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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至芳菲春将尽+番外 作者:陈则菱(晋江2014-12-29完结)-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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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她又扑过来打我,吓得抱头弯腰。
  沈艳兰哼哼冷笑:“怕什么?我可不敢打坏你的脸!你还要靠它活命呢!你也别太得意,二哥的妻妾哪一个是好惹的,就凭你的身份,怕是不够人家吃的。”
  她忽然热心地安排我未来的私人生活:“你最好还是乖乖住进紫雾山居,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活得久一点,至少不会死无葬身之地,二哥百年之后,就完全是你的了。我想,你一定知道,紫雾山居是顾家男子的温柔乡吧?啊?哈哈哈。。。。。。”
  我拨开她的手,冷冷道:“你错了,我不会再麻烦吴公子的,请你转告他,我很感激他的援手,但是,我不会和他再有任何牵连,至多只当他是兄长。”
  :“兄长?哈哈哈。”沈艳兰大笑起来:“莫非,你还梦想着回沁园?别忘了,在五官中郎的心里,你已经死了。他和烟飞的儿子,都一岁了。你还想着他做什么?”
  :“烟飞?”我一时想不明白,烟飞和秦桓之,生了儿子,一岁了?
  沈艳兰看我惊骇万分,高兴得不行:“哈哈哈,就猜到你不知情。告诉你吧,秦二少夫人,皇甫氏,就是当年和我们一起进园的闾烟飞,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二少夫人,而你呢,小小的婢妾!天上地下啊!如果你当年跟了二哥,肯定不会这么惨,至少二哥不会骗你,瞒着你。”
  我的思想短路了,闾烟飞就是皇甫氏,太神奇了,闾烟飞不是对秦建之情深似海吗,为什么会同意嫁给秦桓之,并且愿意配合他演戏呢?而且演得那么投入,连消息灵通的兰歆夫人也不知道其中的实情?
  我本来不想再过问秦家的事情,可是,闾烟飞竟然在抚养我的儿子,这一点,我无法不过问。
  :“二少夫人,真的生了个儿子?”我小心地问。
  :“当然是真的,你没想到吧?他们是在守孝期间有的孩子,多火热啊!他们以为瞒得住别人,却瞒不住老天,那孩子。”她神秘兮兮却又幸灾乐祸地一字一句说道:“是个妖怪。”
  妖怪!难道真的是畸形?我的心如遭雷击,焦得连心痛都不会了:“你胡说!”我脱口而出。
  :“胡说!你真应该亲眼看看,那妖怪的眼睛竟然是绿茵茵的,比丞相当年送给三公子的结绿还要足色呢。”
  阿弥陀佛,不过如此!我如释重负,原来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而已,有什么好怕的,世上绿眼珠的人多的是。
  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吴侯的眼珠子,就黑中泛绿,估计是顾家的遗传基因里有的,沈艳兰离开顾家时还小,可能没有意识到,而我和秦桓之,身上都有一半顾家的血统,养个孩子,像某一个顾家人,也不奇怪。
  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的中原人,会遭歧视吗?我的心突然揪了起来。
  :“哼!谁叫他心肠狠毒,活该遭报应。”沈艳兰犹自愤愤不平。
  我忍不住:“艳兰,别忘了,你也喜欢过他的。”我这么说,是投石问路,我就想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交易。
  陷入爱河的女子,是不会允许别人猜错她的心上人的,就像喜欢小谢的粉丝,痛恨人家说他是陈老师的粉丝一样。
  沈艳兰果然中计:“呸!你当人人都像你们,喜欢那个黑心肠的?你和那姓任的悍妇一样,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我讶然道:“你不喜欢他?难道你喜欢三公子?”
  沈艳兰急了:“喜欢三公子的,那是闾烟飞!可惜她也嫁给了秦桓之!啧啧,我真不明白,你们一个个脑子是怎么想的,自以为才高八斗,还不如识字不多的小春。”
  咦,总算逼出她的心里话了,秦彰之,沈艳兰心中的英雄是秦彰之。
  这就解释了她当年为什么一进园子就习武(在顾家时肯定有基础),在武功平平的吴师傅手下,却练得一身好剑法,突然和伊春德走得很近,突然进了军营,原来不是为了勾搭秦公祺,也不是因为我这个假想敌的出现,而是因为她,想接近秦彰之。
  以伊春德的性子,肯定愿意和她共侍一夫的,只是后来她为什么又被秦公祺给纳呢?
  :“都是你做的好事!那年你跟二哥跑掉后,那黑心的秦桓之却迁怒到我头上,背弃了承诺,把我送给丞相。原来他说得好好的,只要我不帮二哥,不帮顾家做事,他就把我转到大公子的营帐里去。”
  :“都是你,都是因为你,我才落到今天的田地,原本二哥已经放过我了,可是这次为了救你,二哥让我重新调动影子,你知不知道,这很危险,会让他们暴露甚至送命?”
  想起秦公祺的杀人手段,我瑟缩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想连累你们。”
  :“已经连累了。”沈艳兰鄙夷地说:“如果真的不想再连累我们,就乖乖到二哥身边去吧,我可不想哪一天,又被二哥吩咐为你卖命。”
  我小声而坚定地说:“不会了,我不会再麻烦你们了。”
  沈艳兰一脸不相信。
  :“艳兰,请你务必转告吴公子,我绝对不会去扬州的,我要到益州度过余生,从此和秦家人顾家人,永不相见。”
  夕阳斜照,密林中的光影支离破碎,将来人的修长身影笼罩在淡淡的光圈内,她高举长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我的咽喉,她手中稍稍用力,一阵尖锐的刺痛传递到我的大脑,令我清醒异常也让我懵然非常,清醒是生理上的,懵然是思想上的。
  :“见到我,你一定很失望吧?”来人轻声讥讽道:“我原本不想来,无奈你的手下太窝囊,二哥果然有远见。”
  二哥?是谁?
  和我有点纠葛的异性中,排行老二的除了刚刚诀别的秦二公子,就只有远在江东的顾家二公子了。
  我顿时心情郁闷,差点吐出老血三千,想我林某人自命清高了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得靠男人搭救,怎么不让我颜面尽失,悲愤交加?
  我望着眼前的脸,艳若桃李,却冷若冰霜,娇艳欲滴的樱唇绽开一朵嘲讽的笑容,醒目而魅惑,她一身玄色劲装,发上全无装饰,洗尽铅华更显丽质浑然天成。
  她本就英气逼人,做这样的男装打扮最适宜不过。
  我用手指将喉间的剑尖拨开,竭力不让心底的强烈愤懑喷薄而出:“走吧!离开这里,随你怎么取笑我都成。”
  夜幕将降,虎狼嚣张,再不离开这里,我们极有可能葬身猛兽肚腹。
  沈艳兰收剑入鞘,美目在我脸上连连巡视,低低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真的不怕死呢,原来也是胆小鬼。”
  她嘴上对我不客气,行动上却部署得有条不紊,她带来的人不知是秦氏的校事还是她一手培养的死士,这些人在密林中行动自如,如履平地,仅凭观察夜间动物发出的亮光就能判断是猛兽还是温顺的动物,比如说,亮光低伏且不动的,是老虎,亮光呈线状又微微移动的,是麋鹿。他们用锋利的武器劈出一条仅容一人穿越的通道,用绳索和挂钩成功地带领我们一行人攀过陡峭如镜的绝壁。
  三更之后,天上的满月昏昏欲睡,我们翻过了莽山,在一个叫潭湾村的地方落脚休整。
  村子不大,能供我们借宿的唯有村中的牛栏。
  牛栏,顾名思义,就是牛睡觉的棚窝。
  古代的耕牛十分珍贵,所以一般村里都会在村庄的中间搭建坚固的牛栏,把全村的耕牛都集中在一起,夜深人静的时候,安排人手看管。
  因为怕耕牛被恶劣天气夺走,所以牛栏的建筑质量,一般都挺好,绝对能遮风挡雨,而且占地宽敞,用于堆放喂料的麦秸。
  我曾在条件简陋民风淳朴的瀛洲岛居住过几个月,对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的睡眠环境,坦然处之。倒是沈艳兰,见我一声不吭地躺在牛栏的茅草上,不免有些好奇:“芳菲,难道是我眼拙,竟然没看出你是那一家的影子?”
  影子,是女性死士的统称。
  我以胳膊为枕,仰望夜空,喟叹道:“你没有看错,我的确不是什么影子,只是游历的经验比一般人要丰富一些。倒是你,艳兰,我没想到,你是吴公子的妹子。”
  她叫他二哥,不知是同父异母的兄妹,还是同宗的兄妹?
  我的话不知刺痛了沈艳兰的哪一根神经,她呼将我一把从地上拎起,在我站稳之前,她出手如电,啪啪两下,正手反手,给了我两记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
  这更让我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沈艳兰的血液里肯定有顾家的遗传因子,她出其不意打人耳光的手法,我实在是太熟悉了,我的娘亲顾氏(至今不知闺名)打过我,吴侯的老娘沈氏命人打过我,还有秦桓之同学,也打过我。
  只是,我也和顾氏有亲,为什么没有打人的机会呢?
  :“打你,是因为你治好我的脚。”沈艳兰恨恨地道:“如果你没治好我的脚,我照样留在顾家,即使残疾,至少能清清白白,哪像现在,和姑母共事一夫,被人耻笑,被人拿捏。”
  她恨意难消,在我出声辩解之前,又补了两记耳光,打得我天旋地转,她还不解恨,用脚踢了我两脚,才气呼呼地把我扔在地上,过了半晌,她单脚跪在我身边,从身上取下一个银瓶,倒出一粒药丸,给我吃了进去。
  药味清香,是秦氏的五灵丹。
  我身上稍稍恢复了气力,抚了抚滚烫的脸,凄然地笑道:“我不也是被利用的吗?”
  我不过是给人洗洗伤口而已,突然名噪一时,那时的我对这个时代的医学发展程度极度缺乏了解,还以为自己的护理手段独一无二呢?
  可自从去过瀛洲,听说了南越国神仙能让人神奇细腰,还有我父亲玉郎能做整容手术后,我才想明白:作为一个十岁的伪护士,竟然被当成天才的外科大夫,不是有目的的人为炒作,就是被人别有用心的利用。
  以我当时的情况,只能是被人利用。
  落英城地震,无家可归,死无对证的孤儿一下子暴增,有善心无善心的富豪人家趁机低价买入幼年的奴仆,争权夺利的豪强也趁机安排得力的细作探子进入对手的阵营。
  那时的我,出了家刚还俗,却无处可去,只能卖身为奴,因为会写字,所以肯定会被高端一点的买家买走,换而言之,我是一个不错的赠品,就像现代那些用来做促销噱头的赠送品,比如移动曾搞融资促销活动,给手机充值100元,送一桶食用油,我是那桶油,沈艳兰是移动公司想要的100元预付款。
  苦肉计很成功,她变成一个无家可归的弃儿,长得又不错,被高门大户买走的可能性很大,只是我没想到,原来她并不是自愿。
  难怪她对我的感情那么复杂,一方面感激我,另一方面又恨极了我。 
  沈艳兰目光复杂地望着我咳嗽,默默地递过来一个水囊,我喝了一口,忽然想起了什么,缓缓道:“艳兰,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怀疑你不是落英城的人了。因为你嘲笑我把喝水说成瞌睡,其实在落英城,就是那么说的,我在落英城长了十年,对那里的方言,要比你熟悉得多。”
  自从来到阶级分明的古代,我就十分注意语言的使用,也可以说,我对任何人都持怀疑态度 ,毕竟,这是一个乱世。
  落英城方言,“瞌睡”就是喝水,“喝水”是地道的官话,沈艳兰说她的父亲是小贩,立即便让我心生警惕,还有她脚上的伤,也莫名其妙,地震过后,城里一片废墟,平头百姓家家户户都住到避难棚里,又何来余震被石头砸到脚一说呢?而且后来,从来没有听她说起过家里人的事情。
  我给她做手术,一是逞能,二是,见不得一个好看的姑娘变成瘸子。
  沈艳兰的脸色晦暝不定,她接过水囊,挂在腰间,沉声道:“所以后来你对我总是不冷不热?敷衍应付?”
  我也不否认:“我就怕自己会妨碍别人做事,小命不保。”
  沈艳兰哼了一声:“我还以为你多了不起呢!”
  我失笑道:“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只不过,我不想依附任何人,仅次而已。”那时的我,就怕被人强迫进入什么帮派,所以一心只做鸵鸟,对于奇怪的事情不多问,不多想,不关注。
  沈艳兰抬头看着天空,仿佛自言自语一样:“如果当年的我,也这么想就好了。什么家族生死存亡,大局为重,跟我一介女子,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争得头破血流,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大哥的性命,照样葬送在自家人手里。”
  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我真希望自己变成个聋子,秦家的事,顾家的事,我通通不想知道。
  于是我捂住耳朵,躺在地上:“累了,歇息吧,明天还要赶路。”
  沈艳兰蓦然回头,俯视着我:“明天赶路的,只有你自己。”
  我狐疑道:“你,不走?不怕事情败露?”
  :“走?我还能到哪里去?天下可没有一个对我念念不忘的吴公子。”
  沈艳兰的火气徒升,一双眸子几乎要喷出火来:“同样是妹子,为什么我就得拼命流血,而你却被他捧在手心里?退一万步说,我姓顾,你不过是连父亲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
  我以为她又扑过来打我,吓得抱头弯腰。
  沈艳兰哼哼冷笑:“怕什么?我可不敢打坏你的脸!你还要靠它活命呢!你也别太得意,二哥的妻妾哪一个是好惹的,就凭你的身份,怕是不够人家吃的。”
  她忽然热心地安排我未来的私人生活:“你最好还是乖乖住进紫雾山居,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活得久一点,至少不会死无葬身之地,二哥百年之后,就完全是你的了。我想,你一定知道,紫雾山居是顾家男子的温柔乡吧?啊?哈哈哈。。。。。。”
  我拨开她的手,冷冷道:“你错了,我不会再麻烦吴公子的,请你转告他,我很感激他的援手,但是,我不会和他再有任何牵连,至多只当他是兄长。”
  :“兄长?哈哈哈。”沈艳兰大笑起来:“莫非,你还梦想着回沁园?别忘了,在五官中郎的心里,你已经死了。他和烟飞的儿子,都一岁了。你还想着他做什么?”
  :“烟飞?”我一时想不明白,烟飞和秦桓之,生了儿子,一岁了?
  沈艳兰看我惊骇万分,高兴得不行:“哈哈哈,就猜到你不知情。告诉你吧,秦二少夫人,皇甫氏,就是当年和我们一起进园的闾烟飞,人家可是名副其实的二少夫人,而你呢,小小的婢妾!天上地下啊!如果你当年跟了二哥,肯定不会这么惨,至少二哥不会骗你,瞒着你。”
  我的思想短路了,闾烟飞就是皇甫氏,太神奇了,闾烟飞不是对秦建之情深似海吗,为什么会同意嫁给秦桓之,并且愿意配合他演戏呢?而且演得那么投入,连消息灵通的兰歆夫人也不知道其中的实情?
  我本来不想再过问秦家的事情,可是,闾烟飞竟然在抚养我的儿子,这一点,我无法不过问。
  :“二少夫人,真的生了个儿子?”我小心地问。
  :“当然是真的,你没想到吧?他们是在守孝期间有的孩子,多火热啊!他们以为瞒得住别人,却瞒不住老天,那孩子。”她神秘兮兮却又幸灾乐祸地一字一句说道:“是个妖怪。”
  妖怪!难道真的是畸形?我的心如遭雷击,焦得连心痛都不会了:“你胡说!”我脱口而出。
  :“胡说!你真应该亲眼看看,那妖怪的眼睛竟然是绿茵茵的,比丞相当年送给三公子的结绿还要足色呢。”
  阿弥陀佛,不过如此!我如释重负,原来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而已,有什么好怕的,世上绿眼珠的人多的是。
  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吴侯的眼珠子,就黑中泛绿,估计是顾家的遗传基因里有的,沈艳兰离开顾家时还小,可能没有意识到,而我和秦桓之,身上都有一半顾家的血统,养个孩子,像某一个顾家人,也不奇怪。
  只是,长了一双绿眼珠的中原人,会遭歧视吗?我的心突然揪了起来。
  :“哼!谁叫他心肠狠毒,活该遭报应。”沈艳兰犹自愤愤不平。
  我忍不住:“艳兰,别忘了,你也喜欢过他的。”我这么说,是投石问路,我就想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交易。
  陷入爱河的女子,是不会允许别人猜错她的心上人的,就像喜欢小谢的粉丝,痛恨人家说他是陈老师的粉丝一样。
  沈艳兰果然中计:“呸!你当人人都像你们,喜欢那个黑心肠的?你和那姓任的悍妇一样,都被他的外表给骗了。”
  我讶然道:“你不喜欢他?难道你喜欢三公子?”
  沈艳兰急了:“喜欢三公子的,那是闾烟飞!可惜她也嫁给了秦桓之!啧啧,我真不明白,你们一个个脑子是怎么想的,自以为才高八斗,还不如识字不多的小春。”
  咦,总算逼出她的心里话了,秦彰之,沈艳兰心中的英雄是秦彰之。
  这就解释了她当年为什么一进园子就习武(在顾家时肯定有基础),在武功平平的吴师傅手下,却练得一身好剑法,突然和伊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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