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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过持久的抗议传统。但是他们进一步分裂了地方社会,加深了人民对清代
官僚政治的憎恨,从而为太平军运动——它的军队在抗税运动最激烈的长江
各省征集了数十万兵员——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年)。第185—299 页。
① 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98—9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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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乱的根源
虽然无疑问的是,人口压力是晚清叛乱的根源,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叛
乱的火焰在新开发的边疆地区比在人口稠密的长江、珠江及其流域更容易点
燃。因此,人口压力的后果通过清代的大量国内移民而扩散开来,而在从十
八世纪初年起就已出现人口不断涌入的地区一般最容易发生叛乱:例如在台
湾岛、四川省多山的边区、广西省落后的农村和湖南贵州交界线上土著苗民
的寨子等地方,即是如此。这些地区的社会特点仍然未经充分研究,但是从
中也可以发现有几种促使发生叛乱的共同因素: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或少数民
族的心理意识——它因边境地区人口的复杂种族来源而变得尖锐化,而且常
常由于语言歧异而得到了加强;另外就是高度军事化组织,这是由于边境地
区的土匪活动或村社械斗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十九世纪社会危机的加深,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叛乱往往扩展到平原和三角洲的定居人口中而取得不同
程度的成功。
苗民叛乱
汉人和满人对中国中部和西部土著社会的压迫,部分是由于清政府在原
来自治的地区推行正规官僚统治的结果,部分是由于汉民迁移到内部山地边
区寻求农业土地的结果。所谓“改土归流”的政策开始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
引起了苗民的猛烈反抗。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苗民起事,它们在整个十八世
纪以及十九世纪的好多年内一直持续不断。苗民叛乱招致文武官员的进一步
高压。叛乱苗民的土地被国家没收,一系列军事要塞建造起来以支撑在苗民
地区建立的政府权力。随着清政府的行政和军事控制,汉族移民前来寻求土
地,汉族商人和高利贷者前来追求利润。
湖南贵州边境1795年苗民大叛乱之所以发生,显然是“客民”——即寻
找土地的贫苦的汉族移民——大量涌进边境地区的结果。虽然政府也曾试图
在十八世纪后半期控制这一移民趋势。但移民的压力已显得太大,控制行动
也太不得力。到1795年,已没有有效方法来拦阻大量移民了。移民和地方官
及书吏在一起,发现苗民为容易掠夺的对象,苗民土地开始迅速地转入到汉
人手中。苗民领袖石三保和石柳邓领导的1795年初的武装叛乱,促使大量清
军分遣队进入了苗区。冲突是长期而残酷的,只 是在1806年才以最后粉碎
苗民的抵抗而告结束。①
叛乱迫使清朝的官员注意到必须稳定边区汉苗民族关系这一紧迫问题。
负责残酷镇压苗民的县官傅鼐,起草了据以严密监督汉苗关系的条例。建立
了军事农垦地(“屯田”),它的双重目的是把汉移民和苗民都置于军事纪
律之中,同时建立汉人的民兵力量来保卫政府当局。贸易只许在官方严格控
制下在指定地点进行。苗民头人可以担任象苗弁这样的地方职务,汉人衙役
则禁止进入苗民村寨。这就是要求把种族间的接触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就
不会发生双方土地互相转让的情况。地方官员后来又感到很难保持军垦地的
统一性,因为有大量移民继续涌了进来。下面种种原因事实上导致了进一步
① 关于苗乱的起因,可看鄂辉等:《钦定平苗纪略》(1797 年版),卷1 第1 — 3、8 — 9 页。这部官方文
献史书中的上谕最足以说明问题。另见马少侨: 《清代苗民起义》,第34—5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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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冲突:在政府没收的土地上要求苗民佃农付出高得使自己无以为生的佃
租;傅鼐精心制订的政策,即引进汉族教育和禁止传统的宗教仪式活动来摧
②
折苗族文化。1855年又爆发了大规模苗民起事,一直延续了十八年。这些
事实上是与汉人文化世界相隔绝的苗民群众的起事,与汉人的叛乱没有产生
过持久的联系。然而它们却是晚清社会内部正在产生的无情的人口压力的征
兆,即它们表明中国人开始蚕食当时看来是他们最后的边疆。
南方的秘密会社
通常被称为“三合会”(Triads)的会社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松散的结社,
它有许多不同名称,例如三合会、三点会、天地会,或者集体地称为洪门。
这种三合会出现在清代初期,或许是去台湾的福建移民所创建。它们在十八
世纪流传到大陆上的福建、广东和广西诸省,到十九世纪的开头数十年已发
展到长江各省。这一结社的最初成员是内陆河渠上的劳工和船户、流徙的城
镇工人以及官府中的小吏员。它也变成了海面和陆地上匪帮效忠的中心。三
合会势力的扩展显然与清代社会的某些主要发展趋势有关,特别是与国内移
民、城市化运动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有关。其中每一个进程都产生了象下面
这样的人民群众:他们传统的社会纽带已经削弱或被割断,只有秘密结社这
种假亲属结构能够给他们以安全、互助和组织安排。
从国家的观点来看,这些秘密结社最危险的方面是,它与诈骗及盗匪活
动相结合就可能最终导致叛乱。但是三合会的犯罪的一面和政治表现是可以
截然分清的。结社的基层分会 (“堂”)是盗匪帮伙、走私者和沿海海盗的
理想组织形式,它们的成员多少脱离了定居社会的母体。同样地,它们的内
部联系和纪律是用来在集市和城市中搞欺诈和赌博活动。它们的成员之所以
免受告发,是因为有人渗透到了衙役中间。它们在这些牟利领域中活动的主
要目的是想与正统社会求得共存,以便利用它为自己谋利,而不是想搞垮它。
但是,秘密会社也是南方诸省的无望的、但又是坚持不渝地忠于明室思
想的汇聚地。它们的仪式和政治倾向都是为了复辟 (“反清复明”)。它们
反满的调子是斥骂北方入侵者,因为入侵者篡夺了王位并败坏了汉人土著文
化。然而,这些南方会社的思想意识中没有什么东西表明要推翻现存的社会
和政治制度。它们的观点不仅是复辟派的,而且还有些保守派色彩,因为它
们在力求加强内部纪律方面所用的语言是以传统的亲属原则为基础的。它们
的平等主义与真正血缘家族中的平等主义没有什么不同;在这 种血缘家族
中,(理想地说来)经济竞争受到压制以利于血亲集团范围内的互助。他们
对于君主和官吏的看法完全是传统的看法。恢复明室的思想仍然是用来发起
零星的地方反抗的正当理由,但几乎不能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工具。
可是,十八世纪末和十九世纪初的社会危机产生了三合会行动主义的浪
潮,也造成了秘密会社社会性质的异常的变化。1786年台湾移民集团在三合
会领袖林爽文的领导下爆发了大规模暴动。虽然它很快地被镇压下去,三合
会的活动在后来几十年内在大陆上迅速蔓延,导致了福建、广东和广西许多
② 傅鼐:《治苗》,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8 第2 — 3 页;清史编纂委员会:《清史》,第4500—4502
页;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1 第7—11 页;王云五:《四朝奏议》,卷1 第2 页,马少侨:《清
代苗民起义》,第59—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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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的地方起事。在十八到十九世纪之交,三合会参与了安南人支持的、骚
扰中国南部海岸的海盗活动。十九世纪最初几十年,三合会的影响扩展到了
湖南与江西交界的南部多山地区,即横跨在从广州北上的贸易和走私道路上
的地区。到十九世纪中叶,秘密会社已在某种程度上深入到了湖南广西边境
地区的少数民族中间。
但对政府说来,更加危险的是秘密会社新近在珠江三角洲周围富庶诸县
组织定居农民的能力发展了。这一过程似是开始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它标
志着该会社的社会基础有了明显的变化。它们的组织原来主要在城市和贸易
道路上的破产者以及在山间和海上的亡命者中间招兵买马,现在能在富饶的
三角洲诸县的定居社会中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了。其原因至今还不清楚。练
武术 (包括传统的拳术)的三合会会员在互成世仇的宗族中间找到了方便的
庇护所。或许更加重要的是,三合会有能力使一部分农民抱有得到集体保护
和在经济竞争中幸存下来的希望,因为他们得不到正统家族制度的好处。以
公共捐赠的田地及其收益为形式的宗族的资产往往归富户豪绅掌握;它们的
利益很少泽及贫苦农民。在人口过剩和激烈的经济竞争的情况下,濒临赤贫
境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加入三合会会堂得到幸存的机会。三合会会堂的网络结
构也向西延展到广西省的各河流域,它们在这里变成了小股盗 匪和走私活动
的大本营。由“米饭主”主持的会堂的公共金库把赃物分给会徒。虽然这种
组织与流浪的盗匪建立了紧密的和谋求财物的联系,但它们本质上仍然保持
着地方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村庄和集市社会中有尚待填补的社会和
经济需要。
这种由共同神话连结起来的信徒们的网络结构使广泛的动员有了可能
性;所以紧接在鸦片战争的大破坏之后,广东的分裂的社会产生了一些更加
野心勃勃的三合会冒险活动。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叶开始,人数达数千人
的各股三合会会徒开始集结;它们侵占城市;广州城也受到威胁。地方民团
和政府军队的镇压行动只取得了暂时的成功。高潮是1854年红巾军的大规模
暴动,数万名三合会会徒攻占了许多县城,包括广州西南的大镇佛山在内。
但是在他们最得势的时候,叛乱领袖却失去了势头。他们的恢复明室的口号
没有得到地方名流的支持,同时他们想建立文官政府和整饬掳掠行为的企图
使他们与其追随者离心离德。城内的三合会被隔绝,得不到乡村的支持,因
为地方名流领导的、以宗族组织为骨干的民团与之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民团
得到政府的坚决镇压行动的帮助,使红巾军在1855年初被击溃。由于没有新
的、令人相信的皇室旗号可资利用,又没有新的社会幻想足以动员和训练它
们的徒众,这些秘密会社便注定地陷入了瓦解和失败的命运。①
白莲教叛乱
以三合会来衡量,白莲教不是一个秘密的会社,而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
徒集会的网络结构,它是西起四川省东到山东省这一地带几个省的民间宗教
的主要传布工具。这一教派发源于十一世纪的一个世俗宗派,是更古老得多
① 关于红巾军叛乱,写得很好的一篇著作是小韦克曼的《1800—1856 年广东的秘密会社》,载谢诺编:《中
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 年》,第29—47 页。关于三合会影响的增长和性质,见谢兴尧:
《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钟文典:《太平军在永安》,第159—16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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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佛教净土宗的继承者。它的僧侣能结婚,主张吃素和念诵白话经文,这使
得它同时受到正统佛教僧侣和儒家文人的反对。白莲教由于扎根在地方社会
中,它所信奉的经典因地而异,而且各个教派的信仰是兼收并蓄的。白莲教
在它原来的阿弥陀佛教义中又增添了创世的神话和民间道教的养生法,以及
弥勒佛的千年太平说和摩尼教教义。这后两种因素看来是使它参与叛乱的手
段。“未来”佛——弥勒佛——的降世表示要进入世界历史的最后阶段和建
立一个和平与富饶的盛世。而且一个降生的摩尼教神祗——“明王”——将
在世界最后大劫难中使光明战胜黑暗。象三合会那样,白莲教在各地方的村
社中有一个普遍的、分权主义的组织基础。另外,它与三合会不同的是,它
把热诚的信仰和叫人非信不可的末世论具体化起来,使这些宗教因素能够动
员广大的信徒群众起来反对现存的国家制度。①
还有一点与三合会不同,白莲教以能够回顾自己的一个重大的历史功绩
而感到自豪,即它在十四世纪中叶的大叛乱中帮助打垮了异族的蒙古王朝。
虽然它在元朝的继承者明朝的统治下遭到残酷的镇压,可是在明代快要垮台
之前,这个教派仍然不断地参加了动荡不安的十七世纪的许多次起事 (最著
名的是1622年的山东叛乱)。
它在清初的地方社会中挣扎着生存了下来,但直到十八世纪的最后二、
三十年它才又开始显示出大肆活动的新迹象。
乾隆时代重新恢复起来的白莲教领导是由教首们组成的松散 的网络结
构:这些教首的地位是通过世袭获得,他们的内部关系则是通过师徒的纽带
结合起来的。他们的信徒用捐钱来支持他们,有些人便当上了游方的传教师,
并把白莲教教义传布到了许多省份里去。例如,未来的叛乱基地鄂川陕地区
是由河南和安徽来的人广为传道而改变了宗教信仰的。政府的迫害实际上反
而使这种传教活动得到了发展,因为它的领袖们总是迁移住处以避免被抓
获。使白莲教恢复活动的先驱是河南人刘松,他早在1775年便被认为是白莲
教的组织者,并被驱逐到甘肃省。他的传教事业被他的主要门徒刘之协所继
承,后者显然是一位有魅力的人物和能干的战略家,他马上宣称发现了明宗
室的合法后裔,并且宣布刘松的一个儿子是弥勒佛转世。这些启示性的政治
信条是爆发人民叛乱的强大推动力。恢复明室的思想 (与在元代有恢复宋室
的思想一样)看来是一个附属要素,一个主要是乞灵于汉族种族主义的机会
主义提法,而不是白莲教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刘之协负责在湖北西部建立
了许多组织,但他没有能够把领导权集中在自己手里。他的一个门徒与他闹
分裂,自己另外招募了一批追随者。各地方的组织迅速发展了自己的领袖,
但它们只把刘之协等人在精神上尊为巡方式的先知。
1793年,政府意识到了叛乱迫在眉睫,下令调查整个中国中部的白莲教
组织。对地方政府中掠夺成性的人来说,这证明是一次特许他们敲诈勒索的
好机会,于是农村笼罩上了恐怖的统治。白莲教的组织在被迫要么出钱或要
么教徒死亡的情况下,纷纷拿起武器自卫。湖北西南部的宜都和枝江等县由
于附近的湖南和贵州在1795年爆发苗乱而实行了军事化措施。在白莲教的影
响下,这些地方自卫组织变成了抵抗的核心。这些武装起来的村社面对着不
① 奥弗迈耶的《中国民间的佛教宗派》(芝加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1971 年)是对白莲教传统重新评
价的一篇重要论著。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则是论述中国传统整个叛乱题材的主要著作。又可
参看他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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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忍受的官吏压迫(地方官还往往暗示它们与苗民勾结),便于1796年2
月爆发了公开的叛乱。叛乱沿着湖北西部边境山区迅速向北扩展,并且迅速
席卷了湖北、四川与陕西的三省交界的地区。白莲教徒从一开始就缺乏保卫
和治理战略城市的能力。他们攻占过行政中心,但都不能长久占领。白莲教
徒退回山区中的设防乡村,袭击山谷里的市镇来取得给养和征集兵员,顽强
地抗拒派来消灭他们的清军。
中国民间宗教和叛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铃木中正
①
和奥弗迈耶等人的最近研究 表明这种糅合诸说的教派,