡量?没有别的,只能依照鲁迅先生给我们指出的,以原书伏线为定,亦即要看续书者的思想是否与原作者一致。我所以骂高鹗,原因也就在这里。
①注意第五十七回紫鹃的话:“……若娘家有人有势的还好些。若是姑娘这样的人,有老太太一日还好一日;若没有老太太,也只是凭人去欺负了。”这分明暗示仇者毁黛玉是在贾母死后,而非生前。
第五部分第九层 《红楼》真本(5)
湘云的后来及其他
黛、钗、湘是关系到宝玉结局的主要三少女,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如何写她们?长期以来,我们的头脑往往为高鹗续书的框框所束缚,认为就“应该”是那样子,再不肯去想想这里存在的一连串的问题。就中黛玉的问题还比较易见,宝钗便不那么容易推考想像。但最成为问题的是湘云的问题,研究者对此的意见分歧也最大,就是想试谈一谈,也最难措手。虽然如此,到底也该试作一些推考。推考不一定都对,但研究问题在“卡”住了的时候,有人能提个端倪,作点引绪,往往还是颇有必要的。因为可以由不尽对的引到接近对的,总比全是空白好。
推考湘云时,其情况与推考黛、钗不同,最困难的是线索太少,我们简直“抓”不住什么可资寻绎的凭借。但有一点又很明白:在前八十回如此重笔特写的一个典型人物,绝不会是像高鹗所写那样,全无呼应,数语“带过”,就算“归结”了她。她在后半部的事故和地位显然极关重要。
前八十回写湘云时,有几个特点,最宜首先注意。
一是写她首次出场,一点也不同于钗、黛各有一段怎样入府的特写,而是家人忽报:“史大姑娘来了。”彼时宝玉正在宝钗处顽耍。——这已是迟至第二十回了!
二是湘云来后,立即引起宝、黛的角口,甚至由此引出听曲文,悟禅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一直注射到“悬崖撒手”等情节。
三是她来后并立即引起袭人的不痛快,马上对宝玉进行“箴”规。——其事可说又直注射到抄检大观园。
四是在与元春有关、与议婚相联系的两次大事“归省”与“打醮”中,湘云俱不出场;“盛”事一过,却立即出现:“人报史大姑娘来了。”两次如出一辙。而第二次端午节出场后,立即写湘云已有人“相看”了,向她道喜,并立即写“论阴阳”“拾麒麟”一大段特写。
五是重要诗社,如菊花诗,柳絮词,虽在大观园中,反而都是由湘云引起或作东道主,即雅谜、酒令亦如此。尤其令人注目的是,中秋深夜联吟那一临近前半部收尾的最后聚会的重要场面,却是众人都已散去,睡了,只有她与黛玉(妙玉稀有地出面加入)来收场。
六是割腥啖膻,是以她和宝玉为主角。(黛玉于此戏言:“哪里找这一群花子去!”亦非泛语,即预示宝、湘后来沦为乞丐。)
我们只要看一看上列线路,就不能毫无感受,而认为作者那样有意安排、着重抒写的一个重要形象,会在八十回后全失作用与色彩——连面也不再露,只是听说嫁的男人病了,已难望好,贾母临死亦不能来,就此为了。——这像吗?
如果读者也和我一样,感觉确是有点不像,那就应该来就她的后半部情节作作推测。
一般意见,以为“脂批”中关系到湘云后来的,有那么一条。就是第三十一回的回后总评: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研究者于是认为:这就是湘云后来嫁了贵公子卫若兰的证据。而且认为:这个为宝玉所得的麒麟,后来到了若兰腰间,恰如“茜香罗”事件一样,暗示它起了作用,引线牵丝。有的设想得更细致些,以为贾珍设了射圃,宝玉是参加习练人之一,后来遇见若兰被邀比射,宝玉把麒麟赌赛,输与了若兰云。
这样设想,未尝不见心思。但我还是期期不敢苟同。
何以言?假使那样的话,则曹雪芹费了偌大的力气,绕了如彼其大的一个圈子,目的仅仅是为说明湘云(早已订了婚约,被人道了喜的一位待婚者)嫁与卫若兰——曹雪芹岂不成了一个大笨伯?况且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义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笔法,确是出奇地细密和巧妙,但他何尝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绕圈子、费无谓笔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这么简单而又浮浅的一回事情。他也不会去写“茜香罗”的雷同文字。
“脂批”提出了若兰,湘云和他发生了一定的关系,应不会错。但是还该注意,宝玉最初所以留意那只“雄”麒麟,却是由于从宝钗口中表示了“史大妹妹有这么一个”。而且,又是由黛玉心中想到——
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由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因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风流佳事来。
我们都深知,曹雪芹的用笔,总无闲文淡话,都各有作用。这如果也只是为说明“嫁”了若兰的问题,他岂肯在此硬安上这样的特笔?
还应注意的是,宝玉对此麒麟,珍同性命,且看他的话是怎么说的:
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此际袭人送茶,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
这种种笔致,总非无缘无故,等闲泛设。——这个和什么汗巾子、茜香罗,哪里有半点相似意味?如果只是与卫若兰有关的一件东西,宝玉何必那样性命以之?
其实,宝玉、湘云一问一答,丢印丢麟的对话,同时又是“伏线千里”。
宝玉的麒麟如何到得若兰腰间?他绝不会以此物来作赌押品去游戏和冒险。在园子里的“小丢”,是假丢,是为他后来真丢作引线,他到底真丢了这件珍藏秘袭的佩器,而为卫若兰无意中拣到,也并不知是谁之物。
按下麒麟不表。可以再说说湘云一面。八十回后,先是王夫人下令宝玉搬出园外,盛会解体,园中人物,风流云散,大观园先成了荒凉凄寂之地。随即贾家事败。正如第四回门子讲“护官符”时所说:贾、史、薛、王四大家族是荣枯成败,息息相关的,史家同样陷入败局。被抄家籍产的同时,人口女子,例要入官,或配与贵家为奴,或发卖与人作婢。此时史湘云前者“不答”的那件道喜的婚事,早已生了变故,成为虚话①,未婚少女,遂在被籍由官府处置发落之数内(出家的、已嫁的、早死的,都幸免了这一命运)。
于此,我且岔一下话头,请读者看一看李煦(史家可能是在素材上有所取资于他家的一种艺术创造)事败后的一个情况。
在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总管内务府的大臣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