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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妃狠绝色 作者:一溪明月(红袖添香一品红文vip2014-08-23完结)-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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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宸被逼得破釜沉舟,决定拥兵自重,挟天子以令诸侯。
    当时,他能力,威望,民心,号召力都不缺,唯一缺的是银子!
    如果,那枚钥匙代表的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巨大到足以建立一支军队,颠覆一个国家!
    又或者,那枚钥匙本身代表的就是一支实力不容小觑的军事力量,足以支持南宫宸成就千古霸业。
    那么,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而曾经那么熟悉亲切的外公,却在这一瞬间,变得模糊了。
    顾洐之死了二十年,依旧能令一国之君深自忌惮,单凭这一点,绝对是个能让史书家们大书特书的人物。
    可,他却一直隐在乡间,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名医!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到底想做什么,他的真正身份又是什么?
    所有的秘密,都随着顾洐之的逝去被掩埋,变得扑朔迷离!
    而与顾家相交百年,一直是通家之好的夏家,是否牵涉其中?他们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有着怎样的目的?
    想到夏雪的有恃无恐,想到南宫宸对她虚与委蛇,百般娇宠……
    杜蘅娟秀的脸上,浮起一丝冷厉的笑。
    夏家当然清楚内幕,否则,夏风以小侯爷之尊,怎么可能迎杜荇入门!
    那种百年勋贵世家,最看重的就是门第出身,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尊贵的身份。
    柳氏虽然扶正,却无法抹杀掉丫环出身,做过姨娘的事实。
    这对最注重血脉传承的许氏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也因此,杜荇前世在侯府的日子并不好过,跟许氏关系闹得很僵。
    然,不管杜荇怎么闹,以许氏的强势,竟然从不曾提出要休掉杜荇!
    当时自己将这归劳功于夏风,现在才发现,只怕未必。
    顾洐之已死,或许,只有通过平昌侯夏正庭的口,才能令真相大白于天下!
    想通这一关节,她轻轻地摩挲着颈间贴身藏着的钥匙,整个人忽然变得疲软无力……
    “不出殿下所料,罗旭果然连夜去了杜府,见了二小姐。”陈泰神色恭谨。
    南宫宸微微一笑,并不意外。
    她想藏拙,可惜本身光芒太盛,难掩芳华。
    “除此之外,阅微堂的少东石南,也求见了二小姐。”陈泰犹豫了一下,道。
    “石南,他去做什么?”南宫宸惑然不解。
    “去辞行。”陈泰眼里有淡淡的不屑:“前段时间京都米价飚涨,原来是他在幕后推波助澜。这次灾情暴发,皇上征调他手中二百万石米入官仓,命户部山东清吏司郎中为正使,赏了他一个副使的头衔,同赴灾区勘察灾情。”
    勘灾副使,听起来好象很威风。
    实际上,这种勘察灾情的小组是临时组建,一旦灾情勘察完毕,回京述职之后,小组就会解散。所谓副使,也就不存在了。说白了,皇帝就是用副使的头衔,胡弄他。
    当然,受灾情况如何,不是地方上说了算,而是由勘灾小组的报告决定。
    朝廷的恤灾款,也会根据灾情的轻重有所侧重。关键,还是要看灾情报告如何写。
    换言之,这其实是个大大的肥差,是皇上给他的一种变相补偿。
    南宫宸哂然一笑,并未放在心上:“这人倒也算长情,不枉当年顾老爷子救他一场。此人也算个人物,只手空拳,在临安商界占了一席之地。”
    陈泰不以为然:“不过是贱贩贵卖,惯于投机取巧而已!再有能耐,也只是一介商人而已。”
    “不要小看商贾。”南宫宸淡淡道:“陶朱公范蠡,阳翟大贾吕不韦,就是辅佐君王,成就了千秋霸业的典范。”
    “姓石的怎么能跟这二位相提比论?不止不能比,只怕是连提鞋都不配!”
    南宫宸正色道:“他小小年纪,能在临安商界占一席之地,必有过人之处。若能善加利用,收服到本王麾下,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陈泰悚然而惊,垂手恭立:“殿下高瞻远瞩,小人望尘莫及。”
    南宫宸却没再理他,曲指轻轻敲着桌面。
    杜蘅把罗旭召到家中,摆明了是要让他做中间人,自己避而不出。
    他也的确不可能每日登门,强迫她随行。
    可是,他却不想就此放弃。
    她就象一座蕴藏了无数宝藏的矿山,相处得越久,挖掘得越深,收获越多,越是受其吸引,被她蛊惑。
    又象是一块未曾雕琢的璞玉,越是打磨,越是光彩照人,让人移不开视线。
    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薄唇,时隔二个月,被她狠狠咬破的唇,似乎仍隐隐泛着些疼。
    然,想着她泣血呼唤着他的字,晕倒在他的怀中;想着那双燃着烈焰的黑玉似的眸子;想着两人双唇相接,唇舌交融的甜美滋味,全身的血液,突然间沸腾了起来……
    他微笑着,做了决定:“拿我的贴子,去请平昌侯世子夏风。”





     祸事不单行(二五)
    更新时间:2013…10…14 23:53:06 本章字数:3472

    “夏风,他还有脸来?”紫苏板着脸,语气十分尖锐。叀頙殩晓
    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硬梆梆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板连接,众人齐声呼喊,或敲击铁器,把蝗虫赶进坑中,并用扫把把爬出来的蝗虫子扫进去,覆以干草,以大火焚烧。
    再如:蝗虫难死,埋入坑中,第二日仍从土中爬出,宜用火烧,或用旧鞋底蹲地掴搭。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再癖如:在田间地头,放养鸡鸭鹅等蝗虫天敌。
    为鼓励百姓全员参与,还颁发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如捕获蝗虫,每一斗可得十文奖励。
    后来发展到,掘捕蝗虫卵的,一斗五十文,或者换米二升,以彻底将隐患消除。
    办法不止编成小册,颁发至各地府衙,命地方官员比照办理,推而广之。
    杜蘅又想了个办法,把这些灭蝗的法子,用各地方言俚语编成歌谣,教了孩子们到处传唱。
    因为种地的农民,大多目不识丁,官府的文书未必能看懂,歌谣一出,不止大人明白,就连孩童都熟习于胸,效果十分显著。
    半个月过去,仅临安府周边郡县,就收了十五万石蝗虫,二万石蝗卵。
    夏风深感骄傲的同时,不免有些疑惑,忍不住探问:“你养在深闺,本应不识稼穑,何来这许多灭蝗的点子?”
    至少,他自诩博览群书,见多识广,对农事却是一无所知。到了田里,只有微笑倾听,努力做事的份,可提不出任何好点子!
    杜蘅微笑:“外祖常年在外行走,到了一地见到的轶闻趣事,回来都会当成故事讲给我听。这些,都是祖父教的。”
    辛苦了大半个月,总算见到了成效,杜蘅的心情很舒畅,说话也就多了些。
    “其实,蝗虫虽然危害农作物,亦是治病的良药。不止可暖胃助阳,健脾消食,袪风止咳,还可治小儿惊风,发热,平喘等诸多功效。”
    顿了顿,瞥一眼他龟裂的手背,补了一句:“用蝗虫十只,炒存性研末,以香油调之,涂于患处,可治冻疮。”
    “真的?”夏风眼睛一亮:“那我回去后,可要试试了。”
    他贵为小侯爷,要什么样珍贵的药没有,何至于高兴成这样,不过是见杜蘅关心他,喜不自禁,笑得分外温柔。
    “不愧是女华陀,连蝗虫都可与医术联系起来。”邱然诺恭维道。
    “蝗虫入药不算什么,”杜蘅含笑:“我听外公说,有些不开化的地方,百姓还会把蝗虫制成各种美食,用来招待贵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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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祸事不单行(二六)(必看,有天雷哦~)
    更新时间:2013…10…15 13:57:31 本章字数:3386

    “哦?”邱然诺十分惊讶:“还有这种事?”
    杜蘅笑了笑,道:“我也只是听外祖描述,未敢亲尝。叀頙殩晓”
    “这有何难?”南宫宸哂笑一声:“现成的蝗虫,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如办个蝗虫宴?”
    本只是一句玩笑,却是一呼百诺,得到大家响应。
    于是乎,他们派人快马加鞭入城,请了飘香楼,香满园,俏江南等京中最负盛名的酒楼主厨,燃起篝火,架起大铁锅,就地取材,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蝗虫晚宴轹。
    附近的村民闻讯后自发地赶来,人群越聚越多,场面越来越盛大,简直比过年还热闹!
    南宫宸不喜众人的巴结逢迎,那些歌功颂德的话听得厌烦,拨开人群走了出去。
    他位高权重,又素来喜怒无常,没人敢去招惹他酐。
    杜蘅呆了一会,觉得人实在太多,有些透不过气,瞅了空偷溜了出来。
    南宫宸开了溜,夏风只得帮他收拾烂摊子,四处跟人应酬,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开。
    南宫宸却一眼就瞧见那抹纤细的人影从人群里出来,一时好奇,遂不动声色地尾随在她身后。
    如水的月光倾泻下来,落在无边无际连绵起伏的大地间,镀上一层柔和的银光。
    夜风寒凉,吹得杜蘅机灵灵打了个寒颤,拥紧了披风,顺着田间的阡陌漫无目的地散着步,思绪被拉到遥远的前世。
    太康二十八年春,因不满苛捐杂税太多,汉人轻视苗人,层层盘剥,苗人联合一众少数民族,揭竿而起,大理一度被围,几乎沦陷。
    云南总督连发三道告急文书,请求朝廷派兵支援。
    南宫宸奉命领十万大军南下,平定苗乱。
    在他解了大理之围后,苗人被迫退入大山之中,与官兵展开了游击战。
    他们并不与之缠斗,随时出现,双方刚一交战,稍有不利就退入密林,仗着熟悉地形四散逃走。
    南宫宸数剿不灭,被挑起了怒火,决定亲自带五千轻骑穿越十万大山,意图直捣黄龙,抄了苗人的老窝,结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
    五千兵马只带了二天的干粮,被困于山中,前有苗兵,后有瘴疠,无奈之下只好兵分三路,分头寻找出路。
    等慧智赶到,带着她进山找到他时。
    南宫宸已被困了二十多天,所带一千人马,死得只剩十余人,可笑的是真正被苗人所伤的,十不及一,绝大部份死于饥饿和瘴疠之气!
    南宫宸中了瘴毒,若不是陈泰拼死护着他,每天用自己的血为他续命,早已一命呜呼!
    剩下的这十几个人,在山里艰难跋涉,等终于见到苗寨时,只剩下三个人。
    慧智溜进寨子,偷了苗人的衣物,她和慧智兄妹相称,带着南宫宸在苗寨里住了二个多月,总算帮他拣回一条命。
    期间不止尝过蝗虫,还吃过各种毒物制成的美食。诸如:蛇,蜈蚣,蝎子,甚至蜘蛛等在汉人眼中的巨毒之物,却是苗人眼里的美味。
    她认识了苗王,结识了银凤公主,亲身体会到了苗女的感情。她们爱得刻骨,恨得彻底!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爱和恨都轰轰烈烈,荡气回肠!
    也是在那段时间,她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毒物,对毒,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且亲眼见识到了蛊毒的神奇与阴毒!
    那是一段艰难的山居岁月,却也是她眼里最幸福的时光。
    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燕王,不再是十万大军的统帅,不再是心怀社稷梦想着有朝一日称霸天下,野心勃勃的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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